前天上课的时候,语文老师教了我们《窃读记》一课,这篇课文让我记忆深刻。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是讲的作者林海音每天放学后便马不停蹄的奔向书店去看书。到了书店后,她便忙打开书,像一匹恶狼,贪婪的读着。每次,英子姐姐都站得腰酸背痛,所以音子姐姐经常会用一条腿支撑着或是靠着书架。读到这里,我仿佛看到了自己。我也和音子姐姐一样是一个书迷,可谓是爱书如命。例如有一次中午,我在自己房间看书,爸爸喊我出去吃饭,我顺口答应了一声便继续看起书来,不一会儿,就将吃饭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爸爸等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进屋问我:"舒婷,'马上'是多久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放下书出去吃饭。
我晚上睡觉之前不看会书是不会睡觉的,经常是爸爸妈妈催上好几遍才依依不舍地关灯睡觉。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吃完饭后便津津有味地看起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到了睡觉的时间,爸爸让我早点睡,我说:"你们先睡,我随后就睡。"爸爸答应了,我便又继续钻进了书中。忽然,爸爸睡眼朦胧地走到我房中,对我说:"婷婷,你怎么还没睡呢?你自己看看什么时间了!"我一看表,竟然已经快到十二点了。
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想:英子姐姐虽然和我一样爱看书,但她的环境比我艰苦得多,她都能成为一名大作家,何况是我呢?所以我一定要加倍努力,以后也写出像英子姐姐一样好看的作品来。
“窃”顾名思义是偷的意思,是贬义词,但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以后真是别有一翻滋味在心头,我对这个“窃”有了更多的了解。
《窃读记》讲述了林海音在小时侯因为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给她买书,所以就在书店窃读,感到既快乐又惧怕。我想她快乐是因为她在阅读中感受到自己增长了知识和智慧;惧怕是因为怕被书店老板发现而赶出去无法看书。林海音小时侯心灵同样也是幼小而脆弱的,小小的心灵竟能为了读书而忘记伤痛,而且林海音是在旧中国私人开的书店里读书,在那里读书要经历担忧、恐慌和惧怕的痛苦,还要经受饥饿和腿酸脚麻的煎熬。这使我联想到了我们,在我们这个时代看书、买书就像吃饭那么普通,可是我们却一点也不珍惜反而还糟蹋它,哎,我真为此而感到悲哀!
今天,我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我深有体会。文中作者对书的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深深的打动了我,我们不正需要这种学习的精神吗?
高尔基曾说过:“我扑到书上,就好像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这句话深深的镌刻在我的心里。
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时,我被镇住了因为她连一个小女孩最重视的外表都不在意,可见她对书的渴求到了鱼水不分离的地步了。
接着,我读到“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想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心想,要是我,我也会像一只小蚂蚁趴在糖果上似的细细美美地享受甘霖。
当我读到“我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把有的智慧都吞下去了”。我更是感动万分,因为作者对书的如饥似渴的精神让我受益匪浅。我将以她为榜样发奋图强,为自己描绘人生的蓝图。
最后一句更让我深受感触,“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是啊!知识是人们的营养品是人灵魂成长的必需品,我们不能没有它。啊!让我们努力攀登知识高峰,壮大自己的力量并用闪光的智慧造福人类建设祖国。
今天,我在学校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对小作者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情。同时,这篇课文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窃读记》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小作者在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没钱买书,而又喜欢看书,而每天一放学,便到书店看书,但是又怕被老板发现,于是,小作者最喜欢下雨天啦,因为这样就可以有充足的理由看书,有时,一本书要到好几家才能看完,一看便看到天黑。“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情和喜爱令我佩服,每天放学,他想的不是去吃饭,而是去看书,。一看便十几个小时,废寝忘食。而我们,每天一放学便想着要回家吃饭、玩,而不是看书。作者小时候,能看上书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了。我们呢?可以看书,却还有人不珍惜。
我敬佩小作者,因为他爱读书,同时我也敬佩他对书的热爱。
在一声声清脆的读书声里,我大致对《窃读记》有了了解。在老师深刻的讲解中,我已对《窃读记》有了自己的感受和自己悟出的道理。现在,我就向大家说说自己的感悟吧。
《窃读记》告诉我们要在物质方面(吃饱肚子)长大,也要在精神(学习)方面有所长进。为了窃读,她宁愿遭受狂风暴雨;为了窃读,她宁愿受到书店老板的狠心白眼;还会面临着找不到书的那种急切的心情!冷饿的滋味会一下子涌到她心头,但她还是快乐地读书,作者对读书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使我大受感染。
《窃读记》就围绕“读书”这两个字,内容也启示我们好好读书,好好读书是老师给我们的最低限度。
让我们像作者那样珍惜时间,热爱读书!
《窃读记》读后感《窃读记》这篇文章,讲了作者林海音小时候因家庭贫困而买不起书,所以想尽了办法去书店窃读。每当书店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林海音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有时,为了一本书,还会跑几家书店呢。我敬仰她这种对知识的渴求和对书的热爱的精神。
文章里国文老师说的话让我印象最深,想想这句话的意思:粮食哺育的是我们的身体,而书籍哺育的是我们的灵魂。如果没有了书籍,世界将是多么的无味!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提高我们的知识,还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所以书很重要,因此,让我们爱护书,和好书为伴吧。
说起窃读,我也是身有体会的,因为我也经常去书店读书。不过,我们现在比林海音小时候幸运多了,好书天天看,不用偷偷摸摸的了,很多人都在那里光明正大地看书,一看就看个没完没了,书店也支持人们读书,还有椅子呢。
我读了《窃读记》之后,深有体会。童年时期的林海音家济贫困,但热爱书本的她从未放弃,曾多次进行窃读,但也不少次被书店老板当成小偷,赶了出来。受尽屈辱的林海音总结出经验终于能够看到自己心仪的书了。
凭借一次次教训,困难地看到自己心爱的书,这样的经历我也有过一次。
那天晚上九点,不知为何,嗑睡虫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就是不来光顾我,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便偷偷地,轻轻地打开灯,捧着那本被翻了不知多少遍的《百科全书》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秒,两秒;一分,两分······我想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不知不觉间我感到脖子很酸,抬起头活动一下,天哪!十点了!就在这一刻,我听见了一声“砰”!门开了。我来不及关灯,只好把书扔到床头,转个身,死闭着睛怎么办?被发现就惨了,不管了,先赌一把。过了一会儿,门又关上了。我拿起书,又沉浸到书的海洋里。看了不久,感觉眼睛酸酸的,只好依依不舍得把书放回床头,睡着了。
真是有惊无险!我一定要学习林海音热爱书本的精神。
前一段时间,我“遇上”了一篇文章,名叫《窃读记》。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林海音小时候的窃读经历。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因家里没有钱买书,作者每天放学后都会溜进书店里偷偷看书,一次,她被书店店主赶出了点,她狼狈不堪,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我觉得,虽然现在的孩子们都感受不到这样痛苦的经历,但是,假如我是当时的林海音,我就不会再去找另外一家书店看书了,而是忍……忍……忍。作者林海音被感触书店后还继续找下一家书店看书,说明她太爱读书了,假如她当时没有读那么多书,她也就不可能出书,不可能成为一个作家,不可能……
读完《窃读记》,我不仅了解了以前时候普通人家的生活,也懂得了看书,可以使自己变得强大起来,也许,有很多作家小时候,都有着这样艰苦的“窃读生活”。
读了《窃读记》以后,每当我津津有味地看书时,脑海里似乎总会浮现出作者当时在书店窃读的情形;不仅如此,还感同身受地体会到她当时那种既快乐又惧怕的窃读心情,然后,就有点心酸。
看看她,再看看我们,简单的比较一番,一点不夸张地说,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们现在在天,她那时候在地。
我们可以在爸爸妈妈的陪同下到书店把喜欢的书直接买回家;或是去“未成年人阅读基地”把书借回家,躺在沙发上,开着空调,放着音乐,还喝着饮料,看着书,太享受了!而她呢?每天放学时已经是饥肠辘辘,还要冒着被发现的风险,提心吊胆地去书店窃读,而且连坐的地方都没有,站得腿直发酸。然而在走出书店时,作者却感到浑身轻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是一种最好的享受了。
颜真卿说得真好:“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条件和读书环境,应当要好好珍惜!趁着年少,要好好利用课余时间去多读书,读一些好书,日积月累,长大以后才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当我读过《窃读记》这篇文章后,被作者林海音窃读的行为所震憾,触动了我的心灵。她之所以能创作出那么多受读者喜爱的丰厚的文学作品,我想不是偶然,而是必然的。
林海音因为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买书,但她酷爱读书,所以每当放学她抵住饭店的菜香,急匆匆地钻进书店,品尝读书的窃喜。她总是趁人多或下雨时挤进书店,虽然每次都会很惧怕老板发现只读不买的她,但读完书后浑身的轻松,让她一次又一次地去冒险。她读书时总是废寝忘食,每当天暗书店里的日光灯亮起来时,她才突然意识到,不知觉已过两个钟头了。读到文章这段时,我自然想到自己,我的书柜里排了满满的书,桌子上也堆满了书,去书店的时候,妈妈从不吝啬给我买书,而我又真正把哪本书读完整了呢?每本书都是随意翻阅,经常半途而废,比起林海音是多么富有和幸福,我暗生自愧啊!
光读书也不行,必须要活学活用,不同的书会给我不同的知识和见解,无论是多大多难学的书,只要一字字,一本本从头读,不知不觉中就会学艺精进,当领悟了读书的目的是在于教人切已体察时,学以便能致用,这才是读书最大的收获。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有作为的人,没有谁能和书分得开。比如周恩来为中华掘起读书,这些伟人都如此,作为普通的我是不是更该多读书呢?
《窃读记》中的林海音告诉我,读书是一种美丽的姿态,仅管躲躲藏藏,但读书后得到的快乐与满足那又算什么。她对书的渴望与专注值我去学习。正如林海音先生说的,读书是一种乐趣,读书会让我们在孤独寂寞时获得一位善谈的佳友,会让我们在有限的空间里,领悟无穷的世界,会让我们“身未动,心已远”。
让我们一起爱读书吧!
《窃读记》这篇课文是我最喜欢的文章之一,它记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
小作者在放学后急匆匆地赶到书店。她喜欢在顾客多的书店中读书,因为那样容易把自己隐藏起来,而不被书店老板发现;另外她还喜欢在下雨的时候去书店读书,因为那样她就可以利用下雨这个充足的理由留在书店里继续读书了;当隔壁的饭店飘来屡屡饭菜的清香时,小作者早已饿得饥肠辘辘,但是她还要忍受着巨大的诱惑继续留在书店读书。
读完《窃读记》这篇文章后,我有很多感触,我不禁把自己和文章中的小作者进行比较。每年的暑假、寒假和节假日的时候,妈妈都要带我去天津市图书大厦选购书籍,而我却总是在图书的海洋里漫不经心地翻看着。每当看到适合自己的书籍时,妈妈就会毫不犹豫的给我买回家,但是回家后,这些书往往又被我束之高阁,遗忘在书架上。从这一点来说,我与小作者又有多大的差距呀!
自从学习了这篇课文后,我下决心从明天起,不,从现在起,用《窃读记》精神鞭策自己,多读书,读好书,使自己的学习成绩稳步提高。
今天,我们学了《窃读记》这篇课文。
文中讲了一个小女孩因为家庭的问题,所以不能买书看。因此,她每天放学以后都去书店看书,虽然有时店员会把她赶出来,可是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尽管看书时书中是快乐,书外是惧怕。但是她心中始终铭记国文老师说过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可是,我想一想自己,课外书就放在书桌上,我却很少看,有时就看上几页,而且还看了许多漫画书,书中的小女孩看书的环境一点也不好,还担心随时会被店员赶出去,但是她依然能认人真真的读书。可是我能?有舒服的椅子坐着,有安静的环境,没有人打扰我,可我却不能认真读书。真让我无地自容。
我以后一定要认认真真的读书。改正不认真读书,不喜欢的书就不读的习惯,珍惜今天我能有这么好的读书环境,读好每一本书,把书中学到的知识灵活的运用到生活中去。
读了林海音的《窃读记》,让我想到了”我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才有学问,我们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小作者在《窃读记》中告诉了我们读书的重要性,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成为一个人才。读书就有学问,有学问就会变得很聪明。
从文中我们看到小作者是多么热爱读书,多么想一口气把一本书看完,让智慧都深刻地印在心里。
书中的知识让我变得更加热爱读书,让我们把知识都吞进去,永远记在心里。《窃读记》看着很有趣,但这是小作者亲身体验的,所以从中可以看出小作者爱读书的一面。
让我们像小作者一样热爱读书。知识与智慧不断增长的人才是健康的,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开学了,我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语文书的第一课就是由林海音写的《窃读记》。窃,是偷,把不属于自己的占为己有的意思,窃读,难道读书也能偷吗?读了《窃读记》这篇课文后,我终于明白窃读原来是指偷偷读书的意思。
作者年幼时非常爱看书,但因为家境贫穷,所以无法购买图书,只能偷偷地看书,为了不被老板赶走,作者有时会贴在一个大人身边,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小女儿。一直到了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曝光灯亮了,作者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但和作者比起来还差十万八千里。从低年级开始,妈妈每个礼拜都带我去书城看书,我们不用像作者一样偷偷地看,而是光明正大地搬张凳子坐着慢慢看,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幸运!家里有十几个大书柜,我却很少看书,不是没时间看,是因为我有点贪玩。有时我写完作业多余的时间,我就会玩耍,比起作者,我是多么地幸福。可是我却不好好珍惜,我要向作者学习,改正贪玩的坏习惯,养成多看书的好习惯,看书不仅能增长知识,而且能提高作文水平。我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将来为祖国出一份力!
我为我生活在21世纪而庆幸。21世纪是一个开放的世纪,大街上,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犯法;而对我来说,最高兴地当然是图书馆的出现和书店的开放。
课文中,林海音那个时候,想看书,只能买,这自然而然的限制了她阅读的数量,因为她没有那么多钱买书。于是,在同龄人都在为读书而着急时,林海音想出了一个办法,偷偷地去书店看书。这是一个有效又有风险的方法,有效是因为可以看到很多书,而且不用花一分钱,有风险是因为这样很容易被老板发现,被驱赶,或是书被买走了,导致她不能把书看完。然而,到最后,她还是用这个方法补充了许多精神食粮,充实了自己。所以,现在的人真是很幸运。
今天我们学完了《窃读记》这篇课文,文中的英子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文中的英子酷爱读书,文章中处处体现出英子喜欢读书。由于家中没钱买闲书,她为了获得更多的知识,不惜用窃读这种令人心酸的方法去书店读书。虽然这样,但英子仍然很快乐,因为她感到收获了知识。每次窃读,英子都像吃了一顿精神的大餐,收获了无数的知识与智慧。虽然这种大餐饱不了身体,却饱了她的灵魂。
我们现在的生活比英子好多了,要什么有什么,想看什么书,爸爸妈妈都会到书店给我们买。像我的书柜上,童话类、科幻类、小说类、名著类、寓言类、历史类等等,在我的书柜上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让人看起来眼花缭乱,而我却不喜欢看,看起来都是一目十行。而英子呢,不惜饿着肚子,不惜腿脚麻木,在书店看两个多小时的书,还恋恋不舍呢。我和英子一比,真是相差很远,真让我惭愧。
我以后要学习英子这种爱读书的习惯,因为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也要爱看书
昨天,我读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她非常喜欢读书,并想方设法的多读些书。有时她为了看完一本书要到好几家书店才能读完,因为害怕被书店的老板发现她偷偷地读书,所以她不得不放下未读完的书再走进另一家书店。令她最开心的是下雨天,因为这样她就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待下去,有时看得入迷竟忘记了时间。
文章中的小女孩为了看完一本书却要想尽一切办法坚持看完。与她相比,我无地自容。还有一些穷人家的孩子他们很珍惜自己的书,有时一本书可以看很多遍都不觉得厌烦。而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不珍惜自己的书,看完一遍就不再看第二遍了,而这样我们就失去了一次宝贵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