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读后感600字推荐12篇

小说读后感600字(通用12篇)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1

《老虎哈雷》是着名作家沈石溪的作品,这本书讲了不止一个故事,其中,让我最受益匪浅的是“老虎哈雷”了,让我给你讲一讲吧。故事讲得是老虎哈雷一岁半的时候,被送进阳光马戏团。驯兽员是宋大妈,宋大妈的儿子是个瘾君子,不断向宋大妈要钱,宋大妈也很伤心,就经常大哭,而哈雷正在智力发育高峰期,只要宋大妈一哭,哈雷就跑到宋大妈身边,把他脸上的泪舔干净。

有一次,宋大妈的儿子来找她要钱了,当时哈雷在笼子里,宋大妈的儿子叫到:“如果你不给我钱,我就去自首。”宋大妈被迫在动物园投了两个小孔雀卖了出去。可因为这件事,宋大妈被开除了。

哈雷两岁了该学跳火圈了,哈雷本来可以跳过去,可老虎的弱点就是怕火,好长时间没有学会,之后人们想到了宋大妈。果然。哈雷在宋大妈的帮助下学会了跳火圈。

宋大妈又被马戏团雇佣了。宋大妈的儿子也被送进戒毒所了。当有人问起宋大妈好吗?他会毫不犹豫的说:“好极了,还有一个“儿子”陪着呢。”,当然,宋大妈的“儿子”不是别人,而是哈雷。

这个故事让我受益匪浅。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2

《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饥饿的穷人抵挡不住事物的诱惑,畅开肚子,吃了起来。当他心满意足地走出住宅时,才想起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他还是如约与老绅士碰了面。老绅士将他带到了一处餐厅,穷人为了不扫老绅士的兴,只能装作饥饿难奈地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确力气了。穷人吃完后,老绅士付了帐,两人便道了别。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3

我读了《白鲸》,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

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后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但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下,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但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因此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但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但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只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只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4

我真不明白,虽然说白鲸是珍惜动物,可能人人都想看一眼,但是想要杀死白鲸,谁会去想。其实一只白鲸的出现有他们的原因,一只白鲸让它们自生自灭,为什么要去追杀它们。我理解你们的情绪,你们追杀白鲸是为了多赚点钱,但是这是自然生态,为什么要去破坏它。你门要明白白鲸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不止是白鲸,很多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就算是凶猛的狮子,只要你不伤害它,用心去跟它交流,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跟你成为朋友。

如果你去伤害白鲸,它有灵性,它们会对伤害他的人产生一种报复心的心理。其实白鲸是一种很温顺的动物,只要你不去招惹它们,它们就回会自然而然不去伤害人类。并不只有人类才有幸福的快乐的生活,动物也有,它们也有幸福的生活。但是有一些人却要去伤害他们,

(他们指得是动物)要把他们残忍的杀死。

大自然有大自然的规律,人类有人类的规律,我们要让这种大自然的生态继续发展下去,不要去破坏它们。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5

我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不了解的美丽岛屿;它让我了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许多希奇古怪的事,我好羡慕作者,但我有幸能看到这部著作,也算三生有幸。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这本书的精妙之处还在于完全自然的知识启迪,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例如红海一名是源于海中的一种名叫三棱藻的微小生物分泌的黏液造成海水颜色像血一样红。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在读者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作者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被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儒勒.凡尔纳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面对这早在两百年前的先知者的呼吁,我陷入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此书只是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吗?不,它是在启发我们,让我们的心灵对自然科学有更大的收获。

儒勒.凡尔纳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6

这是一部出自“科幻小说之父”法国作家凡纳尔之手的冒险小说,讲述了里登布罗克教授在一本古老的书籍里偶然得到一张羊皮纸,发现前人曾到地心旅行的事迹,里登布罗克教授决定也做同样的冒险旅行。他和侄子从汉堡出发,按照前人的指引,由冰岛的一个火山口下降,途中历经迷路、缺水、史前生物等种种险情,也收获了地下海、史前人骨骸等惊世的发现,经过三个月的旅行,一行人最后回到了地面。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主人公里登布罗克教授去地心冒险的做法过于疯狂,然而就是这匪夷所思的想法却在重重冒险之后得到了成功。此时此刻,我对里登布罗克教授充满了敬佩之情。他的侄子阿克塞尔也从开始的退缩、恐惧到最后敢于冒险,成为了一位真正的男子汉。

人生有很多种过法,是像蜗牛一样小心翼翼地缩进自己的小窝,还是像小草一样迎着风霜坚韧成长,全凭自己。只有不畏风霜,敢于冒险,才能活出自己的精彩。

由此,我想到了一位有勇气、坚持不懈的服务员。

一个星期天的午后,一对母子来到一家眼镜店,母亲希望配一副平光镜作为装饰用,但配镜的意图不强,只是随便看看而已。于是服务员引导她试戴了几副板材眼镜,但这位女士并不满意,当他们准备离开走到店门口的时候,店里的一位实习生拦住了他们,并请求女士再次试戴她刚刚看过的一副红色金属半框架眼镜:

“您好,您可以再试试这副眼镜吗?我看您在板材眼镜区选了很长时间,其实你的脸型更适合戴细边的眼镜,这副眼镜能使脸型线更柔和,使您看上去更年轻。”女士一愣,但很快同意了这位实习生的建议,再次试戴。

“嗯,这副眼镜的确比刚才那副好看多了,我可以再试试其他几副吗?”

“您别看柜台里面几百副眼镜,只有这副才是最适合您的,我一般给别人挑眼镜最多挑两副,从来不会走眼。”

“眼光不错,但是我看你胸牌上写的是实习生,为什么我要相信你的建议呢?”

“实话告诉您,我以前是做化妆造型的,挑选眼镜时,我会配合顾客的服饰搭配和平时出入的场所来推荐眼镜,所以我才能这么准确地告诉您,这副眼镜是最适合您的。”

再聊了一会,这位女士最终决定听从实习生的建议配了一副细边眼镜。配好眼镜后,实习生又说:“现在配镜我们还能再赠送一副树脂镜片。”接下来,这位女士的儿子也配了一副眼镜,母子俩总共在店里消费了1500多元,并对这位服务员赞不绝口。这笔生意成为了当天销售中的一个亮点。

这个故事虽不像地心游记一样惊心动魄,但也向我们揭示了坚持不懈的重要性。

现代社会,我们也许不会遇到种种威胁到生命的险情,但我相信,对待自己的理想,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7

最近我读了《白鲸》这本书,它主要讲了主人公玛利和他的朋友魁魁格与"裴廓德号"签下契约。狡诈老练的船长亚哈再一次航行中被大白鲸莫比·迪克毁了一只脚。大副试图说服船长放下复仇,但失败了。最终的交战中,莫比因被激怒,将船撞沉,只有玛利幸免。

“你们来吧,我什么时候都不会害怕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触,这句话写出了莫比的心声。虽然看起来结局悲惨,觉得船长是以为勇敢地人,但这是船长自我给自我挖一个坑,然后自我跳下去。若他不因贪婪先去招惹莫比,莫比又岂会反击报复他。其实,这样的例子,光在大自然里就有很多。就比如说有些人在热带雨林中捕蛇,蛇本来对人是没有敌意的,但是我们人类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捕杀蛇,使它们对人类反感而不得不采取一些自我防护的措施,它们只是想保护自我而来抗击人们,时间久了就会变成敌意,而人们却当成了一种对自我的进攻,一种被受害的一方,所以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的捕杀,这种捕杀带着报复、仇视,最终还是导致了自我的受伤,或者是两败俱伤。所以说你没事别惹事,把原先没有的是变成一件大事。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8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王》,这本书让我记忆深刻。

它主要写了:两条野犬,一只叫红桃心,另一只叫白桃花,它们原本是一对姐妹,但由于公犬赛豹尾,姐妹俩反目成仇,后来姐姐红桃心用了各种方法,想用爱弥补姐妹之间的裂痕,但妹妹白桃花不予理睬,还在野犬群里生下了八只幼犬。红桃心见状,便不在努力化解,姐妹俩成了真正的仇“人”。但是,在一次捕猎过程中,遇见了猎人,妹妹白桃花为了救红桃心,死在了猎人的枪下。妹妹白桃花想让姐姐红桃心收养自己的幼犬,但是12只幼仔实在抚养不了,便在姐妹生下的两群幼仔里各淘汰3只,留下的6只幼仔由野犬群抚养长大,淘汰的6只幼仔只能冻死在山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点感动。因为在一个群里只有王后才能生育,如果其它的野犬怀孕了,只能赶出野犬群。而姐姐红桃心念在自己和白桃花姐妹情深留下了妹妹和它的8只幼仔,并把幼仔抚养成“人”。

妹妹白桃花也是念在自己和红桃心姐妹情深,面对猎人那黑漆漆的枪口和猎狗的追随,自己引开他们,让姐姐逃生。结果自己却被打中了。

这世界上真正的姐妹情深是很少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它。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9

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落花生》这一课,对我的启发很大。课文中讲的是母亲让我们种花生,然后收花生,让父亲也来吃花生,最后我们议花生的好处和品质。

学了这篇课文,使我回忆起了一件往事:那是一个风光无限的春天,我去商场闲逛。刚进大门,我就看见一位漂亮的阿姨,相貌长得端端正正、白白净净的,长长的披肩发,油亮亮的高跟鞋,高高的鼻梁和弯弯的睫毛,衬上一双明亮亮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再加上那修长的身材,就觉得她是一位有教养、有品位的知识女性。

于是,我就偷偷地跟踪她,看她是一位什么样的知识人,有机会一定向她学习。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简直使我目瞪口呆!我见她来到了二楼,目光被一双好看的皮鞋吸引住了,便走到柜子前,双手拿下这双鞋,装模做样地在那里试起了鞋,还不时地皱起了眉头,好像是在犹豫不决。忽然,阿姨将新鞋上的防伪标签撕掉了,连忙将旧鞋扔进了一个不让人注意的角落里,穿着新鞋连忙走了。这使我大吃一惊。我又跟她来到了一楼,走到酒水区,只见她趁人不注意,连忙将一瓶饮料喝了几口,又盖上盖子,马上将一袋食品吃了几口,若无其事地走了,不久又盯准了其他目标。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都被我见到了。

我就连忙去找商场经理,向他诉说了整个事件的过程。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我们终于将那个阿姨抓住了。在我们讯问她的时候,她却不承认,总是狡辩她没有过错。直到找出了种种证据以后,阿姨才向诚实低下了头。

这个阿姨虽然外表美丽,但她的心灵却非常丑陋和肮脏。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有着落花生品质的人,拥有朴实无华、默默无闻、不求名利、内心世界美丽的精神。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10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可以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起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直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通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爱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11

《爱的牺牲》是欧·亨利式的作品,讲述了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离乡背井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伸展抱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宁愿牺牲自己,中断学琴去教音乐,“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而且仍然和音乐在一起。丈夫不甘让妻子一人承担生活的重负,也停止学画,改为“到中央公园去速写”,一边画,一边把画的成品出售。两人虽然都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既为谋生,又没有放弃对艺术的追求,生活似乎还美满。

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使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他们都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了一个美丽的流言: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不放弃艺术生涯在洗衣作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到中央公园速写,而是为了妻子继续

‘教音乐’在洗衣作坊做烧火工。严酷的生活使他们都放弃了艺术,但他们相互的爱却感人至深。欧·亨利以轻松、幽默的语言和沉甸甸的故事,揭示了“爱”的伟大力量。

当某一事物成了我们的爱好时,我们就会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的确是这样的!

幸福不会时时等着你,爱你的和你爱的人不是随时可以出现,请你学会珍惜。

当一个深爱着你的人为你而改变,那是因为他爱你,当你遇到一个人,他为你收起他的顽固脾气;也因为他爱你,他把你的兴趣也变成是他的兴趣时,,……还是因为他爱你.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无悔的付出

,都认为是值得的,只要能和相爱的人在一,,,.,,,,,,,起。

其实我们的身边都有一些这样的人,只是(你.我.他)还没发现,最懂你的人,总是会一直的在你身边守护你,不让你有一丝的委屈;真正爱你的人,也许不会说许多爱你的话,却会做许多爱你的事。

如果你发现 身边有这样的人的话,请你好好珍惜……。

请你记住!摘不到的星星,总是最闪亮的,溜掉的小鱼,总是最美丽的。错过的电影,总是最好看的,失去的情人, 总是最懂你的。

这世界 上, 每个 人都有个 想要寻找的人,一但错过了, 就在也不会回来。

如果爱上,就不要轻易说放 弃 。闹别扭了,可能你后悔一阵子;但是你放弃了,可能使你后悔一辈子。经历过爱 情的人生才是美好,经不起考验的爱情是不深刻的。美好的爱情使人生丰富,经的起考验的爱情才是完美的

小说读后感600字 篇12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狗日的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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