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读了《藏羚羊的跪拜》后,让我感触很深。
它讲的是一个老猎人要枪杀一只藏羚羊,藏羚羊用哀求的眼神看着他,然后扑通一声跪了下来,眼睛里的眼泪正在打转。猎人心头一软,不想杀它了,可是他已经变得冷冰冰的了,便闭眼把它杀了。它倒下去时,还保持着那个姿势,眼泪也还在。那天,猎人难以入眠,他深深地记住了那瞬间。再后来,猎人剖开藏羚羊的肚子。突然,他被吓了一跳,手中的红刀子掉在地上——在藏羚羊的肚子中,有一只可爱的小藏羚羊。原来藏羚羊跪拜猎人是为了小藏羚羊。老猎人懊悔不已,便在藏北草原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
母爱真伟大啊!这位伟大的母亲真值得我们纪念。小藏羚羊真可怜,从小就没有了母亲的支持和关心,成了孤儿。如果我是那个老猎人,我就不把它的母亲杀了;如果我是个老猎人,我就把它当做自己的亲生儿女把它养得肥肥壮壮。
母亲的爱真伟大,宁愿自己死也要保护孩子。藏羚羊真是一种有血有肉的动物,如果它不当我国一级保护动物,那么会有什么动物能担此重任呢?
我越来越喜欢藏羚羊了,因它们会不顾一切地保护自己的孩子,即使失去自己的生命。
有一本书,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由地暗自落泪,一个个感人故事就像一块块烙印般深深地印在了我们的心里,它就是法国著名作家雨果所写的《悲惨世界》。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也读了这本书,读完之后,我心里思绪万千。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主人公冉阿让在25岁的时候,因为饥饿贫穷打破一家面包店的玻璃窗,偷了一块面包,而被逮捕,又因服役期间曾有越狱的举动,被关了整整19年。当他一无所有地走上社会而又陷入衣食无着的困境时,受到了主教的关怀和点化,并在上帝面前虔诚的祈祷,发誓要做好人。然而,由于冉阿让犯有前科,尽管他有着强健的身体,但他的社会之路还是很坎坷,就连他的好意也会被人误解。后来,他化名马德兰,当了市长,认识了芳汀。可就在这时,一位老人仅仅在果园里拿了一个苹果,却因为长得太像冉阿让而被逮捕。出于良心,冉阿让去自首了。可为了实现芳汀最后的愿望,冉阿让不惜再次越狱,把芳汀的女儿——珂赛特接了回来,并把她当做亲身女儿来看待。后来,在法国大革命的战场上,冉阿让的身影又一次出现了,他英勇无畏,在枪林弹雨中战斗、救助了沙威与马吕斯。为了珂赛特的幸福,他从此又过上了东躲西藏的痛苦生活,最终珂赛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他也在平静与安详中死去……
在读文章时,我一直在想:冉阿让为什么要救出那个被大车车轴压在下面的受害老人呢?为什么要解救那个年过半载、头发花白的无辜项马迪呢?为什么要去完成了可怜芳汀临终前最后的心愿呢?为什么为了那个一舍弃了自己的腐败祖国而战斗呢?为什么要放走那个一直要将他逮捕的遵法沙威呢?为什么在战场上拼命救出那个多情的爱恋狂马吕斯呢?又为什么帮助伤心女子珂赛特拥有以终生的幸福呢?既然这个社会没有把他容纳下,他又为何要如此地拼尽力气去做好事呢?直到读到文章最后,我才明白:他是要用自己的那一颗真挚美好的心灵,通过自己的博爱、宽容及其高尚的灵魂,重新唤回生活在那个悲惨世界里的人们内心深处的良知!!
其实,在当今的社会中也有许多为了眼前利益而不折手段,甚至于去危及别人的生命的卑鄙小人。我想,作者大概是想告诉世界上所有的人:要做一个真正的自己,不要刻意的伪装,任何伪装与虚构都是会被识破的。
无论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即使是像书中所描写的那样一个黑暗冷酷的国度,光明与温暖也时刻都存在着。尽管那只是一个世界,一个悲惨世界,一个充满恩怨与幸福的悲惨世界!愿我们身边多一些像主教般的光明使者,愿他们能够如圣洁天使般永远守护人们那以慈悲为怀、博爱为本的心灵。也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社会需要他们,世界需要他们。有了他们,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社会生活更加美好!
首先说明一下,这篇不是读后感,充其量是读书笔记。近来越发觉得自己的记忆力衰退厉害(还年轻啊,咋整--……),所以很有必要对自己的阅读作些札记,不然以后除了书名外,其余没准都忘个一干二净。而豆瓣的短评有万恶的字数限制,没辙,唯有以书评形式来记录吧。
接着说明的是,我不像sloth等,有哲人思维,一直和哲学保持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距离,虽偶有接触,但并不深究,因此文中倘若误解任何哲学概念,实属情理之中,恳请各位见谅:)而对于尼采其人,也知之甚少,印象里是一个疯子,还敢太阳基督,很明显,他已经当自己是太阳了。此前看过他的晚期作品《尼采反瓦格纳》,如今找他的处女作《悲剧的诞生》看,只是觉得要了解一个人的观点单凭一部作品或者评论家的片言只字,是有失公允的。而他作品里洋溢的某种激情大概是吸引我不惜忍受晦涩而阅读下去的原因吧。
关于译本,此前是不知道译林的质量屡受诟病,选择这个版本很大原因只是欣赏装帧的清爽。正式阅读中,像许多读者那样备受串串长句和明显文理不通的表达折磨,不过倘若这是尊重原著的表现,我还是可以体谅的,毕竟本人不精通德文和相信哲学家的思维跳跃性会超出译者的水平。好了,以下的一些总结,纯粹是个人的理解,很有可能大失偏颇,只是便于我个人记忆别无它意。
《悲剧的诞生》贯穿全书的是对日神式思维和酒神式思维的思辨。要理解这部著作,核心就是明白尼采对这两种思维的阐述和偏向。日神、酒神,是尼采借用古希腊人的神祗所寓指的观念。尼采大概认为古希腊悲剧是酒神倾向的典型表现,一种从“自我”中解脱出来、让任何个人意志和个人欲望保持沉默的艺术,这种艺术能使人在毁灭中遗失个体的概念,在集体的狂酔渲染中高呼“我们相信永恒的生命”。
这种悲剧的魅力源于对生命的忠诚,对原始欲望和恐惧最真切的体悟和承认,悲剧里弥漫的酒神思维让人敢于直视痛苦,并在痛苦中获得快慰。酒神思维是奔放的,狂野的,是一种英雄式的悲壮,如同为人类取火不惜受秃鹰撕啄之苦的普罗米修斯,又如同解开斯芬克斯谜语却难逃弑父娶母命运的俄浦狄斯,他们的个体毁灭的悲剧成就了一种超越个体的壮美。在我看来,尼采早期十分推崇的这种酒神式思维,深深影响了他后来的整个哲学观,他反基督束缚反理性主义甚至反知识体系,提倡的是肯定人生、肯定生命,而酒神思维里体现的那种人类深层潜藏并将涌动爆发的激情、欲望、狂放、恐惧、抗争,无一不在他意识中幻化为生命的本质,尼采说“过度显示为真理,矛盾——生于痛苦的极乐,从自然的心底里诉说自我”。
因此,日神作为伦理之神,其要求的那种提倡适度和个体界限,并将自高自大和过度视作“怀有敌意的恶魔”的日神式思维,在尼采眼里,成为不折不扣的批驳对象。而诠释日神式思维最好的蓝本是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典型的理性主义者,他的哲学追求冷静思索和逻辑辩证,崇尚一切科学的概念和知识,其审美的最高法则是“万物欲成其美,必合情理”。
以他思想为代表,尼采总结为人类的理性乐观主义。而苏格拉底宣称“美德即知识;无知才有罪恶;有德者常乐”,则被尼采认为是扼杀悲剧的乐观主义三大基本形式,因为“美德和知识之间、信仰和道德之间,必然有一种必然的、可见的联结”,而悲剧在这种联结中被简化和公式化了。循着尼采的思路,我理解为,日神式思维将人类“打扮”得异常elegant,籍由外化的繁文缛节使人丢弃内在的宣泄,从而接近个体的“伊甸园”。日神式思维强调个体,个体是日神关怀的对象,因此日神倾向美化而非毁灭,是一种乐观主义。
然而尼采觉得,这种苏格拉底式的乐观主义是脆弱的。试图通过因果律来探寻万物最内在的本质,注定是一种妄想。我不敢简单地将尼采的这种观点视作不可知论,但明显的是,尼采对知识是不推崇的,对僵死的、机械的一切教条抱有深刻的怀疑,他不认为这些能于痛苦中拯救人类。
尼采眼中的悲剧文化恰恰相反,"悲剧文化的重要标志是,智慧被移到知识的位置上,成为最高目标,它不受知识诱惑误导的欺骗,目光一动不动地盯着世界的总体形象,试图在这总体形象中,以爱的同情感把永恒的痛苦理解为自己的痛苦"。所以当时的尼采,毫不犹豫地视叔本华和康德为英雄,是挑战“隐藏在逻辑本质中的乐观主义”的屠龙者,他狂热地高呼“让我们想象一下这些屠龙者的果敢步伐,他们以高傲的鲁莽,对于所有乐观主义的懦弱教条不屑一顾,以便完全彻底‘坚定的生活’!”
带着酒神思维的尼采,在悲剧中发掘出属于他的极乐世界,同时也是他的艺术观。谈尼采,恐怕不能离开艺术这个词。尼采一心想通过艺术来拯救人类,他很早就声称“只有作为审美现象,世界的生存才是有充分理由的”。尼采描述的悲剧中的歌者,既是演出的成员,更是演出的唯一真正的“观众”,他将此归纳为戏剧的原始现象:看见自己在自己面前变形,现在举手投足好像真的进入了一个身体,进入了另一个人物。
这种膨胀着生命力的演出,无疑给尼采看到希望,他自己早已陶醉在这种“酒神的兴奋”中,他在悲剧里寻找到那近乎迷幻的极乐,他的审美观忽然变得简单至极,他写道:一个人只要有能力不断观看一场生动的游戏,不断在一群幽灵的包围中生活,那他就是诗人;
一个人只要感觉到改变自我,有要到别人身体和灵魂中去向外说话的欲望,他就是戏剧家。因此,欧里庇得斯的“非酒神意向”式的悲剧,是无法获得尼采的认同的,这个被视为苏格拉底同盟的人将悲剧效果更换成日神式的戏剧化史诗。尼采说“真正的艺术家必然会有的一个特征,他对必然的套路几乎藏而不露,让它作为偶然事件出现”,所以他觉得欧里庇得斯戏剧中的那种一开始就在主人公自述里就昭示了全剧安排的做法是十分愚蠢的,那种在戏剧中一遇到危难就有“天神解围”的大团圆结局是多么可笑,他不可以接受这种对悲剧的谋杀,他甚至不承认这是艺术。
在尼采的艺术世界里,音乐有着非同一般的地位。尼采在书中对音乐的推崇比任何一种艺术形式来得强烈。尼采认为,音乐是有别于一切具象的东西及一切概念,尽管概念是直观抽象得来的形式,但尼采依然认为那是“事物上剥下来的外壳”,是外在的、表面的。而音乐,是“最内在、先于一切形态的内核或万物的核心”。
这可以解释尼采为何不喜欢后来的歌剧,因为歌剧中言说胜于音乐,从而没有了哀歌式的痛苦,而有苏格拉底式的美好田园诗倾向,所以“歌剧是理论之人的产物,不是艺术家的产物”。在尼采的哲学中,音乐是生命的直接理念。
其实尼采的哲学及尼采的观点,我有赞成的部分也有很多不赞成的部分。但不能否认的是我在他的书中获得了思考。现实生活中,我可能被一些人认为不乐观,但我依然无法清晰界定什么叫乐观主义和悲观主义,正如我认为自己倾向日神思维的同时,也向往酒神思维。对于《悲剧的诞生》中关于日神主义和酒神主义揉合的讨论,我是看不懂,也意会不了,所以也不在本文中阐述。但我想,彻底的乐观和彻底的悲观也并不存在,现实中虽然以日神思维作为主旋律,但两种思维其实也是互相影响的。
我很欣赏尼采对生命的推崇,对解开束缚的那种狂野的冲动,甚至“自我”于尼采也是狭隘的表现,他宁愿众人都选择在毁灭中接近自然,接近本质。我觉得这些思想,对于我们这些在都市中过着营营役役生活的人尤其可贵,试问,在精致中漠视,倒不如在粗鄙中狂欢吧?当然,尼采忽略了人乃至生命其实都是复杂的,日神思维对协调人类群体活动至关重要,毕竟,向往太阳,没必要就要奔向太阳吧。所以,中国的中庸论永远都有市场。
但是,尼采终归是疯了,对于他这也许是个恰如其分的结局,如同那有着大爱之情为人类采火的普罗米修斯。他也许会喜欢这个对他的比喻吧。
其实,疯子的世界是不是就一定悲惨呢?只是我们无法理解而已。
从《小学语文教师》期刊上“认识”管老师,从管老师出版的诸著作中毫不犹豫地选择订购《我的作文教学革命》,从短仅一句的书面精评到钱理群先生长达数十页的详论,让我特别期待“亲临”这场“革命”观摩学习。
仅从“革命”二字作为书名就足以让我感受到一名一线教师的教育勇气和智慧。对于目前这种“边应试边素质”的畸形教育体制,实在太缺少像管老师这样敢想敢做的一线实践家,确实太需要来一场石破天惊的革命来推动作文教学乃至整个教育的进步与发展。开卷阅读后,果然没有让我失望,这是一场精彩绝伦的革命,心灵为之震动。
《我的作文教学革命》提出了作文教学的骨构系统、动力系统、助力系统、保障系统、训练系统和理论系统。这六个系统切近当下小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情感,全书无理论说教之枯涩呆板,有操作实践之鲜活可感。管老师的作文教学颠覆了传统偏重于学科知识、教师指导、课堂作文和作业的作文观,创建了“写作——发表——对话”的新作文教学模式,并建立了一整套以“班级作文周报”为中心的操作流程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我不仅惊叹于管老师这套作文教学模式的完整、周密,而且欣喜于其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实在非常有借鉴作用。
管老师在阐述其作文教学的系统构架和价值观念中,有两点让我颇为受益。一是小学作文教学的趣味性与游戏性。趣味和游戏是小学教学不可或缺的元素,小学教师都会有此共识,但管老师的难能可贵在于把这趣味和游戏在作文教学中灵活渗透并持之以恒地坚持。管老师说得好:“小学生对写作的兴趣和热情,大都不是写作本身,而是来自教学的呈现方式。”天生对写作感兴趣的学生有,但很少,因此,如何“让学生真切感受到作文的有趣、作文活动的丰富诱人,以及卷入其中的作文生活的精彩”,调动学生作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成为管老师作文教学的着力点,也是管老师作文教学的成功之处。管老师会在具体操作上不断想出“花样翻新”的“金点子”,这在保持学生对作文的热情和新鲜感上至关重要,因为儿童是最容易“喜新厌旧”的。在这方面我也有所体验,为了帮助学生积累写作素材,我利用“采蜜本”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还制定了奖励方法。这一招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是很管用的,可是时间一长,学生开始对天天重复性的采蜜感到厌倦,有的学生变得有点麻木了,仅仅当是一项作业去完成,没有了当初的热情和兴趣。这与学生的心理特点有关,但主要是我没有再花心思在如何“花样翻新”上。
第二点让我非常敬佩的是:管老师的作文教学坚持发展每一个学生的理念和做法。“差异是教育中不可回避的真实存在。”问题是如何对待这些差异。我很赞同管老师的观点:“教育的目的不是消灭差异,而是在各自发展的基础上拉大个体间的差异,有差异,才有人的五彩缤纷。”“总希望每个学生每个方面都一样地好,一样地出色,这真是一个美丽的错误,也是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发展每一个学生”应该每一个学生都在自己的基础上得到发展。因此,管老师从来不回避班上有优等生、中等生和后进生,在《班级作文周报》的选稿时管老师会做到各类学生都兼顾,而且特别关爱中后生。在目前教育渗进功利和关注成绩的大环境下,管老师的觉悟和做法令人钦佩。
一本好书不仅值得精读、细读,还宜置于案头常翻常阅,《我的作文教学革命》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待到将书由厚读薄之时,书之精华乃为读者吸收,并为己所用,发扬光大。
今天在小天马读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叫《四季的风》。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苦孩子,他没有确认,他只有一个要好的朋友——风。春天到了苦孩子生病了,风给他带了各种花和草的香味和一些小鸡的叫声。夏天到了,风为他的不幸而哭泣。秋天到了,风为他跳舞,而且高声的歌唱。冬天到苦孩子去世了,他就愤怒地吹呀吹呀……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十分感动。我认为风是十分伟大的。虽然最后救不了苦孩子的命,但他给予了苦孩子许多的快乐,让苦孩子即使是在生病的时候也不会感到悲伤。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路见不平一声吼呀,该出手时就出手。”
一翻开那本厚厚的《水浒传》,伴随着激昂高亢的歌声,那种豪气凌云的感觉立马出来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施耐庵写的,介绍了梁山伯好汉上山到下山的全过程,到最后隐居山林的故事。书中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神态和动作都描写的惟妙惟肖,体现出了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
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武松。因为武松刚强勇敢,不怕危险,而且拳脚功夫甚是了得,赤手空拳就可以打死一只大青虫。正是武松这种英雄的形象,才在我心里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然而,综其所感,对于这本书,我可以简单的概括两个字:忠和义。
忠,不仅仅是对自己的组国要忠心,对身边的朋友、亲人们也要忠心。《水浒传》中,宋江对自己的国家尽心尽力,这就是忠。而在现代社会当中,很少人会为朋友两肋插刀,有的人甚至为了个人的利益,还不顾朋友的生死,直接背叛了朋友,最终两个人的仇恨还拉到了下一代。
虽然有大部分人能做到忠,但这个义,恐怕是没人了吧!就这么简单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书中一百零八位好兄弟为朋友上刀山下火海,就是为了做到这一点——义。不要小看这个“义”字,虽然只有寥寥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谱写啊。义,它需要一个人拥有相当大的勇气,甚至是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从这本书中,我还学会了要如何对待朋友。宋江就是我的榜样。宋江没有什么特别的才能,也没有什么独门绝技,但是他的朋友却很多。那是因为他交朋友全凭一个“义”字,平日里仗义疏财,广结义友,“及时雨”称号非他莫属。其他兄弟们都打心底了佩服他呢。
然而,现代社会却有人因为利而迷失了自己,干出了令人不齿的事情。本来一对很要好的朋友,见利忘义,最后他们把义气都抛到了九霄云外,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由此可见,“义”何等的重要!
这本《水浒传》真是一部经典著作,一个“忠”、“义”、“勇”完美结合体。每当我翻开它,一个个故事跌宕起伏,一个个人物义气十足,总把我深深地吸引住。每读完一段,我小小的身子里却热情洋溢,一种壮志凌云的感觉油然而生,满腔热血冲破天。往往这个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地哼起那首歌:
“大河向东流啊,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路见不平一声吼呀,该出手时就出手。”
在林语堂的闲谈散文中,我们读到了自我,从他的漫不经心,语而不论和厚实平易的闲谈中,我们看到很高的知识文化含量、超越的观念、过人的智慧以及较为恬淡的心境、闲情逸致的浓浓的生活趣味,融成了林语堂闲谈散文的整体风貌。
林语堂为文一生,独尊“闲谈体”,一个“闲”字标榜了它的情调,一个“谈”字表明了它与读者的关系,与20世纪中国文学中另外两类文体即启蒙式与自语式鼎足而立。林语堂也许算不上特别伟大,但他在百年文学史上独具一格,而独特本身就是一种贡献,不可重复本身就有一种永久的生命力。
林语堂的闲谈散文内容丰富,识见卓著、极见灵气,才气横流、心态平正、语言优美,如一桌满汉全席可令人尽情欣赏和品味。越是到了人生的中年和晚年,这种文体越是受到欢迎,因为它包含了人生成熟的智慧,那是看透一切表面的浮华,领悟到生命的真谛之后,产生的一种自信、雍容、平淡和宁静的心情。在这方面,林语堂圆熟的闲谈散文会给人教益良多,也会令人终生受益的。
最后,笔者引用美国波士顿西门斯学院图书馆学专家安德森对林语堂有一段这样的赞词作结:“他一身融汇了东西的智慧。只要将他的著作读上数页,谁也会觉得与高人雅士相接,智者之言,亲切有味。其思想合理中节,谦虚而宽容,开朗而友善,热情而明智。其风度,其气质,古之仁人,不能过也。其写作著述,机智而优美,巧慧而闲适,不论涉及人生哪方面,莫不如此。于人生则因林见树,由大识小,辨别重轻,洞悉本末。若寻一词足以形容林氏,只有‘学养”一词。若谓文化人中之龙凤,林氏当之无愧也。”
笔者很清楚、很明白,用自己局限去读林语堂闲谈散文的丰富,很难“论”出他的千姿百态。仅仅想从“我”的冰山一角,道出一点寒,读出千万个林语堂中的“我”那独有的一个。
读是体验,感是收获,思是触动,悟才是智慧的果子。用感性去读,用理性去感,用智慧去悟,想必这样读林语堂才会通达,也应该是最闲适不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