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400字(通用30篇)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星期天,我和爸爸从新华书店里买了一本书。名叫《一千零一个愿望》。一回到家,翻开书,我就被书中的内容吸引了。
本文讲得是一个似男生却是女生的学生叫李力子,她有一种天赋是考试必定会在前十五名之内,所以她很骄傲。她的妈妈每天上班,不顾女儿。还有那未曾谋面的爸爸,最后在马路上遇到了一只小鸭子便取名李甲甲,不久李甲甲因感冒夭折了,妈妈也辞职了,于是他们去了罗马许愿池,撒下一千零一个硬币。
有许多孩子都是单亲,我们应该保护她(他)爱护她(他)。而有的孩子有爸妈,把她(他)伺候得像小公主,小皇子,他(她)依然不感觉幸福,还嫌他们啰啰嗦嗦。
当然,爸爸妈妈要改正一点,不要只忙于工作,不照顾孩子,如果你的孩子很小请悉心照顾他(她),如果很大请耐心教导她(他)。为什么父母不能多照顾孩子?为什么人人都有一个愿望?为什么……那是因为我们没有爱心,没有同情,更没有努力。
书中有一只小鸭子会叫“姐姐”。因此取名李甲甲,它被以前的主人伤害过,也不会游泳,还惧怕水管,经常随地大小便,弄得李力子又无奈又生气,可她依然喜欢李甲甲,这是多么爱惜动物呀!我们也应该学习她爱护动物。
如果你也想学习李力子的善良,李甲甲的可怜,妈妈的严肃,汤药婆婆的厉害,保姆的……就和我一起读这本书《一千零一个愿望》。
最近我在看四本共读书木中的一本《伊所寓言》。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红牛、黑牛和黄牛》了;我先简单的跟你们介绍少一下吧!
红牛、黑牛和黄牛三兄弟在草原上一起吃草,一起玩耍。一天,狮子看见它们便想吃了它们。
狮子猛冲过来,红牛用角一挑,一下把他挑出老远,狮子摔的重极了,一时爬不起来。他发现黄牛和黑牛都瞪大了眼睛,恶狠狠地看着他,于是不敢再进攻了,爬起来灰溜溜地走了。,狮子不甘心。过了几天,它想了一个招,用离间计一个一个的消灭它们。于是,狮子对黑牛说:“红牛告诉我它的力气最大。”黑牛生气了。它又跑去对红牛说:“黑牛的力气比你大,你真没用。”红牛气急了,决定它不再理黑牛了。最后,它对黄牛说:“红牛和黑牛说你是胆小鬼。”就这样三兄弟打成一团,最后,它们打得筋疲力尽。狮子没费多大力气就饱餐了一顿。
信任是最重要的,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对朋友的信任。看着这三头牛由团结不败到被狮子吃掉,让我吸取了一个教训,就是:朋友之间听到朋友的坏话,一定要问个明白。
还有《驮盐的驴》有头驴驮盐过河。滑了一跤,跌倒在水里盐溶化了,他站起来时,觉得轻松多了,很高兴。后来,他驮着海绵过河,心想再跌倒站起来,一定也会轻松许多,就故意滑一跤,不料,海绵吸饱了水,他再也站不起来,便在水里淹死了。
做是不要偷空减料,偷空减料可能会有危险。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成语故事》里的成语故事多不胜数,这本读物,它不止有对成语由来的小故事,对其中的生僻字做了详细的解说之外,还增设了历史典故,人物介绍和小知识等小栏目。让我们在认识成语的同时对当时的背景与学者的认识加深巩固。
“妒贤嫉能”这个故事写出了项羽的愚昧,他之所以不能得到天下,这便是最主要的原因,从古至今,不赏识人才的人,都是失败者。《成语故事》里关于三国的故事也有许多,还可以一边补充对三国的认识。
有个“名落孙山”的故事让我苦笑不得,讲述的是一个叫孙山的人和同乡去考科举,结果自己最后一名,而同乡没有居榜上,结果回到家,同乡的父亲问他儿子的成绩,孙山还委婉得意的说最后一名是自己,你儿子榜上无名。趁机显露了自己的才华,但其实在别人看来,滑稽了点。
“程门立雪”更是印象深刻,因为看了《恰同学少年》的缘故,看到了借鉴前人“袁门立雨”,在外人看来是可笑的,为什么一定要一动不动呢?特别是“程门立雪”,杨时和游酢,因为老师睡着了就一直站在门口,下雪也不进去,这种行为其实可以称为“愚昧”,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半对半错,毕竟是初次登门拜访,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而且古代的思想和我们不一样,因此评论的话还是少说为妙,他们的老师也都被这精神感动了。
“害群之马”这个成语见的多,它的典故却是才了解,原来治理国家和放马的道理相似,只是除掉那些对马群有害的坏马罢了。朝廷上,只是将危害江山社稷的奸臣扫除而已。这个以小见大的道理,就那么简单。
一个又一个的成语,只是短短数十字,却全都蕴涵大道理,“勤能补拙”,既然我的基础不好,就要“亡羊补牢”了!
《警犬拉拉》这本书相信大家都已经看过了,看过这本书的人一定被警犬拉拉和警员大漫之间的那种真挚感情所感动,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甚至在幻想着我也能拥有这样一只狗狗就太好了。
可是同时我也有一些疑问,想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
疑问一:警犬拉拉太全能,似乎没有它完成不了的任务和事情。
为凶猛的森林之王——老虎当心理医生解决心理问题、驯服狂躁发疯的大象、平复猴山暴乱……这一切的一切,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一个又一个的难题,很不容易解决的,居然被拉拉机智的解决了。难道拉拉真是天降神犬不成?
疑问二:每一个案件都被侦破了,不太现实。
一个又一个疑难案件对于警察来说,都是困难的,却在拉拉的引导下被侦破了。比如:拉拉面对它的救命恩人——护士小兰犯罪时,抛弃情感,遵守了警犬的职责,将其依法处置……难道说他们就没有破不了的案件吗?
疑问三:拉拉太聪明了,简直不可思议。
经过研究:狗脑只是具有粗浅的逻辑思维能力,不像人脑一样可以那么严密的思考问题。当大漫被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栽赃陷害被冤枉时,连在一条战线上共同战斗的同事都不相信大漫时,拉拉却坚定自己的信念和意志,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终于把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为大漫洗清了冤屈。书中的拉拉是那么的聪慧,丝毫不亚于人类的智慧。我不禁在想拉拉真的就那么聪慧吗?
以上几点是我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也加入进来一起探讨。
读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后,我有许多感想……
故事中,在巫师树村召开的教开的联谊会上,来了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人,他声称花五毛钱从他那儿买一张带红点的卡片,就可以使的一个愿实现。十一岁的波利,十五岁罗威娜和十六岁的亚当都买了一张卡片,他们都许了一个愿。最后,他们的愿望都实现了。可是,他们却都遭到了报应。波利只要一说话就会发出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喜欢的亨利·派朴的脚底生了根,变成一棵树。亚当没有家了,房子和谷仓全部被水淹没了。
读到这儿,我产生了许多的感想。
假如想走捷径来实现自己的愿望,那么,将会付出更加昂贵的代价。想要真正实现自己的愿望。唯一的方法就是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去努力,只有这样,你的愿望才会实现。我们在生活中做任何事都应该不骄不躁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事情做成……
只要记住这些道理,认真地去做,我相信,什么事都能够做成。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关羽,他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威风凛凛。勇武过人,忠肝义胆,在麦城被孙权所擒获后,死不投降,最终被杀害了。
他,武艺是多么地高强。温酒斩华雄,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大敌当前无所畏惧。
他,又是多么地忠义。当他被曹操所俘获,勉强才答应留下。曹操送他新战袍,他却仍用大哥刘备送他的旧战袍;曹操又送他绫罗绸缎、金银器皿,他一概不受;曹操与他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他的心却还在大哥那儿;曹操送他日行千里的赤兔马,他虽然收下了,但想的却是如果有大哥的消息,就能立刻与大哥见面。当有了大哥的消息,他过五关,斩六将,曹操怎么也留不住他。在华容道时,他念及旧情,对曹操网开一面,放他走了。
他,又是多么地勇敢。当他中了箭毒时,请华佗刮骨疗伤。他不用绑在柱子上,不用蒙住眼睛,而与马良下棋。华佗用刀割开皮肉,然后,将骨上的箭毒刮去。只见血一滴滴地往下流,而他却仍与马良谈笑风生地下棋,脸上没有一点痛苦之色。
可惜,这样一个武艺高强、义薄云天、有万夫不当之勇的关羽,在麦城被害了,我们要永远记住他的名字,记住这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自从我看了马小跳玩数学,我觉得十分好看,想一看到底。于是又开始了奇幻之旅。
没想到的是一开始就遇上了个大块头,不过仔细一看,原来是一道无解题:5元钱买一千克哈密瓜,共有五千克,我们有三十元。又买了包两块钱的香瓜子,三个竟然把算式变成了三十减二五减二乘二了。原来的算式是三十减二五减二减三的。这题已经屡见不鲜了。
刚刚度过了难关,又出来了一个恶魔有三十八张纸币,共有一百七十八元。全是十元,五元和两元。已知十元和五元一样多,请问十元,五元与两元各有多少张?这题可把我给难得不得了了。我眼看这位叔叔的阴谋要得逞了,马小跳终于赢了:“十元有十张,五元有十张,两元有十四张。”叔叔数了以后,只好把钱一五一十的交给了马小跳。
马小跳不但是数学之王,还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数学家。马小跳万岁!
在多姿多彩的暑假里,我看了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橘子味的夏天》。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叫骆雨澄小女孩在小时候就失去了妈妈,从小跟随她爸爸生活。但,渐渐地,她发觉爸爸总是对她说谎,她与爸爸的距离也疏远了很多。在这个夏天,谎言、惆怅与离别笼罩着她,而身边唯一能信任的人,只有她的同桌。
对文章中的骆雨澄来说,我实在比她幸福得多了。我有一个快乐健全的家庭,爸爸妈妈对我疼爱有加。考试考好了,爸爸妈妈就表扬我;如果考差了,爸爸妈妈就安慰和鼓励我。我无时无刻都能够享受到爸爸妈妈的溺爱,但骆雨澄却不能;我有一个快乐的无忧无虑的童年,但骆雨澄却没有;我的童年是多姿多彩的,骆雨澄的童年却是灰色暗淡的。
此刻想起来,我真是心在福中不知福啊!有的时候还跟爸爸妈妈顶嘴!虽然出生在雨季的骆雨澄拥有一个好听的名字,但生活并不宠溺她,妈妈的离世、爸爸的谎言、同桌即将要离开的真相,导致她的童年变得伤痕累累。我必须要珍惜此刻这些来之不易的幸福,好好学习,长大后好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六年级的我们已是求知若渴的年龄,我们撒开了欢的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我们像小树苗,贪婪地吮吸着书本里的养份,《致未来的你》就是这样的一片海洋,一块神奇的土地。
刚拿到新书的我们如获至宝相互传阅这,我们谈论这全书的十五封信里具有优秀品质的主人公,我们为他们诸如担当、忠诚、无私、专注、乐观、慷慨的品质而津津乐道,在随后的日子里,我们受益匪浅。
每当我在学习中遇到瓶颈,想要放弃的时候,小伙伴们总会提醒我别做那躲在礁石下的企鹅,要做那敢于搏击风暴的海燕,克服困难,重拾信心。
每当夜幕低垂,工作了一天带着倦容回到家里的父母还得照顾着我们的饮食起居,我都看在眼里,并暗自下决心,要像书中说的那样,男儿自有担当,要开始替父母分担。
每当听到身边的同龄人羡慕不已地在畅谈国外的各种优越,我并不急着区反驳什么,只是觉得同龄人真该多读书多看报。
今日中国已不同往昔,在一些领域上,中国制造已经是世界排名靠前甚至。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我们得有岳飞的精忠报国的血性,还得有屈原“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爱国情怀。这道理也是书中所传递的。
时光如白驹过隙。希望我们不论在人生的哪个阶段都能以书为伴,明白书如伙伴,挚友如书的道理。以书会友,相得益彰。
对于《论语》,总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曾经是强迫自己去读,因为高中语文老师要求严格,不读的话,上课叫起来很尴尬。那时倒不觉得怎么,但是在老师的强迫下,文言文阅读能力提高了,可以不用老看别人的翻译了。现在对于这些古典书籍不那么恐惧了,甚至还觉得有点亲切感。
去年年底,于丹在百家讲坛开讲《论语心得》,百家讲坛的收视率一下飙升,一时网上议论的沸沸扬扬,一月份我去买这本书,就已经重印了七次,看后觉得心里压抑了好久的东西自己表达不出来,但是书中表达出来了。对于《论语》,书店的书更多的是学者压人式的讲法,而《论语心得》这种亲切的讲法一下将读者拉近了,我们好像就是孔子席前一个安静的学生。正如书中说,论语不同与励志格言,它不是一句一句的教诲,而是一幕幕场景,像话剧一样来看最有意思。
《论语》当中孔子是一个温良恭俭让的形象,和学生探讨问题总是和颜悦色,是商量的语气,尽管孔子比他的学生要大好多岁。想想现在的课堂,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又要看幻灯,又要做笔记,忙的不亦乐乎,真是感慨良多啊。
仁是《论语》当中出现很多的一个字眼,但是《论语》当中并没有给出定义,只有两句克己复礼为仁和仁者爱人,其他的解释是针对不同的学生给于不同的答案,这就是孔子的因材施教吧。对于君子,书中也没有给出定义,而是将其与小人做了多次对比。比如“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孔子总是将答案留给学生,现在又把答案留给了我们这些读者。
我觉得《论语》在今天最重要的的是给了我们现代人一双眼睛,一双看心灵的眼睛,让我们在这个物化的时代,了解到在我们的内心其实还有一片广阔的天空。我们的快乐其实来自于这片还未开垦的土地。教我们自己为自己营造一片精神的乐土,让我们把目光由只向外看转为向内看,完满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心胸开阔,心境敞亮,心态坦然的人。
《夏洛的网》是一本扣人心弦、感人肺腑、令人回味的书。特别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在霍默·最克曼先生的谷仓里发生的趣事。他们的对话以及他们互相对彼此的情谊,让我很是感动。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作者对文中几个重要人物的描写非常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弗恩是一个活泼可爱、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夏洛是一只一心为朋友着想的蜘蛛,他为了朋友威尔伯,牺牲了生命;威尔伯是一只聪明、可爱、善良的小猪,它非常珍惜与夏洛之间的友谊,当夏洛去世后,它把夏洛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它们无微不至的呵护;而夏洛的孩子也把威尔伯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夏洛的网,不仅仅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要和和睦睦、快快乐乐的。更让我的心中渴望友谊、呼唤友谊、珍爱友谊。它感动着我,让我用真心对待友谊,让友谊地久天长。
《高老头》是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时代小说,它浓缩了时代色彩,展现了当时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虚伪、狡诈、残忍……这本书中文版不到十八万字,但是其视野之广,人物形象之多姿多彩,简直够得上一幅全景画卷,从拉丁区与圣马尔索城关之间贫穷寒酸的小街陋巷,到圣日耳曼区富丽堂皇的贵族府邸,把尔扎克给我们展示了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巴黎社会,讲述了一个令人热泪相映的故事。巴黎社会各个阶层、各种身份的人物,带着各自独特的风貌,在这部小说中组成了一个喧闹的、活动着的、真实的社会。这里有贪婪势利的老板娘,有献身科学的大学生,有苦役帮口里神通广大的秘密头领。
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在女儿出嫁时一人给了六、七十万的家产,自己只留了五六万作养老金。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个女儿渐渐对父亲产生了厌恶,把他赶出了自己的圈子。她们以父亲为耻,盼着父亲早一点死去,但表面上却说出种种托词来假意的安慰他。她们像是一个吸汁机,吸干了父亲,把剩下的残品急于扔掉。儿女都是父母养大的,女儿的所作所为,高老头都看在了眼里。这可怜的老头是那么失望、孤独,他为此可以说是已经肝肠寸断了。但无论女儿怎样做,怎样一次又一次的令他失望,他的父爱却是永恒的。当他听说他的女儿在外面欠了大笔债务的时候,他宁愿把自己最珍惜的银饰卖掉为女儿还债,也不愿让女儿为此伤半点脑筋。那银饰可是他最值钱的东西了!卖了之后,他确实哭了,但他这样做并没有换取女儿的心。
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失去人性的一种杀戳。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安徒生童话》中《坚定的锡兵》这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故事讲述了一位一条腿的士兵被邪恶的黑妖精使坏经历了冷风把他吹倒,小孩将他放到纸船里去航行,他独自通过黑乎乎的下水道,被大鱼吞进肚子里,最后被扔进火炉里慢慢的熔化,但他一直是紧紧扛着枪,一动不动坚定地站在那儿。
读完,我为自己平时的表现感到羞愧。这位一条腿的锡兵虽然被单独放进纸船里航行,但他一点也不害怕,当他被卷进黑乎乎的下水道里时他都能一个人挺过来。而我单独在家,有人敲门时,我都会冲向里屋,趴在床下一动不动,紧张、害怕极了(怕会是小偷或是坏人,我打不过他们)。我要向他学习做个坚强、勇敢的小男孩。看着这位一条腿的锡兵。再想想我自己,有着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学习环境,待我如父母的老师与他相比,我的条件太好了,我还有理由不努力学习?不热爱生活?不勇敢面对困难吗?
我非常喜欢《坚定的锡兵》这个故事,我要改变以前胆小怕事,办事拖拉的坏毛病,学习他不怕困难,遇到问题勇敢面对,做事有信心,不轻易被困难吓倒的精神!从今天起在家里我要做个小小男子汉负责保护好弟弟妹妹,听长辈的话;在学校珍惜时间好好学习,和同学友好相处;在外面陌生的环境要多锻炼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位坚强、勇敢的少儿郎!
这天我从图书角拿了一本书他叫《昆虫记》我就开始看了起来,这本书是法布尔所写的一部着作,法布尔是一位法国杰出的文学家。法布尔是一位在自然界中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与试验,他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
法布尔刻苦钻研,牺牲了自我的私有时光去观察昆虫比如说: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我在书上查了一下,其实法布尔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其实并不容易。他出生于农民家庭,从小生活贫困,靠自学先后取得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法布尔没有向贫困屈服,他情与自修,精心选取研究方向坚持不懈进行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不断获得成果。就像我们语文老师说的那样:命运给他的“是一副烂牌”,他经过自我的努力之后才能够打成一副好牌。
我这个人是十分喜欢探索植物或动物,但是我不像法布尔那样记录下来我只是十分喜欢探索,奥秘。
当我读完法布尔的《昆虫记》以后,我的感受十分深,因为他不仅仅仅充满了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理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启发“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三体》这本书。
轻轻翻动着雪白的书页,细细品味着优美的文字,我被它深深吸引住了,如饥似渴,手不释卷。精彩的内容,跳跃的思维让我的内心受到了巨大的震撼,以至于有点埋怨自己从前的阅读范围是如此的狭窄,像《三体》这样精彩的小说竟未曾发现。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举例来说,在大多数小说中,外星人都有着上帝般的形象,对人类亲切至极,会安慰人类,帮助人类,可谁知外星人是善是恶呢?
《三体》便一反常态,将外星人刻画成一个合情合理的形象——迫于生存的危机而侵略地球的生物,存在着缺陷,却又十分的合于情理。这一下,就将它们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来。书中还提到一个新的词语——质子。刚开始,我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终于明白,这是一种被三体人用我们前所未有的高科技赋予了生命,可随意维度化的微不足道的质子!这想象,真是既天马行空,却又有着科学的依据。我们当中有几个人能够将它想象出来!
整部三体都以”和平——战争——生存——毁灭“为主线,在我眼前展现出一个广阔、神秘的世界。它开阔了我的思维,让想象不再受到约束,自由飞翔。其实,每一个人的头脑里都有一个世界,愿我们用想象的翅膀,创造出一个属于自己的精彩的三体世界!
自从武松打过虎以后,他就一向留在山洞里修炼。武松练了七七四十九年,最后练成了长生不老。金刚不坏之身和许多技能。
武松觉得自我已经修炼完毕了,就打算回到大伙身边。可当他一进城,第一眼看见的就是慌慌张张的黎明百姓。武松就随便找了一个老人来寻问为什么大伙都慌慌张张的,老人说:“城里来了一个叫县官的人,把那里的规矩都改了,要是谁违反了他定的规矩,就要被老虎吃掉。”武松听了老人的话,气得火冒三丈。不知哪来的劲,抄起一根棍子就冲到县官的城门口,仔细一看,原先是个老虎城。
武松一棍打了个双雕,两只老虎立刻倒在地上,武松冲进城里。刚进城,就迎面扑来六只老虎,武松一个旋风棍送它们上西天去了。之后,武松又过五关斩六将,最后找到了县官。县官有两只宠物,一只是白虎真身,另一只是剑齿虎。武松正在纳闷呢,白虎真身扑向武松,武松停止了纳闷,用了一招破魂斩把白虎真身给打晕了,武松再给它一棍,它就死了。剑齿虎可没那么傻,它先分身,不一会儿,几十个剑齿虎出现了。武松说:“就你会啊,我也会。”说着,武松也分身成了几十个武松。十几个武松各给了十几个剑齿虎一个鬼斩,剑齿虎也被打晕了,几十个武松又给几十个剑齿虎各一棍,几十个剑齿虎变回了一个剑齿虎,过了一会儿,就死了。
两只宠物死了,县官只好亲自出马了。他拿起宝剑,刺死了所有的武松,县官哈哈大笑,说:“死了吧。”突然,县官竟然听见了武松的笑声,县官抬头一看,武松正在用舞空术飞在天空,武松发现县官看见了他,用了一个龟派气功打县官,县官的衣服被打的稀巴烂,武松再用一个降龙十八掌,把县官送上了西天。
因为武松打死了县官,老百姓们都来庆祝,武松也因此得到了很多物品,武松穿上老百姓给的衣服,拿住铁匠铺做给他的武士刀和机关枪,又到处帮忙老百姓了。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评价历史人物,绝对是两方面的。像着名的明君,唐太宗。修生养息,天下大治,可之前隋朝刚灭,盛世一般都出在一个新王朝的前期。天下大定,盛世何不在?例如:康乾盛世,我不是一个民族歧视的人,我并不对满蒙政权对有任何歧视。可康乾盛世确确实实是明末的经济回暖。盛世?称不上。如果说天下只要没有造反的就叫做盛世的话,那中华五千年,岂不是一半的盛世?
中兴这事,明朝的家常便饭,弘治中兴,万历中兴。我都从这本书里看到了。这本书可以说是我的历史启蒙教材。让我看清人的两面,不是历史课本上的单方面。
书中有提到张居正。过去我就听过张居正的鼎鼎大名,知道他在嘉靖末万历初的功臣,万历中兴,明朝最后一个巅峰。我对于他的死,很惋惜,我甚至痛恨万历帝不识货,不识人才是个昏君。看了《明朝那些事儿》我也看到了张居正不好的一面,刚开始看到的时候,我接受不了,生活作风很成问题,但是做为一个我的偶像,我真的是接受不了的。
我从其他地方看到张居正死了之后他家属的惨状,我更加痛恨万历帝。不仅不识人才,而且杀良臣之属。万历帝,你是个什么皇帝!?误了大明王朝!
后来,我看了书才知道,当年明月所写的是很中肯的。双方面,即使是历史学家以及清朝皇子的老师所不重视,甚至鄙视的明武宗。他也写了武宗的优点,八虎误了武宗,当年明月教会了我看人的两面性,很巧合,我的历史老师也叫明月。
万历皇帝在张居正死了之后又恢复了祖制,是个墨守成规的人,因为,少不了一群墨守陈规的大臣。一个使劲,把明王朝从巅峰推向低谷。
人,很奇特,喜欢的自然是好的方面,讨厌的自然也就是坏的方面。可是,当人的好的那方面大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掩盖了他黑暗的那方面,评价人自然需要两面性。
在《青年文摘》里,我尤其喜欢看“青春风铃”这一部分,它所描述的爱情故事就好像发生在我周围的一样,读着它就好像在读着自己的生活,那么形象生动,青年文摘读后感。它让我觉得爱情是一件如此美好的事情,虽然很多情侣都因为种种原因而错过彼此,不可否认,那是一件很遗憾的事情,然而那又是一件很值得让人回味的事情。遗憾也是一种美,没有什么是十分完美的,也许正因为这样,所以才显得更加珍贵吧!我是一个没有谈过恋爱经历的女生,所以我不能够真正体会到那种让人刻骨铭心的爱情,但我始终认为要想拥有一份真正的爱情并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而是需要经过种种磨难和考验才能得到它。无可置疑,这个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但我坚信最后迎来的将会是晴天。我讨厌那些把爱情当儿戏的情侣,一个人的一生能谈几次恋爱呢,人的一生能有几个青春呢,我想大家都心中有数,不需要我说。但话说回来,爱情本来就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没有谁能给它下一个特定的定义,也许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有深刻的体会吧。不管怎样,我始终相信那份属于我的真爱就在不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