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400字左右(精选27篇)
唐玄宗开元13年(公元725年),李白乘船从四川沿长江东下,一路游览了不少地方。
在襄阳,他听说前辈诗人孟浩然隐居在城东南的鹿门山中,特地去拜访他。孟浩然看了李白的诗,大加称赞。两个人很快成了挚友。孟浩然热情的款待李白,并留他住了10多天。
公元730年阳春三月,李白得知孟浩然要去广陵(今江苏扬州),便托人带信,约孟浩然在江夏(今武汉市武昌)相会。这天,他们在江夏的黄鹤楼愉快的重逢,各诉思念之情。几天后,孟浩然乘船东下,李白亲自送到江边。船开走了,李白伫立江岸,望着那孤帆渐渐远去,惆怅之情油然而生,便挥就了这首《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此诗堪称送别佳作。
诗歌前两句叙事,讲述作者在黄鹤楼和老朋友辞别。在春光明媚的三月,老朋友坐着船顺流直下到扬州去。那只孤单的小船越走越远,帆影逐渐模糊,消失在蓝天的尽头,可是作者还久久站在江边远眺,不肯离去。
他心里一定有恨。在这繁花柳絮如烟的美好春天,本应和老朋友饮酒赏春,却不得不忍受离别之苦。他心里一定对孟浩然有无限仰慕之情,羡慕友人像古人跨鹤飞天一样青云直上,但自己却不能同游,只能孤单地留在这凡间。没有老朋友相伴,纵有无限春光,又有何快乐可言!他心里一定有无限的不舍之情。这不舍之情,就像那滚滚江水,连绵不绝,没有尽头。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这本书我并不陌生,三年级时我已经看过了。但是也只是囫囵吞枣,也没品味到这本中外名著的美妙乐趣。然而现在,我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因为公主依旧是公主,不管身境如何,也拥有一个高贵的气质,她的善良,她的气质在什么境界里都显得那么高贵。
故事的开头是带有华丽的暖色的,父女情深,家境富有,带有华丽装扮的萨拉的确是大家羡慕的对象。但父亲的去世改变了一切在冷酷自私的校长的安排下,她成了小女佣,小教师。可无论如何,她的行为举止始终像一位小公主。终于,幸运再次眷顾她。她爸爸的坏朋友和爸爸的事业成功了。他又把幸福带给萨拉,拥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这也同样可以从书中学到了不少,学会幻想;学会表达;学会谦让;学会有原则;学会有希望。告诉我们,公主的身份在于一种气质,是改变不了的。财富也未必重要,但只要有一个高贵的气质,优雅的行为举止,善良的心及高尚的品格。人人都可以当大家心目中的小公主。我们平时走进书店,总会觉得那是书山书海。让我眼花缭乱,而又让人喘不过气来,向这《小公主》一般的书,却很少有。这本书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失望的时候要像个公主一样镇定。并且保持希望不变;生气的时候,要像公主一样温和有礼,懂得控制自己;快乐的时候,要像一个公主一样明白感恩,学会与人分享。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今天早上阳光灿烂,我在阳台上边喝着水,一边惬意地看《爱的教育》。其中一篇文章令我深有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写孩子们在雪地里打雪仗,大雪球打中了老人的眼睛,接着讲卡罗菲在卡罗纳的鼓舞下承认了自己的过错,最后讲老人及在场的人都原谅了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做错事不要紧,要勇于承认和改正错误才是好孩子。古人曾经说过:“人非圣贤,孰能无错,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是啊,我们不是圣人,在成长过程中谁会没犯过错呢?但我们要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就像故事里的卡罗菲那样勇敢地向老人承认错误,并且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我也勇敢地去向别人道歉,所以别人原谅了我。事情经过是这样的,记得二年级时,我和同学抢书,我们一人拿着一端,你不让我,我不让你地抢来抢去,最后我和他吵架甚至打架,我还把他打伤了。老师来上课时看到那个受伤的同学,就问谁和他打架了。那时我怕得直发抖,也不敢站起来承认,但我想到大人们都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要知错能改,我最终都站起来了······老师了解事情后,她并没有太严厉地批评我,而是耐心得教育我。我也认识到同学之间要互相礼让互相关心。
知错就改的好意义,不但不会让你失去尊严,而且还会让你得到尊敬。朋友们,快快做一个知错就该的人吧!
今天,我读了《美国孩子假期作业》这篇文章,主要写得是中国小朋友香香,在美国读小学二年级,放寒假的时候,老师发给他们每人一块抹布,作业是:在假期里用好你手中的抹布,并得到家人的好评,老师从孩子抹布磨损情况可以看出孩子们不平凡的假期,让孩子们把抹布放在桌子上给家长参观,最后孩子和家长一起唱着歌曲。
读了文章后,我更喜欢美国孩子的假期作业,因为美国孩子通过亲身体验,知道了爸爸妈妈的辛苦,知道了劳动的重要性,等长大离开父母时,也可以独立完成一些事情,不必依靠别人,自己做一些事情也会无比幸福,无比骄傲的。
从小我就听爸爸妈妈说:“千万别输在起跑线上。”这不仅仅是我爸妈的话,相信很多同学和我的感觉是一样的,于是从上小学甚至从幼儿园开始,我们就开始超前学习了,一个个学前班、早教班、兴趣班、提高班如同雨后春笋一般,想到爸妈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时,我感动了。“世间爹妈情最真,泪血溶入儿女身。殚竭心力终为子,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是,我也想对千千万万的爸妈们说:“亲爱的爸爸妈妈,首先感谢你们赋予我生命,让我来到这世上,感受来自四面八方的爱,正因为爱的存在,让我学会了感恩,现在的我即将升入五年级了,在学校里,我已经是个大姐姐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已,请你们放心!”
今年的暑假计划,我刻意增加了劳动时间和社会实践的时间,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提升我的个人能力,个人能力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号召能力,适应能力等。在知识经济时代,学习能力是最重要的,因为知识总是在更新,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我也学着香香小朋友,准备了一块抹布,利用假期帮助家里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就像谈他们的儿歌里唱地那样,谁也不能为你安排好一切,父母也不能替代你的未来。你,就是你自己!那就让我们好好努力的学习,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学会独立面对生活!
今天,我读了一本故事书,讲的是”愚公移山“,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老人叫愚公,他90岁了,他们家门前有太行、王屋两座大山,出行有很多不便。有一天,他召集全家开会,提议要搬走这两座大山,他的想法得到大家的认同。于是,大家动起手来,开始挖山。一个月干下来,大山看起来没有什么变化,村里有个叫智叟老人,看到愚公一家人搬山开始笑话他们。智叟说:”你这么大年纪,怎么可能搬走这两座大山呢?“愚公笑着说:”我搬不走,但还有我的儿子,儿子的儿子,子子孙孙,这样一代一代搬下去,肯定能搬完。“就这样愚公带着他们全家继续搬,他们精神感动上帝,上帝派了两个神仙搬走了这两座大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再大的问题和困难,只要我们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去面对,什么事情,有多大困难都能够得到解决。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罗尔德。达尔的这本《好心眼儿巨人》非常好看,主要讲了:有十个巨人,其中九个都会在半夜三更吃人,他们的名字也很恐怖,吃人肉块巨人、喝血巨人、嘎吱嘎执嚼骨头巨人……但有个好心眼儿巨人,他在巫师出没时刻给人们吹梦。
有一次,女孩儿索菲发现了好心眼儿巨人,好心眼儿巨人要把看见他的人都带回家,索菲也就因此被好心眼儿巨人带回了家。在好心眼儿巨人的家里,有很多新奇的东西,大鼻子瓜、下气可乐……有一次,好心眼儿巨人告诉索菲,那九个坏巨人要去吃英国人,索菲不忍心看到又有人被吃了,就和好心眼儿巨人商量,决定要和女王联合起来,捕捉那九个坏巨人。最后,他们捉到了那九个坏巨人,将他们囚禁起来,不准在让他们吃人。好心眼儿巨人因此被女王封为“吹梦巨人”,索菲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告诉我,要做一个宽容的人,才能博得同学、朋友们的喜爱。
这个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册文学书。其中,我最喜欢读梅子涵爷爷笔下的一个个生动有趣的童年故事。
《十三岁的故事之小狮子》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小狮子和严红纯都是“我”从幼儿园到小学的朋友,“我们”之间发生了许多趣事。比如说,有一次,王子江因为与“我”抢橘子露所以弄坏了“我”的半粒牙齿。小狮子把红药水涂到了我的那半粒牙齿上,搞得“我”满嘴都是红红的,像吸血鬼一样。还有一次,“我们”到老师家玩,老师的妈妈了红枣汤给“我们”喝。小狮子老把红枣掉到地上,又捡起来吃,一次又一次,难道他很喜欢吃地上的红枣吗?
……
诸如此类的趣事还有很多。
小狮子他们有一个快乐的童年,一段珍贵的友谊。我也一样。
记得有一次,我的好朋友子茜去公园喂鸭子。刚到公园,我们就买了好多鸭食准备喂鸭子。我打开鸭食,不动声色地把鸭食扔到了水里。突然,一只名叫黑水鸡的鸭子扑了过来,一眨眼就把鸭食吞到了肚子里。我见了,又扔了一粒鸭食过去,可一不小心扔到白天鹅的背上去了。一只名叫绿头鸭的鸭子一看,猛地向白天鹅游去。当然,黑水鸡也不甘示弱,箭一般地游了过去。正当它俩抢食的时候,子茜又扔了一粒鸭食,聪明的绿头鸭马上转过头来,去抢另一个鸭食,黑水鸡就吃到了那粒抢到手的鸭食。时间过得飞快,眼见天色已晚,我和子茜只好分手各自回家了。
看,这就是我快乐的童年,我会永远将它铭记于心。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看到帮助别人的人,第一个在我们脑海中浮现的是谁?是雷锋叔叔;看到把自己的零花钱捐献给需要的人,第一个在我们脑海中浮现的是谁?是雷锋叔叔;看到用自己所有的积蓄为别人服务的人,第一 个在我们脑海中浮现的是谁?是雷锋叔叔。
俗话说“雷锋出差行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虽然雷锋的一生只有短短的二十二岁,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做了无数件好事。
在雷锋的少年时期,懂事的他就做了许多好事,他帮助落后的同学,爱护集体的粮食,与坏份子做斗争,得到大家的好评。那时的她看到人民受苦,就立志要当兵,帮助更多的人。雷锋叔叔,我要 告诉您,我要向您学习,学习您的优点,同坏人做斗争。
同学们,让我们向雷锋学习,只要你肯做好事,愿意为大家服务,那将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一个很大的举动,因为你已经有了一颗乐于助人的心。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看完这本书,我越来越觉得人活在世上真的没什么意义,有意义的只是心情。当人们真正问起幸福是什么时,我想,大多数人会回答——满足。而满足又是什么,满足是一种心情。
心情为何物?心情是一种感觉,是多种多样的,最好的感觉就是满足和快乐,当你觉得你所拥有的东西已经足够,或你看见别人所拥有的东西比你少,那你就会从心底滋生出一种感觉——那就是快乐!可是,现在拥有快乐的人太少,富人们的贪念把满足给覆盖了,他们所拥有的只是那种低级庸俗的感觉。他们虽在朝着他们梦想的金银富贵大步跨进,可是他们并没有朝着正确的方向行走,他们走向金银富贵的步伐越快,他们也就越来越陷进苦难的深渊,也越来越不能自拔,最终便成为苦难的使者,不但伤害自己,还伤害家人,这是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啊!
因为这样,穷人的快乐就不一定比富人少,因为,他们的心中没有贪念,有的只是不断奋进的目标和勇气,他们和富人一样,都在大步朝前进,只不过富人是朝着错误的方向迈进,而穷人,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人啊,主创造了你们,不是让你们带着如石头般沉重的贪念行走于世间,而是让你们带着如美玉般精致的快乐驰骋在沙场,那是一种骄傲,是一种自豪,是一种满足。
天天快乐,天天有个好心情,这便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同样是活,就要活的快乐,活的精彩,没有什么比享有一个好心情更重要了,我们同样活着,一个天天红云满面,一个天天以泪洗面,你说哪个活的更舒服一点呢?当然是第一个了。
无意间,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看的书便是沈石溪动物系列,这不,今天我又一口气读完了他的《警犬拉拉》。我特别佩服拉拉的勇敢和忠诚,佩服拉拉永不放弃的精神。
《警犬拉拉》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拉拉的警犬帮助主人大漫破了九起案件的故事。从《沉重的追逐》这则故事中看出拉拉是一只重感情的狗;在《神秘的导盲犬》里讲了拉拉闻到导盲犬身上的炸药味,报告警员,可是警员不相信,最后凭借拉拉的执著破获了金三角贩毒集团的爆炸案。在《女警员午夜被害案》中,女警员阿珠被杀害了,姚警官怀疑是大漫干的,为了救主人,拉拉查找真正的凶手,在松树林旁边的一个泥坑里发现了凶器,拉拉被动歹徒打得满身是伤,又累又饿,发起了高烧,但是拉拉并没有放弃,最后在遍体鳞伤的情况下,拉拉成功地抓住了凶手,救出了大漫。瞧!这是一条多么勇敢、忠实的狗啊!
从这则故事中,我感觉到拉拉是一位非常称职的警犬:它忠于主人,机智勇敢,遇到危险时从不退缩。破案时跟踪线索从不放弃,即使伤痕累累也一定要完成任务。我被书中的拉拉深深地吸引着、感动着。做人、做事何尝不是如此,我们要学习它不怕困难、永不放弃、积极向上的精神。有时,人与人之间不就是需要彼此之间的信任吗?
有一个男孩,叫尼尔斯。他由于戏弄一个小精灵而变成小精灵后,他有了一个本领:能听懂任何一只动物说话。他爬上了围墙,一群大雁把雄鹅莫顿引去跟他们一起旅行,尼尔斯跳下来,抱住雄鹅,说:“你不能飞走!”可为时已晚,雄鹅把他带走了……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是这样,我读的废寝忘食,爱不释手,思绪随着尼尔斯在蓝天上飘扬。
我被小男孩的善良感动了,他帮助被关在笼子里的松鼠妈妈,找来了她幼小的孩子。他的行为也感动了捕捉松鼠妈妈的人们,他们决定把松鼠妈妈和她的孩子们都放了。尼尔斯有救了被几个小孩捉走的雄鹅,他利用他的聪明和胆识,帮助雄鹅重新回到雁群。
我被尼尔斯的勇敢感动了,他在阿卡的帮助下找来了小口哨,把数量众多而又十分残暴的灰老鼠赶出了黑老鼠的地盘,帮助黑老鼠保住了最后一块地盘……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本好老师。”《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好书,我为拥有这本书感到骄傲和自豪!我对作者十分敬佩,我要好好学习,长大写一本好书,让更多的孩子吸取书中的营养。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今天,我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受到了很多启发。
从前,在太行山和王屋山这两座大山的后边,住着一位叫“愚公”的老头,他九十多岁了,跟他的家人住在一起。这两座大山阻碍了愚公一家人的出行。于是,愚公和家人决定把这两座大山铲平,开出一条大路来。这件事被一个叫“智叟”的老头知道了,他劝愚公说:“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能搬运多少泥土?”愚公说:“我挖不了了,还有儿子,儿子挖不了,还有孙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而山不会增高,怎么会挖不完呢?”愚公的话感到了上天,上天派了两位天神把大山移走了。从此,这里的交通便利了,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愚公移山》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到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份坚持。如果认准一件事,不管会遇到多大的困我从这个故事中得到了启发:世界上没有你做不到的事,只有你想不到的事。难,都要坚持下去,因为胜利的曙光也许就在不远处。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斑羚飞渡》。这本书主要写了大林莽动物世界的生死传奇。
这本书中讲了十七篇文章,每一篇文章都写得生动形象,充分描写了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而且还非常的有趣。
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也是很不容易的,如果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事,是不可能写出这麽一本书的。
在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中,《老象恩仇记》给我的印象最深。一只象,面对一个既是杀母仇人,又有救命之恩的人,就算是人,也会感到很难办,不知是报仇还是报恩,更何况是一只象呢。复仇和报恩,本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老象却用它自己那奇特的方式在一个空间里完成了。对于人来说,百分之五十的仇和百分之五十的恩就会相互抵消,变为零。但象不会,所以它们就会用特别的方式将水火不相容的两级在同一空间完成。我想,如果不是作者亲眼看见,也不会写出老象这种复仇和报恩独特的方式。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做《保姆狗的阴谋》。
里面写的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里,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笑猫和地包天在翠湖公园里遇见了一只腊肠狗(保姆狗)、和一只牧羊犬(帅仔)。不久之后,帅仔经常受到遇害,就在这时,笑猫和地包天发现了一个秘密,就是帅仔遇害是保姆狗的阴谋,因为自从主人把帅仔带回来时,主人就全疼帅仔,把保姆狗身上的爱全抢了,而且帅仔越大越漂亮,保姆狗的嫉妒心开始了。后来,帅仔的主人发现了,把保姆狗和帅仔分开。帅仔去找保姆狗,他遇见了保姆狗,保姆狗又在想方设法害帅仔,可这一次不幸的是保姆狗死去了。
其实,每个人、每只狗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的天空,谁都有权力在这片自己的天空上,好好的活下去。为何保姆狗硬是要抢帅仔的天空呢?保姆狗的天空应该是做主人最忠实的狗,做帅仔最好的同伴,我相信保姆狗现在应该在天上反思自己做的一切错事吧!让我们为帅仔和保姆狗祈祷吧!愿帅仔好好地活下去,愿保姆狗在天安息吧!
十二岁的红军小战士傅小满本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平时话特多,嘴巴怎么也闲不住,说起话来眉飞色舞。但为了刺探敌人的军情,他自告奋勇向部队首长请缨,装扮成哑巴,深入敌后。这个特殊的任务对成年人来说已属不易,对年幼体弱的傅小满来说更是难上加难。不要说能不能拿回情报,就是一不小心被敌人识破了机关,可能连性命都保不住。部队首长犹豫再三,最后同意了他的请求。傅小满吃了一种特制的中药,一个月之内不能说话,就像真正的哑巴一样。他来到白军情报站长谢舜年的家中给谢做随从,狡猾的敌人多次设计考验他,其间险象环生,傅小满都机智冷静地应对过去……一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情报还没有弄到手,但傅小满的舌头却恢复正常了,有时下意识中就会跳出一两个词来。傅小满本是一个活泼好动的孩子,他怎样才能管住自己的嘴巴呢?这时上级命令傅小满立即撤回,但傅小满却想继续完成任务……傅小满不是哑巴,这随时都有可能被敌人发现,因而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傅小满在焦虑与痛苦中与敌人巧妙地周旋着……傅小满不仅要与敌人斗,还要与自己正常的生理、心理斗,要让自己变得“不正常”(变得像哑巴)。身处敌营中的傅小满感到自己简直就要发疯了……
我很佩服他,这种行为,如果是我恐怕我还不可能憋不住了,早就说出来了,我比他死的还快,同时我也很可怜他,他出生入死完成了任务,别人都被表扬,戴红花,而他救了苏区却被关了禁闭。因此他变作了一个不爱说话,沉默寡言的人。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傅小满在谢家吃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罪,但他还是完成了任务。我经历的还很少,没有吃过苦,不懂什么是幸福。所以,我应该多读一读这种书、多看新闻,这样就可以更好的了解外面的世界了。
真是英雄出少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