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读后感(精选29篇)
趁着现在头脑还比较热,让我表达我《仲夏夜之梦》的一点点感情。看这本书的时候感情对着情节起伏不定,而我现在能够说的,也就只是盖住书本之后,还残留在记忆中的那一部分看法。开篇黑美霞违抗父亲的意愿,与律森德相恋了。根据雅典的律法,女子如果不听从父亲的安排,是可以罪至死刑的。在这样严苛的法律之下,是爱还是死,必然是很多女子的追求幸福的最大问题。也是现代很多女人面临的问题。翻过页……
噢,女人的美貌啊,到底是多么大的诱惑?能让年轻人轻易就被你吸引?女人的眼睛啊,你要多么明亮,才能留住追求者的心?海伦娜,这个被抛弃的美女,莫怪自己的眼睛不够明亮,莫怪她人具有比你动人的容貌。失去的男人的心,你该是苦苦追寻,还是回心转意?我在为你惋惜,你遭受心爱人最狠毒的咒骂和犹如见到魔鬼般的离开与抛弃。我又佩服你,这个勇敢的女人,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虽然你很明白,你越是乞求与纠缠,那人就越对你心狠!你说“得了吧,不管在寺庙、城镇、田头,迪米特里啊,你哪儿没把我欺辱。受你作弄,简直是女人的耻辱。我们原本不该像男人般为爱情争斗,我们仅有义务,让男人们追求。就天翻地覆,我都愿跟在你后头,死在我爱人的手中,我毫无怨尤。”好吧,最后你真的受伤了,但是我知道,你依然不放弃。
男人的心意,又是怎么样一番光景?阴差阳错之间,让深爱着黑美霞的律森德被紫红的爱倦花的花液迷惑,一觉醒来,便热烈地爱上了心灰意冷的海伦娜,把昨日的情人看成是世界上最恶毒的丑八怪,把誓言当成有幼稚之人的玩笑?!噢,我忽然间好像明白了:女人啊,当男人真的爱着你的时候,你完全可以相信,他所说的誓言绝对是真的,绝对是发自肺腑的。但是当他真的不爱你的时候,他说的所有恶毒的扎心的话也都是真的。我姑且这样安慰着我自己,但是却越发觉得,男人,该是一种没有心的冷血动物吧。
这场戏越来越让我着迷,当两个追求着黑美霞的男子全都爱上了原本被遗弃的海伦娜的时候,女人之间的战争开始了。她们相互猜忌,一个认为自己的失宠是对方搞的鬼,一个认为自己的突然得宠是对方在取笑自己。女人,总是这样
善于胡思乱想,把所有的失意归结于另外一个女人,而不是引起这些混乱的男人
那轻易改变的心。哦,只有我知道,她们想的都是错的,没有谁故意去搞这些让我烦恼而又揪心的东西,都怪那紫红色的爱倦花,都怪那坏事的帕克!让原本的两个密友,在这混乱场景下变成了对方眼里恶毒的刺。真让我心痛!是不是每个人走到这一步都会如同她俩一样?是不是所有吵架中的夫妻都会恨不得对方去死?太可怕了,这敌对起来的心。噢!赶紧让这胡闹的一幕结束吧,我实在受不了两个本性善良的女孩这样相互中伤。
在一觉醒来,世界全部变了样了。四个人成双成对,迪米特里重新爱上了海伦娜,律森德依然追求者黑美霞,这完美的结局真好。我真心为海伦娜喝彩,她的坚持,她的不顾一切终于换来了心爱人的回心转意。
《皮赖麦斯和雪丝佩的爱和死》就要上演了,虽然剧本被几个善意的演员改得面目全非,但是这闹剧着实给三对眷属带来了不少的欢乐。
森林是一个令人充满幻想的圣地。我看见精灵在唱歌和跳舞。这种发自内心的真情流露,正在歌颂着这欢乐与和平的世界。
这是这个学期马原课上,我读到的第二本书,与第一本《马克思为什么是对的》的风格确实有很大的区别,虽然都是将问题最后总结成一种高度,以全社会,或者是以人类的性格,社会的要求作为探求的对象,但是第一本书就像是一杯陈年老酒,在一个黄昏中,坐在大海边大口喝着,而《爱的艺术》则给人一种在清晨静静坐在花园中,外面阳光明媚的感觉。
这本书要告诉读者:爱情不是一种与人的成熟程度无关,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这本书要说服读者: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也永远得不到满足。
弗洛姆在这本书中提到的很多看法其实和我想的是一样的,只不过我的想法平时更加幼稚一些,因为我觉得确实,爱到底是什么,其实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对你爱的人的责任心,是一种可以爱别人,爱社会,爱生活,的能力。从这一点来看,如果具备了爱人之心,具备了爱的能力,那么获得爱情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但是根据作者的观点,社会上很多人对爱情的三个错误看法
1、大多数人认为爱情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关键是:我会被人爱吗?我如何才能值得被人爱?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采取了各种途径。男子通常采取的方法是在其社会地位所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获得名利和权力,而女子则是通过保持身段和服饰打扮使自己富有魅力;而男女都喜欢采用的方式则是使自己具有文雅的举止,有趣的谈吐,乐于助人,谦虚和谨慎。
其实这些举止都是正常的,毕竟人的认知规律就是先从外在开始,然后随着接触的增加,而彼此互相了解,然后才能将自己内在的一面展现出来,所以我觉得如果是在现实中,衣着,举止,谈吐,是人们展示爱的能力的一种手段,但也仅仅是一种手段了,如果一个男生,衣着糟蹋的走到你面前,谈吐中脏话的次数可能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有多少,那这样一个人即使锦绣,性格谦虚,有着强烈的责任心以及高于他人的能力,那么他也不会吸引到他面前的人。
2、很多人认为在爱这件事上一无可学,他们认为爱的问题是一个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他们认为爱本身十分简单,困难在于找到爱的对象或被爱的对象。爱情中最大的能力是什么,其实就像是弗洛姆所说,应当是给与,而不是获得,为了自己爱的人去付出,去带给她一种阳光,一种活力,这种给,才是爱情中最美好的一种因素之一。
当然给的目的有所不同,也决定了给予到底是不是真正的,从心里出发的,那种人格成熟的给与,以后很多人想着,这种给与,时应有回报的,而这种回报是对方也应该给与我什么,或者说是要给我以更多,但这种或许不叫爱情,而是一种很幼稚的生意罢了。真正的爱情的给与是一种,因为“我”富有活力,我可以是一座大山,让你登到山顶,去看看这个世界有个多么的光明和美好,去感受这山峰是多么的清爽,通过这种给,展示了我的力量。通过这种给,展示了我的这种完全的人格。在生活中,如果你的好朋友请你喝了一杯饮料,即使是小孩子都能感觉得到,他是对我好的,于是下一次他渴了的时候,我也邀请他喝一杯,我们是朋友。这种友爱,可能便是因为一方挨着另一方的行动唤起类另一方“给”的行为,不是报答,而是真心希望对方也能够好好的,能够和我一样的开开心心的,口渴了也有饮料可以喝,这种单纯的行为,或许也是爱的一种表达。
当代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力所能及的物品。爱情的产生往往是以权衡对方及本人的交换价值为前提,我想做一笔交易,那我既要考虑从社会价值的角度出发,对方值不值得我追求,也要考虑基于我的一目了然的实力以及潜在的实力,对方会不会看中我。在这笔交易中,如同购买地皮一样,对方的有发展前途的潜力也起到很大的作用。在一个商业化占统治地位以及把物质成功看得高于一切的文化中,事实上是没有理由对下列事实抱有吃惊的态度:人与人之间的爱情关系也遵循同控制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一样的基本原则。但实际情况中,总会有那种“看着她的笑脸,我不禁也笑出来的”情况,原因并不是说什么我被这种笑容感染了,而是我真的为他的这种小儿感到开心,而感到幸福,希望他多笑一笑,“快乐这么你的快乐,幸福着你的幸福”与他分享着这个世界上的欢乐与忧愁。
作者提出的第三个错误是人们不了解“堕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的区别。如果我们用fallinginlove和beinginlove这两个英文搭配也许就能更清楚地区分这两个概念。两个相互陌生的人,当他和她突然决定拆除使他和她分隔的那堵高墙,相许对方,融为一体时,他俩相结合的一刹那就成为最幸福、最激动人心的经历。这一经历对那些没有享受过爱情的孤独者来说就更显美好和不可思议。这种男女之间突如其发的奇迹般的亲密之所以容易发生,往往是同异性的吸引力密切相关或者恰恰是由此而引起的。但这种类型的爱情就其本质来说不可能持久。这两个人虽然慢慢熟谙对方,但他俩之间的信任会越来越失去其奇迹般的特点,一直到隔阂、失望和无聊把一息尚存的魅力都抹掉为止。当然一开始双方都不会想到这点。事实是:人们往往把这种如痴如醉的入迷,疯狂的爱恋看作是强烈爱情的表现,而实际上这只是证明了这些男女过去是多么地寂寞。
所以,当再也找不出一种行为或一项行动像爱情那样以如此巨大的希望开始,又以如此高比例的失败而告终。如果是别的事,人们会想方设法找出失败的原因,吸取教训,以利再战或者永远洗手不干。但因为人们不可能永远放弃爱情,所以看起来只有一条可行的路,那就是克服爱情的挫折,找到原因并去探究爱情的意义。这一段出现的时候,我在想许多读者都会产生共鸣,到底时遇上了对的人,没有抓住机会,还是在不正确的场合遇上了他,更或者是遇到了错的人,这些问题从古至今,甚至到未来,都会被人们不停地讨论下去,但是,我只是想说,无论如何,坦然的去看待给予,去付出,因为你会真的感觉到很快乐。
沐浴着温暖的阳光,享受着自然的喜悦;忍受着嘲弄的目光,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无论是起伏不定的动荡年代,还是日新月异的高端时代,都在上演着同一个故事─弱肉强食。瞎子的悲惨遭遇是历史的必经之路,尤其是在乡间─没用的人就等于有害的人,就如同母鸡把它们中间残废眢啄死一般令人恐惧。当一个瞎子失去亲人时,肉体的伤病已不再重要,而精神的折磨便是他自寻死路的罪魁祸首。我悲哀的不是瞎子的最终死亡,我悲哀的是不复存在的世间温情。
于是,每日三餐变成了邻居们散心,残废人受罪的时刻。有时候他们在桌上他舀汤喝粤盆子前放一只猫或一只狗;有时候他们就弄些瓶塞子、木头、树叶子、甚至垃圾让他嚼;有时候他们通过不停抽他的嘴巴来发泄心中的怒气;最后的折磨他被逼着去要饭……
瞎子在冰天雪地里窒息在一望无垠的平原上,被一片片黑点啄食消逝在人世间仅存的肉体。也许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他的死反倒是解脱。
同处在一片蓝天下,有的人尝遍了辛辣酸苦,有的人获得了至高荣誉,我想,弱肉强食虽是历史进步的必经之路,但瞎子的死并不是唯一结局(最起码我是这么认为)。每个人的降生都是美好的,每个人所处的时代也都是正确的,真正置人于死地的均是其自己。“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瞎子的死在于他没有为生存而竭力奋斗,保尔─柯察金对人生意义的一席话便是他死亡的真正理由。瞎子就是当代的“温室花朵中最丑陋的一朵”,我是痛恨无情的人们,但决定他死亡便是从小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遇逆境愈挫愈懦弱,他可曾考虑过人为什么要活?为什么自然会创造人类?他期待的就是享受残羹碎食。
请到这么,我认定的真理是Nopain,Nogain。客观原因影响的不是大局,要不怎么说“平静的湖面炼不出精悍的舵手”。
如果我是个瞎子,不论出生了哪个年代,我一定为了人生价值而奋斗,谁说瞎子就一定低人一等,不能干出一番精彩来?!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正义凛然的司马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李白,宁死不屈的文天祥,还有同是盲人的伟人荷马等数不尽的风雨之后的彩虹。真正的解脱不是身体痛楚的消失,而是思想的解脱,意志的坚强,精神的升华。
如果那个瞎子想要的话,我愿意在那个战争年代给他一个残度余生的港湾,但我更愿意教他如何生存。
不过一对比起来,现在的盲人真是受人尊重。一流的志愿者一条龙服务,一流的医疗技术,一流的技术设施,一流的娱乐方式,所有的人都为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努力。比起有些人,他们是有价值的,还有什么比别人的承认更重要的呢?但仍有残疾人自暴自弃,非得让周遭的同受难过、折磨,就是这样的人生还不如早死好了。人活只为一口气,不要在生命的尽头为自己的碌碌无为的羞愧!
通过阅读全文理解感悟,可能我的想法过于单一化,但我一定要告诫那些残疾人: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不要气馁,不要放弃,要笑看红尘,不虚此生!
假期我读了王宇先生所着的《狼道》。读完此书让我感慨良多。这是一本关于个人和企业的成功之道,作者以独到的眼光感悟人生中的狼性法则,用古今人事,利用狼的特点充分地做了最严谨的对比,让我对人生,对社会各方面都有了不同的感悟。
在书中,作者概括和总结了“尊重对手,善于沟通;追求自由,合作制胜;忠诚奉献,自我牺牲;坚韧顽强,生存第一”等狼族信条,以及要成为强者必须向狼学习的“狼文化”的提示,使我受益非浅。通读此书后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道理:狼道即是人道,也是生存之道。
狼的力量来自于团队,团队的力量可以战胜一切。以我们的学校为例,学校之间的竞争对手尚且可以组成团队,那么我们学校中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就是团队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向书中的狼学习。团结力量大的道理大家都知道,书中所说的真正的狼族精神不仅仅在于团结,狼阵的力量源泉也不仅仅因为团结。
其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团结起来的是狼而不是羊,这些团结在一起的每一只狼都有着捕杀养的力量、手段及欲望,并能为集体各司其职。也就是说,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较强的个人能力,并且能把自己的作用完美的发挥在团队当中。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群狼起而攻之。
头狼号令之前,群狼各就其位,欲动而先静,欲行而先止,且各司其职,嚎声起伏而互为呼应,默契配合,有序而不乱。头狼昂首一呼,则主攻者奋勇向前,助功者蠢蠢欲动,后备者厉声而嚎以状其威……”由此看来,真正的狼群无比强大的原因有三:其一,团结一致;其二,都具有优秀的个人能力;其三,能守住自己的岗位。三者缺一不可。团结到一起而不能吃肉的那是羊群,结果只能被狼吃掉。能吃肉而形单影只的那是狮虎,若论单打独斗绝不输与狼,但是如果惹怒狼群则必死无疑。
而在狼群狩猎行动中无法胜任职责的狼只能导致集体狩猎的失败,最终会被狼群视为‘不受欢迎的狼’,因为狼群的社会地位非常的牢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没有能力或是有能力却没有作用的狼不是狼群所需要的。
在一个团队中,所有的活动都要为绕一个共同的目标所展开。但是团队的各个部分甚至每一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他们都有自己的目标和任务,都要独挡一面。团队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了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提供了实现理想的机会。作为团队的一员,我们一定时刻的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我们都是团队的一员,即使再受重视,再有才华,也不能以自我为中心。团队的性质决定了每个人只是团队的一部分,而不是整体。团队中每一个人的所有工作都应该是以实现团队目标为中心的。
在我们的学校更是如此,每一位教职员工都应该发挥特有的才智和力量来肩负起对团体应尽的义务,而又通过表现个体的能力以及尊重、鼓励其他同事表现自我,我们的整个团队才会变得强大而另人敬畏。而不是自己耍小聪明。要知道我们的团队需要的是不是一个英雄,而是一群英雄。
每个人心底都会有一个从小就做的梦,梦闪闪发光,就像一盏彼岸的灯火,看似可望不可及,促使着我们不断向前追逐。
前段时日,拜读了一本书,名为《不做教书匠》。书中讲述的是管老师在教育路上行走多年的心得,更确切的说是对初入教育行业的新教师的一些忠告。此阶段阅读对于我来说,再适合不过。
文中说教育是神圣的,其伟大并非是职业本身所赋予,而是因为有一群无私的人在默默为之努力。当我们在人生的十字路口选择了这条路,接下来便是勇敢的走到底,绝不回头。
而我所思考的是什么样的教师才是一名合格的教师?在前行的道路上我们该以怎样的心态才会不沦为一名平庸的教书匠?在教育这一望无际的大海上,什么指引着我们前行才能做到勇敢的走到底不回头?
我在书中寻找到了答案。
既然我们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那便以此为方向,梦之所指,便是我们心之所向。
彼岸的灯火,我们以信念为灯芯。我们要坚信能作为一名教师,这是无上的荣耀。因为在孩子眼中,我们无所不能,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成长。故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在成长的过程中不迷茫,初始之段我们就要坚定我们的信念,我们屹立于这样的世界:物质上我们成为不了大亨,但精神上的财富是他人所不能比拟的。教育,它值得我们去为之付出。因为没有哪一个工作会预先支付给你工作的幸福,除了教育。当我们早晨来到班级、走进教室、见到学生,同学们用那纯真、热情的眼光迎候你时,那眼神就支付了一切。
彼岸的灯火,我们以拼搏为火种。明确了信念,接下来要做的便是摆正心态,想好以怎样的姿态去努力。我认为,年轻是我们最大的优势,犹如烈日当空、雄鹰翱翔天际,不拼何为年轻?我们不畏惧失败与平庸,我们只是不甘于失败和平庸!故让我们趁自己还年轻,拼搏行动起来吧!重要在行动!我们要打破“多做多错”的庸人思想,不犯错误,没有尝试,目前不错,今后一定会错;尝试了,错了,不要紧,只要善于总结,吸取教训,再付诸于行动,一定能成功。把公开课上砸了,处理学生问题不到位等,对于年轻的我们来说,都不是大问题,我们要有接受失败的勇气,并再次尝试,学会享受这过程中的快乐。我们在挫败中拼出成功!我们要理解:在大海上航行,没有不带伤的船!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对教育还做了详细的介绍。在我们看来哪怕我们坚定了信念,有拼搏的干劲,可教育之路毕竟漫长,教育的大海一望无际,虽有彼岸灯火的指引,但终归有距离,我们该怎样坚持下去呢?
关键在于爱!发自内心的爱教育、爱孩子!有爱才有教育,有爱我们才不会在工作中抱怨、心灵不会感到疲惫。哲学家说,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不再靠自己,而是靠他所爱的东西活着;教育家说,一个热爱教育的人,不再靠自己,而是靠他所爱的教育活着。当我们深爱着我们的职业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路也不是那么长了、这海也不是那么广博了,在这过程里不再枯燥、乏味。看着孩子们因考试优异而喜悦;交到一个谈的来的朋友而高兴;做错了事而慌张;打架输了而发脾气,突然间你就会觉得其实啊,教育充满了乐趣。就像小时候捏陶泥,很是期待最后的作品,我们用心期待着它成型,并且用心守护它。
教育就是这样,它需要信念、需要拼搏、需要坚持、需要爱。初始你会觉得繁琐、无趣,甚至你可能会想过放弃,但当你用心去感受,感受孩子、感受平凡教育中的不凡,你会入迷,你会渐渐的爱上这项事业,你会感受到挡在你前方的迷雾突然散开后远方的美景是如此的迷人。你会从心底里感叹:能从事教育,挺好!
于此末尾,我想说的是:彼岸灯火,不再遥不可及,它是我们心底的梦,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只要我们愿意走,总会走到,且一路风景美好!梦之所指,便是我们心之所向!
《羊皮卷》这本书重在励志,让人在诵读十个羊皮卷的过程中心潮澎湃,激情四溢,仿佛忍不住地也想出去推销一番,干场大事业。这本书十分培养人的潜意识,让人在潜意识里思维得到成长成熟,通过长时间的坚持,将潜意识转化为有益终生的好习惯。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好的习惯是做任何事情获得成功的关键。下面,简单分卷摘录一些该书的经典话语并作简单介绍谈谈我的感受:
有这样一些话:“今天我开始新的生活。我郑重的发誓,绝不让任何事情妨碍我新生活的成长。在阅读这些羊皮卷的时候,我绝不浪费一天的时间,因为时光一去不返,失去的日子是无法弥补的。我也绝不打破每天阅读的习惯。事实上,每天在这些新习惯上花费少许时间,相对于可能获得的快乐与成功而言,只是微不足道的代价。今天,我的老茧化为尘埃。我在人群中昂首阔步,不会有人认出我来,因为我不再是过去的自己,我已拥有新的生命。”我读这一卷的时候,感觉心绪也从开始时少年主人公的消沉和自卑转向了激昂。不管以前怎样,原来是否有经验,我们都有理由坚持原则,充满自信,要向做一棵“橄榄树”而奋斗!因为经验不一定是万能的,和时代有关,而原则则是持久的经典。失败与成功的分别就来自于习惯,我们要时刻用学习良好的习惯,自觉摒弃坏习惯,坚持,一定可以成功!我在蜕变!
爱拥有无以伦比的力量,能够让任何人敞开心扉,书中写道:“我要用全身心的爱来迎接今天。我该怎样做呢?从今往后,我对一切都要满怀爱心,这样才能获得新生。我爱太阳,它温暖我的身体;我爱雨水,它洗净我的灵魂;我爱光明,它为我指引道路;我也爱黑夜,它让我看到星辰。我迎接快乐,它使我心胸开阔;我忍受悲伤,它升华我的灵魂;我接受报酬,因为我为此付出汗水;我不怕困难,因为它们给我挑战。”这是怎样一种爱啊,爱光明也爱黑暗;爱美丽也爱丑陋……这是一种广阔的大爱!而这一切的前提是爱自己,首先自己要洁身自好才有资本去爱这世上的一切,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他们都让我们成长。是啊,既然爱和恨都要花费时间,那么,就让我们轰轰烈烈地去爱吧!
本卷一系列的排比句,气势恢弘。是啊,我不是为了失败才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我的血管里也没有失败的血液在流动。我不是任人鞭打的羔羊,我是猛狮,不与羊群为伍。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的牢骚,这是羊群中的瘟疫,我不能被它传染。失败者的屠宰场不是我命运的归宿;我们永远不知道成功到底还有多远,也许在我们放弃的时候,转个弯就到了……;我绝不考虑失败,我的字典里不再有放弃、不可能、办不到、没法子、成问题、失败、行不通、没希望、退缩……这类愚蠢的字眼。我要尽量避免绝望,一旦受到它的威胁,立即想方设法向它挑战。我要辛勤耕耘,忍受苦楚。我放眼未来,勇往直前,不再理会脚下的障碍。我坚信,沙漠尽头必是绿洲!很喜欢这几句:“每一次的失败都会增加下一次成功的机会。这一次的拒绝就是下一次的赞同,这一次皱起的眉头就是下一次舒展的笑容。今天的不幸,往往预示着明天的好运。夜幕降临,回想一天的遭遇,我总是心存感激。我深知,只有失败多次,才能成功!”我们无法预测明天,但我们可以把握今天,我们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心情和决心!没有什么可以打倒我!因为坚持不懈,终会成功!这是一个成功的市场营销人员需要知道的道理,如果一下就被打垮,是永远不会成功的。
在生活中有很多的人高估自己,有的人却低估了自己,有的人样样自满,有的人惶恐不安,从而很难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只有我们努力的去认识自己把握自己才有可能取得成功。不要以为只要坚持不懈就是成功的一切,假如你还有这样的想法,那我就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还不了解你自己的生活是不可能平静的,人一生会遇到种种的挫折和失败。当我们面对它们,以种种客观的借口来为自己开脱的时候。我们就像那个骑着马拿着长矛苦战风车的骑士一样,失败和懦弱但却依然不可一世,因为我们没有勇气去认识自己。
经历了暴风骤雨的人们,无论你们身处何方,无论你们身处何境,你们都知道—在生活的海洋中,幸福的岛屿在微笑挥手,理想的充满阳光的彼岸在等待着你们的到来。将你们的手牢牢的放在思想之舵上。在你们的灵魂深处有一个发号施令的主人,他们可能在沉睡,唤醒他们吧!
这一篇没有波澜壮阔的历史,没有勾心斗角的权谋,没有帝王将相,也没有野闻轶事,仅仅是一个已经跨过而立之年、偶然被触碰到内心里青春那段旧时光、行走在大道上的人信手涂鸦。谨以此纪念下逝去的时光,和这个泛着一丝寒气的春天的雨夜。
对于一个行走在大道上的人来说,青春文学是绝无可能触及的领域,但是却被这本描述青春岁月的小说触动了。文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给人情感共鸣,我如是给自己解释,无论什么领域,文学就是文学。书中有各式各样的感情,同窗之情、师生之情、父母和子女之情,还有萌发于青涩、懵懂而又美好的爱情;书中有不同的人生际遇,学生、老师,命运的跌宕起伏让人唏嘘;书中还有美好的旧时光,和感情、际遇交织着,像交织着的蛛网一样,网住了记忆,律动着共鸣。
“个人觉得书中最精彩的部分就是用最真实的方式展示了旧时光的美好,这种美好让人心暖,也让人心酸。每一个画面、每一个人都像是曾出现在自己的往事中的。当这些文字和我的记忆互相探访的时候,恍然间仿佛庄生晓梦,旧时光里的人仿佛走到了我眼前,他们都是当年的他们,里面有我的朋友,有我的家人,有我的师长,也有当年的自己。窗外淅沥的雨声中,回忆起十四年前的那段高中岁月,里面出现的一张张面孔,熟悉又陌生,明明是到嘴边的名字就是叫不出来。四年的时光,能够完整记得的,只剩下些零星的片段,周杰伦,南街村的泡面,高考前两周的球赛----完全忘记自己是怎么从两个班级的班主任手中拿到同意比赛的准许。”
书中感情,有着很多种面相,耿耿和余淮、贝塔和张平、徐延亮、韩叙和简单、淮南和洛枳……但是,所有的这些感情都是克制的,结局是清醒的。这是普通人的高中,没有死去活来,没有感天动地。分科后的描写,想起了自己当年鬼使神差的从文科班转到理科班的往事。放弃了优势的文科,转入了不怎么优势的理科,然而怎么也想不起转科的缘由,或许是家里的意志。像小说里那样的重文轻理,现实中也是一样;或许是自己的任性,觉得物理更有挑战。当时的我,肯定不是最好的我,没有主见或者任性。书里其他的感情也很感人和写实,送别贝塔那段朋友的情谊唤起人很多隐于记忆里的温暖;耿耿和父母的情感变化也击中了很多人的心,这种感觉五味杂陈,难以言说。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际遇。从余淮到耿耿,再到同学们,甚至是老师和家长。那句“那时的他是最好的他,但很多年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之所以打动我不是因为有情人的错位,而是隐藏在这句话背后复杂而不同的人生际遇。所谓造化弄人,平生遭际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余淮小时候自信狂傲,也有着让人羡慕的优秀,耿耿平庸迟钝,从来都是仰视余淮,但是命运是说不准的,从高考的那一天开始,以后的每一年都有着比高考十多年都要多的选择、变数和起伏。每个人都像是在时代的裹挟下在命运的路上颠沛流离。有人找得到路,有却人站不住脚。所以他们的人生角色一步一步地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些改变源自自我、家庭、环境等多种因子。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是成熟的开始。可这些故事也许是值得庆幸的,也许是刺痛内心的。际遇的颠簸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变成云泥之别,也能让曾经的一点差距发生颠倒。曾经的自己在长江入海处写下过“漂漂向何处,随风去无迹。”,而今的我在祖国的西南边陲的家中书桌前写下这些文字,人生的轨迹谁能说的准呢。当时的我,肯定也不是最好的我。喜欢一个人,恋上一座城,最好的自己留给最喜欢的人。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可是很久很久以后的我才是最好的我,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全书中点题的一句话,关于感情,也关于际遇。被触动因为人物,也因为自己。虽然没有在最好的时光里做到最好的自己,但是,因为遇到了最好的你,才让自己慢慢的做到最好。你和我,就像舒婷在《致橡树》里写的那样,一棵是橡树,一棵是木棉,可以相互扶持一生的两棵树
"不管我睡得有多沉,依旧能听到你们的呼唤,死神也无法阻止我,对你们欢快摇尾巴的心意。"当我看到封面上的这句话时,我不禁有种想要落泪的冲动,在距离我家苔帝离开了我3个月的这天,我看到了这本书 --《一只狗的遗嘱》。
几乎不需要任何的理由,它就吸引了我的目光,而它封面的那一句话,则直接让我想到了我的苔帝那个陪伴了我20xx年之久的家庭成员,那个因为心脏衰竭而不得不离开我的狗。
很多人可能无法理解这种感情,就像我的室友,当我因思念苔帝而流泪的时候,她们却完全不相信这便是我哭的原因。但我不得不说,这种感情是浓烈的,我的狗的离去所带给我的伤痛,并不比任何一个亲人的离去所带来的要小,我将他看成是我的弟弟,一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这种感情我无法很好的用语言描述,但它确实存在。
《一只狗的遗嘱》这本书我看得很缓慢,不是因为没有时间,而是因为这里面有着太多触动我心弦的话语,让我不得不放下这本书来稳定我的情绪。书的第一篇文章,叫做《狗的礼赞》,这是一篇辩护词,为了一只名叫"老鼓",被邻居不幸开枪打中的狗的。陪审团的法官们被这篇千古难寻的奇文深深的感动,最终宣判狗的主人--波登胜诉,以被告赔偿500美元而结案。而这篇《狗的礼赞》则把狗对主人最朴素、最纯真的感情表达了出来,成为了全体养狗爱好者喜爱的经典篇章。
"只要能靠近主人,不管地面冰凉坚硬,寒风凛冽,大雪纷飞,它会全然不顾地躺在主人身边。哪怕主人无食喂养,它们会舐主人的手和主人手上因抵御这个冷酷的世界所受的创伤"。是的,它会这样做,他是如此贴心与细心,它会用它独特的方式来安慰自己的主人。我家苔帝也是这样的,他会在冬天睡在我的脚上,让我不至于因为严寒而冻伤双脚。他会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安静得趴在我的旁边,在适当的时候来到我的身边,用他的身子蹭着我的裤脚,以此表示他对我的安慰。这篇辩护词这样简单的语言将狗对于主人的深情表现了出来,以至于看完这篇辩护词,我仿佛感觉到苔帝在我的脚边摇摆着尾巴,那尾巴一下一下地打在我的腿上。
书的第二篇文章是《一只狗的遗嘱》,这是以一只狗的口吻来述说他留给主人的话,这是一只由于衰老和疾病而被死神带走的狗,就和我家苔帝一样。这使我不禁怀疑,当苔帝离开的时候,他是否也有想过要对我们,我和我的父母,说这番话。我相信他为我们留下了爱与信赖。他了解我在异地的事实,他会在我结束一个学期的课程回到家的那个刹那发愣,然后,他会扑到我的怀里,不停地扭动身体,拼命地摇着尾巴,向我表达着他的思念与欢迎。他会在假期黏在我的身边,享受和我一起度过的时光,他也会缠着我带他出去散步,欢快地奔跑在前方,在跑了一段距离后,他又会停下,转身,等待着我跟上他的步伐。他是否也会像书中的伯莱明一样,劝我们再养一只狗呢?我曾经想要在以后养两只大型犬,但是自从苔帝离开后,我曾一度放弃了这个想法,失去他的感觉太过痛苦,我觉得我无法把对他的情感转移到别的狗身上。那么,他会劝我吗?劝我再养一只狗,将我对他的爱投注到那只狗的身上,只要我深深的记住他。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奥斯投傲慢与偏见》的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题记是九月,秋意渐浓。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21世纪,科技时代。古人那“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的境界已难以寻觅,当夜幕覆盖大地,华灯初上,还会有谁会有这份心境点起蜡烛,在月色下独享着一份宁静?回眸这长长的历史,是什么改变了这一切?它带给人类的仅仅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变化吗?也许,这正是《科学的旅程》所要告诉我们的。
我想,当时间诞生并创造了人类时,科学也就诞生了。虽然这很漫长,但是这段旅程却丰富多彩,尽管从来没有平顺的大路,尽管腐朽的思想如雨天的霉菌一般不断侵蚀威胁着真理,但阳光始终眷顾着这个世界。从书中可以看到科学发展被分成4块:科学诞生、兴起、综合、直至现代的发达。
科学的诞生大概从古代一直到中世纪——中世纪是科学革命的年代。那时候的人们,大概都是信奉巫术、神学的。科学的来临,“就像是突然有人打开了窗户,一阵新鲜空气长驱直入因尘封已久而霉变的屋子。”这个时代涌现的人物有亚里士多德,伽利略,还有就是最受赞誉的牛顿等等。尽管亚里士多德的某些言论被推翻,但我们仍要感谢他所做的。毕竟,他打开了一扇科技之门,引领人们从混沌走向批判性的思考。而伽利略和牛顿则是奠基了现代科学的基础,他们不断探索求知的精神将永远引领我们走下去然而当时的社会,教会统治一切,愚昧的思想尚未完全解脱。直至进入18世纪。
18世纪,理性兴起。这是一个才华横溢而又充满梦想的时代,自由、平等的人权理念已唤醒了沉睡于腐朽思想里千年的人们。这里,有近代化学的诞生,我们会永远铭记拉瓦锡,尽管他最终在断头台上被处死,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丰富的知识财富;这里有将热和电推进一步研究的伟大科学家,历史书上,他的名字如雷贯耳——瓦特。就是他,引领人类走向第一次工业革命社会的生产力由此大大解放,资本主义时代的曙光也已到来。人才辈出,几乎难以数清,这两个人,只是科学旅程中的两个不可或缺的分子。
而当19世纪来临时,这一切都变得更加辉煌。科学,已成为了受人尊敬的职业。“一切都已准备就绪!一场伟大的突破很快就要来临。”这足以看出这个时代的乐观与兴奋。道尔顿的原子论,是近代科学最基本的理论之一,它成为近代化学和物理学的基础。再加上伏打发发明了电池,达尔文提出了生物学理论,这三项成果促进了科学的重大进步。伟大的综合时代!我们能在教辅书上依稀感受到那时的科学思想的辉煌,并深深地敬仰。
那么,现代科学,就始于20世纪至今了。我们一定会马上想到这些名字:伦琴、居里夫妇、爱因斯坦、卢瑟福、霍金……“他们的时代是物理学领域里充满活力、激情和混乱的时代,他们的工作堪与科学史中最激动人心的章节媲美。”事实确实如此。“时间与空间不再是日常生活中的感官体验,量子论和相对论永远改变了机械论宇宙观,遥远星系的信息不断传来。”经常出现的伪科学逆流也仅仅是昙花一现。真理,似乎已占据了世界。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科学是把双刃剑,它在人类历史中扮演的角色十分复杂。原本一直隐藏在繁荣的文明之下但如今已显露无疑的种族主义、反犹太主义、法西斯主义……不容小觑。这个严酷的现实是对科学的干扰。甚至有人在担心21世纪,这所谓的新世纪会不会逐渐倒退到黑暗迷信的时代呢?
我想,答案是否定的。读完这本书后,一张科学旅程的路线图清晰地印在我的脑子里。我相信,这段旅程没有终点,真理依然存在,人类会利用所有智慧和理性力量面对自然界的挑战。我也衷心希望自己能够有朝一日加入这个队伍中。
《水浒》是本老少庸雅皆爱的巨着。它引人入胜的连环章节中塑造了不计其数的人物形象。个性之鲜明,在中国文史上首屈一指。但在这些英雄豪杰的斗争之中,却隐藏着施耐庵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你只需随好汉们—齐发威,一齐狂笑,一齐叫骂,在无拘无束的痛快淋漓之中,便能发现这一百零八个人,每一个都是作者精神追求与内心情感的寄托。《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上的一部描写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小说,几百年来,一直受到广大群众和小朋友们的喜爱,就连我也不例外。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李逵
他是一团火,一团抗争的烈火。在他身上,永远体现着性格的彻底自由与无拘无束。他不是神化的孙悟空,他只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现实中桀骜不驯的人。一切的封建束缚他都不放在眼里。他要用他那两把板斧砍尽天下不平事。施耐庵将自己对于社会、制度、正义不得伸张的不满淋漓尽致地挥洒在李逵身上,同时又寄托了作者对反抗和自由的热切向往。我想,李逵未免是激进的。但在社会文明的今天,人们是否被处处是规条条是律的社会磨光了个人主体思想的棱角,在其中个性不也是被磨平了吗?我对李逵的赞扬,并非赞颂他处处违规犯律,而是欣赏他在严酷的社会中依然保存着人心最底处的激进思想,他没有成为时代的奴隶,没有套上社会的枷锁,他要反抗时代的不平,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可现在的人们,精神与思想的无拘无束似乎被条条框框束缚了,被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所消磨。社会的文明,人的精神与思想理应进入更为人性化的深层境界。人的社会不能没有规定、条例,人们理应遵守,但人们本应在叱咤千里无拘无束的思想境界中开拓更广阔的空间,让精神理想超越古人,却没想到反让古人当了自己的模范。李逵反抗与自由的思想精神永远都昭示着人的行为可以有所依托、管制,但人的精神与思想决不可消沉、低迷与戴上世俗的枷锁。
鲁智深
他是忠与义的化身,他寄托了施耐庵对于侠义的热烈歌颂。金氏父女正是由于素不相识的鲁提辖而逃出镇关西的魔掌。林冲正是由于萍水相逢的花和尚才在野猪林幸免遇难。这一切,都是鲁智深的忠义表现。忠与义在《水浒》中,是作者所竭力唱颂的,更是贯穿这一百二十回章节的无形骨架。但忠义,在现代社会中似乎已成为了古董。它能够直接产生效益的一面,被人们保留着,而它的忠诚与义气、人们长久相处肝胆相照的一面,却被丢弃了。而此时的忠义,已成为信誓旦旦的一句空话,不经世道的人天真的想法。又有谁想过,它是友谊的最高境界,是古人留给我们炎黄子孙特有的一种高贵品质。它既是精神,又是品德,更是古人为人处事的标范。但现在呢,似乎已烟消云散了。我常常羡慕古人思想的纯洁。是他们,才有了生死与共的真挚情谊。生活在文明社会中的人,也许会讥笑他们的幼稚,但我们丢掉了多少真挚的、纯粹的情谊呢?我们的情谊中有多少是与利害直接相关的。这些真情实谊是否随着生活的紧迫而逐渐消失呢?忠与义,体现着古人多么诚挚的追求与向往。忠诚与义气,是它们得以让天南海北分散的人而在梁山八百里水泊拧成一股扯不松,砍不断的绳。在他们心中,这是高于一切的。在发达的今天,商品经济狂潮的冲击下,诚实、信用在人们心中已摇摇欲坠,大家尔虞我诈,得到的是大把钞票,而丢失的却是我们民族思想的精髓。人们拥有了一切可拥有的物质,却将真情挚感、中国人做人的原则锁入内心深处,何时才打开呢?
在一百零八个好汉中,每一个都是一个不同的哲理人生,他们昭示我们无限思考。这是古人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它永远都在闪耀着精神世界的光辉。它也永远给我带来了关于思想与情感的启迪和力量。
《水浒传》是我国古代,也是世界文学上的一部描写农民革命斗争的长篇小说,和《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并称为中国四大古典小说,几百年来,一直受到广大群众和小朋友们的喜爱。
《水浒传》里讲了很多故事:太尉高俅原本是个无赖,因为会踢球,得到了皇帝的赏识,从此青云直上,无恶不作。他的干独生子高衙内横行霸道,为了霸占八十万禁军总教头林冲的漂亮妻子,他诬蔑林冲带刀进八军机重地白虎堂图谋不轨,把林冲发配充军,还想在野猪林半路把他杀死,幸亏花和尚鲁智深仗义相救。又有打虎英雄武松、宋江等众多好汉,共108人,最终都因为种种不同原因而被逼在梁山落草为寇,揭杆起义。他们举起义旗,打着替天行道,劫富济贪的口号,杀遍大江南北,沉重地打击了反动统治者的嚣张气焰,张扬了人民群众的神勇斗志,干出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
暑假去了西安的终南山,父母认识一位让我们全家都很敬重的白老师,他送给我家一本书,书名叫《了凡四训》,并嘱咐我们认真阅读。我认真读了好几遍,我觉得看完这本书我学到了书本上没有学到的知识,今天我就来分享一下我看完这本书的心得。
《了凡四训》,是明代著名思想家袁了凡给自己儿子写得告诫书,被称为“中国历史第一善书”和“东方励志书”。这本书中 ,了凡先生以毕生的学问和修养,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儿子不要被命运束缚,命是可以改变的,要自强不息。
这本书包含了“立命之学”,“改过之法”“积善之方”“谦德之方”四训。这里主要说了,了凡先生自幼丧父,母亲让他弃学从医,学医可以养生,也可以救人,了凡先生听从了母亲的意见。有一天,他去慈云寺遇到了一位老者,姓孔,云南人, 老者修髯伟貌,飘飘若仙。孔先生告诉了凡先生命里为官,并告诉他“你县考可以考第十四名,府考可以考第七十一名,提学考可以考第九名。”第二年了凡先生赶考,结果孔先生的话都一一应验。孔先生还告诉了凡先生,他以后是个大官,五十三岁那年因病而终,可惜没有孩子。了凡先生相信了孔先生的话。知道自己五十三岁就要死了,所以了凡先生也无所求,无所思了。每个人生下来都不是圣人,哪里没有过错的呢?了凡先生决定从今天起改掉过错,每日行善。了他做了很多好事,包括做官时,减免税负,关心百姓疾苦,是百姓敬重的好官。最后了凡先生不但有儿子,而且还活到了七十多岁。
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就是说乐于助人,好施舍的人,这样才能把坏的命运变成好的命运。了凡先生告诫后人要有善心 德心 孝心。作为一个小学生更要学会这些。什么是善心,就是要乐于助人;德心我认为就是做一个有道德,公有德心的人。比如很多人会乱丢垃圾,我绝对不会乱扔垃圾,现在40度的高温,清洁工爷爷奶奶们冒着酷暑,在烈日下清扫大街,我请求所有人不要再随地乱扔垃圾,有的开车的叔叔阿姨会把垃圾随手扔在大马路的中间,他们就没有德心,清洁工们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捡垃圾,只要一个小小的举动就可以给别人一份爱心;以后不管在哪里吃饭,我绝对不会浪费粮食,在学校吃多少打多少,不能吃不完就倒掉,因为,在山区偏远的农村还有很多和我们一样大的孩子中午都没饭吃,我希望可以尽我小小的力量帮助到他们;孝心,就是知道孝顺父母,知道感恩。感恩我的家人把我带到这个世界上,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感恩老师教我们学习知识,上课认真听讲,不让老师操心。
日日谦善,日日进步;这个是我以后必须每天都要做到的,我希望我身边的每个人都能读懂这本书,并明白书中的真谛。
合欢树曲中音符如行云流水般演绎着,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款款文字渗透着对母亲去世的悲伤之情,跳动着对母亲的真切怀念之心。 乍一看去,觉得文章应是状物类散文,因为题为《合欢树》;然而,初读文章,有心生奇异:怎么是写人叙事文章?通读全篇,才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构思巧妙。 文章以第六段“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作为过渡段,乘转结合,非常自然。前部分是追忆母亲,后部分是思索合欢树。对母亲的回忆为合欢树的意义作好了铺垫,打下了感情基调。两部分衔接流畅,浑然一体。 作者在前部分沿着回忆的路径重现定格了母亲身影的两个镜头,以时间为序,信笔而书,笔触所至。无不渗透深情,行文如水流成溪,质朴中显风采,平淡中藏深味。 第一个镜头是:10岁时,“我”作文获奖,母亲很高兴,说自己当年的作文写得还要好。“我”不服气,故意气她。年幼的“我”想来是还没读懂一位母亲对自己的良好禀赋能传给儿子的那份喜悦与自豪的。最后两句话“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体现出“我”重新回首这件事时,内心充满对母亲的敬意与眷恋。 第二个镜头是:20岁时,“我”两腿残废后,母亲为了让“我”重新站起来,不辞劳苦,“全副心思放在给我治病上”。 当时,医院放弃了“我”,“我”也“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
而母亲从不肯放弃。这是一位母亲对儿子最深沉的爱。生命是可贵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这个世界,儿子成了她另一个生命,她又怎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走向失望?文中说到“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总是在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人生在世,能为自己疯,为自己痛的人有几个? 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是儿子忠实而坚定的支持者。当母亲发现“我”想写小说时,鼓励帮助“我”。“她到处给忘我借书,顶着雨或冒着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当一个人受到如此厚重的坚持时,怎能不燃起希望之火? 终于,30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
如此的母亲是伟大的,她们总是默默地为儿女无私的付出。却从不记回报,甚至连分享儿女成功的喜悦也常常被无情的生命剥夺。“我”怀念母亲,遥想母亲,静静地在
树林里遥问上帝,“风正在树林里吹过”,母亲似乎曾回来过。也许母亲从未离开过,她活在儿子的心灵里,陪伴他一生。 细心读来,可以发现作者选择的三个时间段分别是10岁,20岁,30岁,这都是“我”人生的重要转折点,母亲都在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虽然30岁时,母亲已逝世了,但30岁的成就是母亲用一生的付出为“我”收获的。母亲在儿子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了。这也体现了作者在选材组织上的独具匠心。 在前部分里,我们始终不见合欢树的半点踪迹,从文中看来,第八段有一句话“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合欢树似乎已在作者记忆中遗失了。记忆的闸门在曾经的邻居的一句话中打开了“到小院子去看看吗,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当时“我心里一阵抖”,“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易“,拒绝与合欢树见面。为什么会“抖”?怕忆起母亲?怕难以乘受悲伤?史铁生内心的疼痛在一个“抖”字倾泻而出。 接着,作者追忆合欢树的由来,从追忆可见,母亲无意栽种合欢树的时候是“我”已两腿残废。想来那时母亲内心的伤痛是难以言表的。她挖回这棵“刚出土的绿苗”,很大程度是寄予了一种生命常青的愿望。因为绿是生命的象征。 我们可以细细品味这段话“母亲从来喜欢这些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留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不但长出了叶子,而且还比较茂盛。母亲高兴了好多天,以为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甘太大意。又过了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叼,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这似乎是母亲全心为“我”找药方到支持“我”写作的过程的写照。我想这位母亲在料理合欢树时定是充满了对儿子的痊愈的希望的。 合欢树被弃置在路边,在被无意栽种的一年里,无人打理。然而第三年却“长出了叶子”,还比较茂盛。这是一个顽强的生命,在逆境中生存了下来。苦难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只有勇于面对才能拥有充满阳光的将来。 合欢树是母亲亲手栽下的,是母亲亲自料理过的,它的身上有着母亲的影子,凝聚着深沉的母爱。母亲虽已逝去,而合欢树仍在健康生长,“年年都开花,长得跟房子一样高了”,暗喻着母爱长青,母爱永恒。 文中三次提到那个“刚来世上的孩子”,前两次说他“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这里的“树影儿”就是合欢树的影子,最后说到“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他自己的妈妈”,一言道出,合
欢树上处处是母爱的影子,是一生都不能磨灭的。 作者始终对合欢树怀着一种复杂的感情,一方面找借口不肯去看,另一方面“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也许是他不知如何去面对失去这一份厚重的母亲吧。也许他只想把这一切深深地藏在心底,独自咀嚼,“悲伤也成享受”吧。 文章自始至终都没有正面描写过“合欢树”,只是借回忆之手,托他人之语,一一交代“合欢树”的情况,不着一笔,却尽显风采,果然不悦是大师手笔。 文章的语言淡雅、朴素,娓娓道来深切母爱,就仿佛和读者在聊天是不经意谈起母亲,说起合欢树一般,内心的深情没有像蓄势待发的洪水喷涌而出,仍是如涓涓细流,闲话家常一一道来,怀念、悲痛之情潜藏于字里行间,除却华丽辞藻与刻意雕饰,思绪所至,笔触所到,深切隽永的真情蕴涵其中,等待有心人细嚼。
这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离家出走的故事,伴随着少年的出走有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叫乌鸦的少年,列车上偶遇的樱花,回忆几十年前的广岛原子弹事件,命中注定的贾村图书馆,和猫说话的老人,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难以有交集,但就是这些,让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最终坚强的去面对生活。书中最让人难忘的,莫过于直面灵魂深处最脆弱,最裸露,最真实的自己。
读完这本书,开始思考生与死的意义,性与爱的关系,时光与记忆的本质,书中始终没有很直接的挑明这些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一个不坏的故事,却由不得让人去思考很多。虽然已经过了十五岁的时光,不过能在心地依旧善良无暇的时候读到这本书,感觉也会很释然,人生某个阶段结束的时候,总是应该好好去深思的。
正如作者所说,十五岁的少年,他们的身体正以迅猛的速度趋向成熟,他们的精神在无边的荒野中摸索自由、困惑和犹豫。主人公田村小的时候被母亲遗弃,在一个并不疼爱自己的父亲的养育下成长,有着同龄人缺乏的成熟,更有着不属于这个花季的恐慌,不过我们共同拥有的,是希望自己可以快速成长,去接受祝福,去挑战世界。接下来,就用我拙劣的文字,让我谈谈这个故事之于我的深思。
幽幽岁月,浮生来回,爱情,总是一个美好的话题,可是,书中的爱情似乎缺乏中国固有的伦理。田村小的时候就被父亲诅咒会跟自己的母亲姐姐交合,而田村又成为母亲幼时爱情的替代物。田村因幼时被母亲抛弃,渴望得到母亲的爱。他迷恋永远十五岁的佐伯(田村母亲)的活灵,更深爱着五十岁的佐伯。他们交合,相爱,用灵与肉的交融去享受生命的美好。田村选择离开森林,带着佐伯的画去勇敢的面对生活,将自己深爱的人埋藏在记忆中。开始读的时候,内心总会隐隐作痛,为什么如此相爱的人会是这样的结局。
闭上书仔细想想,身边的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神把世人劈成了男男,女女,男女,于是我们在寻找自己另一半的过程中惶惶不可终日。纵然找到,又会有种种原因不得在一起。作者笔下这种违背伦理的性与爱,读完之后,对自己的爱情释然好多。对爱情中的无可奈何,道一句,醉笑陪君三千场,不诉离伤。
书中这样写了一句话:“尽管世界上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虽然只需一点点---却无处可找。想着自已这个存在,但越想越觉得不具体,甚至觉得自已不过是个毫无意义可言的单纯的附属物。”你是否想过生命之于我们的无力,田村父亲小时候在他身上的诅咒,灵验的是那么自然,大岛天生就是血友病,生理上又分不出男女,佐伯的男友被误杀,田村父亲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杀猫,中田在生命的最后毫无缘由的体现了自己的价值等等。好像那些宿命中安排好的我们根本无法去掌控,纵然你试图去改变,总会有一些偶然的因素将一切落回起点。可是,你难道就这样袖手不管吗?答案是否定的。
没错,田村纵使离家还是未能摆脱在他身上的诅咒,可就是在他试图改变的过程中,他变得坚强,他尝到了人世间的情暖,他最后终于有勇气面对生活,面对现实。在我们颓败的时候,总会有宿命论这样的理由支撑自己颓败下去,感觉成事在天,可是你是否忽略了事在人为呢。纵使结局不会有太大差别,可是你是否忽略了过程中的美好?当结局最终到来的时候不至于那么的措手不及。
书的最后,作者还是以积极向上的态度告诉我们要勇敢的面对生活。田村想将自己留在第三空间,用以逃避现实生活,最后在母亲的要求下,勇敢的走出了避世的桃园,选择了正视生活,这需要很大的勇气,有时候活着比死更难。然而,生命就是如此,而田村,成为了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
命运就象沙尘暴,你无处逃遁。只有勇敢跨入其中,当你从沙尘暴中逃出,你已不是跨入时的你了。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去享受音乐带给我们的世界,试图倾听画中的声音,感受爱情的美妙,体味人间的温情,命运似乎早就安排好了,却又那般无偿。纵然过了十五岁的年纪,不在那么彷徨,不在那么忧郁,那么,就继续在这最美好的年华,去享受生命带给我们的一切。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好的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知识的确是天空中伟大的太阳,它那万道光芒投下了生命,投下了力量。
——题记
慢慢地翻过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的心情早已是打翻了五味瓶——苦辣酸甜咸样样全。二十八年!鲁滨孙在一个连人都没有的荒岛上呆了二十八年!我不禁想到,若是我也被流落荒岛,我会怎样。
《鲁滨孙漂流记》通过17世纪一个航海冒险家的自述,以一种生动风趣的笔调,讲述了主人公鲁滨孙运用人类的智慧,通过辛勤的劳动和不断探索创造,在一个荒芜人烟的孤岛上顽强度过了一段漫长而又艰难的岁月的故事。故事里充满惊险和传奇,展示了人与自然的斗争,表现了勇敢、坚强、不屈不挠的人性以及人类智慧的巨大创造力。
人是群居动物,鲁滨孙也是人,但他却独自一人生活了二十多年,直到好朋友“星期五”的到来。大部分人遇到这么不顺的事情,不自杀也会疯。但鲁滨孙却不是呆坐在地上,等待死神的到来,而是感谢上帝令他绝处逢生。他冷静下来,思考自己所处的环境是怎样的,对他有什么好处。他认为,在船上所有人中,只有他一个幸免是不幸中的万幸。至少他还活着。
生命是人最宝贵的财富,人都怕死。鲁滨孙在荒岛上害怕自己得之不易的生命消逝,第一步就是找隐秘的住所。他没有助手,没有工具,就靠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制作了篱笆。若鲁滨孙没有智慧,就算有双手也没有什么用。这让我领悟到了“知识就是力量”的道理,并且让我感叹到了生命的伟大。金钱并不是在所有环境下都是有用的,至少在那个荒岛它是一无所用,除了占位置还会发霉。在荒岛上,所有的财富都得靠自己一点一点地创造出来。鲁滨孙在荒岛上所进行的种种努力和尝试,作者都把细节交代得非常清楚。比如,写鲁滨逊如何做篱笆,“我插了两排结实的木桩,两排木桩之间的距离不到六英寸;木桩打入泥土,仿佛像木橛子,大头朝下,高约五尺半,顶上都削得尖尖的”,一步步描写地非常详实,甚至连木桩的具体尺寸都描绘出来了。这启示我要做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
鲁滨孙是一个不为现实束缚的人。他本可以在父亲安排下的平静的中产阶级生活,做一个平安健康的人。这是当时社会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啊!但他却把遨游四海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尽管出海遇到了那么多的挫折,但他仍不畏艰险,大胆地追求理想和自由,以致后来自己独自在荒岛生活的事件发生。但他的这种敢于追求自由和冒险、不随波逐流、不安于现状、敢于奋斗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鲁滨孙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的。
每个人都有信仰,每个人的信仰都不同。身为一个处在荒岛没有人同自己交谈的情况下,鲁滨孙更是有了信仰。鲁滨孙原本是不相信上帝的,但他所经历的事情却让他信仰上帝。在没有同伴的日子里,鲁滨孙经常思考自己的一生,他同上帝交谈,他不抱怨,感谢上帝赋予他的一切,并明白一切都是因果。这种积极乐观的精神真是使人佩服。二十多年的荒岛生活磨平了当年稚嫩的脸庞。鲁滨孙已经不再是那个整天只想着要出去外面闯荡的孩子,他在经历过丰富人生历练后对之前种种思想和行为的反思,让我同他一起经历这些心理的变化,陪伴他一起成长。
我不禁反省自己:若是我被留在了荒岛,无人倾诉,即使有比鲁滨孙当时还要好的生活条件,估计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观察地势都不会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肯定会疯掉的!可见鲁滨孙是多么聪明啊!无论何时何地,无论遇到多大挫折,都不会轻易放弃生的希望。“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提起《爱弥儿》,这本书是一本教育名著,作者是启蒙思想家卢梭的重要著作。不得不说的是书中的很多教育观点对现在的教育有很大的冲击力,细细品味起来,对其中的三个观点不免有了些感悟与大家分享:
第一个观点:应该怎样对待一个“任人宰割”的孩子呢?要顺应孩子自然的发展,不能把它绑的一动不能动。要让它能自由活动。
开篇的第一句话“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作者主张教育目的在于培养自然人,主张应从儿童的个人爱好和兴趣出发进行教育,顺应儿童的本性,让他们的身心自由发展。与此同时这句话也给人一种全新的教育理念,也就是世界上的任何东西都是自然界的产物,包括孩子。孩子不是父母的专属品,也不是教师的教育物,不属于任何人。所以我们的教育不是要将知识技能强教于孩子,而是教育孩子如何利用好自然,通过生活和实践的切身体会,通过感官的感受去获得自己的知识和经验。
卢梭提到,每一个学生,在他身上都有三种不同的教育,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其中自然的教育是完全不受我们决定的,事物的教育只有在有些方面才能够由我们决定。唯独人的教育才是我们能够真正的加以控制的,如何把这三种教育配合一致,在孩子身上产生意义,这是我们要思考的一个问题。
第二个观点:。怎样对待孩子的哭?不能让他最后养成用哭来命令你做事。这样易养成孩子从婴孩期的任性。文中提到如果他天生就爱无缘无故地啼哭,我就让他白白地哭一阵,得不到一点效果,这样,就可以很快地使他擦干眼泪。只要他在哭,我就不到他那里去;他不哭了,我马上就跑到他的身边。不久以后,他呼唤我的时候就将采取停止啼哭的办法,或者,要哭也至多只哭一声。因为,孩子们是根据信号可以感觉的效果来判断其意义的。如果孩子一哭你就满足他,孩子就会成为家中任性的小皇帝、小公主,孩子一哭你就训斥他,孩子就会成为卑怯、胆小的小奴隶,孩子有这样的行为,其实背后是成人的态度与行动所造成的。孩子摔跤同样如此,成人镇静,孩子也会很镇静,会勇敢地面对痛苦,而一旦成人急急忙忙地样子,孩子会更加害怕,更加觉得疼痛。再比如:当婴孩使劲伸手想拿东西的时候,因为拿不到,使劲地哭闹,或者他在命令那个东西到他手里去,又或者在命令你拿给他,作为成人又会怎么做呢?最好的做法就是把孩子抱到他想要的东西那里,这样孩子就不会支配或依赖成人,成为一个独立的人。
第三个观点:孩子在幼年教育时,孩子在12岁之前,可以不去学习,这样可以让孩子获得更好的教育效果。作者的意思是在孩子在有了真正的理解能力后再去学习,相信能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而在年幼时进行的所获得的效果其实是为0的,或者可能是获得教育者相反的学习效果。对于这个观点,我深感同意,
回想自己十几年的求学生涯,学了那么多的知识,其中只有10%成为了我自己的,还有90%早已还给了老师。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书读得再多,那也只是脱离自然、社会的文字游戏,当我们的老师拿着教科书,坐在教室前面,说着“空话”,还不如放下书本,用图片、视频来告诉孩子,或者走出教室,走进大自然,让大自然来告诉孩子,这些都比我们老师教的要精彩的多。
爱弥儿虽然是卢梭所假设的教育对象,但是爱弥儿是幸福的,因为他有一个懂他的“教育者”,作为教师要更多的解读孩子,顺应孩子的自然发展,孩子发展就在教育者的一念之间。教育者们不妨来读读这本书,只有读过这本书,你就会对教育有新的体会与感悟。从这本书中寻找教育的真谛,哪些教育才是最恰当的?哪种教育才是孩子需要的?哪种教育才能获得成功的。我想每个人在读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见地,而我的读后笔记只能代表我自己的个人观点,希望能与你产生共鸣。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很难将麦田与一种混乱、叛逆、空虚的生活联系在一起。二战后硝烟未散的国家又迎来冷战。这些五十年代的“垮掉的一代”中有的正浑浑噩噩地挥霍他们的生命,有的试图反抗却因为缺乏光辉的理想而湮没在芸芸众生之中。
然而,就是在这物质生活发展迅速、精神文明极度匮乏的社会状况下有一位名叫霍尔顿的少年对于这一切有自己的独特看法。他痛恨电影,痛恨伪君子,痛恨一切虚假模式的事物。由于多门功课不及格,以及带领击剑队比赛时忘了拿用具等错误,他被学校开除。他为了使父母最终不得不面对并接受他被学校开除的事实而在纽约度过了特殊的两天。他总是以一种旁观者的身份用犀利的目光去审视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从而得出一些独特的见解。
在他妹妹菲苾对他将来职业的一再追问下,他说了这么一段话:“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
想到麦田,很容易想到秋收季节田里全是金灿灿的麦子,一阵秋风掠过,掀起一阵麦浪,那壮阔美丽的景象常常能摄入人的灵魂,激起心中的一阵暖流,使你的整个心灵感到纯净。但我依旧觉得麦田过于具象,其实它所指代的是一种圣洁美丽而又纯净自然的地方。主人公霍尔顿想到这样的地方去,其实还和他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相反,社会上没有这种守望者的职业,没有人会理会霍尔顿的这种想法,没有人能给予霍尔顿支持或是道出自己的想法。他们只是会把它当玩笑般一笑了之。他们认为这是一派胡言,连霍尔顿自己都认为是在想一些异想天开的事,由此可以想象当时的社会环境是什么样子:混乱、复杂而又可怕。
这也说明了当时的孩子已没有了目标,只是在盲目狂奔,不知自己到底需要什么、追求什么、向往什么。他们想要成功,却找不着方向,就像作者生活时期的一些人,他们试图反
抗却找不着光辉的理想或远大的目标,最终只好作罢。而霍尔顿认为自己是清醒的,他要阻止那些疯狂乱跑的人,他要阻止那些误入歧途的人。当然,我也看出霍尔顿是爱孩子的,他对已故的弟弟艾里念念不忘,他对自己的妹妹菲苾犹加喜爱,最终也是菲苾的童真唤醒了霍尔顿的心,使他留了下来。
我从这本书中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无数缩影,希望社会上人人卸下伪装,做真正的自己,让全世界都变成圣洁美丽、纯净自然的无边麦田!
淡泊人生——读《瓦尔登湖》后感
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题记
轻叩一本名着,细细地与梭罗促膝谈心;翻开一卷墨香,轻轻地聆听瓦尔登湖弹奏的梵歌。
回归自然的纯洁,回归淡泊的境界。我,作为一名浮躁的都市人,有幸拜读这由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瓦尔登湖》,为我除去那躁动的灰尘,披上那自然的清新。
白居易曾说:“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能心虚即我师。”这恰似这坐落在康科德的小木屋,梭罗就是在那里进行了两年两个月又两天的独居生活。他记录从春到冬的这一轮的风景,他的超验主义实践建立了一种与现代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对立的简朴方式,还原生活的原始状态。
真的很难想象,梭罗是如何生活下去,他将自己放在一个杳无人烟的地方,他拥有的只有一个简陋的小木屋,一张小小的床,一张普通的书桌和一些零落的稿纸,仅仅只有简单的陈设,仅仅只是他执着的信念,仅仅凭借着人对自然的欲望和热爱,他,完成了这伟大的实践,完成了这对自然的追求,完成了这本杰作,这不得不让后人称他为“自然随笔的创始者”。
淡泊是人生的一种至高的境界。当时正处于工业时代,物质的优越并没有让梭罗迷失,随波逐流,他曾在《经济》中写到:
“……人最完美的部分,不久也会被梨入土壤,化作粪肥……”
将所谓的经济与自然对立,当人们奢侈地享受生活时,却忘记这浮华世界背后的陷阱,难道就不怕醒来之后会是一场噩梦?似乎从原始时代开始,那些能够被称得上是“智慧”的东西早已被这社会的发展所抛弃,人们对于自然只剩下贪婪,总是渴望获得什么,有时像是一个无底深渊,永无止境。
梭罗总爱引用,记忆中影响最深的就是罗利的英译对句:
“既然人人乐道肉身本具顽石性,慈善心肠何能不将烦恼痛苦忍。”
带着讽刺去批判着人类的盲目,带着幽默去痛斥人类的无为。对于人,他的信仰除了所谓的上帝就是那些所谓的统治阶级,这对生活在基层的人民而言,生来位卑,他们活着就像一部机器,为了不让自己在劳动市场上贬值,抛弃了气概,抛弃了自尊。是的,他们的劳动力升值了,可悲哀的是他们的智慧却在贬值,难道这就是“安逸者”?这正如梭罗所言:“你刚走出了失望之城,又走进绝望之乡。”
上帝没有赋予任何人任何权力,自然自有它的公道。你,生来未带一草一木,死后又不带走一缕一线。奴隶的生涯终究是由失望垒成的城堡,有的甚至是由绝望筑成的荒墓,与其这样,为何不摒弃这些浮躁,还灵魂一份通透,回归自然的宁静呢?设想一下,当你应对这博大的自然,它给予你的是新鲜的空气,甜美的果实,突然间,你是否感觉自己成为了天真浪漫的孩童,不知疲惫地奔逐在它的怀抱里。
这些如水晶般的思想,梭罗还记录了很多很多,终点就是起点,四季的轮回正是生命的苏醒沉睡,这些文字就像是一杯温水,让人沉浸,心灵正被一点一点洗涤,灵魂正被一点一点安静。
淡泊是智者的动力,像是一把折扇,送来徐徐清风,拂去一片焦虑;又像是一面镜子,照清娇容的面貌,看清人性的本质;还像是一首诗词,念时如痴如醉,回味时百感交集。
月下共饮,湖边共赏。邀君在这片湖水前共冥,邀君在这份淡泊中共寻那份静谧!
在还没有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就产生了写点东西以慰籍我那早已虚脱的灵魂的想法,可是越往后,心里就越凝重。脑海中思绪万千,但一种沉重的失落犹如一团发锈的棉花,塞住了我的气管,堵得我胸口发闷,涨得满脸通红,好像有千言万语要对某个人、某个对象表达和倾诉,可是又无从落笔,无从开口,以至于我用了2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却花了整整50天的时间来理清思路。可是到现在似乎还是不很清楚我要说什么,犹如面对一个我钦慕已久的姑娘,恨不得将自己的心都掏出来给她看,可是又不知从何处落刀,着急得满头大汗,面红耳赤,却不能移动半步。面对这本书,我羞愧难当,我觉得我的手中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一群高大威猛的狼站在不远处的山岗上,冲我一阵阵的嚎叫,一阵阵的嘲笑,又仿佛是在唤醒我那早已麻木的灵魂,怜悯我而让我加入他们的队伍,随他们一同去迎接明天初升的朝霞。面对狼群,我热血上涌却犹豫不决,二十五年的奴化,已使我陷入这个空虚的世界不能自拔,好像一只关了很久的小鸟,明明笼门开着,却不敢展翅高飞,害怕明天会饿死在荒野山林般!
我知道,狼是不会嘲笑任何事物的,能动的生灵都将是他们的猎物,他们也不会嘲笑我的,更不会怜悯,要是怜悯,那他们会像对待那些受伤严重的伙伴一样,用他那古老而神圣的法器,将我送往腾格里,然后仰天长嚎,通知世界的主宰,又有一颗星星陨落划过天际去祭坛报到了!我不知道我的陨落会不会像哈雷彗星那样,赶路时能留下一道长长的尾巴,让人遐想万千,也非常害怕都赶不上普通的流星,陨落时连瞬间的闪光都不会有。
长期以来,我一直想着出人头地,我以为只有那样,才能将我短短几十年的生命写的更精彩,只有精彩才会发光,才有可能走向永恒。这许多年,我一直在彷徨和迷茫中度过,我在苦苦寻觅能让我发光的事情,也做过许多,努力了好久,但是却没有找到,到现在仍然是两手空空。有时候我想这种状况对我这么固执的人来说,会不会是老天在和我兜圈子,用一些“酷刑”磨炼我?而且冥冥之中是否有许多眼睛在看着我,看我到底能不能经得起考验,将降大任于我?但是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和挫折过后,我发现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阿Q。心理承受到极限时,我开始慢慢地消沉,越发地懒惰,并且有些痞了,一个十足的市斤混混,满口粗话,衣着不整,并且胆小如鼠,壮志不得酬的苦闷使我那仅存的一点点人气日渐淡漠,更别提有什么斗志和勇气去继续追寻我那渺茫的闪光。
每每夜阑俱静的时候,我独自听着这首《谁伴我闯荡》,回忆这许多年来的经历,感慨万千,当前处境的艰难使我觉得前途异常的灰冷与暗淡。当那孤独的旋律从漆黑深夜的远方缓缓飘来,阵风吹着竹林沙沙作响时,我觉得我就像一只到处游荡的孤魂随风漂泊,没有同伴,也听不到鼓励,心里充满了胆怯与恐惧,对下一处安身之所的焦虑使我越加地疲惫和憔悴,梦想着有那么一天能够结束这孤身闯荡的生涯,但是每每低头看见的只是自己的双脚,也只能感慨世事的难料和现实的残酷。
望着窗外远处绚丽的霓虹,耳边那红墙外马路上车辆喧嚣而过的嘈杂,再抬头看看夜空中闪烁的群星,我发现我与这个世界是那么地格格不入。如此空虚的一个世界,举世混浊,众人皆醉,而我却继续坚守心中的那份真与执著独自闯荡,犹如一头孤狼滇步在群山丛岭间,急急赶路时也没有半分的安宁,总是那样的提心吊胆,生怕在不知名的角落里或者大树后面,有一管黑洞洞的枪口对准我,随时都有倒在血泊中的可能。当战战兢兢地又度过了一天,望着天边落日的余晖渐渐隐没在山后边的时候,心中才能有片刻的安宁,眼中才会出现那种少有的安详与慈怀。当冷冷的月光洒向寒夜里整个大地时,我站在高高的山岗上,看看脚下闪闪发光的白雪和山脚下被白雪覆盖的森林以及远处的层层山峦,我仰天长嚎,对着蒙蒙的月亮诉说我的辛酸与孤寂,一声声的嚎叫穿透云雾,向远方传的久远久远……,孤狼的心声有谁能够明白,又有谁能够听的懂?
前面是那方,谁伴我闯荡?沿路没有指引,若我走上又是窄巷;寻梦像扑火,谁共我疯狂?长夜渐觉冰冻,但我只有尽量去躲!谁愿夜探访,留在我身旁,陪伴渡过黑暗,为我驱散寂寞痛楚,寻觅没结果,谁伴我闯荡,期望暴雨飘去,便会冲破命运困锁,几多天真的理想,几多找到是颓丧,沉默去迎失望,几多心中创伤。只有淡忘,从前话说要如何,其实你与昨日的我,活到今天变化甚多,只有顽强,明日路纵会更彷徨,疲倦惯了再没感觉,别再可惜计较什么,始终上路过……
当我的嚎叫没有任何回应的时候,我还是习惯性地漫步走下山岗,脚下踩雪嘎吱的响声,又唤回了我那天生的高贵和与众不同,狼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是战斗的细胞,充满了无穷的力量和智慧,即使明天依然艰难和不可预见,但是还要保持旺盛的精力和勇气去战斗不息。
《遇见未知的自己》据说这是华语世界第一部身心灵小说,她用一个深入浅出的故事把多年来灵修的心路历程分享给大家。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快乐地生活,走出困境,如何循序渐进地改变生活,使之更加美好。她以小说的形式来向人们讲解和诠释一个个耐人寻味又贴近生活的道理,感觉很特别。人生,在琐碎的细节中,让天性的纯真蒙尘,不能再以纯真明亮的眼睛注视身边的人事和这个世界。竞争和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极大地放任了人性私欲的膨胀,于是,人就陷入到贪婪和占有的漩涡之中,正如书中主人公若菱所言“活着好累!”,以至于渐渐累到失去自我,以至于连“我是谁”这个基本问题都看不起清楚的地步。正因为失去了真实的自我,追求的是内心真实需要以外的东西,所以,占有得越多,迷失得越严重,内心就更加迷茫痛苦。所以,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家庭中,压力越来越大,失望越来越多,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常常困惑——我为什么常常不快乐?
书中一位老者给出答案:那是因为我们失落了真实的自己,没有学会用潜意识的方式去处理情绪。记得老人的教导:“你不是你的工作,你不是你的表现,你不是你的成功,你不是你的失败。这些外在的东西,丝毫动摇不了你那个内在的真我,看清楚小我的虚假认同。”我们常常用许多的信念、价值观、态度、标准,来约束自己,也来衡量、批判他人。这些就是我们每日所想的基础,可是我们从来不去检测我们思想的基础,从来不去检测我们思想的正确性。生活中发生的一些事情,我们会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掌握的知识去判定它,不管它带给我们的是快乐还是痛苦,其实大多数是因为我们的思想导致的。很多事情,并不是它自然的发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是我们自己选择他们这样的或那样的发生。就像书中所说的,事件本身都是中立的,因为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当情绪不好时,请默念:“我看见我寻求被虐待的痛苦感受,我全心地接纳这种感受,并且放下对它的需要。我们人受苦的最大的原因,就是抗拒事实。臣服的第一步,就是要先看到自己的抗拒,而且看到自己的抗拒是徒劳无功,无济于事的。所以,我不会继续在上面撒盐。我会努力让伤口好好愈合,使自己的情绪和心灵恢复健康。”快乐不快乐决定权在自己,事情的最后结果也是自己的选择,和别人无关。不停地向外界抓取,去抓本不属于我们的东西,当然会痛苦,当然会失落。要正视自己的想法,真正的快乐是自己给予自己的,别人给不了,也无法给予,不要找错了方向。想要快乐,首先要平静的接受生活中的不快乐,正视我们的不幸,学会 “臣服”于自己不完美的人生事实,甘心地去接受,慢慢找到一条可以使自己喜悦的路,不在以前,只在当下。
当然,快乐不等于肤浅,恰恰相反,真正的幸福,来源于对生命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思考、孤独、痛苦、彷徨、坚持、执著,就是获得人生幸福的必由之路。只不过,要有技巧,能够使自己在恰当的时候,陷入沉思,感受孤独;又可以在恰当的时候,打开心怀,投入生活,变得真正的开心快乐
书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是“亲爱的,外面没有别人,只有你自己”。没有人能知道自己最终会走到哪里,但是总可以确定想去的方向。无论身处力争上游的快跑阶段,或逢人生变故减速慢行的彷徨时刻,或是看尽千山万水绚丽归于平淡的踌躇关头,面临着其中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唯有保持关照内心并惜福感恩的心态,一切才会走向完美。
这本书里有很多很棒的提示、指引、提问和探索。如果你的人生正在不知何去何从,不如拿起《遇见未知的自己》,它将成为你的一份人生地图。
这个假期有机会给自己的内心进行一次沉淀,让自己的思想受到真正意义的洗礼时,我们收获的更多。
我拿到书先看看目录,共八章,每章又分别有3个小章节,每个小章节里又以几个小标题的形式来表述内容。所以在摘记上便给自己定下一天读一个小章节,这样不用一个月就可以完成,算来比较从容。
读着这本书,笔下不停摘记,思想也不断的受到冲击:管老师不愧是一名高明的策略者、开导者和引导者。他的文笔优美,对教师职业充满了激情和理想,站得高,看得远。他通过各种生动的生活实例和许多哲人的睿智语言,让我们做教师的,特别是年青教师要从从事教育这一职业的第一天起,就应树立教育的理想,做一名有方向感、有约束感、有责任感、有上进感、有奋斗感、有专业感、有亲和感和有智慧感的教师。
其实要做到这些谈何容易,要进步我们就需要学习,学习就必须读书。常感到上课与同学们交流很呆板,缺少用故事用名人事迹,用典故来启迪。激发学生的精彩场面才知道,只要好好的看,静下心来读一读,认识一两个名人的成长,了解当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对自己对教学都是很好的补充。可以说吃饭使人身体得到满足,那么读书使人精神得到充盈。
是的,读书可以缩短我们与学生之间的距离,可以消除我们与学生之间的隔阂,是帮助我们保持心灵不长出茧的最为重要和有效的方式。
“凡事总要有信心,老想着‘行’。要是做一件事,先就担心着‘怕不行吧’,那你就没有勇气了。”这是盖叫天老艺术家说过的一句话。读了这句话我深受启发和鼓舞,我想这就是他之所以能称的起“盖叫天”的一个主要原因吧,做事需要魄力更需要对自己有信心。而在我身上有时就是缺乏这种敢拼敢为的劲头。工作中有时常常对自己没有信心,而其后果就是不仅阻碍了自己的创造力,而且当经常自我暗示的否定自己时,在挑战面前自己先被自己打倒了。当渴望成功的欲望,像渴望延续生命一样迫切时,工作就不是一种被动,而是自动自发了。
在第八章里“做一名有智慧感的教师”中有这样一句话给我感触很深:“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是的,用心了,才会不断的审问自己:今天处理的事是否用了新方式,今天上的课是否有了新景象,今天和学生的交往是否用了新故事,今天是否发现了学生的新变化,今天是否吸纳到了新信息,今天是否收获了教育上的新感悟……只有心灵的介入,才会让我们的教育有滋有味。让用“心”成为我们教学中的一种习惯。
读到文中关于那块破碎的玻璃的故事,对于那位老师充满智慧妥帖的处理方法让我钦佩,也警示着我:多听听孩子的理由,教育忌讳武断和冲动。
在我的意识中,教书匠应该总是板着脸的,毫无生气的,苛刻严厉的那种。究其根源,大致是缺少对学生的爱。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就是成功教育的原动力。陶行知先生说得好:“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这正是教师无私奉献爱心的典范。所有的学生,都十分需要老师的爱。老师的爱与尊重是照亮学生心灵窗户的盏盏烛光……。
文中有太多的典故给我启发,也有太多精辟的语言令人深受教育。那些金语良言需要你慢慢品味,细细消化,而不能囫囵吞枣。
读罢此书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教书育人”。教书不是我们唯一的标准,育人才是我们更高的追求。我不做教书匠,而做一个真正合格的小学教师是我的追求。
军旅作家王树增创作的《解放战争》,与其说是一幅军事战争的历史画卷,不如说是一篇记录着我们前辈们精神历程的壮丽史诗。重温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让我们又有了一份新的感动和体验。感动的,不仅仅是书中对战争细节的揭秘或革命浪漫主义精神宣示,更多的是体验到了书中所揭示的一个人类历史发展永恒不变的规律——人民是决定历史走向的最终力量!
《解放战争》让我感到:一是比较系统地掌握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如何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用短短的四年时间,以锐不可当、摧枯拉朽之势,如何成功演绎了人类历史上的最富盛名的战争传奇。二是比较全面的了解到参与这场战争的无数风流英勇的历史人物在这场史无前例的伟大战中的真正的作为、地位和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三是将自己以往零敲碎打中所获得的关于这段历史的许多知识从一个个时间节点全面的进行了梳理和归类,也从大量真实的历史事件之中和杰出人物的身上,又一次感受到了解放战争的残酷性、发生事件的必然性和各种人物的真实性。四是尤其从作品中获得了诸多的思考。
民心的力量最巨大。解放战争中的淮海战役为什么能够胜利?我们主力兵团不占优势,但是我们背后有500万老百姓。国民党军队一律靠空投,从一颗子弹到一块大饼都是靠空投,我们不是。我们是几百万辆小推车,往上推粮食、推子弹、推弹药,往后拉伤员,我们没有野战医院,野战医院就是老百姓家,所以我们才能够打胜。陈毅自豪地说淮海战役是小车推出来的。“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的分量。我们党员干部不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工作,不论是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必须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更贴心地为群众服务,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是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软实力”。
俭朴的传统不过时。《解放战争》书中写到国民党有一个高级将领,被我军西北野战军抓住以后,彭德怀款待他,做了一盆面条。那时彭德怀是副总司令,国民党的将领就说副总司令这么艰苦,你们吃这样的东西,真是敬佩敬佩。彭德怀当时拍着桌子火了,说全国的穷苦百姓有几个吃上的?我吃上面条算我享福了,你们这帮人认为不能下咽,这就是你们失败的根源。这是最令后人感动的,亦为今天我们的生活留下了有益的启迪。“戒奢以俭,艰苦创业”、“忧劳兴国,逸豫亡身”。目前,我市的经济仍欠发达,人民群众总体生活水平还不高,各项建设和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必须“居安思危,戒奢以俭”,自觉抵制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大手大脚的不良思想和作风,勤俭办一切事业。
这次参加活动,再次感受了书籍给我们带来的力量,我们或许会发现,书籍依然是征服人们心灵的力量,永不褪色。总理在今年初与网民交流时指出:“读书关系到一个人的思想境界和修养,关系到一个民族的素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一个不读书的人是没有前途的,一个不读书的民族也是没有前途的。”在当今丰衣足食的和平年代,我们要善于读书学习,善于将读书成果转化为学习的推动力,学以致用,要牢固树立终身读书,工作到老、读书到老,把兴趣阅读当成一种休闲生活方式。选择读书就是选择了进步,放弃读书就是放弃了明天。
《思家小馆的晚餐》是普利策奖得主、美国当代著名女作家、文学评论家安泰勒的代表作,也是她的第9部小说,发表于1982年,曾入围普利策奖、国家图书奖、福克纳文学奖。
看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本关乎家庭生活的书,是安泰勒最擅长的领域,她用看似松散细碎的结构,讲述了20世纪一个普通美国家庭三代人几十年的生活历程,以几个主要家人视角轮换的方式,细数他们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经历的爱、怨恨、疏远、离别、猜忌、绝望、背叛……虽说焦点仅仅局限在一个小家中,但体量巨大,几乎写遍了人生必然要经历的种种情感状况,感情饱满但细腻温润,平易深沉又不失冷静优雅,蕴含着感人至深的强大力量。
大儿子科迪14岁时,珀尔图尔的丈夫离开了她。伤心之余,她要考虑今后的生活来源,同时还要想办法让三个孩子感受不到变故,使生活一如既往的进行。然而,儿女却渐渐与她疏远。成年后,科迪成了一名商业成功人士,小女儿珍妮做了儿科医生,他们都离开妈妈去了别处,身边仅有的二儿子埃兹拉是一家名为“思家小馆”的餐厅主理人。有心维系亲情的埃兹拉经常组织四人家庭聚会,想要拉近彼此间的关系,但是屡屡失败,每次都不欢而散。
安泰勒在书中探讨了上一辈生活对下一代造成的影响。丈夫离开后,焦躁恼怒的珀尔被生活逼入穷巷,虽耗尽心力为生计奔忙,却忽略了爸爸的缺席对孩子们造成的伤害,她用绝口不提的方式来逃避,小心翼翼掩饰起自己的感情,家里的生活气息少得可怜,弥漫着一种令人窒息的氛围。巴尔的摩那栋临街的房子,竟成了孩子们童年一直想要逃离的地方。多年后,即使科迪和珍妮都在离家很远的地方,仍可感觉到他们心目中的“危险人物”——妈妈一手营造的压抑就好像粘在后背上一样如影随形。这些经历是伤痛,也是前车之鉴。科迪的工作也和爸爸一样需要经常搬家——将全家连根拔起,但他下定决心不重蹈覆辙,与儿子卢克多多沟通;珍妮也尽量克制不将怒火发泄在女儿贝基身上。他们能否从上一代的阴影中走出来?
除了家庭生活,爱情婚姻关系也是安泰勒关注的另一大主题。记得张爱玲说过:“生活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每个女孩年轻时总会有对爱情的憧憬,小说借助珀尔和珍妮不幸福的婚姻,指出了当代都市女孩将爱情和婚姻戏剧化的通病:她们被自己假想的完美爱情所欺骗,就好像是命运和自己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
生活中的某个时刻看似充满了戏剧性,但是被拉长到一个跨度几十年的时间轴上,就显得平淡、缓慢、微不足道了。纷乱复杂的日常琐碎占据了绝大部分时间,安泰勒为它们增添了了一种令人沉溺其中的魔力。争强好胜的科迪为了引起妈妈的关注而陷害埃兹拉、珍妮被迫穿妈妈的旧衣服、大家被妈妈劈头盖脸的训斥等等,会令人联想到这些场景曾经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出现过,惊叹于安泰勒所构建的家庭日常似乎比你和我在生活中所经历的更加细致可感。
安泰勒的高超之处还在于完全不着痕迹地将虚构的情节融于现实。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珀尔在抽屉中保存的小物件的描述,还有她日记的内容——那些安泰勒借珀尔的手写下的文字,其中一篇是说珀尔年轻时,去房子后面除草的瞬间感受:“贝德罗家的女孩弹钢琴的声音飘出了窗外,一只苍蝇在花丛中飞,我看到自己跪在这么漂亮的绿色小星球上。我不在乎别的事情,我拥有这一刻,它属于我。”这是一个真实到似乎触手可及的场景,那个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小姑娘与生硬刻板的珀尔形成了如此强烈的反差。每个被保存下来的色彩缤纷的时刻都是值得纪念的,从那里我们看到了曾经的自己,正是这些情节构成了或美好或感伤的回忆。
《思家小馆的晚餐》是一本在不经意间就会戳中你泪点的小说,眼泪是为了人物的命运而流,也为生活的艰辛、时间的残酷、爱的伤害与包容而流。在漫长的人生岁月中,在家人面前,人人都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尊严,恪守着对家人的爱,也努力寻找自己在他们心中的位置。当存在感缺失时,人们往往会选择互相伤害。当贝克觉得珀尔不再需要他时,他离开了她;珀尔觉得生性温和的埃兹拉最需要她的保护,因而对他最偏爱,因此伤害了科迪;科迪的痛苦在于一直在用力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在女朋友们身上、在露西身上,也在妈妈和妹妹身上——给妈妈买房子,要资助妹妹开诊所,希望自己是一个被需要的人;妈妈离开后,埃兹拉突然觉得生活中只剩下了虚无。
亲情具有强大的包容力,时间和阅历也会赋予我们理解的能力,正如珀尔在遗愿中所要求的葬礼赞美诗:《我们会明白这一切》,我们终究会明白,一切伤害皆因爱而起。“一家人做错了什么,就会回来纠正,”这就是思家小馆的晚餐存在的意义。
安泰勒描写的情感跨越了地域、种族、时间,那种共通性使得这个故事亲近无比,我们在每个人物身上都能找到一丝自己的影子,整部小说也道出了你我的生活。“生活就是撑着,一件事接一件事”,是的,生活不是童话世界,充满苦辣酸甜,因而才不会索然无味。爱可能会迟到,但最终不会缺席。我们就那样跌跌撞撞的走着,拥有着彼此、温暖着彼此,看着彼此脸上的皱纹,想着那些涌现的回忆,不禁泪湿衣襟。
萤火虫与爷爷之间不可思议的缘分,是一幅充满诗意与浪漫的江南水乡水墨画,字里行间看似是孙子对爷爷一生的回忆,实则更多的是对生活的思考。
坚守信念的人终会得到生命的加冕
窗外一片漆黑,书桌上时钟的指针已经指向了九点,我那被兴趣班浸泡得疲惫的身体软软地趴在书桌上,无精打采地做着作业,心中有些愤愤不平:为什么要做那么多的练习?为什么要上兴趣班?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要坚持?我的努力真的能得到回报吗?我的理想真的会实现吗?烦躁地扔开笔,打了个哈欠,目光却不由自主的扫到了桌边我最近在看的曹文轩写的《萤王》这本书,我的脑中突然跳出了书中爷爷的形象。爷爷八岁那年,为了捉豆娘而迷了路,在爷爷最绝望的时候是五只萤火虫救了他,用它们的光亮为爷爷指引方向,最终找到了回家的路。从此爷爷发誓要永远守护萤火虫,并真的用他一生的心血来实践这个诺言,并被人们称为“萤王”。我被爷爷的这份坚守而感动,为爷爷有如此坚定的信念而深深折服。承诺很容易,但为这份承诺而付出的坚守又是多么的不容易!与爷爷比起来,我的这点小累又能算什么?我难道为了一点小辛苦就要放弃我的理想吗?不!我也要坚守我自己的信念,我也要为自己的理想而拼尽全力!想到这里,我坚定地拾起笔,继续写下去,因为我相信:坚守信念的人终会得到生命的加冕。
我们不仅仅可以做受益者也可以做助人者
“盈丰路到了,请下车乘客做好准备……”随着广播中悠扬的女声地铁的门打开了,人们一拥而入,车厢瞬间塞满了人,我仿佛觉得周围的空气都一下子变得闷热起来。这时,站在我座位前面的一位奶奶引起了我的注意,她的头发已经全白了,背微驼着,一只手吃力地拎着装满东西的大袋子,另一只手努力地抓着扶手,她皱着眉轻轻地咳嗽了两声,拎着袋子的手也随着咳嗽而抖动。奶奶的样子让坐在座位上的我犯了难,怎么办?要不要让座?让座的话我自己也还有好多站才能下车,而且现在车上人又那么多那么挤,不让的话又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于是我决定假装看书没看到这一幕,这样不就不尴尬了。正当我把手伸进背包拿出《萤王》时,我的手仿佛被书烫了一下,我突然想到了秋虎,他的儿子饭豆不幸落水,是爷爷带着萤火虫赶来救了饭豆,秋虎十分感激,后来当爷爷为了保护芦苇荡砸坏了推土机而进了监狱时,秋虎带领着乡亲们救出了爷爷,并和爷爷一起守护萤火虫守护芦苇荡,秋虎也从一个受益者变成了一个守护者,一个声音从我心底升起:我们不仅仅可以做受益者也可以做助人者!我清楚的记得上次我没位置坐的时候,是一位阿姨给我让的坐,而她自己站了好几站才下的车。我站起身对奶奶说:“奶奶,您来坐吧。”奶奶坐了下来,大大地松了口气,一个劲地夸我,周围的叔叔阿姨也投来赞许的目光,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因为只有我知道是秋虎给了我启发。
传承是我们代代相传故事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又是妈妈规定念古文的时间到了,我心不在蔫地念着,不一会儿就烦了,恨恨地放下书本,冲妈妈喊:“这些老古董有什么好念的,根本就没有用,而且上面有好多的生僻字,还要查字典,烦死了!不读了!”妈妈看着我说:“这些都是我们中华五千年的文化,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一定要好好读。”“这些东西根本没用,现在都是高科技时代了,谁还看这些?哪有我的《萤王》好看。”说着我拿起看了一半的《萤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妈妈看看我,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走开了。小说看完了,可书中作者描写的最后一个情节却在我脑海深深地挥之不去:“爷爷去世后的第三天,我出生了”。爷爷的逝去和“我”的出生,看似两件事却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我”是爷爷的孙子,是爷爷血脉的延续,更是爷爷信念的延续和传承,“我”的出生就是为了接替爷爷来保护萤火虫保护自然。我突然明白了,我所谓的那些没用的“老古董”其实就像妈妈说的那样,是我们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贝,它教我们做人做事的道理,这又是何其珍贵的宝物啊!我要做的就是像书中的“我”一样,做老祖宗的传人,把我们中华五千年的文化传承下去!想到这里我赶紧拿起《大学》大声朗读起来,背后是一脸疑惑的妈妈……
《萤王》是我这个暑假读的最多的一本书,每次读它都会有新的发现,新的体会,它让我看到了美与丑,善与恶,在以后的日子里它将会是我的“萤火虫”,陪伴我指引我。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样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恐怕还是要受道德谴责的。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在家里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再无其他。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这样的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一个男人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或许仍是无关爱情的。.
《倾城之恋》给我们的整体的感觉是她的作品没有多少触及到社会的现实问题,或许这是她的一个弱项,又或者作为一个中国传统的女人,她是不喜欢政治的,所以在表面许多社会深度方面的东西上面,她并没有做的很好,且看《倾城之恋》中多余战争一个描写的环节给人的感觉绝对是很粗糙的,只不过我们喜欢“得鱼忘,得意忘言”的感觉,所以并不很在乎这一点,《倾城之恋》中流苏与柳原的恋情本身的完美性在我看来似乎就已经落如俗套,既然要表现人物本身的恋爱中的思考,那么为什么要到最后也是一个没有划好的圆呢?我的一个感觉是没有划好的圆比划好的更具有一种难得的吸引力,就像莎士比亚的悲剧比喜剧更具有影响力一样,但是看起来我们是无法求全责任的,更何况对于张爱玲这样的作者,我也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罢了,根本够不上多少资格评论她的作品,只是有感而发。
很多人以为《倾城之恋》中白流苏想依靠范柳原的婚姻关系摆脱白公馆的时间。甚至有些人取笑白的弥顽不灵。在我看来,她是迫不得已的,她除此出路外无从选择。 很爱她的小说,即使是在当时被说太个人,在如今看来,比起那些也写个人情感文章的作家,她在那个动荡不安,思想尚且不太开放的时代写的东西还是不乏大气的,如今再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原本是格格身份敢爱敢狠的我们最心爱的张爱玲先生。因为她体会到了世人对她的另眼,所以她会创造这样脆弱美丽的流苏,因为她爱了最懂她却最终不能忠心不二的胡兰成,所以,她会写出像范柳原这样爱得让人可恨的男人。
倾了城又如何,她的城只能留给香港的那对平凡的夫妇,她还是最终另嫁了他人。
爱是否重要,这样一个动心和试着得到的过程,经常被复杂化了,我们除了抱着一心向善的态度之外又能如何呢?聪惠如爱玲,一样守不住的,她送了给范柳原和白流苏,我们的感慨也只是空气里那一样抓不住的心绪,虚弱无力。终究是否纯粹好像也已经被完美的结局麻痹。
生活里的爱总归像一副银筷子,是最初因为它好看才要,或是因为还可以用它吃饭就不重要了。
作者的文章也写掉了故事的尾巴。流苏再婚,成为家里人眼中的奇迹,二嫂和二哥也离了婚:如果像流苏那样嫁得好,离婚又怎样呢。不过离了婚的流苏,又变成最平凡的女人,城倾了,爱也断了,倾一座城成全一段感情,终究不能长久,男人的甜言蜜语又向另外一个女人说去了。
人家说张爱玲才气是有,却不够大气,难得作者发掘出她大气的一面来。不过归根到底,我看她还是小家子的,流苏的爱情像封藏在瓮里的酒,不打开才是珍贵的,一开了,气跑了,就什么都没了。张爱玲,给了一个倾城的雄伟,留一个最冷情的尾巴,她还是放不开,终究是悒郁的飘零女子。
“礼”本来是先圣明王采用自然地法则,来规范人类生活行为的成果。我们人是自然地产物,只有适合了这些法则,才能继续生存下去。“礼”具体到现实中来,就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所必须知道的规矩,一般做人做事的原则,以及立身行事的人格修养。在读了这本《礼记》之后,我所理解到的“礼”就是时常怀着谦恭的精神,这样的精神能指导我们外在的行为,让我们一天一天的趋向善良,远离罪恶。“礼”所包含的仁义道德和常怀感恩之心,怀抱这样的精神,能让我们处事的事理行为顺畅起来,我们和他人之间的感情也会得到增进,我们会觉得温暖,也会给公司和社会带来人情的温暖。
越是细小的动作,越能看得出我们是否受到了“礼”的教育感化和指导。在这本书中有一句让我感受颇深“儒有席上之珍以待聘,夙夜强学以待问,怀忠信以待举,力行以待取;其自立有如此者。”让我懂得了在工作中要时刻处于备战状态,要时时刻刻注意自己的仪容姿态,在自己的岗位上要兢兢业业,对待顾客要时刻面带微笑,不能松散的面无表情,更加不能把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带到工作中来。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保持精神抖擞的工作状态,神采奕奕,作为员工要从干好本职工作开始,身体力行的营造企业“知耻”文化。所谓“人无耻则无敌”,在工作上坚决杜绝“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思想作风,带头干好本职工作。保持良好优雅的态度去工作去学习,态度恭和的去做人做事。
而在生活中,在父母面前更是要养成端庄恭敬的习惯。我们这样年龄的青年已经应该要尽心尽意的去孝敬我们的长辈了。尊老敬贤,顾名思义,我们要尊敬老人,敬重有贤能的人。孟子说过:“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可以看出古代的这种传统礼仪,对于形成和谐的社会起着重要作用。老人们阅历深,见文广,劳动时间长,对社会贡献大,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再加上他们在体力和精神上较差,需要年轻人的照顾。在平日的生活中我们应该主动为老人让座,并且多帮助老人,为老人创造各种方便条件。我们要承担起自己肩上的责任,促进家庭的和谐温暖。家庭是社会的小单位,每个家庭的温暖能促进我们的社会团结,怀着这样的习惯,到了社会上我们自然就会懂得端正姿态,尊重长官,尊重长者。
像这样需要我们自己注意的细节实在太多太多了,说不尽也道不完。但是只要我们保持着这样一颗恭敬好学的态度,自然能使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情况下处变不惊。看了这本书后至少对于我来说提醒了我要多加一份思考,避免失礼。虽然这些都是一些细枝末节,然而却足以督促我凡事多加一颗有“礼”的心,养成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这些礼节,小则足以个人事业成就的必备条件,大则是我们中华民族礼仪之邦的表现。
《礼记》这本书是前人智慧的结晶,生活体验的累,需要我们去慢慢体会。我一定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把这些良好的传统,带入到我的生活之中,争取做到“礼义以为干橹”。
光阴似箭,日历也穿上了“国庆装”。今天——9月3日是我们中华民族盛大的节日,是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的日子。
此时此刻的天安门前已是人山人海,乐声阵阵。在这喜庆的日子,祖国母亲的儿女把您团团围住,欢庆着,问候着。有解放军战士、学生以及各省和各族的人民,他们都挂着鲜花、红旗。一万多名学生持着红色和黄色的鲜花,组成了四个大字“祖国万岁”。这四个大字的周围是由黄色的鲜花围成的,这红色和黄色不是象征五星红旗吗?……此时的天安门是花的海洋,乐声的海洋,但是吸引我的还是解放军叔叔的阅兵仪式。
“咚——咚——咚”这是解放军前进的脚步声,他们正踏着雄壮的步伐,沿着长安街的天安门广场前进。“咚——咚—— 咚”多么有劲,多么锵锵有力的步伐声啊!这不是普通的脚步声,这是我们国家迈向世界民族之林的声音,是祖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成就的喜悦之声,是中国人民扬眉吐气的脚步声。是他们,是解放军叔叔在战场上与敌人顽强搏斗,才换来今天的幸福生活;是他们,是解放军叔叔用他们的生命和热血来保卫祖国的边疆,无私地向自己的岗位奉献自己的青春,就是因为有这一群 “威武之师、文明之市、胜利之师”为祖国做后盾,才有祖国今天的繁荣昌盛,社会的安定,民族的团结。
就在这个时刻,一群身穿橄榄绿军装的威武之师走了过来。口号声如雷贯耳,有如开闸流出的急水,有如滚滚而来的大潮,有如在荒原上奔腾的骏马。你看,他们的军资是多么标准,步伐均匀,刚劲有力,每一个动作都一致。行进的时候,这千万个人的行动如同一个人,横直有行,行行笔直,就像刀切一样,个个面目庄严、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地接受党和人民的检阅,向党和国家致敬,向人民致敬。这一举动,无不牵动和震撼每一位炎黄子孙的心!
当受阅的三军勇士迈着矫健的步伐,雄赳赳、气昂昂地通过天安门时,国防武器已接踵而来地展现在人民的眼前:新型主战坦克、火炮、核武器预警机、武装直升机、15架国产新型教8式教练机新一代战车、新型雷达、巡航导弹以及各种战略导弹。祖国啊,祖国,你让我看到了你50年来的繁荣昌盛和国防力量的日益强大,你的人民从此扬眉吐气地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想到这,我全身每个毛孔如吃了人参果,无一处不激动,无一处服帖。如果时间可以停住,真想能够留住那永恒的一瞬间。强大的军队和先进的战斗武器,为祖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安全保障,为祖国的统一,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面队着威严的阵容,雄壮的节奏,整齐、矫健的步伐,闪亮的枪炮,还有青春般的口号,我真想大声喊:“伟大的中华人民万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