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初中(通用19篇)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这部书由9个小故事组成,发生的一切都与油麻地有关,都与桑桑有关。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就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疯婆子”、“可恶的老东西”,总在学校里搞破坏。但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当地人的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而且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她之所以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油麻地人的淳朴,对她的爱。也正是因为这她才有了那么大的变化。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都很有意思在看书的时候常使我大笑起来。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却使我很伤心——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治好了他的病,从那以后桑桑也懂事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友谊、珍惜青春。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法布尔(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的代表作,一套书籍共有10卷,每卷里有许多不同的章节。它用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各种不同的昆虫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比如:节腹泥虫竟能让猎物一动不动,毛刺砂泥蜂会为黄地老虎幼虫做手术,石蜂特别的进食和产卵方式, 砂泥蜂和燕子为什么喜欢在别人家筑巢, 松毛虫为什么总是一丝不苟结串而行, 而圆网蛛织的网不仅结实更像是一幅有规则的几何图案……
这些书不仅描写各种昆虫的特性,还引入了许多生物知识和专业术语,读起来还是挺花时间的。我刚完成了第一卷《高明的杀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关于“圣甲虫”的。我喜欢它的原因是这一章节不但完整地描述了圣甲虫的外形,而且还拟人化地描绘了圣甲虫找粪便、做粪球和推粪球等一系列动作和故事,比如:圣甲虫会争先恐后的挤到最前面,有的梳耙表面的粪便,有的往下挖,寻求更好的粪便;圣甲虫在推粪球时常常会有“热心的合伙人”来相助,可它真正的目的不是帮助,而是想要抢走这个本来属于原主人的粪球;当粪球推着推着不小心被固定在一枚大头针上时,两只圣甲虫就会合力从粪球底部拱粪球,可是如果大头针太长,圣甲虫拱不出粪球来时,他们就会立刻放弃,因为他们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觉得这是一篇关于昆虫的佳作——作者知识非常渊博,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把对昆虫的介绍简化成通俗易懂的语句,并且适当地加入自己的观点,还为书中出现的昆虫们配上了精美的插图,整本书像一本字典,又像一本童话书,让我这样的小读者也能读懂这些文章,帮助我走进奇妙的昆虫世界。就像书中所说的,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看了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昆虫。
故事讲述了一个农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青铜是个哑巴,女孩葵花是个失去双亲聪明的女孩。一次特别的机会让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生活。青铜家很穷,挣来的钱只够青铜或葵花一个人上学,青铜放弃了一生的梦想,让葵花去读书。放学,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採芦花做芦花鞋……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卖,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砸;为了让哥哥被人看得起,葵花想方设法教哑巴哥哥识字写字……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喊出“葵花”。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互助的爱心。这就是感人的《青铜葵花》!
我常常会想起“他们”兄妹,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而我们班现在的同学们,学习用具和玩具应有尽有,幸福的生活在富裕的城镇,“他们”是否生活条件也好了呢?爸爸妈妈利用休息时间,还常常带我去旅游,让我饱揽祖国大好河山;我喜欢的课外活动都会尽量抽时间送我去学。我学围棋三年了,爸爸妈妈都是非常支持我,来回50公里的路,不管刮风下雨,坚持每个星期接送。要是青铜或葵花能有我现在的条件,那该是多么幸福啊!青铜和葵花的课外时间只能去採芦花,每时每刻都在努力着为养家而奋斗,他们是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可逃避困难,要勇于面对挫折,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是青铜和葵花让我懂得人类生存的价值-----是努力,是坚持,是关心,是爱。痛苦不是一两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的。我们也要有对待痛苦的决心,长大了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不知已经看了多少遍了。今年暑假,我又重新拾起了它,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得到不同的收获。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历史性的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约1330-约1400),名本,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十分精彩,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华容道、三顾茅庐、桃园结义……
书中刻画了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它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周瑜的“胸怀狭窄、忌才好胜”,诸葛亮的“料敌如神、指挥若定”、刘备为“复兴汉室,复兴天下”而战、关羽“威风凛凛,智勇双全”、赵云“赤胆忠心,骁勇善战”……但我最喜欢的两个英雄是诸葛亮和赵云。
诸葛亮是一个忠臣,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非常善于用计:“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和“空城计”……赵云对刘备也十分忠心,骁勇善战,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刘备身边了。
读完了这本书, 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识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文学性很强的哲学书。它的主要内容是:以苏菲不断受到一位神秘人寄来的信件为线索,从哲学的角度向人们解释了世界盒大自然等的形成与发展……告诉人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
本来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的语言来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读时产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刻画了一个勇敢,聪颖的少女——苏菲。因为追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点,所以我觉得作者刻画这个人物的用意就在于此。
为了向人们解开世界历史之谜,书中涉及的内容很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同时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讨论的题目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人们做了讲解,仿佛整部世界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书中讲述了不少的人生道理,使我获益良多。而它所讲述的有关哲学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其实当中的道理很多问题我也曾想过,但这些问题都在头脑中一闪而过,因为我觉得它对我来说实在太陌生。当我读完此书后,我觉得一个生存在世界上的人,连世界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也不曾去想,未免有些幼稚。
其中,使我感受最深的是有关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大约在公元前三四百年左右,出现了一位对欧洲思想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苏格拉底。他的高明之处在于人谈话能够不断揭露人们思想上的弱点,令人可以领悟哲学的真理。然而对某些人而言,这样的谈话无疑是当众出丑,并成为众人的笑柄,对于那些有头有脸的人,这就难以接受。公元前399年,他被指控"宣扬新的神明,腐化青年人"而被处以死刑。它本可以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免于一死。
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因为他重视良心与真理,到生命结束也是为了真理。他那种为了真理而战,为真理而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使我更深切的体会到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这句话的含义。
《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等着我们去探索,大自然的秘密使永远也揭不完的,从前的哲学家为我们解开了不少世界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我们不也应该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点揭开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奥秘,也为我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在暑假的最后时光,我阅读了《居里夫人传》,深受鼓舞。
《居里夫人传》是居里夫人的小女儿艾芙-居里在她去世3年后写成的。该传记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
作者艾芙一开始就承认他要叙述的是一个传奇故事,玛丽居里一生中伟大实际极多,所以人们都喜欢像说传奇那样叙述她的历史。这本书从几个方面介绍了居里夫人这位具有高贵品质的、献身科学并作出伟大贡献的伟大科学家的一生。居里夫人出生于被沙俄占领时期的波兰,家境贫寒,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中学毕业后,没钱上大学,不得不依靠作家庭教师来自筹学费。在巴黎大学求学时,每到秋天不得不为学费和生活费着急,尽管这样,在实验室的条件非常简陋的情况下,依然作出了提取镭元素的伟大科学成就。一战时期在战场上的毫不费事就成了一名战士,他忘了早餐,忘了晚饭,困了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睡,在护士住的小屋里,或在露天的帐篷里,废寝忘食的在战场上进行救护服务。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科学家,在生活依然很艰辛的时候,主动放弃了申请镭元素的有关专利,公开了镭的提取方法,自己确因要买1克镭而不得不靠别人来筹集资金。
在居里夫人的传记里,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前一阵子,我叫妈妈帮我买了一本《水浒传》,这本书很好看,书中有许多精彩内容,我用了整整一个暑假时间,读完了《水浒传》,这本古典小说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水浒传》中,作者施耐奄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在这些英雄好汉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冲、武松,因为他们武功高强,非常厉害。
书中主要是讲了一百零八位好汉遭受官兵陷害,全都被逼上了梁山,最后结义为兄弟,一起为民造福,做好事。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林冲的故事。
在发配沧州的时候,林冲遇到了柴进。柴进请他做客,后来,洪教头来了,看到了林冲,林冲起身让座,洪教头理都不理林冲,上去坐了。洪教头问柴进:“你今天为何厚礼款待一个犯人?”“这可是当今八十万禁军教头:林教头啊!”洪教头看了一眼林冲。“柴进啊,你虽喜欢枪棒,可是,往往每次流配的犯人都来冒称是大官,找你骗吃骗喝,你不能轻易相信他们。”柴进说:“这位林教头可不是冒牌货。”洪教头想跟林冲比试比试,林冲再三退让,不想再惹麻烦了。可是,洪教头以为林冲真的不会枪棒,就越要和他交手。经柴进再三请求,林冲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刚开始,洪教头拿起棒来向林冲使出了个“把火烧天”的招数,林冲也毫不逊色,回了个“拨草寻蛇”教头赶紧往后一跳,躲过了一招。林冲看他虽气势汹汹,但身体还没有站稳,就往洪教头小腿骨上一扫,洪教头被打倒在地上,灰溜溜地跑走了。
看到最后,宋江李逵被奸臣毒酒毒死,吴用花荣在宋江李逵墓前自缢而死……又让我心中多了一份悲痛。但是,我还是推荐大家去读这本书,因为这确实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啊。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黑骏马》作者安娜·西韦尔一生只创作了《黑骏马》一部小说。作者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黑骏马一生的辛酸经历,它是一匹性格温顺,精力旺盛,身强力壮的优种马,然而命运多舛,几易其主,开始是在尊贵的庄园主那里理解厚待,然而好景不长,主人家变故,黑骏马被卖。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又被卖,成了出租马,最后沦落为伦敦街头的苦力马,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晚年的黑骏马有了个好归宿。
黑骏马的生活真是十分的奇特,不停的变主人,它也没有为此失望,也没有堕落下去,而是坚强的活着()。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能够对它们十分地粗鲁,要保护动物。安娜·西韦尔在14岁时不慎摔坏了膝盖骨,落下了残疾,她常常驾着一匹矮脚马拉的马车出游。安娜从小就喜爱动物,憎恶各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她对马的感情尤其强烈,她不仅仅明白马,还掌握了超多的马术知识。
去世前卧病在床,花了长达8年的时刻创作了这部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她创作《黑骏马》就是呼吁人们必须要善待动物。伤情的句子
安娜动物始终充满着仁慈之心,无其是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她驾车从来不用鞭子,而是透过缰绳的变化和自己的生活来指挥马。在她们家,绝不允许出现虐待马的事情,马和人友好的相处。要是出门碰到别人残忍地鞭打马。她都会上前去劝阻,尽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虐待动物是多么残忍,错误的行为,就应要保护马。
此刻世界上有许多流浪的小狗和小猫,如果不是有专门收养它们的部门恐怕它们也活不了的,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收养一只动物,那么这些可怜的动物们就不会可怜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果收养了它们,就不就应虐待它们,应为它们也是有思维的。从黑骏马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很多人类的品质:诚实可靠,坚强勇敢,温顺友善。虽然他经历磨难,却始终没变。这不禁引发了我们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这么不屑一顾的虐待动物,不正是我们模视了动物身上的优秀品质吗?人不是就应好好地体会动物身上的辛酸吗?正因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啊!
我们要呼吁生变的人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让安娜的愿望实现吧!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顿时有感于怀。
人们都认为三国是在公元190年到公元280年这90年里,实际上真正的”三国是在“三分天下吴蜀魏”那个时候,但要是只写真正的三国,那么曹操和其他三国名人就没有出场的机会了,《三国演义》也就没有那么好看了。
枭雄,也就是凶猛的英雄,最先想到的就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更令他威风八面,加上他平时南征北战,在人们心中自然会成为枭雄。他的基本策略是招降纳叛,因此他得到了人才和武将还有许多他想要的东西,但是,曹操随着自己的发展,野心也开始膨胀,从枭雄摇身一变成奸雄,从骑都尉升到丞相,就差没当皇帝了。当我看完曹操的事迹后,再回顾他以前的事,不得不承认他很了不起,是一个真正的枭雄。
很多人都说刘备是枭雄,我却不这么认为,曹操每次打仗都是冲在前面,刘备就很少出马,但他战黄巾,斗吕布时,他打的很英勇。刘备是靠着诸葛亮和那一群大将夺得了一片天地,皇叔的称号和携民渡江的事再加上他的武将丰功伟迹,在人们心中真不知道他的人气和地位飙升到什么层度。
孙权是个好皇帝,可“藉兄父之基业”这几个字使他很难堪,但他带兵打和政治方面都很卓越。在《三国演义》里孙权既没有曹操那么凶猛,也不像刘备那么懦弱,因此名声比较好,活得比曹操和刘备长,使得吴国的寿命长。
匆匆忙忙地赶了一个下午,没打完,也打不完,过不,看在我是新手又打字辛苦的份上,还是饶我吧。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应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貌。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貌,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砸在石头上。它咬牙切齿,汗水之间竟也拥出了血水,它无力走动,只得让白狗在它的背脊上肆虐,待至疲惫。
也许是骄傲的缘故,狗站在地势较高的石头上面,吞咬着刚刚撕下来的皮肉,这算是一种无言的炫耀与讥弄。但狗却白白浪费了机会,紫岚的孩子已在胎水之中缓缓站立起来。紫岚护着它们,低沉的声浪如在真空之中的烟雾,传着愤慨于杀戮的讯号。狗受到了惊吓,在转角处消失了。
紫岚用沾着凝血的舌头舔舔自己的孩子。它以生命的代价勾勒出母爱的伟大。它隐忍着疼痛,脸上堆满欣慰的面容,它仰天长吼,这声响伴着远山在草原的雾霭中回荡。
沧桑的月在暗空中浮上云际,又是一阵血色,又是颤栗的低吟。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狼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以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她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是,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抱不平,一向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放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必须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药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但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
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完美!妈妈谢谢你!
阅读完这本书后,我也开始思索什幺才是“真实的自己”。有时担心自己的人生是否只是南柯一梦,或真是“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呢?也许自己就像苏菲一样,像爱丽丝般去梦游仙境?或者我单单只是一个思想体,只有精神,没有实体,并非真实存在?然而,这似乎是永远解不开的谜团。
书本一开始所提及的问题:“你是谁?”让我陷入无止尽的思索。曾单纯的以为“我”就是我的主人,然而,真是如此吗?以往,当自己陷入人生难题时,就会以玩笑来自欺,以自责来疗伤。但读完这本书后,我反而陷入“自己是谁?”,反倒希望自己就是苏菲,由作家来告诉我如何进行下一步的动作,完成更精彩完美的演出!
如果没有接触到这本书,自己或许永远会跟书里的人物所说的一样:“将这个世界当成一种理所当然的存在,而体会不到这世上的惊奇与美妙。”因为我们总是太依赖“习已为常”,普通的剧情、平凡的生活、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生活无趣的思考让人生受到了限制。阅读时,我总想像自己就是那充满好奇的苏菲,把书本里的神秘哲学家当成启蒙自己人生的老师,在那奇妙世界中,日夜思考着来自哲学家抛出的各种问题。
也许,只要抱着好奇心,就可以成为一位哲学家吧?以往,人们认为哲学家只是把自己从世上万物所得到认知,经过思考的历程,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我认为,哲学也可以是一种人生,因为里面包含着你对世界的观感,随着人生的成长与际遇,人的想法也会因而改变。人生,就应该尽可能与各式各样的人相处,跟着他一起体验他看这个世界的态度与角度;人生,就应该了解自己是一个世上独一无二的存在,了解自己是独特的,才能不被他人的看法所束缚,才能开始活出全新的自己,让自己有个精彩无憾的人生。
《雷雨》是曹禺先生久演不衰的代表作之一。其成功首先是人物形象塑造的成功,给读者、观众呈现了一些个性丰富、情感饱满的形象:虚伪的周朴园,隐忍的侍萍,懦弱的周萍,天真、单纯的周冲和四凤,猥琐的鲁贵,斗激的鲁大海——而最有“雷雨”气息的就是敢爱敢恨的繁漪。她,作为一个受了新教育的中国旧式女人,为了挽留她转瞬即逝的爱情,她不顾一切地燃烧了自己,也冲破了封建家庭的枷锁。或许,曹禺先生想说:一只飞蛾扑火只能牺牲自己,可无数的飞蛾呢?那将会是一场雷雨。
在繁漪出场前,曹禺先生给了她一段冗长的舞台提示,清晰刻画了她的形象。这是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一个内心燃着野火的忧郁太太。“当她陷于情感的冥想中,忽然愉快地笑着;当她见着她所爱的,红晕的颜色为快乐散布在脸上,两颊的笑涡也显出来的时节,你才觉得出她是能被人家爱的,应当被人爱的,你才知道她到底是一个女人,跟一切年青的女人一样。”毕竟,“她有更原始的一点野性:在她的心,她的胆量,她的狂热的思想,在她莫名其妙的决断时忽然来的力量”。所以,这段提示就写出了繁漪的本质特色:她敢爱,她敢狂热地用真心追求爱情;她敢恨,她能反抗一切阻碍她守住爱情的力量。于是,在接下来的七次出场中,三次对周萍的倾诉,三次情感的爆发,三次推动情节发展的行动,她唯一的动机就是——阻止周萍离开,留住她的爱情!虽然悲剧发生的直接推动力是她,可她的动机就决定了,这是个可怜可爱可敬的女人。
在第一次出场中,她与各主要角色的关系就在对话中一览无余。对四凤,她有难以掩饰的嫉妒,可还没忘端着太太的架子;对周冲,她爱儿子,可又不能全心全意地做个好妈妈;对周萍,她表面客气,可话里藏话;对朴园,她反抗的同时也努力压制愤恨;还有知道她秘密的小人鲁贵,在旁存在威胁。她的生活处境和心理状态就可想而知了。
第二次出场她与萍独处,直接向萍诉衷肠,也是首次情感爆发。她对他揭开周朴园的虚伪面具,希望萍能和以前一样同情她的处境,救人救到底。可萍一味退缩。“(一字一字地)我希望你不要走。”繁漪直接吐露心声,可萍依旧不理会。她大骂:“都是没有用,胆小怕事,不值得人为他牺牲的东西!我恨着我早没有知道你!”“一个女子,你记着,不能受两代的欺侮。”她的敢爱敢恨,她的反抗精神,随着这几句话声声砸在观众心上。
第三次出场,繁漪为着留住周萍,采取了首次行动——说服鲁妈将四凤带走。这个行动,使得鲁妈有可能来到周公馆,从而与周朴园重逢。但其实,这个行动也能反应出她的可爱之处。她作为有地位的太太,完全可以直接将四凤辞退,甚至迫害,在那个年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可她客客气气地与鲁妈交谈,聪明地让鲁妈自己提出将四凤带走,还送四凤旧衣服。所以繁漪也是无可厚非的。
接着第四次出场,她得知萍要在晚上去找四凤,激起了对萍的第二次挽留。上次她还企图诱发他的同情,这次,失望的她直接威胁他:“你不要把一个失望的女人逼的太狠了,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小心,现在风暴就要起来了!”这为她之后的行动埋下了伏笔。
果然,她第五次出场就开始了报复行动。这次出场十分短暂,连一句话也没有。她只有一个动作——在窗外关上了窗户。这个行动使周萍与四凤的关系暴露在鲁妈面前,矛盾进一步激化了,真相也愈发有机会浮出水面。
到了第六次出场,她的脸惨白而冷酷,“爱和恨烧尽了女人一切的仪态,她像是厌弃了一切,只有计算着如何报复的心念在心中起伏”。见了朴园,她轻蔑而暴躁地反抗他的意志,倒真有些病态。而见到周萍,不甘心的她发出了最后的挽留。开始她和之前一样,想用自己即将成为疯子的可能博得萍一丝怜悯,可萍却一了百了的激怒她。这时,她的情感第二次爆发,“眼睛里射出疯狂的火”。然而这次的疯狂并不是表现在大吼大叫上。她压制了自己,变成了低声下气地说话。一直是无畏反抗,尖锐威胁的她,此时一反常态,扔掉了她最宝贵的尊严。这最后的恳求实在令人酸楚,然而还是失败了。
她很清楚她留不住周萍的心了。可她不愿放过最后一个机会,哪怕只是为了报复,不让任何人有好日子过。于是,她第七次出场了,进行了最关键的行动。在周萍就要带四凤私奔的时候,她锁了门,还叫来了周冲。没想到善良的冲丝毫不阻拦哥哥和四凤,一气之下,她的情感彻底爆发了。她不顾一切地把她的爱情公之于众,不给自己留一点后路,虽然明明知道爱情已逝。众人愣在原地时,她借着火样燃烧的勇气,便拿出最后一张王牌,喊出了周朴园,让全家人面对面。至此,她自己一个人,一步步把故事推向了高潮,推向了真相。最后再让自己跌落下来,成为彻底的疯子。
就是这样的三次挽留、三次行动、三次爆发,繁漪,一个单薄的女人,用她对爱情的执着、对压制的反抗,飞蛾扑火般地燃烧了自己,却打碎了一个封建家庭维系了一个世纪的辉煌假象。在那个只能制造悲剧的时代里,这么个扑火的飞蛾,恰恰也是星星的希望之火。
最近,我读了《三国演义》,受益匪浅。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汉、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致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小说家、戏曲家,是中国章回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采用浅近的文言,明快流畅,雅俗共赏;笔法富于变化,对比映衬,旁冗侧出,波澜曲折,摇曳多姿。又以宏伟的结构,把百年左右头绪纷繁、错综复杂的事件和众多的人物组织得完整严密,叙述得有条不紊、前后呼应,彼此关联,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光是《三国演义》开篇词“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就深深地吸引了我。
滚滚长江,涛涛东流,多少英雄像翻飞的浪花般消逝。古今英雄的功成名就,都是一场空,都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逝了。当年的江山依然存在,太阳依然日升日落。在江边的白发隐士,早已看惯了岁月的变化。和老友难得见了面,痛快地畅饮一杯酒,古往今来的多少事,都付诸于人们的谈笑之中。这首词借叙述历史兴亡抒发人生感慨。从全词看,基调慷慨悲壮,令人读来荡气回肠,不由得在心头平添万千感慨。在让读者感受苍凉悲壮的同时,这首词又营造出一种淡泊宁静的气氛,并且折射出高远的意境和深邃的人生哲理。
“是非成败头空”既有大英雄功成名就后的失落、孤独感,又暗含着高山隐士对名利的淡泊、轻视。既然“是非成败”都如同过眼烟云,就不必耿耿于怀、斤斤计较;不如寄情山水,托趣渔樵,与秋月春风为伴,自在自得。作者看透了朝廷的腐败,不愿阿附权贵,宁肯终老边荒而保持自己的节操。因此他以与知己相逢为乐事,把历代兴亡作为谈资笑料以助酒兴,表现出鄙夷世俗、淡泊洒脱的情怀。
无论过去,当下,还是以后,追逐名利似乎总是一些人的生存方式,然而名缰利锁又往往令人痛苦不堪,难以自拔。
所以我们要淡泊于名利,方能成大器,方能攀上高峰!在物欲、名利横流的当今,有志者更应守住淡泊,向自自己既定的目标前进!
总有一种感情,会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段经历,会让我们心潮澎湃。然而一个故事,一个注定没有结局的故事,它所包含的爱恨情仇与纠葛,却让所有的人心为之一颤。高大的院墙,厚厚的铁门,紧紧地锁住了一个家庭的悲哀,锁住了难以言说的秘密,门里门外,徘徊着两代人感情的纠葛,游走着两个家庭不断的恩怨。三十年的悲哀,三十年的爱恨,三十年的惶惶不安,三十年的痛苦煎熬,就这样命运又让他们相遇,这一切后果,便尘埃落定。
一段本不该有的感情,却让它在深宅大院中悄悄滋长。长子与继母,该有着怎样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是爱情?是悲情?尽管历尽艰辛与波折,却仍旧在感情的漩涡中苦苦挣扎。后母摆脱不了的命运,继子摆脱不了的继母的纠缠,就这样,仇恨在悄悄的蔓延。郁闷,死气沉沉的房间里所有的人都有一段或喜或悲的往事。只有他--周冲,仍旧怀着一颗充满阳光与活力的心。他不会钩心斗角,他不懂尔虞我诈,他没有恩怨,的是他深深喜欢着那个在自己心里清 纯、善良的女佣--四凤,他只知道爱情没有界限,他只是单纯的爱,内有一点瑕疵。阳光照不进的偌大的厅堂,可他的心里却很温暖。
日子在一点一点地流逝,而周公馆,鲁家,所有的人心里都有什么在潜滋暗长着。他们本该是兄妹,却不明情由而种下了最终的苦果,命运折磨毁坏了两个物质的孩子。纵使情意绵绵,却只能泪眼望穿;纵使柔肠百转,却只换得撕心裂肺的呼唤。、哭天喊地的埋怨,再大的雷雨也冲不掉这铁证的事实。
不经意的相遇,一切依旧,而过去的甜言蜜语和幸福时光,都在三十年间悄悄发霉变质了。他们不再期待比翼齐飞,不再渴望情意深长,时光已经将记忆打磨的黯淡无关。此时,他们有的只是彼此的怨恨与提防。岁月的尘土风霜,消磨了侍萍的容貌,她不再美丽,不再年轻,她变得连曾经朝夕相处的周朴园也无法辨认,悲哀与心痛渐渐的生长,并蔓延、蔓延……
一段凄惨的感情,两代的悲情,两个封建的家庭,一个腐朽的社会,每天都在上演一段段悲情大戏,剧中人谁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在那些虚伪的面具背后,呈现给我们的是爱?是恨?这无尽的纠葛悠悠,何时是个尽头?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