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700字初中(通用23篇)
你们知道吗?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叫《水浒传》,《水浒传》是写梁山伯一百零八位好汉和皇宫里的奸臣们斗智斗勇。
《水浒传》里有一个人叫“及时雨”宋江,他结识天下好汉,因杀了人,逃离他乡被朝廷通缉。最后他占据一座叫梁山伯的山,当了土匪,劫富济贫。朝廷要宋江死无葬身之地,还有一些被奸臣欺压的好汉纷纷投靠宋江,与奸臣对抗,吴用当军师出谋划策,击退了敌军士兵,捉住敌军将军并说服敌军将军投靠宋江。经过很久的战斗,梁山泊一百零八位好汉归顺朝廷,与辽军对抗,宋江献上一计,把辽军杀得片甲不留,但是在与辽军战斗的时候死伤无数,战后只剩二十八位好汉,其余战死沙场,但是奸臣们没有放弃,他们用花言巧语、阴谋诡计迷惑皇上给宋江赐酒,奸臣们偷偷在酒里下了慢性毒药,宋江喝后才发现中了奸人诡计,他怕自己死后李逵为自己报仇,毁了梁山好汉一世英明和忠义,于是他叫来李逵,也给他喝了一壶有慢性毒药的酒,并向他说明此事,李逵没有怨言还说:“我活着就是大哥的仆人,死了也是大哥的小鬼”最后他们双双死去。
为什么奸臣没有得到报应?为什么梁山好汉没有得到好报?人间有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应得的呢?
读完这本书,我一定要学习宋江的坚毅,吴用的聪明,李逵的勇敢,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草房子》这本长篇小说的主人公是油麦地小学校长的儿子桑桑,作品记下了小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桑桑和他的家人是开学不久才调过来的,桑桑的父亲原是一位猎人,打猎直到25岁。虽然只上过一年学,可他一直坚持读书,才当上了校长。在这六年小学生活中,桑桑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着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塑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桑桑得鼠疮快要死时,温幼菊的发自内心的鼓励…这一切;既清晰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小学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精彩的六年!
在这本书里最使我感动的还是杜小康。杜小康家住在油麦地的一间"红门"里,他们家几代都在油麦地经商,是油麦地的首富,所以他爸爸杜雍和对他一直是有求必应。可就在他爸爸拿了自家所有钱又去购买一批货准备继续经商时,船翻了,他们家破产了,杜小康停了学。懂事的他在停学后尽自己的能力帮助父母维持着生计,在校门口卖东西,没有一丝卑微的神色,挣钱减轻家里的负担。不怕苦,不怕累,精神饱满地过着每一天。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许多东西,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学习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草房子》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在这篇小说中,我也学习会了成长的意义!
《黑骏马》作者安娜·西韦尔一生只创作了《黑骏马》一部小说。作者第一人称的手法叙述了黑骏马一生的辛酸经历,它是一匹性格温顺,精力旺盛,身强力壮的优种马,然而命运多舛,几易其主,开始是在尊贵的庄园主那里理解厚待,然而好景不长,主人家变故,黑骏马被卖。随着年龄的增长,它又被卖,成了出租马,最后沦落为伦敦街头的苦力马,饱尝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但晚年的黑骏马有了个好归宿。
黑骏马的生活真是十分的奇特,不停的变主人,它也没有为此失望,也没有堕落下去,而是坚强的活着()。我们要爱护动物,不能够对它们十分地粗鲁,要保护动物。安娜·西韦尔在14岁时不慎摔坏了膝盖骨,落下了残疾,她常常驾着一匹矮脚马拉的马车出游。安娜从小就喜爱动物,憎恶各种虐待动物的行为。她对马的感情尤其强烈,她不仅仅明白马,还掌握了超多的马术知识。
去世前卧病在床,花了长达8年的时刻创作了这部极具影响力的小说,她创作《黑骏马》就是呼吁人们必须要善待动物。伤情的句子
安娜动物始终充满着仁慈之心,无其是与人类平等的生物。她驾车从来不用鞭子,而是透过缰绳的变化和自己的生活来指挥马。在她们家,绝不允许出现虐待马的事情,马和人友好的相处。要是出门碰到别人残忍地鞭打马。她都会上前去劝阻,尽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虐待动物是多么残忍,错误的行为,就应要保护马。
此刻世界上有许多流浪的小狗和小猫,如果不是有专门收养它们的部门恐怕它们也活不了的,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收养一只动物,那么这些可怜的动物们就不会可怜了。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果收养了它们,就不就应虐待它们,应为它们也是有思维的。从黑骏马身上,我们能够看到很多人类的品质:诚实可靠,坚强勇敢,温顺友善。虽然他经历磨难,却始终没变。这不禁引发了我们的思索:作为人类,我们就应具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们这么不屑一顾的虐待动物,不正是我们模视了动物身上的优秀品质吗?人不是就应好好地体会动物身上的辛酸吗?正因动物是我们的朋友啊!
我们要呼吁生变的人保护动物,不能伤害它们,让安娜的愿望实现吧!
故事讲述了一个农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男孩青铜是个哑巴,女孩葵花是个失去双亲聪明的女孩。一次特别的机会让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生活。青铜家很穷,挣来的钱只够青铜或葵花一个人上学,青铜放弃了一生的梦想,让葵花去读书。放学,他们一起玩耍,一起採芦花做芦花鞋……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拍照活动;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卖,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砸;为了让哥哥被人看得起,葵花想方设法教哑巴哥哥识字写字……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他的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大声的喊出“葵花”。青铜和葵花的感情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互助的爱心。这就是感人的《青铜葵花》!
我常常会想起“他们”兄妹,不知道“他们”现在过的怎么样!而我们班现在的同学们,学习用具和玩具应有尽有,幸福的生活在富裕的城镇,“他们”是否生活条件也好了呢?爸爸妈妈利用休息时间,还常常带我去旅游,让我饱揽祖国大好河山;我喜欢的课外活动都会尽量抽时间送我去学。我学围棋三年了,爸爸妈妈都是非常支持我,来回50公里的路,不管刮风下雨,坚持每个星期接送。要是青铜或葵花能有我现在的条件,那该是多么幸福啊!青铜和葵花的课外时间只能去採芦花,每时每刻都在努力着为养家而奋斗,他们是我学习生活的榜样。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可逃避困难,要勇于面对挫折,好好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祖国。
是青铜和葵花让我懂得人类生存的价值-----是努力,是坚持,是关心,是爱。痛苦不是一两个人有的,而是大家都有的。我们也要有对待痛苦的决心,长大了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寒假前爸爸在网上帮我定了一本书,名叫《苏菲的世界》,但是我一直没读,寒假到了,爸爸规定让我读一本书,我从书架上找到了这本书,我觉得不读这本书,有点对不起它,于是我就开始读这本书了。
《苏菲的世界》讲述的是14岁的少女苏菲遇到的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前展开。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看到了人类是如何进步的,有一种十分奇妙的感觉。
“你是谁?”“世界从哪来?”看似简单而又复杂的问题,不仅困扰了苏菲,也困扰了我。之后作者化身为艾伯特,为苏菲解答。那哲学是什么?什么人能成为哲学家?在此,做了一个很明确的答案,要成为一个优秀的哲学家只有一个条件:要有好奇心。当然小孩子最符合这个要求,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小孩子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他在书中的谜团是一环扣一环的,先是陌生人的来信,再是一个叫席德的女孩,再是神秘小屋,就这样神神秘秘的,开始还好,疑团是可以解开的,但是越到后面,我便越是一头雾水。什么会有字的香蕉,在路上捡到钱,捡到明星片诸如此类,只在电影中可以看到的情节,让我更加怀疑这是不是一部悬疑小说。直至到《柏客莱》这一节,才开始揭秘。原来苏菲是一位书中书的人物。
读苏菲的世界让我受益非浅。
《草房子》的作者是曹文轩,这部书由9个小故事组成,发生的一切都与油麻地有关,都与桑桑有关。书中的每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就是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在小学的西北角,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疯婆子”、“可恶的老东西”,总在学校里搞破坏。但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当地人的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而且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她之所以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因为油麻地人的淳朴,对她的爱。也正是因为这她才有了那么大的变化。
桑桑是一个聪明伶俐,活泼好动的小男骇。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的好事多不胜数,但是闯的祸也不少。比如,他把蚊帐改成渔网来捕鱼,砸锅卖铁买鸽子,把碗柜改造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都很有意思在看书的时候常使我大笑起来。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却使我很伤心——桑桑被诊断为患了绝症,桑桑的爸爸走南闯北,四处寻访名医,但是又一次次的失败,在几乎要绝望的时,温幼菊老师带桑桑到她的药寮里,为他熬药,鼓励他。终于,桑桑的爸爸访到了名医,治好了他的病,从那以后桑桑也懂事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珍惜友谊、珍惜青春。
这一段时间,我读完了《安妮日记》这本书。对于《安妮日记》,其实我早有耳闻。这本书 根据一个犹太少女写的日记编写而成。它对我的启发非常大。
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犹太少女记述二战期间密室里的人的生活实录。安妮原来居住在德国 的法兰克福,纳粹兴起后随家人避难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时,收到一个日记本作 为生日礼物,从此开始写日记。在漫长的25个月中,她用她的笔记录了她在密室里的每一天 成长经历,并对战争、反犹太主义、与父母的关系、自然性、宗教等问题进行了反思。
我了解到,自从1993年希特勒法西斯政权执政以后,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残酷的迫害。一连 串的专对犹太人实施的专制出台。法律规定,犹太人必须佩戴一枚黄星;犹太人必须交出自 行车,并且不许乘电车;犹太人只许在下午3——5点之间去买东西,而且只许进犹太人开的超市 等。
我觉得希特勒太残忍了,犹太人也是德国人,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非要把他们赶尽杀绝 才肯罢休?在为犹太人抱不平时,我真正地领悟到安妮热爱生活和学习的人生态度,永远满 怀着理想,身处险境不气馁、不屈服。我要学习她善于思考、敢于深刻剖析自己、正视自己 的缺点的品格。
在此呼吁一句:愿天下永远和平!
第一篇讲了狼的故事,主要内容是一个研究动物的人决定打死一只狼,然后他披着狼皮混进了狼族,其实他早就被母狼知道了,后来几只狼发现了他,他以为要死了,没想到母狼没有恩将仇报,动物们都有爱,更何况我们人类呢?
第二篇讲了一位猎人要有他最忠诚的猎狗。从前有一只“恶狗”,那个猎人用尽一切办法来消除它,可是怎么也都消不除这只狗。后来猎人在河里洗澡发现一只“印度鳄”游过来,他连忙叫猎狗,后来猎狗来了才让他得救了。这也说明狗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这些任何的故事都充分说明了动物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只有和这些所有动物建立友好的关系,我相信这个世界肯定会比现在的世界好上几倍!你们信吗?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前几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第七条猎狗》。我迫不及待的买了回来,这本书特别好看,我爱不释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赤利(一条狗)和赤利的主人召盘巴。召盘巴从前有六条猎狗,但是都不尽人意而这第七条猎狗却很忠诚,召盘巴给这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对待这条狗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 有一次,召盘巴打猎时,一条蛇咬袭击老人,赤利和蛇搏斗,没有帮助老人,老人很生气,决定杀了赤利。但是被老人的孙子艾苏苏放了,赤利逃了出去。它靠捕猎为生,在与豺狗群的战斗中,它咬死了所有的公豺狗,成为了豺狗群的老大。半年后,豺狗袭击了召盘巴,赤利及时赶来,他与豺狗群搏斗,并在最后一刻保护了召盘巴。读完这个故事,我体会到了赤利的忠诚,虽然召盘巴冤枉了他,但是赤利并没有怨恨他,并且及时救了他。
我在这几周,阅读了老师推荐的《居里夫人传》。这本书使我被居里夫人所震撼。当我看了一点的时候,就激动不已,感觉找到了人生的楷模,生活的榜样。我很少敬佩什么人,但是居里夫人,把我折服了。她的一生,对于我,有着太多太多的启示。
居里夫人具有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给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责任感,当然也将聪明和坚强遗传给了她。开明又和蔼的爸爸妈妈和五个孩子组成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尽管当时施行着严厉的殖民统治,但是,做为小妹妹的玛妮雅,还是幸福地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他们的教育方式的却很值得现在的父母们借鉴。
另一方面,他们又把一个个的严酷现实摆在眼前;探索真理,那是一条漫漫长路。假如没有足够的毅力,就不要参与。
科学的研究不能有半点虚假,也不能心浮气躁,否则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殿堂。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就像宇宙一样宽广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才能发现真正的道理,并且会真正的懂得真理的价值。
这是我的一些感悟,但是还有一些东西难以让人琢磨。我看只有慢慢体会了。以上的这些感悟是我这几周来,仔细阅读《居里夫人传》慢慢悟出来的道理,我相信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一定会被居里夫人这种精神,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征服!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第七条猎狗》的书。
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第7条猎狗的忠诚和善良深深的打动了我。看似它是豺狼的首领,但内心还是善良的。他并不想让主人被吃掉,虽然主曾经追打过他,但他还是拼尽全力让主人活着。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一点也不错。许多的宠物狗能给人带来欢乐;警犬能保卫我们的家园;牧羊犬能帮主人看羊······总而言之一句话:没有比狗更忠诚的动物朋友。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法布尔(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的代表作,一套书籍共有10卷,每卷里有许多不同的章节。它用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各种不同的昆虫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比如:节腹泥虫竟能让猎物一动不动,毛刺砂泥蜂会为黄地老虎幼虫做手术,石蜂特别的进食和产卵方式, 砂泥蜂和燕子为什么喜欢在别人家筑巢, 松毛虫为什么总是一丝不苟结串而行, 而圆网蛛织的网不仅结实更像是一幅有规则的几何图案……
这些书不仅描写各种昆虫的特性,还引入了许多生物知识和专业术语,读起来还是挺花时间的。我刚完成了第一卷《高明的杀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关于“圣甲虫”的。我喜欢它的原因是这一章节不但完整地描述了圣甲虫的外形,而且还拟人化地描绘了圣甲虫找粪便、做粪球和推粪球等一系列动作和故事,比如:圣甲虫会争先恐后的挤到最前面,有的梳耙表面的粪便,有的往下挖,寻求更好的粪便;圣甲虫在推粪球时常常会有“热心的合伙人”来相助,可它真正的目的不是帮助,而是想要抢走这个本来属于原主人的粪球;当粪球推着推着不小心被固定在一枚大头针上时,两只圣甲虫就会合力从粪球底部拱粪球,可是如果大头针太长,圣甲虫拱不出粪球来时,他们就会立刻放弃,因为他们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觉得这是一篇关于昆虫的佳作——作者知识非常渊博,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把对昆虫的介绍简化成通俗易懂的语句,并且适当地加入自己的观点,还为书中出现的昆虫们配上了精美的插图,整本书像一本字典,又像一本童话书,让我这样的小读者也能读懂这些文章,帮助我走进奇妙的昆虫世界。就像书中所说的,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看了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昆虫。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们需要时常翻翻书,让自己有更开阔的视野。寒假也不例外,这不,我看完了一本《草房子》,想要知道书里讲了什么吗?那么就跟随我的步伐,去看一看书的内容吧!
这本书讲述了小男孩桑桑身边的人身上发生的事,有秦大奶奶尽力保护油麻地小学的一草一木,有光头孩子“秃鹤”的那颗光头被油麻地小学的孩子笑话等等等等。《草房子》里的每一个故事都触动着我的心,但令我最敬佩的是纸月那份不怕苦,没想到她居然可以为了来油麻地小学上学,每天早上坚持走上三公里的路程。
与纸月比,最令我惭愧地是一年级的那件事:国庆长假,我和妈妈都窝在家里没事干。结果妈妈突发奇想,她说:“反正在家也没什么事了,不如锻炼一下体质,去爬山吧!”我也拍手叫好。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走到黄龙洞,大大的红色的“缘”字扑入我的眼眶。我看看后面的山,“也不是很高吗!”于是,我和妈妈振振精神,开始了爬山之徒。开始,我大步大步地向前迈去,觉得轻松自在,似乎有用不完的体力;可是后来,我就觉得小腿上好像绑着10吨重的铁,每迈几步就要歇一会,已经快要有放弃的念头了;大约到了这座山的中高段,我觉得体力已经耗尽,便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板凳子上,任凭妈妈怎么劝说我都不想再向上爬了,甚至哭了起来。最后,妈妈也实在拿我没办法了,一把把我从凳子上拉起来,无奈地带我下了山,坐公交车回到家里。现在,我“认识”了纸月,“看到”了她的坚持,她的不怕苦,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如果生活在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的我们,都能拥有像故事中纸月的那份美好品质,遇到苦难忍一忍,也许咬咬牙,就过去了,那么,你也许会更加的乐观,更加的积极向上,这个世界也会因你而变得更精彩。
毅力乃成功之本,是一种韧劲,一种积累。荀子有云:“锲而不舍,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毅力的表现往往是一个人在挫折中所展示地惊人的一股力量,有了它,人们就不会向挫折和困难低头,更会坚强地去面对。
本书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从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的贫苦少年,逐渐成长成为一个无产阶级的革命战士的历程。他的一生非常坎坷,然而他凭毅力使自己继续活下去.毅力给了他无穷的力量,自从认识朱赫来以来,他的心被共产党吸引住了.经过几番波折,他终于如愿以偿,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他出生入死,英勇杀敌.在战争中他也受了不少伤.最严重的一次就是被弹片击中头部,死里逃生.痊愈后,保尔没有忘记党,拿起新的武器,重返战斗队伍,开始了新的生活!他十几岁就立足杀场,英勇杀敌,热爱祖国,在战场上,他被砍了好几刀都大难不死,年轻的他后来疾病缠身,但他仍不停地忘我工作,有休假疗伤的机会他也不愿意放弃工作,毅力真是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啊!
许多名人志士也是在挫折中锻炼了自己,考验了自己,使其成为千古佳作。例如马克思写《资本论》用了40年,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花了30年时间,司马迁编《史记》历史20多年等等。毅力是很重要的!
而我却不能很好地坚持。比如,英语老师让我们每天坚持听读英语15分钟。一开始还觉得挺新鲜,还能天天晚上坚持听读英语,有时候还多听几分钟,可是后来越来越觉得乏味,慢慢地听的时间越来越少,甚至有时候不听。我就像小猫钓鱼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没有坚持。而保尔却能坚持不懈,我十分惭愧!
成功者前进的每一步也许是细小的,但他一直前进着,永不停滞,积之一年,十年,几十年,那就十分惊人,十分可贵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也就谈不上不上毅力了。每个人做什么事心中都有一种动力,而我们会被这动力支持着,直到到成功。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并要我开门拿包裹。”苏菲随手把门带上后,便拆开了信封……
苏非用手指着镜子里的自己说:“你是谁?”此时苏非和我的脑子里想得是一样的:我是谁?不用说,我是庄子婷,可是这个叫庄子婷的人又是谁?是我。得,又绕回去了:我是谁?我居然不知道自己是谁,这不是太可笑了吗?我甚至无法去决定自己的长相、父母、家族,我更没有选择自己是人还是兽的权利,这不是太不合理了吗?但这些却是我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世界从何而来?”我不知道,说实话,到现在为止没人真正知道不是吗?
哲学问题是永恒不能改变的吗?是,也不是。有关于宇宙之类的各种事物的来源,各种各样的类似问题在人类脑海里占据了几千几百年了,我还想不着,没有人可以解决或回答这些疑问,而人类也永远不会停止自已的思考和探索。同时,随着人类时代的发展和生活的巨大改变,新的问题每天会不断冒出来,机器人会有自知力吗?人脑是如何进行运作的?人类和机器的实质区别在哪里?
这些问题太烧脑了,来我们说些可以实时解决的。想要保护地球的多样性,我们就应该彻底改变自己的思考方式、生活模式,把我们所处的时代当做生活的中心如同把地球当成宇宙的中心一样可笑。对我们来说,当下自然是最重要的,最有意义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未来不重要,我们应该像尊重现在一样尊重未来。
我们是生活的主角,人类则是地球的主角。
天空似乎突然黯淡下来,周围的一切都扭曲了。安妮的日记沉重的让我无法呼吸,似乎可 以感觉到硝烟无情地压迫着心脏,每一滴血的流动都让我疼痛刺骨。
可恶的纳粹,竟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无可比拟的优秀种族!残酷地掠人国土、屠戮生命、 践踏灵魂,甚至连孩子都不放过,这就是优秀种族之所为!他们的罪行罄竹难书!
纳粹的无道,残酷地剪断了安妮充满幻想的翅膀,花季年华的她再也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 带着无比的恐惧和遗憾化作烟尘。
我不得不开始思考,战争到底有什么意义?人为什么无法和平相处?为什么直至现在战争的 硝烟仍然存在?我绞尽脑汁,却无法作出解释来说服自己。或许是人的欲望吧!倘若没有人 性中的野心勃勃,你争我夺,天空将会无比蔚蓝。
这些深奥的问题使我窒息。人类历史上血与火的战争屡屡爆发,鲜血让历史变得沉重。到底 是谁的错?领袖?我无法判断。但我深知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和平的人,正在那里慵懒 地躺着,睁着朦胧的双眼窥视着,我相信他有一天定会觉醒,站出来,用犀利的目光盯着“ 战争,刺穿他,成为世界的主宰。我坚信,世界有朝一日定会铸剑为犁,消灭战争,让硝烟 彻底消失,世界再不会有安妮似的悲剧,和平将绽放迷人光彩。
总有一种感情,会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段经历,会让我们心潮澎湃。然而一个故事,一个注定没有结局的故事,它所包含的爱恨情仇与纠葛,却让所有的人心为之一颤。高大的院墙,厚厚的铁门,紧紧地锁住了一个家庭的悲哀,锁住了难以言说的秘密,门里门外,徘徊着两代人感情的纠葛,游走着两个家庭不断的恩怨。三十年的悲哀,三十年的爱恨,三十年的惶惶不安,三十年的痛苦煎熬,就这样命运又让他们相遇,这一切后果,便尘埃落定。
一段本不该有的感情,却让它在深宅大院中悄悄滋长。长子与继母,该有着怎样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是爱情?是悲情?尽管历尽艰辛与波折,却仍旧在感情的漩涡中苦苦挣扎。后母摆脱不了的命运,继子摆脱不了的继母的纠缠,就这样,仇恨在悄悄的蔓延。郁闷,死气沉沉的房间里所有的人都有一段或喜或悲的往事。只有他--周冲,仍旧怀着一颗充满阳光与活力的心。他不会钩心斗角,他不懂尔虞我诈,他没有恩怨,的是他深深喜欢着那个在自己心里清 纯、善良的女佣--四凤,他只知道爱情没有界限,他只是单纯的爱,内有一点瑕疵。阳光照不进的偌大的厅堂,可他的心里却很温暖。
日子在一点一点地流逝,而周公馆,鲁家,所有的人心里都有什么在潜滋暗长着。他们本该是兄妹,却不明情由而种下了最终的苦果,命运折磨毁坏了两个物质的孩子。纵使情意绵绵,却只能泪眼望穿;纵使柔肠百转,却只换得撕心裂肺的呼唤。、哭天喊地的埋怨,再大的雷雨也冲不掉这铁证的事实。
不经意的相遇,一切依旧,而过去的甜言蜜语和幸福时光,都在三十年间悄悄发霉变质了。他们不再期待比翼齐飞,不再渴望情意深长,时光已经将记忆打磨的黯淡无关。此时,他们有的只是彼此的怨恨与提防。岁月的尘土风霜,消磨了侍萍的容貌,她不再美丽,不再年轻,她变得连曾经朝夕相处的周朴园也无法辨认,悲哀与心痛渐渐的生长,并蔓延、蔓延……
一段凄惨的感情,两代的悲情,两个封建的家庭,一个腐朽的社会,每天都在上演一段段悲情大戏,剧中人谁也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在那些虚伪的面具背后,呈现给我们的是爱?是恨?这无尽的纠葛悠悠,何时是个尽头?
在我看来,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都痛苦万分,对这个世界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我认为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平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尔草原上。
有一匹母狼叫紫岚。之所以叫她紫岚,是因为她身上的狼毛黑的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她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像一片飘飞紫色的雾岚。涌浪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伴侣黑桑已经死了,没能实现成为狼王的梦想。但此时的她腹部圆鼓鼓的,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的产下了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双毛、媚媚。
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便十分地偏爱黑仔,捕到猎物先给他吃。蓝魂、双毛和媚媚如果抢在黑仔前吃,紫岚就会毫不留情的教训他们。但是蓝魂也经常抢吃,没少被教训。因为紫岚的偏爱,黑仔长得很快,足足比弟弟妹妹们高出一个头,也成熟很多,已经能够独自打猎了。紫岚看着黑仔,就会幻想着他快快长大,干掉洛嘎成为狼王。但是,命运简直是在开玩笑,机智的黑仔竟然被金雕抓走。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也许是蓝魂从小就有一种倔劲,经过训练,也渐渐成熟起来。可命运又故伎重演,蓝魂被兽夹夹住腰,为了使他减少点痛苦,紫岚只好悲伤的把蓝魂咬成两段,叼着带走埋了。紫岚也只好训练双毛……为了实现狼王梦想的实现,紫岚与她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我一向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之后我明白了,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因为有爱,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蓝魂被兽夹夹住腰时不顾一切的咬兽夹,咬掉了牙齿还不罢休;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机智的与猎狗周旋时生下孩子们;因为有爱,那些失去了父母的孤儿们能够重新感受到有家的温暖……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渴望其中会有一只狼王;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紫岚的孩子们不断地离他而去;因为有梦想,梦想支撑着紫岚,她才不断地从失子的悲痛中挣脱出来,培育下一个"狼王";梦想越来越大,渐渐的变成了一种渴望,一种野心,值得紫岚为此付出一切…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失去信心,那些孩子只会在大地震中丧失生命,只会让孤儿们再也不会找到爱的温暖……一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齐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这篇文章是我国着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我随身带着冰心的诗集——《繁星春水》,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本诗集后,我对冰心有了更进一层的了解。翻开书本,才发现这本书的序言也是那么精彩。序言中,介绍了冰心的一生。原来,冰心很小的时候,就显露出她在文学写作方面极高的天赋。
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没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好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伟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洁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引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母亲对我爱,
尽管这些爱都体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体现出了母爱的伟大。由此,我更加珍惜母亲对我爱。
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记忆犹新。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抒发自己对祖国故乡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情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时常思念着家乡、思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通过大声地朗读这些诗来缓解自己的乡愁。《繁星春水》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富了我的生活。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不知已经看了多少遍了。今年暑假,我又重新拾起了它,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得到不同的收获。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历史性的长篇小说。作者是罗贯中(约1330-约1400),名本,号湖海散人。他所写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的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小说讲述了从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时期吴、蜀、魏三国之间的斗争和兴亡的一系列故事。这些故事十分精彩,其中有我最喜欢的几个故事:过五关,斩六将、草船借箭、火烧赤壁、华容道、三顾茅庐、桃园结义……
书中刻画了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它描写的主要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关羽、张飞、诸葛亮、周瑜、鲁肃等,这些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曹操的“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周瑜的“胸怀狭窄、忌才好胜”,诸葛亮的“料敌如神、指挥若定”、刘备为“复兴汉室,复兴天下”而战、关羽“威风凛凛,智勇双全”、赵云“赤胆忠心,骁勇善战”……但我最喜欢的两个英雄是诸葛亮和赵云。
诸葛亮是一个忠臣,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熟知天文地理,足智多谋,非常善于用计:“草船借箭”、“借东风”、“三气周瑜”和“空城计”……赵云对刘备也十分忠心,骁勇善战,在“单骑救阿斗”中,赵云自己一个人杀了魏国好几个猛将,为自己和小阿斗开出了一条血路,最后他们都回到刘备身边了。
读完了这本书, 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做事要顾全大局,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还要刻苦学习,立志做一个学识渊博、智勇双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
近日,我读完了《昆虫记》这本书,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实验,细致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繁殖和捕食的方式,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作者写得生动有趣,读者读得兴趣盎然。
整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这都要归功于作者的仔细观察,细致描写。如:螳螂的大腿下面生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生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个。“为首的那条松毛虫一面探测,一面稍稍地挖一下泥土,似乎在测定土的性质”等,这些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出来。光是仔细观察还不够,还要细致描写,读者才能看懂,又如“这小筒的外貌,有点像丝织品,白里略秀一点红,小筒的上面叠着一层层鳞片,就跟屋顶上的瓦片似的”等,这些细致描写,使整本书写得更加生动、具体,引人入胜。
昆虫世界非常奇妙!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不知道管虫会穿“衣服”,不知道松蛾虫会预测天气,也不知道小蜘蛛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现在我全知道了。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高,例如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是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就可以给食物“免费”保鲜。又如舍腰锋给卵捕蜘蛛时,是只捕小的,这样每只就可以使小虫只要一顿就可吃完,每顿就可吃到新鲜的,怎么样?聪明吧!
作者写出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而我,则是一个不太会观察生活的人,因此,老师叫我写作文时候,我总想不到题材。不过有一次例外,一次去上课的路上,我发现了一队蚂蚁正在搬食物,经过观察我发现,蚂蚁是先把食物切成小块,然后顶在头上,搬回窝里,然后原路回,再搬。这次我虽然仔细观察了,但这是对我感兴趣的事。现在我明白了:不能只对我们感兴趣的事仔细观察,应该对周围的所有的事仔细观察,才能做到无处不文章。瞧,小小的昆虫也蕴含着大学问呢!
生活是写作的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周围的一切,才能了解世界的奇妙。这是读完《昆虫记》后,我深刻体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