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
我是一个奇特的女孩,脑子里总有些奇思妙想。这不,这几天我又寻思着要写小说,还要写自传,今天下午正好没课,我下定决心,决定尝试一番。
由于没有一点经验,我的决定给我带来了一个麻烦,我躺在床上冥思苦想:我是不是该从出生开始写呢?还是像窗边的小豆豆一样呢?我用笔敲打着自己的脑袋,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终于我做了个决定,我还是从我的出生开始写吧,怎么说也得介绍一下的背景啊。我就开始奋笔疾书了,这自传的第一句往往是最重要的,是开头嘛。我推倒了很多方案,眉头紧锁也没想出个合适的,经过大约十多分钟的思想奋斗,第一句也有了头绪。
在一个夕阳西下的时刻,一个生命诞生了,她的第一次哭::》_《::,第一次笑,都夹杂了父母与亲朋好友在她身上所寄托的'希望。以上一句就是我的自传的第一句,嘻嘻,写的还不错吧。
但是下一句该怎么写我又陷入了迷茫之中,哎,终于体会到写上一本书或一篇小说有多么困难,真是把自己的智慧融入那一本书中啊!看来以后看书也得好好对待了,来日方长,这篇自传总会诞生的只是不是现在,你先沉睡一会儿,过几年我再把你唤醒。就这样我写小说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写一篇自传不容易啊,看来我还得修炼几年才能驾驭的了这个本领啊!加油吧!
我爱看和写小说,那是我的爱好,我也曾经想过,想过以后长大要当一名作家。
很小的时候,我还不喜欢看小说,那时候的我,一看到小说,头就头痛,因为小说里并没有我所喜爱的插图,所以我不喜欢看小说,只喜欢那些精彩的漫画。
接着接着,我渐渐地长大了,我还记得我是怎么喜欢上小说的,那些没有插图,小时候最讨厌的小说。
记得那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里看书,一到书店,我就马上拿起了一本漫画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我还没看完,妈妈便走了过来,微微一笑,从背后拿出一本小说,我清晰地看见,那本小说的封面赫然地印着几个大字——“魔法海盗船”。
“妈妈,你拿这本小说过来干什么?”我好奇地问道。“拿给你看啊,你看,这里面的内容多精彩啊!”妈妈笑吟吟地望着我。“真的?”我半信半疑地拿过小说,细细地看了起来。
嘿!还真是!这本小说可真有趣。我有点兴趣地看了下去,心里也随着主人公的安危而七上八下的。
从此,我爱上了小说,只要有时间,我就窝在了书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游泳着,快乐无比。
日子过得越来越快,一眨眼,我就变成了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虽然有着很大的压力,可是我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书里面一行行一列列的`字,反而越来越喜爱“书”这个名字。
现在的我,由于看书的原因,作文越写越好,经常会受到老师的夸奖,我的心里就像吃了蜜那样甜,幸福而甜蜜。
我爱小说,更爱创造出它们的作者们!
一位举世闻名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一部被誉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战争与和平》;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故事。
这本书是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和华西里四大贵族的家庭生活展开的。记载了1805年至1820年拿破仑统治的法国与亚历山大统治下的俄国之间发生的战争,歌颂了俄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及取得的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赤裸裸地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其中,有两个人物特别耐人寻味,他们的性格变化得非常快。彼埃尔——别祖霍夫伯爵的私生子,在一夜之间变成了百万富翁和社交界的宠儿。获得遗产后的彼埃尔一开始贪图享受,后来献身于慈善事业,最后又想当兵打仗。娜塔莎——罗斯托夫公爵的女儿,她起初喜欢保尔。康斯基的儿子——英勇善战的安德烈,后来又爱上了阿那托里,最后又跟彼埃尔结婚。
《战争与和平》让我第一次感悟到:生命是多么宝贵!和平是多么重要!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多么得幸福!
三国时期,文臣武将遍及天下,其中最能堪称英雄豪杰之辈,非蜀国五虎将莫属,五虎将武力超群,为蜀国立功无数,也为蜀汉失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此五虎将之中,惟有赵云一人最值得我尊崇。
“常山赵子龙在此”一声惊破万重天,身为蜀国五虎将之一的他,骁勇善战,也有着一定的谋�
赵云的成名战役就在当阳板坡。赤壁大战开始前,刘备因兵较弱,敌不过曹军,被迫撤退到江夏。因为走的匆忙,再加上曹军的追击,最终却把刘备的两位夫人给走丢了,赵云奉刘备之命去寻找两位夫人,糜夫人对赵云说,孙夫人和少主在当阳被困,赵云依然策马奔向了当阳,此时,当阳已被数十万魏军所包围,赵云以他勇猛的性格冲入了曹军,冲破包围后,在一处土屋后便找到孙夫人和少主,孙夫人为了保护少主,脚已经受伤,因不想拖累赵云,投井而去。赵云带上少主,又策马冲向曹军,想突破重围,赵云七进七出,杀的曹军闻风丧胆,当他突破重围后,刘备称赞道:“子龙一身都是胆啊!”诸葛亮也很器重他,孔明借东风后,靠赵云接应,赵云一箭射中来追击的吴将船上的蓬索,仅一箭就能让吴军受到很大的惊吓,从这可看出赵云射技过人。
同时,赵云也是一位很谨慎的人。平定贵阳时,贵阳太守赵范投降,见赵云如此威武,便想把他笼络到其帐下,便摆出美人计,欲把其嫁与他,被赵云严词拒绝,后赵范叛逆,赵云未受任何牵连。
赵云年老时,孔明挥师北伐,赵云依然如此勇猛,竞能连斩魏军数员大将,诸葛亮都赞叹道:“赵老将军威武不输当年啊!”赵云于攻打天水时,无缠终,终年76岁。
赵云一世英名从未受挫,善始善终,与 这也是我对他钦佩不已的原因吧!
一个初入大海的青年船手,没有钱,没有一切日用品,却在一片孤岛上,只花了二十八年的功夫,就将它变成了一片富饶的土地,甚至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城堡!是什么使他们坚持住在孤岛上?是什么让他们快乐地生活?又是什么让他创造了奇迹呢?
是信念。信念对一个失落,绝望的人是一种鼓励,一种安慰,一种体贴。就像鲁滨逊到达荒岛后的绝望之心,在理智与情感的控制下,最终平静了下来。如果想活下去,信念必须得有,而且永远不能消失。不然,你拥有再大的能耐或再好的工具,最后也会被生命拖得精神崩溃。我想鲁滨逊也是这么想的。他一步一步地积累食物与水,开垦放牧,植物造林,使自己越来越富有。他也曾埋怨过,也曾不安过,但他的信念从来都是那么旺盛,这所有都在无形中消失了。
是智慧。鲁滨逊知道,如果不动脑子,自己只会越来越苦,最后把身体累垮了。所以鲁滨逊大读《圣经》,用小麦做面包,用小麦磨豆浆,养牛挤奶,养鹦鹉陪他说话。他栽种了一颗又一颗参天大树,培育了一株又一株七色小花,滋润了一根又一根碧绿嫩草。他用石头刻记日子,磨石粉写书信,善意收留“星期五”,让“星期五”做了自己的好帮手。
是勇敢。当他看到有野人在此肆虐杀人,他便举起枪,勇敢地冲上前去杀死侵略者。如果他胆小懦弱,他就永远也守卫不住自己的家园。勇敢不是毫无目的的直顾向前冲,而是有计划、有安排、有目的地奔。
合上《鲁滨逊漂流记》,脑中忽然冒出一句话:独上孤岛不要紧,信念智慧都可行。勇敢有时要小心,黄土立马变水晶。
小小说三篇教案
教学目的:
一、自读,了解老一辈革命者和新时代人们的精神面貌。
二、复习前三篇课文,进一步了解小说特点和小说中人物的刻画。
三、理解三篇小小说的取材方法。
教学重点:目的三。
教学难点:同上。
教学关键:同上。
教学方法:在自读课文的基础上理解课文,配以自读练习进一步体会作品的内容。
教学时数:一节。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指名三位学生朗读课文。
二、自读测试:
发试题。
三、在熟悉课文的基础上完成各题:
1、《落棋有声》一文主要写了什么?
2、《落棋有声》一文中厂长为什么不急于选定车间主任的人选,而去和两位候选人下棋?
通过下棋。厂长有什么收获?
3、《醉人的春夜》一文写哪几个人?各自的性格特点是什么?
4、《到五月花烈士公墓去》一文主要运用了什么方法来展示人物的?说说你读了这篇小说后有什么感受?
四、布置作业
续写:展开想象,把厂长到汪科长家以后,和汪科长的对话写下来。
听说训练
说话要讲究方式
教学目的:
一、注意说话的方式,以取得理解的'效果。
二、了解并掌握说话的两种方式:直言,婉言。
三、做到既注意说话的方式又遵循“真实”的原则。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以谈话的方式导入本次听说训练的主题。
二、引导学生阅读“听说训练”,讨论下列问题:
1、说话的方式很多,本文介绍了哪几种?
2、什么叫“直言”,什么叫“婉言”?
3、人们在说话时采用谦虚的说法,这是什么方式。
4、批评别人或不同意别人的意见,应采用哪种方式?为什么?
5、说话讲究方式和“花言巧语”或“巧言色”有什么不同?
三、练习:发预先准备好的有关资料。
四、结合例文讲解,明确上述答案。
五、练笔:
课后“参考题目(一)”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世界可真小,有的时候有些人转了一圈又到了原点。但是有的事情,当初觉得不可以,世界再小,机遇再有巧合,想去抓住对方的手还是有一种艰难感。并不是对方有多么的嫌弃你。而是觉得真的不合适,这就是月的对感情的总结。
今天月在朋友的介绍下,走上了相亲的道路。这并不是她心所想的。但是家里一直在催婚,她也没有什么办法。去就去呗,我怕啥。这就是月内心对自己的安慰。她与相亲对象约好的是一家咖啡店。还别说,这家咖啡店的氛围还是不错的。月推开门走了进去,当见到对方的时候,她真的是吓呆了。这个人居然是她初中同学,为什么会这么巧。月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想当初这个男生好像还对自己群追不舍过。但是以失败而告终,原因就是月对他真的不来电。
这次她俩再次相遇,月觉得还是不可能。但是对方非要说这是上帝再一次对他的眷顾。让他来再一次月,这一次是上天注定的。当时的月,一脸懵逼。为什么听到对方这么说,自己居然想笑。也许自己是真的不喜欢恋爱了吧!但是在对方看来,女生就是要追的,追的时间久了就会在一起。估计是他忘了,有的爱情,一眼就可以在一起。难道真的要这样做吗?
也许这个男生会对月有一段时间一直献殷勤,但是月现在真的不想结婚,她真的现在没有这个想法。她只是想要自己有个安静的工作,可以好好的打一场游戏,这就是她目前的想法。
世界可真的很小,但是一切事情早已经注定,又何必去勉强呢?月这样静静地沉思着。
傍晚,随着一阵阵的凉风,天色也越来越暗淡了。李青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伴随他的只有一个灰色的旅行包。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天此时已经完全黑透了,连一丝星光都没有。冬天的寒风就像一只魔鬼的手掌一样,不断的拍打着李青那瘦弱的身躯。而公园里的路灯仿佛也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开始忽明忽暗的不断闪烁着。
但是,对于这一切李青都不为所动。只有他那不停微微颤抖着的身子,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平静。正在这时,一道身影缓缓的出现在了公园的小路上。或许是路灯的原因,使得他的面容模糊一片,看不清楚。只有他那手中不时闪过的光芒,证实了他并不是空手而来!来人越来越近,李青也慢慢的抬起了头,用他那略带猩红的双眼,有些兴奋的紧紧的盯着来人,心里暗暗的道:“他……终于来了!!!”“李青,怎么样?在这里一个人呆两个小时感觉不错吧!”走到跟前,赵峰看着李青那窘迫的样子,捉弄的说道。
“不错个屁,赶快把我送回家!”李青现在都后悔死了,早知道昨晚通宵玩游戏的时候不和赵峰比赛了,要不然就不用在这里受两个小时的冻,以示惩罚了!“那可不行,现在离两个小时整还差五分钟呢!”拿起手中手机,赵峰看了一下时间得意的说。“管他还差几分钟,我现在都快冻死了,你不走我走了!”已经冻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李青怎么会听赵峰的话,背起自己的行李包便向来时的小路走去!“唉唉……,你别走啊!还剩三分钟了,等等我啊!”看着李青离开的身影,赵峰边跟上,便笑着说到。又是一阵寒风吹过,公园里只剩下赵峰的叫喊声,不停的回荡在这寂静的黑夜里,直到消失不见……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他用丰富的想象力写出了《海底两万里》这本科幻小说中的巨作。
这本书主要写了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助手康塞尔被邀请并参加了一次消灭海怪的行动,在人群中认识了鱼叉手尼德兰,之后再行动中他们三个以外的被这只海怪抓获,被抓后才知道这是一艘潜水艇,而并不是人们口中所说的海怪,在艇上他们认识了一位与世隔绝的船长“尼摩”。他们跟随着尼摩船长在海底行了两万多里,经历过许许多多的`事,多少次险死还生,最后,在尼摩船长复仇中找到了机会,成功地逃出了这艘潜艇,而尼摩船长他们也不知去向。
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了大章鱼,在与章鱼打斗的过程中,尼摩船长的同胞被章鱼抓走了,他非常的伤心,这一幕我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可每次我都是一阵感慨,这样重情义的人在现在社会能够有几个?这让我不禁想起了我看过的一个故事,一群人在海上遇难了,有三个人得以幸免,躲在一个小舱里险死还生,可是氧气却只能支持一个人等到救援队到来,其中一个人把另外两个人杀死了。现在这个社会,人人都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当有朋友遇到了危机,能有几个人出手相助?但是尼摩船长他却可以这样做,总之,如果现在的社会能够美好一点,那该有多好啊!
我们班里有一个非常爱看书的人,他时时刻刻都不能离开书,大家都非常喜欢他那刻苦学习的精神。他是怎样学习的呢?让我来给大家讲讲他吧。
他的家很贫困。他的`头发黄黄的,像一片秋天的草,脸色不怎么红润,衣服很久,还缝了几个洞,裤子都褪色了。我从来不敢去他家里玩,因为他家有许多苍蝇和蚊子,就因为他家太穷了,所以才这样子。
有一次,快要开学了,我去图书馆买一本《学习一点通》的书。我突然发现在人群之中,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他就是那个爱书的同学。我以为他在看一本漫画书,走过去一看,原来他在看一本《大王》。他看得津津有味,我并没有打扰他,悄悄地走过,过了两个小时后,我买完书准备回家是,在原来的地方看见他还在看那本厚厚的书。这时他忽然放下书急忙跑去走廊,我好奇的跟在他后面,一看,原来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干巴巴的烧饼,在走廊上吃起来。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又回到原来的位置看书。
我忍不住地问:“你为什么不买回家慢慢看呢?”他揉揉眼睛回答:“因为我家里穷,所以买不起书。”我听了这一句话感动的流下了眼泪。我说:“我买下这本书送给你吧。”他说:“太感谢你了,以后我一定攒钱还给你。”
你们看,这就是那个爱书的同学,难道他还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在惠安馆中,有一个让我赞叹的人物。疯子——秀贞,是一个爱孩子,却为了小桂子儿不顾一切的伟大母亲。我感觉她对每一个人都很亲切,不像现实中大家对疯子的印象。还有妞儿,她是一个勇敢坚强的女孩儿。我看到前面宋妈对妞儿的描述:眼睛下有两个泪坑,一副薄象,就觉得她是一个柔弱、爱哭的小姑娘,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女孩子都一样。其实妞儿是一个有坚强意念、对自己充满信心的孩子。然后是英子异想天开,她的心里有那么多怪怪的想法,让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个林海音小时候的形象。最后是大人的方言,一个家庭中有各种各样的语言,一样东西常常说不清楚到底叫什么,这让我对文章的联想更感兴趣,像是走进了了英子多姿多彩的童年。
故事前边介绍了人物,后面就有了有趣故事情节。一会儿悲伤,一会儿愉快,一会儿喜出望外,一会儿垂头丧气。从秀贞给小桂子做的衣服中,看出秀贞多么渴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回到身边来,这一段是使我最感动的一段。我想,衣服还在,可穿这些衣服的小桂子到哪里去了呢?这时,秀贞怎么知道自己的孩子就在好朋友身边呢?
城南旧事是一部让我们理解以前孩子童年的好书,也是一部感人故事,更是流露出对童年无限想念的故事。希望以后,当我长大后翻开《城南旧事》时,能够看见童年依旧在眼前里出现。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也许,我是被妈妈宠坏的孩子,我任性。”第一次读到顾城的诗,再结合上同名的小说,令我有许多感触。
任性有什么错?生活在温室中,我们除了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游山玩水,领略大自然的美好风情。在这种环境中生长,为何不任性一下呢?在亲人面前耍耍脾气,任性的不吃晚饭,嘟囔着小嘴像是受了天大委屈;与同学朋友围成一圈,放肆的一起唱歌,在欢笑中展现自己的美妙歌喉:可独自一人清闲自在,懒散的看着电视,尽情感受属于自己的美好时光。
任性是需要资本的,但并不一定指的是钱。任性的资本可以是一种无忧的生活态度,可以是一群关系很好的朋友,还可以是大脑中的聪明才智和天赋……每个人可以用来任性的资本都不同,就在于你能否发现并启动它,疯狂的做一次最本质的自己,体现出自己最本质的意义。
任性,不因人的性格而有所区分。也许你自卑,生活在一群学霸和考神下,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坐标;也许你孤独,总喜欢独自一人坐在角落,自己给自己讲话;也许你沉默,经常用沉默来对抗这个巨大的世界……无论你是什么性格,拥有怎样的个性,都任性一次吧。就像这个世界就你一人,就像梦中一样,有一切美好的事物。展现内心中最真实,最独特的自己吧。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任性的孩子,我们都有那笨拙的自由,不流泪的眼睛。”让我们任性一次,伸开双臂,迎接明天的阳光!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部书。它是我国元末明初作家罗贯中创作的长篇历史演义小说,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近105年的历史风云,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家归晋等五大部分。
《三国演义》,是一部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住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侠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作者运用尊刘贬曹的写法,以刘备为汉室正统,以曹操为朝廷之贼,让许多人都认为曹操是一个应该被世人唾骂的角色,可是我却觉得曹操是一个英雄。
他从小就十分聪明,熟读兵书,调兵遣将可以比得上韩信、彭越等人,而且在“挟天子以令诸侯”后,天下人都认为曹操是个奸臣,但是曹操当时足以推翻汉朝,自己做皇帝,还不用受他人唾骂,反而被世人当作英雄。可是曹操却没有,所以我觉得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至少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走近罗贯中笔下的著作《三国演义》,体验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军事斗争,清晰地感受着古代人的生活、战争和人性的美,品味着这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引发的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三国演义》真是一部好书,它陪我度过了一个充实的暑假。
如果书是天空,我便是天上那自由飞翔的鸟儿;如果书是大海,我便是海中游弋的小鱼;如果书是森林,我便是林中那欢快奔跑的小鹿,如果书是花园,我便是园中那翩翩起舞的蝴蝶。
她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优材生,而他闻名校园的混混。
她和他本是一辈子都搭不上边的。然而,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一直暗恋着他。她喜欢他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喜欢他驰骋摩托时的帅气姿态;喜欢他故意的装酷和扮熟;喜欢他嘴角边总是向上勾起的弧度……她没有想过去告白。
在她看来,这样的男孩子和她这个“书呆子”就像是两道平行线:再近都不可能相交的两道线。直到后来,她发现他有了很大的改变——会常听课了,不再旷课迟到了,连他心爱的摩托车也不理了。他仿佛一下子从混混变成了好学生。这让她很不习惯。她猜测他也许是出了什么事?
一天晚自修放学后,她照常留在教室学习。学了一段时间,抬头一看,他竟然也还在!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旁,却发现他睡过去了,手上还握着钢笔,俊逸的脸上一片平静。她细细一瞧,发现他的书本下还压着一张照片。轻轻地抽出,她看见,照片上的人正是笑得灿烂的她,旁边还写着励志语:“没有好的未来,我有什么资格去追她?”说不清那一刻的心情是什么。她只是默默地把照片放回去,又默默地坐回她的座位,继续学习。不同的是,眼底已浸满湿意。
她想,对她来说——最幸运的事莫过于,你暗恋的人也在暗恋着你,在最美的年纪,拥有着相同的一个梦。
我原本是一个淘气、贪玩的不懂人生事故、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变成了现在——一个对书痴迷的书呆子。
我以前以为书只是人编出来的无用的东西,所以我就整日地想心想事要去玩,直至有一天,我在学校看见有人看书像被磁吸去了心似的,整日就趴在桌子上看书,我向他借了一本书看看。一看是小说,我开始对那很没兴趣,可是致电后来故事情节越来越精彩,我也越来越爱看小说,乃至作文选以及所有的书。我因为看作文选,写作文能力提高了,写的文章也好起来了,这使我的妈妈也高兴了,不会再为我的成绩的好坏担心了。我的爸爸一高兴就一下子买了几本小说给我。我高兴极了,也就越爱看书了。可是新的难题又来了,文章的条理我排得乱七八糟,作文总是不能得高分,我只好对过去看过的书翻开细细品味一次对文章的条理的训练,还有每天写一篇自己细心排理的文章。这样练了,久而久之就把文章的条理安排练得比较好了。
可是,看小说也不是全是好处,也有一定的坏处。就是这些坏处时刻困扰着我,那就是一些科幻小说看了会让人看了还想看,不看就浑身不舒服,我在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间因为在课堂上看课外书而被老师没收的书不下四十本岢见那些的坏处之大。
最后,我要说,是小说使我有了看书的习惯,有了一个提高成绩的方法。
他从别人口中得来了这一种常识,便决心走这一着算盘。他不知从什么地方讨来了一篮的河豚子,悄悄地拿向家中走来。
一连三年的灾荒,所得的谷只够作租;凭他独手支撑的一家五口,从去冬支撑到今岁二三月,已算是困难极了。现在也只好挨饥了!
但是——怎样挨得下去呢?
这好似天使送礼物一般的喜悦,当一家人见到他拿来了一篮东西的时候。孩子们都手舞足蹈地向前进去。
“爸爸,爸爸!什么东西呵!让我们吃哟!”
这么样的情景,真使他心伤泪落的了!
“吃!”他低低地答一声后,无限的恐怖!为孩子生命的恐怖,一齐怒潮般压上心头,喘不过气来。
他嘱咐妻子把河豚子煮熟来吃,自己托故外去一趟。他并不是自己不愿死,不吃河豚子,不过他不忍见到一家人临死的惨状,所以暂时且为避开。
已过了午了,还不见他回来。孩子却早已绕着母亲要吃了。这同甘共苦的妻子,对于丈夫是非常敬爱,任何东西断不肯先给孩子尝吃的。
日车已驾到斜西,河豚子还依然煮着。他归来了。他的足如踏在云上一般。他想象中一家尸体枕藉的惨状,真使他归来的力也衰了。
然而预备好的刀下舍生的决心,鼓起了他的勇气。早已见到孩子们炯炯的眼光在门外闪发着,过后,一阵欢迎归来的声音也听到了。
“怎么还没有死呢?”他想。
“爸爸!我们是等你来一同吃呀!”
“哦!”他知道了。
一桌上争争抢抢的吃着。久不得到鱼味的他的一家人,自然分外感到鲜甜。
吃好后,他到床上安安稳稳的睡着,静待这黑衣死神之降临。
但毕竟因煮烧多时,把河豚子的毒性消失了,一家人还是要安安稳稳地挨饿。
他一觉醒来,叹道:“真是求死也不得吗?”泪绽出在他的眼上了。
掩卷沉思:本文在构思上用了社么方法?
夜幕已临,最后的残阳也淹没于天际。那永无止尽的黑夜,只剩一轮残白的月亮,没有相伴的星星,孤独……乌鸦在树枝上欢快的歌唱,隐隐约约能看见满天飞的黑蝙蝠,谁又在演奏贝多芬的月光死亡曲。“嘿,他好像已经死了!”一个身穿黑色格子短袖的青年人惊恐地说到。“没有吧?怎么可能?”
身穿旧绿式军上衣的中年男子疑惑到,还是硬着脸皮笑了一下,可他的手却在不停地小抖着,他在害怕?手里的铁锤随即落到了地上,那沾满鲜血的铁锤在路旁边的灯光的照射更显其红。“都断气了,肯定是死了。”青年人迅速将手从倒在地上的男子的鼻子旁缩了回来,“这可怎么办呀?”
“你他娘的真懦弱,这有什么好怕的”中年男子顿时就来气了,用力拍了一下青年人的后脑勺。可能是因为青年人没有来得及反应过来,被这股强大的力量推着头一下就撞到了墙上,青年人不得不跪在地上,他很快就失去了知觉,中年男子见青年人一动也不动的跪在地上,于是就上前用手想去将他从地上扶起来,“妈呀。”男子随间被青年男子的惨像吓了一跳,连连后退了好几步,原来是青年男子的头撞在了那个有许多根很长的钉子的墙上。
胡同里,暗黄的灯光下,两个死人,空气中迷漫强烈的血腥味。
月儿弯,月儿弯,月儿弯得似把尖刀,人儿死,人儿死,人儿灵魂在哭泣。
前几天,我看了西游记这本小说,它令我感慨万分。
西游记这一本书,主要写的就是悟空、八戒和悟净他们同唐僧一起西天取经,经历了那九九八十一难,面对重重的困难,他们师徒俩坚持不懈,克服了千难万险,百折不回。最后终于修成了正果,成为了他们师徒俩梦寐以求的神仙,过上了快乐的日子。
在西天取经的路途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困难,其中他们三个徒弟为了收服红孩儿,经历了太多的坎坷。在收服红孩儿之时,唐僧被红孩儿捉住了,红孩儿一心想要把唐僧给煮了吃掉,这样就可以长生不老了。悟空、八戒和悟净去营救师傅,可是红孩儿的三昧真火实在是太厉害了,把悟空熏得泪如雨下,最后被八戒用禅法救活了。八戒就在这时想散伙回家,他说红孩儿的三昧真火实在是太厉害了,连大师兄都快被熏死,就算我们三人一起斗,也未必斗得过红孩儿的三昧真火。这时悟空阻止了说:“我们跟着师傅,一路保护他,为他斩妖除魔,现在我们半途而废,前面不白幸苦了吗?所以我们一定要救出师父!我们可以去请人!”最终他们同心协力说服了红孩儿,让他改邪归正救出了师傅!
看了唐僧师徒经历的这一件事后,让我知道了如果当时大家都听了八戒的话真的散伙了,他们的师傅不仅会被红孩儿给吃掉,而且他们也不能修成正果,取得真经,前面就白幸苦了。一番细想,我们现在做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如果在你将成功做完这件事时,因为过于困难而放弃了,就永远也不会成功的;反之,如果你不畏困难,坚持不懈,不灰心,追求人生信念,克服所有的困难,你就可以获得成功的!
吴丹
寒假里,我读了《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成长中的点点滴滴。
林海音小时候有很多很要好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叫“妞儿”的同龄女孩和一个在大家眼里看起来疯癫癫的比作者大一点的女孩,名字叫做“秀贞”。
秀贞养过一个孩子,叫小桂子。可是当小桂子出身的时候,却把它给弄丢了,作者听她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后,便每天陪她一起玩,并商量则样寻找他的小桂子。虽然他们最终没有找到小桂子,可是他们从中地回到了生活的乐趣,也结成了最好的朋友。
虽然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会遇到很多不尽人意的事情,但是一定要以一种乐观开朗积极的态度去看待。只要有快乐和友谊,还有自己的坚韧意志,就能克服重重难关,到达成功的彼岸。
后半部分,讲述了作者搬家之后,遇到的种种事情。当作者去草地里捡球的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个“神秘人物”。当时天真的作者竟和他结成了好朋友。后来作者无意得知,他的这位朋友竟是一个人们憎恨的小偷。一转眼,作者长大了,已经小学毕业了,可是,她的父亲去世了。
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都要学会坚强,要用毅力去克服成长道路上的重重难关。不能因为一个小小的波浪就被打垮。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永不轻言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失败乃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哪里来的雨后的云彩。
今天是农历的新十五,早在大年初一以前,我们就在家里插了一株新桃花。
记得那会儿,花枝好秃,只有几个不起眼的小花苞,要不是枝丫短,别人看着还以为是梅花呢。渐渐地,苞儿多了起来,簇拥在同一根枝丫上,谁也不想过早开放,羞??偷摹4?交ü嵌涠?衣?ν返氖焙颍?付湫√一ú耪揽?α常?诜追谆ò?屑湎缘锰乇鹎姥邸:旌斓募父鲂〉愣?捅幻?谡怍留聊饶鹊幕ㄖι稀L一ㄓ幸蹲樱?钙?靶×?丁惫以谥ν罚?敕酆斓幕ǘ湫纬梢坏懒晾龅亩员取L热裘挥姓饧钙?蹲拥淖暗悖?一ㄒ蚕圆怀鏊?慕壳慰砂?
十几天过去了,桃花竞相开放,枝头的花苞全部变成了开放的小女孩,不再害羞。近看那桃花,红瓣粉蕊,喷焰吐火般红亮丽。即使是风吹花瓣落,它依然显得那么楚楚动人。那桃花是一串串来开的,逼满了枝丫的每处角落,不留一点缝隙,那每一串桃花都是一首诗,一支歌。
想想啊,桃花从点滴花苞到凋零谢绝,每一步都是成长的过程。每一件事物都是如此,桃花不例外,它是平凡的。同众多生命一样,它是为了给人们报春而来。人活在世界上总有自己的价值。桃花的生命在于刚开放的灿烂,那时候,人们便也知道春天的到来。人的生命在于给予社会大众的奉献,哪怕只是传递一下温暖的问候,也可能给他人带来不同的影响。有人觉得自己真是太平凡了,想用不同手段让自己变得不平凡。其实,坚守自己的本分,像桃花一样做好能做的事那已经是人生的最大意义了。
桃花要枯萎了,但它灿烂过。
他像是豪放而细致的工匠,打磨出一篇篇短小精悍的名文;又宛如妙手丹青的画家,为我们勾勒出一幅幅生动鲜明的画面;还好似慈祥勤劳的牧场主,拿着火红的烙钳,在我们的脑中留下深刻的烙印。他是世界级短篇小说巨匠,也是俄国19世纪末期最后一位批判现实主义艺术大师——契诃夫。
我细细地品味着他的文字,时而因为强烈鲜明的讽刺瞠目结舌,时而因为底层人民的艰苦潸然泪下,时而因为不经之谈的制度义愤填膺,时而因为社会现象的丑恶轻蔑嗤笑。
合上书的那刻,我的心中升起一种莫名的惶恐之感。掩藏在长衣袖下的,究竟是强健的肌肉,还是沉重的赘肉呢?接触了不为人知的丑陋人性与黑暗社会,我的身边弥漫着深切的忧虑。我慢悠悠地从那橘红色的沙发上起身,穿上白得发亮的球鞋出了门。已至黄昏,暮色暗淡,残阳如血。河边,可爱的宝宝在婴儿车中酣甜地打着呼噜,慈爱的妈妈推着她悠然漫步;路旁,年轻的情侣惺惺相惜地倾吐着爱的话语;草地上,老当益壮的老人行动自如地抖动着空竹……
我想,契科夫所描写的那些腐朽封建如今依然存留些许,我们应当时刻警惕与反省。而正是这些具有鲜明性格特征的主人公们,让我更深切地感受到现在生活的幸福。经过漫长的时代变迁,物质条件更加丰富,教育制度更加完善,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与贴心也更加充实起来。而我们的社会,正努力变得更加美好。
雪,是她沉积了千年的怨念。冰,是她柔弱外表下坚定的执念。守护,亦或者幻灭。她用双手托起雪花,试图改变它一秒钟的生命,她徒劳的握住,雪花飘入她的心间,怨,飘散。
她眨下纯白的睫毛,清澈的眼睛里,是一场下不完的雪。冰雪的世界里,守护与幻灭的雪花飘飘洒洒。
� 蓝,是她心灵深处唯一的执念。那执着的蓝。或是守护了千年的奇迹,或是无法逆转的幻灭。这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执着。那又如何?她是雪之女,冬之子,这片冰封千年的大陆,是她唯一的心之所系。她比冰还要倔强,就是要完成这样一个没有结果的守护!
“雪依,哥哥要走了,哥哥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哥哥,你不要走,雪依好孤独,这里好冰冷,雪依不要一个人!”“雪依,你一定要守住这里,也许什么时候,当这里出现了生机,哥哥就回来了吧。”
冰一样的回忆坚定着少女的心,冰一样的执念化作面对冰雪的勇气。可是,她真的好累。她伸出冰凉的手,抚摸着一片冻土。3650颗种子,这是最后一颗了。如果还不发芽呢?她要放弃么?不!只要有一颗种子发芽,哥哥就会回来!
冰下的小生命抬抬头,看见一位如同冰雪之女一样纯洁高贵的少女。她一定很美吧?厚厚的冰层挡住它的视线。它奋力的向上钻,一寸,两寸,它终于钻出来了!美丽的少女脸上露出惊异,它骄傲的挺直身躯。
少女看看嫩绿的芽儿,泪水无声的落下。冰蓝的天空破晓,洒下一片金光。拥有温和笑容的少年走下,怜惜地看着少女。
“雪依。”“哥!”少女终于笑了,那场守护,其实是她的赌局,她坚信,有信念,就会有奇迹!千年之间,那冰一样的执念!
我们班里有一个非常爱看书的人,他时时刻刻都不能离开书,大家都非常喜欢他那刻苦学习的精神。他是怎样学习的呢?让我来给大家讲讲他吧。
他的家很贫困。他的头发黄黄的,像一片秋天的草,脸色不怎么红润,衣服很久,还缝了几个洞,裤子都褪色了。我从来不敢去他家里玩,因为他家有许多苍蝇和蚊子,就因为他家太穷了,所以才这样子。
有一次,快要开学了,我去图书馆买一本《学习一点通》的书。我突然发现在人群之中,有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他就是那个爱书的同学。我以为他在看一本漫画书,走过去一看,原来他在看一本《大王》。他看得津津有味,我并没有打扰他,悄悄地走过,过了两个小时后,我买完书准备回家是,在原来的地方看见他还在看那本厚厚的书。这时他忽然放下书急忙跑去走廊,我好奇的跟在他后面,一看,原来他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块干巴巴的烧饼,在走廊上吃起来。狼吞虎咽的吃完后又回到原来的位置看书。
我忍不住地问:“你为什么不买回家慢慢看呢?”他揉揉眼睛回答:“因为我家里穷,所以买不起书。”我听了这一句话感动的流下了眼泪。我说:“我买下这本书送给你吧。”他说:“太感谢你了,以后我一定攒钱还给你。”
你们看,这就是那个爱书的同学,难道他还不值得我们去学习吗?
谁扼住谁的手
“有个女孩在桥上,要跳河……”
“这与我有关吗?”诗人冷冷地说,他要挂机了。
“女孩手里拿着本书,你的诗集《命运的手扼住了我》……”
诗人扔下电话,摸了本书冲出家门截了辆的士。
诗人知道现场在什么地方。只要一提跳桥这座城市大多数人都知道在哪儿。为了方便主航标灯的维修,桥梁设计者在主桥墩所在的位置伸出了一个小飘台,大桥通车十年来已有20多人从这里跳进了湍急的汉江,无一生还。
当诗人赶到桥头时,大桥已被观众堵死。10多个电视摄象镜头焦渴地守望着,更多的人则举着相机。去年全市摄影大赛的一等奖就是一个青年从这儿跳入汉江的镜头。
当警察领着诗人挤进飘台时女孩越过栏杆坐在飘台外沿上,两脚悬空双手紧拽着那本该死的诗集,胳臂上指甲抠出的伤口蜿蜒除数条殷红的血迹。
诗人两袖插在裤袋里,望着江心的波涛冷冷地说∶“把我的诗集还给我。”
女孩惊惶地抬起头∶“别过来,别过来!”那是个纤瘦的。女孩,面色苍白,样神迷离。
诗人眼里弥漫着深深的忧郁,说:“我是这本书的作者,你可以看书上的照片……你跳不跳我不管,但不能带着我的诗集跳下去,不然,你会把我的灵魂带走的。那本诗集我已经没有了,全烧了。你能帮我,但我不想求你。在我的口袋里还有一本诗集,是刚出的,我想用这本诗集跟你交换。”诗人的声音象梦一样遥远、灰暗、冷峻、低缓。
诗人往女孩身边挪了挪,左臂缓缓地从裤兜里抽出,轻轻地抖抖袖子,一本新书露出大半截。女孩望着书的封面,上面是一只非常有力的手,书名叫《你扼住命运的手了吗?》。诗人说:“我只是把两个词的顺序颠倒了一下,但不一样,你现在就可以读一首,要不了多少时间,读了在跳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