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的人都遵循这个原则,即快乐钓鱼,安全第一;文明钓鱼,爱惜环境;为娱而钓,幼鱼放流!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为什么不能用泥鳅钓鱼违法吗,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为什么不能用泥鳅钓鱼违法吗
一、影响水域水质
说“泥鳅钓”污染水域水质,一些人可能不以为然!认为泥鳅本来就生活在水中,它怎么会污染水质呢?
首先:很多“泥鳅钓”中,打窝使用的泥鳅,都是经过一些东西浸泡过的。用东西浸泡泥鳅,主要是降低它的活跃度,认它们始终在垂钓范围内游动,起到更好的诱鱼作用。而浸泡泥鳅的东西,则对水质有一定影响。
其次:“泥鳅钓”通常一次打窝量很大,没诱来鱼之前或鱼没吃完的泥鳅,大都因受过浸泡而死亡。这些死亡的泥鳅腐烂变质后,也会影响水域的水质。
二、打破水域食物链
“泥鳅钓”除了影响水域水质,还容易破坏水域中的原生态食物链。
当水域中的翘嘴、鲈鱼等,食物链顶端的肉食性掠食鱼类,因“泥鳅钓”而数量锐减时,水域中的食物链已经被破坏。这时一些小杂鱼或其它水生物的数量猛增,甚至有剖分外来物种的水域,外来物种也趁机泛滥。
另外,如果未经浸泡的泥鳅,在水域中大量存活,也会影响整个水域的食物链。
三、生产性钓鱼
现在很多禁用“泥鳅钓”的地方,把“泥鳅钓”划入了生产性捕鱼方式。
为什么一种钓鱼方式,被划入生产性捕鱼方式呢?这就和它的渔获量有关!
大家知道泥鳅并不便宜,而“泥鳅钓”一次需要打大量窝,所以“泥鳅钓”的打窝成本是很高的。
这么高的打窝成本,难道只为了钓鱼玩?当然并不是!高成本,往往是想要高回报。
相对于泥鳅打窝的成本,它在渔获上的回报才是高的,一天少则几十斤,多则上百斤、几百斤,甚至一个多人团队,一天可钓上千斤。
这种巨大的渔获回报,已经是以渔获为目的,失去了娱乐的本质,也就成了生产性捕鱼了。
“泥鳅钓”本质的改变,是争议、禁止的根源
正如有些网友所言,泥鳅本身就是鱼饵的一种,泥鳅钓法从古至今都有,它本不应该引起争议,不应该被禁止使用的!
然而,现在的“泥鳅钓”,已不是以前的泥鳅钓鱼。
以前泥鳅钓鱼,只是针对某些鱼类的休闲娱乐,即使为渔获,那也是主要以自己食用为目的,渔获量也不会大,对水域中的鱼类达不到“灭绝”、“清塘”的效果,更不会影响水域水质及生态食物链。
现在的“泥鳅钓”,本质早已经改变,已经变成以渔获为营利目的。巨大的渔获量,对鱼类带来了毁灭性打击,能够毁掉一片水域,不只是鱼的数量,还有生态食物链。
1、正常钓鱼,泥鳅只是鱼饵的一种
有人认为:用泥鳅钓鱼很正常,和用小麦穗、小白条、小虾,或者蚯蚓、红虫等活饵差不多!
这种说法有道理吗?有!在以前用泥鳅钓鱼的老钓法中,泥鳅本身就是活饵的一种,用它钓鱼也无可厚非。
不过,现在的“泥鳅钓”有点“变了味”
2、危害很大,能够毁掉一片水域
有认为可以用的,就有认为该禁止的。
认为该禁止的,大都见识过“泥鳅钓”的厉害,甚至吃过“泥鳅钓”苦头,他们认为“泥鳅钓”的危害很大!
甚至有网友留言:
“几天就可以钓完一个水库,能给你‘清塘’!”
“对!就是贪婪,加上利益驱动!我们这里的水域,只要是他们去过的地方,基本是赶尽杀绝!最气人的是他们自己还问为什么没口了!”
“泥鳅钓鱼,鱼会绝种”
看完上面的留言,说“泥鳅钓”危害大,应该被禁止的原因,都是和它的渔获量有关。
3、分实际情况,看是哪种钓法
除了以上两种争议,还有一些人属理智型。他们认为泥鳅钓鱼该不该禁止,应该从实际情况分析,而不是一面性的允许或禁止。
老式的泥鳅挂钩,不应该被禁止,泥鳅只是一种饵料。现在的“泥鳅钓”,应该被禁止,毕竟它可以毁掉一片水域!
对比,也有网友留言:
“单条鱼饵经过一次上鱼后几乎就没啥活性了,所以影响不大。关键是的确不能用泥鳅打窝,那真是灭绝性钓法。”
通过上面的三种观点可以发现,泥鳅钓鱼争议不断的原因,不在于泥鳅本身,而在于哪种钓法。
“泥鳅钓”在很多地方已被禁止
禁止使用“泥鳅钓”,已经有很长时间了。从2016年开始,使用“泥鳅钓”较多重庆、四川等地的多个水域中,就已经禁止此种钓法。
今年3月29日,农业农村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就“休闲娱乐性垂钓”有了新定义,对一些钓法、饵料的使用,也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其中就包括禁止使用鱼虾类活体饵料,这也包括“泥鳅钓”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