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车辆租赁合同(精选23篇)
现有卖车人_______________将壹辆原车主___________的__________,车牌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保证不是被骗、被盗车辆,转让给新车主___________使用。双方协定此车在公历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与新车主__________无关。此车在公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或违法行为与卖车人、原车主无关。
同意买车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元给卖车人。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卖车人:___________________新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简单版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上列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车辆转让协议,希望双方共同遵守不能违约.
一、甲方将自己实际所有的车,车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车款价格为人民币元,计为元整,此车款在双方签字后一次性付清。
三、该车乙方在办理过户时,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甲方予以协助办理转户手续。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另甲方在签定此协议后把道路运输证交给乙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和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十、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20__年_月_日
出租方:_________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_____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_____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_____,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_____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_____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_____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_____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_____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_____。
5、租赁期间对_____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_____的使用权。
2、对租赁_____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_____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__________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_____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_____提供相应_____,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_____事故_____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_____
证明手续,且承租_____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_____理赔的_____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_____期间若发生_____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_____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_____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_____租金的40%及_____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_____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_____发生_____事故,承租方应交付_____加速折旧费及_____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_____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_____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_____,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委员会
申请_____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_____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东风牌货车。车牌号为:川C43836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0月29日)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20xx0元。
三、租赁费用:¥5500元/月(大写:伍仟伍佰元每月)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25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50%.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20xx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20xx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年审费用1000.00元内由承租方负责,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将油加满交承租方,承租方归还出租方时需将油加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代表:
出租方:
承租方: 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砼搅拌运输车设备,数量( )台,租赁给乙方合同段工程使用。
二、 租赁时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之日止。到时候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租用时间不足15天,甲方将按半月收取租金,如超出15天甲方按一个月收取租金。
三、 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台每月租金为( )万元整(不含税金)。
四、 从设备到达乙方工地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至次月当日为上月租金结算日,乙方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
五、 租金每月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80%的租金。余款在设备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六、 甲方职责和权利
1、罐车必须有完备的手续,车况良好。
2、罐车必须遵守搅拌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3、罐车在砼运输前必须反转控水,如发现车内有水造成砼的损失,罐车车主必须按搅拌站砼的市场销售价赔偿。
4、如生产中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及司机应尽快将车辆修好,保证现场的正常施工。维修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则扣除相应租金。
5、罐车司机不得私自加水或处理罐车中剩余的砼,如发现此类现象,搅拌站将根据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租金。
6、罐车在没有生产任务时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罐车租用期间,由搅拌站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
8、保证对砼罐进行清洗。
9、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若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如延期对甲方扣除相应的租金。
10、甲方车辆在施工期间,因操作不当及车辆本身情况发生的人身安全及车辆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指挥错误和道路维修、警示不到位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 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设备运行道路及场地的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区间的安全。
2、负责提供设备所需燃油,足够的清洗水源,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甲方设备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车场所。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操作人员的食宿。
八、 其它事项
退场时由乙方为甲方设备油箱加满燃油。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每台每天相应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定时间及地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赁甲方东风牌货车。车牌号为:川C43836
二、租赁期限:暂定一年(20xx年10月30日—20xx年10月29日)。协议生效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风险担保金20xx0元。
三、租赁费用:¥5500元/月(大写:伍仟伍佰元每月)。租金先交后使用每月25日交次月租金。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车辆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违约责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风险担保金总额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风险担保金的50%。本协议到期后乙方须保证车辆完整无损归还给甲方。
六、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出租车辆,行车的相关手续必须齐全。
2、乙方在租赁期内的一切油耗、修理费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全部承当。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所承运的各种物资,无国家违禁品,否则,因此而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并还应支付甲方的间接和直接损失费¥20xx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4、乙方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经济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当全部责任。同时,另行支付甲方间接和直接损失费¥20xx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5、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应及时归还车辆给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则另行协商租赁的相关事项。
6、年审费用1000.00元内由承租方负责,1000.00元以上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将油加满交承租方,承租方归还出租方时需将油加满。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9、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承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____________)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
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
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
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
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
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
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
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满后______周内。
十一、违约责任
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______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专用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深化改革,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发挥企业管理,个人自主经营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车辆经营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客运车辆的租赁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将 牌 座 型客车一辆,牌照号川M ,自编号 ,租赁给乙方经营,经营线路: 至 (以下简称租赁车辆)。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租赁经营期间租赁车辆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只享有经营使用权。本合同终止后,线路经营权由甲方收回,租赁车辆归乙方所有。如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未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立即将租赁车辆户籍转出公司或报废。车籍过户或报废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全额负担。
第三条 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管理规定等的宣传、教育及督促执行责任,同时有对乙方所聘驾驶人员进行审核、培训、考试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实行自主经营单车核算,乙方对单车经营的盈亏、债务和安全事故承担责任,该车经营中的一切成本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赁费 元(大写: ),上述租赁费不含税费、保险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
第六条 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支付办法:乙方须在每月24日——25日前向甲方缴纳次月租赁费及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费用,逾期不交清,甲方按拖延一天收滞纳金50元,拖延二天收100元,拖延三天收200元处理。超过四天不交清者,除每天交滞纳金200元外,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以变卖、拍卖租赁车辆所得价款抵扣乙方应交费用和滞纳金,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该经营线路停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客运管理规定,并按甲方指定的路线依法运行。严禁中途调头、串线经营,违者按脱班处理;严禁在车站抢班、压点、争揽旅客,乱停乱放,扰乱运输市场;严禁“三超”“三违”,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规定,服从客站管理。不得擅自提高票价、坑客、宰客,甩客,违者甲方有权停运该班线租赁车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造成对开站点取消该班次的,乙方须承担甲方所有的经济损失。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旅客服务质量投诉曝光的,造成罢运、群体闹事,干扰政府及主管部门正常工作,严重影响甲方形象和声誉的(如:罢运、堵站等),甲方除按公司管理规定处罚外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停运、注销经营权,所产生的风险、损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并承担由此涉及到甲方经营权被注销,以及影响企业形象、声誉的经济损失赔偿。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接受甲方及甲方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安全意识。必须无条件接受交通、公安、物价、稽查和公司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乙方在经营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一次性交纳四项(安全保证金、驾驶员安全保证金、经营保证金、驾驶员学习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合计: 元(大写: ),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已结清与甲方的债务、处理完安全事故、将该车报废或将车籍转出公司后,(在经营期内无重大遗留问题)甲方将安全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十条 乙方自聘驾、售人员,凡受聘驾驶人员必须具备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无吸毒史证明,具备所开行班线资质条件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经公司相关部门资质审核、操作技能和交通法规考试合格后,由乙方与聘用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交由甲方备案。驾驶员、售票人员应经学习培训后方可上车服务。
第十一条 乙方与甲方只是租赁经营关系,不存在劳务关系;乙方聘用的人员只与乙方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不论该聘用人员是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还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等关系,甲方不支付乙方及乙方聘用的任何劳动报酬或社会保险等;乙方及乙方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该聘用人员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与其聘用人员在所签订合同中约定,聘用人员在履行聘用合
同过程中,因事故或意外死亡的,所涉及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租赁经营车辆必须保险。甲方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负责办理租赁经营车辆交强险、三者险、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业务(其它险种自愿投保并写出书面申请),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按规定时间、办法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逾期不交者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发生索赔事故,保险公司拒赔部分和其它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事故的任何经济方面的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应自行处理一切善后事宜,甲方可协助乙方处理事故,但不垫支任何医药费、赔偿费。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乙方应交纳的各种费用不能因事故而减少、拖欠。因乙方的租赁经营行为,致甲方因国家规定、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有权机关的裁决应向交通事故当事人或其他权利人先行代为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或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导致甲方承担其它经济责任(如被处罚)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承担责任后,乙方应在五日内全额支付甲方已代为承担责任的金额,否则乙方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伤、残、亡或因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到法律制裁而不能履行合同,可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申请终止本合同,但账目应由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结清,甲方所收取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
第十六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国家各职能部门收取的税费、结算票款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租赁车辆进客运站管理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每月按规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由甲方代收代缴。乙方参营各站的票款解缴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补足。
第十七条 租赁车辆的营运证、行驶证、线路经营权(路牌)属甲方所有,甲乙双方租赁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在三日内退还甲方营运证和线路牌,逾期未退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日500元的违约金,直到退还为止。乙方在使用期内因违规造成营运证、线路牌被扣或注销的,乙方应按该线路车辆的市场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八条 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严格按公司规定时间进行定期二级维护和各类检查保养,以确保该车技术性能良好,其所耗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未按时保养和安全例检的,按甲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凡国家对租赁车辆实施的各种审验、检测、换发证照、学习等,乙方必须按时参加,自行承担费用,逾期不参加者,后果自负。
第二十条 在租赁经营期内车身的广告经营权属甲方所有,并由甲方统一管理,甲方在租赁车辆上发布广告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买卖和转让租赁车辆,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经营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及四项保证金不退,并按违约处理。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解除合同违约金10000 元(大写:壹万元人民币 )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先结清所欠甲方的债务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下列情形出现时终止:
(一)租赁期满。
(二)租赁期限到期前,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约定,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通知乙方的方式,可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或在简阳、资阳范围内的媒体公告通知的方式。采用电话通知、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通知到达乙方时解除,采用媒体公告通知的,本合同在媒体刊登出公告时解除。
(三)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通知甲方的方式同本条(二)。
(四)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继承人根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申请终止的。
(五)租赁期内,租赁车辆技术检测不合乎要求的。
(六)租赁期内,因客运班线的行政许可到期,相关部门不再重新审批的。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自觉履行,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为5000元/次。
第二十四条 该租赁车原值为 元人民币,经营期已达 . 年,按车辆经营期限计算,该车现值为 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通知,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
甲方以上述乙方指定的联系方式通知乙方的,即视为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乙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的加黑条款为特别提示条款,乙方确认已认真阅读并理解其意思。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国家政策性变化需变更本合同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并作为主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公司。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为四川省简阳市,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1条 车辆信息
车牌号:____________ 。
车辆类型:____________ 。
(以下简称"车辆")
第2条 租赁用途
2.1 租赁用途为:____________ 。
2.2 转租说明:____________乙方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借给第三方。
2.3 乙方应按车辆操作手册、法律法规,并以良好驾驶人的习惯使用车辆。
2.4 乙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第3条 租期与交付
3.1 租期:____________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3.2 车辆交付地点:____________ 。
第4条 租金与押金
4.1 人民币 _____元/月。
租金标准的调整:____________自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调整为 _____元/月。
4.2 押金标准:____________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4.3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与押金共计 _____元,对应租期为: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以后依此类推。
4.4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 。
户名:____________ 。
4.5 发票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____________ 。
甲方不提供发票。
第5条 合同费用
5.1 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____________车辆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燃油费。
5.2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____________ 车辆本身的税费、车险。
第6条 车辆保险
双方同意,车险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
乙方已经了解车辆现有保险情况,对此无异议。
车辆现有保险为:____________
如乙方自己承担费用增加险种或额度,甲方应予配合。
甲方同意在租期开始前,为车辆投保下列险种,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7条 维修与保养
7.1 租赁期间,除下列情形以外由乙方自行负责:
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如双方对是否为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由乙方负责维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与4s店或厂家进行投诉,必要时通过法律渠道处理。如经认定系质量问题,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费用,甲方自行向4s店或厂家索赔。
7.2 租赁期间的保养,如不在保养范围内,则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保养标准:要求必须到正规4s店进行保养;
保养要求:乙方必须按车辆手册要求的时间或里程内进行保养,如每超出 公里里程或超出 天,则乙方应承担 _____元一次的违约金;如超出 公里或超出 天,则甲方有权同时解除租赁合同。
保养记录:以4s店记录为准。
第8条 特殊情形下的处理
8.1 车辆年检:租赁期间如需年检,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8.2 车辆维修:
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超过三天仍不能恢复正常使用的,从第四天开始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对是否质量问题存在争议的,乙方应正常支付租金,如最后认定属于质量问题,可退回相应多交的租金。
其他情形下的维修时,乙方应正常计算并支付租金。
车辆维修应在下列地点进行:
车辆所属4s店;或甲方同意的其他地点。
8.3 车辆事故处理:
如发生车辆剐蹭以上的事故,乙方应于事故发生24小时内告知甲方;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任何车辆事故的,乙方应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及时向保险公司与交警部门报案及理赔。因乙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他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保险理赔手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8.4 租赁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财产、人身损失、赔偿、维修等,如保险公司不能赔偿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8.5 租赁期间,车辆事故、损坏、盗抢、灭失,导致不能正常使用,且无法修复的,乙方有权选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的租金不再支付;由此导致的赔偿,按本协议约定处理。
第9条 解除与终止
9.1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_____日的。
车辆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连续超过 天的。
其他:____________ 。
9.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汽车: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擅自对车辆进行改装的。
其他违约事宜,经甲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再次发生的。
其他:____________ 。
9.4 甲方的任意解除权按下列 种方式处理:
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_____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承担相当于 _____个月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9.5 乙方的任意解除权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如需要提前解除租赁,应至少提前 _____个月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承担相当于 _____个月的违约金。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10条 车辆的归还
10.1 还车地点: 原车辆交付地点。
10.2 还车时间:租赁解除或终止之日。
10.3 燃油处理:燃油与还车时不一致的,参照还车时油价多退少补。
10.4 还车条件:车辆归还时可正常使用,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如甲方认为存在其他问题,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还车条件补充: 无明显可见的外面破损;无零部件、车内设备设施的丢失、明显损坏。
如不符合还车条件且甲方拒绝接收车辆的,乙方应负责修复,并继续计算租金至还车之日;如甲方接收车辆的,仍可根据合同向乙方进行索赔。
10.5 还车时的违章处理:租车期间有违章未处理的,乙方应负责处理,但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车辆;乙方拒绝处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赔偿:
违章罚款:按罚款金额的 %要求乙方赔偿。
违章扣分:每一分乙方应赔偿 _____元。
10.6 车辆归还时有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车辆可以修复至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修复;
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车辆价值;可通过保险公司理赔的,乙方负责赔偿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差额部分。
如第三方应对车辆损坏、灭失负责的,乙方应先向甲方进行赔偿;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第三方进行索赔。
相关理赔手续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应予配合。
(5)乙方按车辆价值作出赔偿之后,车辆残值应归乙方所有。
10.7 乙方如需要对甲方作出赔偿的,应在还车之日前作出赔偿;每逾期一日的,应按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10.8 双方确认:车辆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 _____元)。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一方有违约情形导致对方解除合同的,除正常计算租金外,违约方应向守约
11.2 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可以还车而仍拒绝交还车辆的,乙方应承担车辆占用费(但不再支付租金)
车辆占用费的标准为:正常租金的 %,按日支付。
11.3 乙方未依约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 因乙方无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导致该车被扣留时,甲方自愿承担缴纳罚款的责任。
第12条 联系方式
为更好地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 。
收件人: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 。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 。
收件人: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 。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第13条 其他
13.1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应依法向 合同签订地( 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13.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有序地开展运输业务,更好地为运输户谋利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汽车挂靠(代管)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筹资金自购**牌 型 * 色汽车 辆,车牌号: ,车驾号为 ,发动机号。乙方自愿将该车“挂靠”于甲方,交甲方代为管理经营,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车辆证照所有权(管理权)归甲方。
第二条: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车转售或抵押担保,如乙方需将车辆转售,转售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到甲方办理过户手续,向甲方交纳过户手续费。
第三条:乙方车辆挂靠交甲方代管后,甲方为乙方代办各项手续(费用乙方自付),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乙方货物运输的道路畅通(严禁违规、违法、违禁物品运输)。
第四条:甲方收取乙方挂靠费 元/年或代管费 元/年,甲方力争多方联系货源,使乙方有更多的货物运输,为运输户谋取更多的利益。
第五条:该车辆营运年限为国家规定的车辆营运报废期(含各种因素而提前报废),该车报废后,乙方应在**日内将车辆牌照及其他所有证照交回甲方,车辆报废残值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乙方车辆在上户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出资,甲方负责办理。该车次年保险,必须由公司统一办理,乙方按时在上年保修期前十日以前缴纳保险费用,如乙方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缴纳保险费,其逾期期间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安全事故责任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该车上户后,乙方应严格按照上户的技术参数营运,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改型,如乙方自行做主改型,后果自负。
第八条:乙方按时参加季检、年检,甲方负责代办有关手续,所需花费由乙方承担,逾期不参加季检、年检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后,自 年法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出租方: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相关条款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 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 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全部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 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5. 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根据合同约定,出租方按照承租方意愿:
⑴收回租赁车辆,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⑵以承租方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将车辆过户给承租方或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出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由承租方负担。如过户时须提供占地证明等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 租赁期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 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 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4. 合同到期,承租方结清全部租赁款后,承租方可以选择退还车辆或以支付的押金款冲抵购车款,购买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 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身份证明资料。
2. 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约定费用。
3. 按车辆性能要求、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 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 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辆年检及维修保养。
6. 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7. 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保险公司等部门报案并在 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承租方未及时通知出租方、保险公司、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造成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车辆现值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 承担不高于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月。
第七条 租金、押金及违章保证金约定
1.单车车辆租赁价格为人民币¥元月,租金合计人民币元整 。
2.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抵押金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叁个月,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该租赁车辆在履行合同期内没有未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出租方应将违章保证金全额退还承租方。
5.租金采用预付费方式,租金按支付。根据承租方情况,每支付租金日期最迟不得超过 。
6.租金、押金及违章保障金一经商定,不随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而变动,双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租赁汽车质量问题的处理(特指在汽车生产厂家承诺的索赔期内车辆)租赁汽车质量问题应由出租方负责向厂家索赔。索赔过程承租方有权参加。超出厂家规定索赔期限和项目,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无权以租赁汽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解除本合同,承租方应自行解决索赔期后和索赔范围之外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保险约定
1.出租方负责在本合同签署之日为车辆投保,被保险人为出租方。险种必须为第三者(年检、交纳保险、车船使用税而给承租方造成的罚款或损失由出租方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造成本条所述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有提醒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到期后,承租方未结清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解除合同,并有权采取第十一条之第 款和第2款规定的所有措施。承租方无权对租赁车辆主张任何权利。出租方如办理过户与上级公司资产管理规定相冲突,承租方允许推延过户期限一年。期间该车按国家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保险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代为办理。出租方可根据承租方要求将车辆过户至承租方或由承租方指定的第三方。 办理过户时,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延期过户的,承租方应继续向出租方交纳保险费、验车费、车船使用税及代管费等相关费用并继续对车辆使用期间引发的各种责任及造成的各种损失负全部责任。同时承租方按出租方规定政策就车辆代管的事宜签订相关协议。并每天向出租方支付50 元整牌照代管费。
第十三条:合同的修改及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由合同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本合同当事人均有权向太原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第十四条:合同及附则
1.本合同执行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合同在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出租方(盖章)委托代办人(签字)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邮编: 日期: 年 月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办人(签字):
地址: 电话: 邮编:日期: 年 月 日 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实际车主: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实际车主: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理性、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所有的N挂号大货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相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甲方保证具有大货车处分权,该大货车证照齐全,所有手续符合营运条件,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性能良好,交付乙方前,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义务纠纷;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驾照资格、货运运输资质,且具有大货车驾驶、营运经验,具备该车辆熟练操作以及基本故障判断能力,且有其他大货车营运所需条件、能力。
三、甲方将大货车交付乙方时,双方均应当仔细核对该车全部证照、手续、票据、合同,以及该车实际车况(车辆保养情况、车辆外表含轮胎),甲方保证大货车性能正常,交付乙方时不存在隐瞒以及虚构情况,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四、乙方保证待本协议终止时,所交还车辆除正常机械磨损以及非人为损失外,该车轮胎、发动机性能(不烧机油)与接受车辆时对等,乙方接受时的营运必备附属装备、工具基本齐全一并交还甲方,否则视情况由乙方向甲方承担相应维修、维护费用作为补偿。
五、乙方自行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修、维护、保养,爱惜车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六、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0元(壹万元)定金,自20x年8月日起,乙方按月每月向甲方支付20x元(贰仟元)分五个月支付完毕,该车租金每月为7000元(柒千元),第一年租金从乙方接受车辆之日起,20日后当日一次性支付完毕,以后剩余租金每月于前述日期一次性支付完毕;20x年7月租金甲方于前述时间支付,20x年8月及其之后租金乙方于20x年8月1日起按月向乙方如期一次性支付,逾期每日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七、该车交强险、商业险由甲方按期提前负责办理;该车审验、二级维护、挂靠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协助;该车修理、维护、保养费、燃料由乙方负责,乙方接受前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甲方承担,乙方接受后的权利义务(包括违章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的扩大的责任双方依此承担。
八、在乙方营运期间,乙方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经营,若该车出现交通事故,乙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处置现场,在相应保险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其余全部赔偿由乙方自愿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双方务必讲诚信,在办理年审、维修(护)、投、报保险等情况下,互相理解、配合,以维护双方共同利益最大化为原则,诸如自行维修成本小于保险报案成本时,乙方应当自觉选择前者予以处置。
十、违约责任。甲方不得擅自将车收回,否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并单独再行支付x元,(贰万元)赔偿金,乙方擅自将该车辆用于营运之外的用途,不得对该车辆进行任何改型、转租、抵押外借等本协议书约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处分用途,或者提前解除合同,除非甲方书面予以同意,否则乙方自愿放弃已向甲方缴纳的定金、租金、另行向甲方赔偿甲方10000元(壹万元)赔偿金,外加赔偿甲方该车
辆配套的6条新轮胎。
十一、本协议租赁期限定为贰年,自20x年x月x日起至20x年x月x日止,期满后乙方如果继续使(租)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甲方提出协商,双方另行签署合同,否则按合同规定甲方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该车辆验视、维修、维护,退还定金、收回车辆。
十二、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效力相同。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格式条款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旅游管理有关法规之规定,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顺畅,维护甲,乙双方及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合作,共担风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本合同为旅行社代替旅游者租用旅游汽车服务公司或客运有 限公司客运车辆的主合同,即长期租车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一方注销登记或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即自动失效,主合同失效后再行签订的《旅游用车确认单》亦属无效,责任全部由过失方承担.每次用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以《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准,《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及结算依据.
二,乙方不得私下与客运驾驶员建立承运关系,否则,所发生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方所属旅游客车必须具备有效的行车执照和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证》,(旅游)包车标志牌等旅游客运营运手续,该客运车辆应按规定足额办理相应的保险{承运人责任险(每座位保险数额不少于10万元)}.
四,甲方提供的旅游客车,客车驾驶员服务标准应符合交通部《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规定》(_)年第九号令)及国家旅游局《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l/bt002—1995).从事客车驾驶员还需持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岗位职务培训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旅游汽车驾驶员上岗证》等相关有效证件,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应车容整洁,车内音响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五,甲方所提供的旅游客车必须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准时交付乙方使用,若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如客运车辆本身出现故障,需要换车辆,影响正常行程,造成景点未游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用车程序是:乙方将团队行程以传真方式发给甲方,经协商确定后,双方签署《旅游用车确认单》.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后,客车驾驶员无服务质量投诉,凭本《旅游用车确认单》及附件和发票到乙方结算相关运费.双方应做到一车一团一清.乙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约定车费,否则甲方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有连续三次此类行为的反映,行业主管部门向乙方发出警示,超过五次则将乙方列为不诚信名单向社会公布.
七,此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因故需要解除《旅游用车确认单》的,出入境团队应在72小时前,国内团队应在36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确认方可免责.否则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面向对方支付原定本团总运费的%作为违约金.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客车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技术,客车驾驶员应注定配合乙方导游做好服务工作,双方发生矛盾应协商解决并尽可能回避有课,甲方客车驾驶员无论什么原因不得擅自甩客弃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并列为不诚信行为向社会公布.
九,在行驶过程中,双方应按合同约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和线路,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负责,确需改变行程的,经双方计调,调度协商一致,即使补充变更记录并加以认可,连续驾驶4小时应安排驾驶员有所休息.
十,因不可抗力,如塌方,泥石流,大风,沙尘,大雪,水灾,长时间堵车或交警部门限制通行等非本车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法律,法规规定免责除外),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十一,甲方的客车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在旅游团队的运行中,如遇到可能对游客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情况,应当向游客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征得游客书面确认,按照旅行社的指示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妥善保管好相关的证据.
十二,行李物品的丢失如果是甲方客车驾驶员的责任,应由该车所属的甲方按每件行李800元先行垫付游客应急,由当事客车驾驶员,随车导游签字确认,有关行李赔付,应按相关保险程序由乙方协助游客办理相应赔付事宜,并折抵已垫费用.
十三,为保障安全,乙方必须为甲方客车驾驶员提供并承担相应的食宿费用,其中住宿为普通标准间(乙方尤其不得在吐鲁番,布尔津,喀纳斯等地安排甲方驾驶员群住).
十四,为保障导游安全带团,凡30座以上的大型旅游车辆,必须配备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执法总队监制的导游工作专座(即蓝色座套,早驾驶员背后外位).车门处座椅任何人不得乘坐.
十五,散客拼团必须提前编排好游客的座位顺序,并预留1-2个空座位以备急用.乙方应明确告知甲方客车驾驶员和游客固定上下车地点,甲方保证提供的旅游车辆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十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抢救游客所产生的先行垫资,视具体情况作如下约定:
(一)事故的方式是由甲方客车驾驶员负完全责任,则由甲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二)事故的放生是由第三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则由第三方先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额费用,若第三方无法兑现,则由甲乙双方先行分摊抢救费用,再向第三方索赔.
(三)事故的发生时由甲方和第三方的原因所共同引起的,则由甲方和第三方按相关部门划分的责任比例或协商的比例垫付抢救游客的全部费用,乙方协助救助.
(四)事故的发生是由乙方造成的,则由乙方全额垫付游客的医疗救助费用.
以上所有的赔偿费用最终应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任命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方追偿.医疗救助及财产损失发生后,游客要求的赔付,由甲,乙双方与游客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应请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调解解决,解决无效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事故发生后双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以获得相应的赔付.
十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长期合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也可由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 依法向人们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九,补充条款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或网络印章) (或网络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出租方: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__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制造厂家: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_________限于用于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__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协议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_________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配合出租人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_________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协议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协议期内,如承租人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人。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
9.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九、违约责任
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十、声明及保证
出租人:
1.出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人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人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十六、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合同编号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
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一辆(带司机),车型为______车牌号______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签订租车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______元。租金每月______元,租金按月(30日计)每月结算一次,并足额兑现。租车期满,不满30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甲方退还押金,乙方付清租金。
2.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统一合理调度,乙方须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乙方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场,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甲方须自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负完全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由于甲方原因,被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查处,扣押车辆及行车手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甲方因交通事故和其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耽搁天数不算租金。
4.甲方车辆燃料费、过路费,司机食宿由乙方负责,食宿与乙方公司人员同等标准。
5.甲方须保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行使证、运营证、养路费等),合法经营,营运期间,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6.乙方不得将车辆买卖、转借、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
7.租车期内的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工商费税收、车辆保养费等由甲方承担。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双方应相互体谅,互助互利。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10.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制定吊车货物运输合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货物运输事宜协议如下:
一、合同期限
从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 12月31日终止。
二、吊车类型及数量:8吨、16 吨、25吨,共计4台。
三、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不够一个台班的按每小时结算;
2、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 =系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赞。(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3、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结算。结算方式:转帐
四、运输货物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托运品为:本公司所有运输货物,起运地点至:根 据需要再定,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 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 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承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车主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封闭厢式货车、普通货车,车牌分别为 、 、部分货物运输,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1、 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
2、 国家法律规定节假日根据甲方需要发车
3、 货物由乙方负责安全,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货物被抢、被盗、被骗、被污染及遗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第一条 合同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分别支付乙方下月汽车租赁费用,以计件制为准。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
2、 负责货物包装,并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3、 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
4、 负责押车元的工资、保险
5、 根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工资、汽车租赁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确保运输车辆手续合法,车容整洁,货箱卫生
2、 乙方向甲方保证按约定使用车辆
3、 保证每辆车车辆保险为50万
4、 确保司机手机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司机及时回复甲方信息追踪人员的查询
5、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倒货、换车、配载。如车辆途中发生意外,应及时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货物运送任务
6、 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对甲方客户进行业务接触
7、 乙方要确保司机服从甲方指派人员的指挥
8、 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造成货物损坏、丢失或可能晚到等情况,要在10分钟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经济损失的,除下列约定外,违约方要承担应付汽车租赁费用100%的违约责任。
2、 甲方不按时支付汽车租赁费用的每增加一天支付应付汽车租赁费用0.1%的滞纳金,但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3、 在乙方验货签收至甲方收货签收前,如发生货物丢失、损坏、变质和污染的,乙方按货物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甲方。若不赔偿,甲方有权用应支付乙方的汽车租赁费用抵扣
4、 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提供车辆使用,甲方另外租用车辆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5、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货物晚到,应赔偿甲方部分经济损失。每辆车辆故障造成的扣罚500元/趟,如无车辆故障认为或操作不当造成延误扣罚20xx元/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自签订起生效,甲乙双方若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或中止合同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进行仲裁。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