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通用12篇】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通用12篇)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1

房屋租赁合同通用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___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看着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煤气罐

二、暖气管道

三、热水管道

四、燃气热水器型号:

电热水器型号:

五、空调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2

出租人(甲方):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XX16层

邮?编:?100039

承租人(乙方):?审核备案编号: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租金托收银行:?公租卡账号: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通讯地址:

工作单位邮编:

依据《_____》、《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_________〕61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_________〕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_________〕52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公租房项目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号?号楼?单元?号(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交付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36?个月。

(二)甲方应于房屋租赁期起始日3日前,即?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其他相关费用。交付房屋时,甲乙双方应现场交验,并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及详见《物品交接清单》等相关物品(属甲方所有),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入住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见附件三)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三条?租金

(一)房屋租金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

R月?□季?□年房屋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可提供家具给乙方使用,R月?□季?□年家具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R月?□季?□年?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总计:人民币?元(大写:?)。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R月?□季?□年收取,每个缴租期按?R月?□季?□年计算。

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托收银行办理公租卡,并通过公租卡缴纳租金等。

(二)乙方应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果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将该房屋的下一缴租期租金存入公租卡内。甲方可委托第三方承担缴期通知及定期催缴工作。乙方退租时,甲方自上一缴租期乙方已缴租金数额中按退租当月实际居住天数核减,剩余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乙方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收取违约金。经甲方确认应缴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后,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补缴租金和违约金或乙方将租金和违约金直接存入公租卡,由银行划扣。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3个月或累计三次逾期缴纳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

(四)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调整。租赁期内,甲方可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调整一次租金,并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租金标准及租金总计,乙方应按调整后的租金数额缴纳租金。

(五)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在入住后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不包括家具租金)补贴,并在足额缴纳租金后领取补贴。

第四条?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1个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向甲方缴纳押金。实际押金数额与合同第三条第一款中房屋租金和家具租金合计相同。

(二)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及时通知乙方。甲方从乙方押金中扣款后,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押金补足。乙方逾期未补足押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押金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补足押金或缴纳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

(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后,剩余部分无息返还乙方。

第五条?相关费用

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话费、上网费、电视收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和甲乙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х?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设备安全,对于乙方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因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和内部设施,不得添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施。如乙方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墙体结构,拆改给排水、供电、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改动墙面、地面、天花板,更换橱柜、灶具、卫浴设备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恢复原状或拆改、损坏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乙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须爱护使用、保管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在住房设计及建设标准限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由甲方负责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和材料费用或按照市场价由乙方予以赔偿。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日常管理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应执行当地公安消防、市政市容及综合治理等有关规定,并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乙方对所承租房屋内的消防安全负责,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如乙方承租房屋内发生火灾,由引起火灾责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护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乙方损坏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按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赔偿,乙方拒不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

(四)租赁期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的入户核查、租户信息登记、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如果乙方故意拖延、拒绝接受核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租赁期内,乙方承租房屋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改变房屋居住用途、规划设计用途,不得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并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管理规约。违反相关规定和约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内其承租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八)租赁期内,乙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及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乙方应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如实向申请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报。

第八条?房屋腾退

(一)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住房保障部门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甲方与乙方按新的租金标准等条件约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暂时不能腾退的,经甲方同意,可给予乙方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甲方有权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乙方仍不腾退该房屋的,按本合同约定租金的2倍收取房屋使用费。甲乙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仍按本合同执行。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日内,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并腾退。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家具家电、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交验,结清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和燃气卡等相关物品,双方确认无误后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

甲乙双方在《退房验收表》及《家具租赁清单》上签字盖章后,视为乙方腾退其承租房屋,如该房屋内有未经甲方同意而遗留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租赁期内,乙方可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解除租赁合同,但应提前2个月告知甲方。乙方退房后,如再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重新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程序办理。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本合同自行解除。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经复核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标准的,可在重新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后,继续承租该房屋。

(五)租赁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的,合同到期后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或规划设计用途的;

2.将房屋分租、转租、转借他人的;

3.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4.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5.违法存放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

6.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7.家庭成员在本市获得其他形式保障性住房或购买、受赠、继承、租赁其他住房,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

8.被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

9.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10.?х?。

(七)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处理

(一)甲方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_____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无_____常使用该房屋之日起至甲方履行维修义务后每日按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影响乙方安全、健康或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三)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追缴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1.通报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2.通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乙方或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补贴账户中直接划扣;

(四)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过渡期满后,甲方收回房屋,乙方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回购电卡、燃气卡或通知电力公司、燃气公司暂停购电卡、燃气卡的有效期。

(五)乙方拖欠租金、押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或拒不腾退房屋的,甲方可将乙方及其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不良行为通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乙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等政府部门,也可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六)?х?。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抽油烟机、灶具在租期内的清洁维护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燕保京原家园项目采暖是采用燃气壁挂炉采暖;燕保青秀家园项目采用的是集中供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二、三)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相关文件不能邮寄送达的,文件退回之日视为该文件已经送达。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3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租金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万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__________

6.___________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一条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___________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七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_____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4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_  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    __   ______   

住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__ _ 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____

住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租金按房屋出租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即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租金,若拖欠天数超过   天,则需以拖欠租金为基数,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百分之   的赔偿金。

第四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五条 签订本合同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月的押金,共计       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该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合同期满后,待乙方按时退还房屋,并处理完毕相关费用后予以相应退回。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乙方承诺在租期内因乙方过错导致该房屋毁损的,乙方承担修缮、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完全知晓该房屋的实际状况(包括产权状况)。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燃/煤气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一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赔偿并及告知甲方。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特别注意,乙方在租用该房屋时,应全面做好房屋的防水和防火等安全措施,确保房屋的防水或防火等工程达到国家要求的相关标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他业主遭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该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   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   个工作日内给予甲方书面回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分租的;

2.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的;

5.拖欠上述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累计达____个月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任何违规、违法犯罪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其他有损甲方或房屋的情形。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依据上述情形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或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通知书一经合法送达,甲方有权申请单方注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   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并保证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

乙方确认并同意,在超过该房屋返还时间后,该房屋下的所有权利均由甲方行使,甲方有权会同管理处等人员作证,进入该房屋将乙方放在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拍卖,用于抵偿欠租和有关费用,超出部门甲方将通知乙方领取。

第十六条 乙方若因租期内违反本合同之约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     支付滞纳金,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用于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相关费用的,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补足。

第十七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重新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乙方确保使用该房屋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如因乙方使用或利用不当、违背使用用途约定等原因,造成违规或违法犯罪,被相关部门查处,需承担相关责任的,由乙方单方承担,甲方不负责任。如因乙方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如因出现征收或者改造等情况而收回房屋,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任何损失,甲方不负责任,由乙方自行处理。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须在变更协议成立后三十日内到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登记备案。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通信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如上述地址未约定的,以双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通信地址作为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共__ _页,一式__ 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 _____

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  __年_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5

房屋租赁合同dc房屋租赁合同时房租与租客之间的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将要遵守其中的每一条约定。下面是由b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欢迎阅读。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甲方(出租方:_____(姓名)乙方(承租方):_____(姓名)双方根据《民法典》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房屋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租赁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四、租金及押金交纳时间:租金为每月,以交三押一的方式交付,如有续租,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支付下一季的房租,具体价格应该以当时的市场房价为准,否则,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五、房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续租,且市场房价有所变化,租金也会相应变化。

六、房屋内基本设施在乙方租赁期间可以使用,但不能认为的破坏,如有,须按一定的价格予以赔偿,若不是,甲方有义务维修或是更换。

七、房屋生活所用水电由乙方全付,甲方不予干预。

八、乙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元,在租赁期间转为押金,并且不抵作租金,待协议终止,水电费等付清后,个月内甲方无息归还乙方。

九、租赁期满后,除可移动的设施外,其它装潢乙方不得拆除毁坏,无偿归甲方所有。搬迁后____日,房屋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由甲方处理。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需另行追加赔偿。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合同即刻生效。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电话:_____签字: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范文二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请在方格内划钩)

一、房屋地点及设施:

1.房屋地址:____市________路(巷)_____号(_____________小区)___号楼(栋、座)___单元_____室;房屋为___室___厅___卫;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室内装修情况:墙壁________,门窗________,地板___________________,天花板_________,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卫生间_____________ 。

3.室内附属设施:A:电器:□电话 □热水器 □煤气灶 □油烟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电话线 □联通宽带网线 □广电宽带网线 □历____区有线电视机顶盒器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金额必须大写)

1.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租房用途:□承租人一家自住 □承租人与其他人合住 □办公用途

3.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或 □每年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

4.付款方式与日期:付款方式:□季付 □半年付 □年付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另付押金________元整,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付款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4.费用支付:由甲方支付的费用:□水 □电 □气 □暖气 □有线电视 □物业管理 □卫生治安费□房屋修缮费,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支付的费用:□水 □电 □气 □暖气 □有线电视 □物业管理 □卫生治安费□房屋修缮费,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____天或者连续三个月不付清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房屋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8.承租期间的楼道卫生费、物业费均有□甲方 □乙方 支付。

9.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住房或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水______ 电______ 气______ ,其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住所: 住所: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电话: 电话:出租方代理人(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住所: 住所:电话: 电话: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补充说明:

1.

2.

3.

4.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承租权,期限 年。

三、年租金: 元,付款方式:于合同签订时,乙方付清一年租金 元。如果在租赁期内乙方提前终止协议,甲方不退还乙方合同租金。

四、在合同期内,如果国家统一规划征地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搬迁后,甲方不再收取租金,对多付的租金甲方予以退还,国家按有关规定给予的房屋拆迁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甲方不承担给予乙方的一切费用。经营过程由于物价上涨,合同期长极少范围内租金浮动。

五、在租赁合同期间,为了甲乙双方利益,如果乙方继续租赁甲方的房屋和厂地,必须在租赁期内提前两个月签订下一年的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如果乙方不愿意租赁甲方的房屋和厂地,也必须提前两个月声明,甲方好另做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责任: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乙方要保证使用范围以外的周边环境的清洁。乙方所租金甲方的房屋和厂地只能自己使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或从事违法活动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房屋厂地,除已收乙方的租金不予退回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所交租金甲方不予退回。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防护设施齐全,如以各种原因所造成的房屋失火毁坏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乙方必须合法经营,否则后果自负。

2、甲方责任:甲方提供正常的水源、电源及室内照明(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7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地址:

电话:

承 租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房屋租赁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功能及用途

1.1 甲方将位于 工业园内 (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做生产经营使用。宿舍 号 楼 501-514房共14间(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做员工居住使用。

1.2本租赁物承重载荷二三楼750kg/㎡。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提供协助。

1.3交付标准:甲方以租赁物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赁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须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完好,如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损坏和主体修改,概由乙方负责修复完好或恢复原状,装修部分保持现状或恢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终止合同。

1.4 《安全管理责任书》.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20_年12月23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从20_年02月01日正式计租,正式计租之前为免租期。

第三条 租赁费用

3.1 租金标准

租赁物的租金标准(不含税价)为:厂房人民币 172500 元/月(含14间宿舍租金),(大写: 壹拾柒万贰仟伍佰 元整),宿舍人民币 /元/月,(大写: / 元整),合计租金为人民币 172500 元/月,(大写: 壹拾柒万贰仟伍佰 元整)。

3.2 租赁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的租赁物保证金为合同期最后2个月房租金额,即人民币 345000 元(大写:叁租赁保证金用于保障本合同执行,若乙方出现违约而导致合同终止或解除的情形,拾肆万伍仟元整)。则甲方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在合同期或合同终止时,由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在甲方的固定资产作为赔偿抵押给甲方。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及相关单位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水电费、工人工资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租赁物、完成办理租赁合同的终止手续后七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息足额退还租赁保证金。

3.3 租赁期间,乙方用水、电须向甲方缴交用水、电保证金(进驻后根据实际用电量来调整)人民币 / 元(大写: /元整);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或相关单位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水电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退还全部水、电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及收费标准详见补充协议)

3.4 费用:水费 6.5元/吨,卫生费 0 元/月,电梯使用费 0 元/月,管理费 0 /月。

3.5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第一个月的租金元、电梯费元、卫生费 元、管理费 / 元,及租赁保证金 345000 元、水电保证金 / 元 ,合计517500 元,(大写: 伍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甲方只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发票,由乙方承担3%税金。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产生的印花税、登记税、公证费及其它有关的税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4.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全部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到款后,向乙方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4.2乙方应于每月3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甲方收到月租金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款收据给乙方。如乙方不按时缴交,甲方有权按照合同书第11.8条处理。

4.3逾期交租:乙方未按时足额交付租金的,需向甲方缴交滞纳金,滞纳金每日按拖欠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一计收,当月逾期违约金与下月租金一起支付给甲方;逾期超过一个月的,甲方除追收乙方应缴款项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视为乙方违约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4.4 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及线路的安装,由乙方自行负责向有关单位申请报装,并承担有关费用。

4.5 乙方承租后使用及实际经营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税费以及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等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五条 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5.1甲方负责提供电梯禁止载人上落,只供载货使用,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严禁超出原设计 /载重量,否则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负责租赁期间货梯的维修、年审、维护等费用。

5.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的使用权。

5.3 乙方对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

5.4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及所属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5若租赁物非乙方使用不当原因导致天面及外墙体漏水、主体结构损毁而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维修通知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组织人员维修,使其恢复正常使用功能,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防火、防盗安全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2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设备,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6.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由乙方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如要报批的,由乙方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6.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

6.5承租期间,应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偷盗及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乙方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七条 装修条款

7.1承租期间,乙方若按生产要求需要装修的,须将装修项目、图纸报甲方,经甲方土建、水电及消防安全专业人员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须经甲方审查具备施工资质;施工队入场前缴纳工程保证金及垃圾清运费。同样情况下由甲方施工队进行装修,并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否则甲方不退工程保证金,并有权继续向乙方索赔,且乙方因保证所使用的设备在楼面设计荷载以内。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将厂房恢复原样或保留现有装修,除了可移动物外,其它任何东西不得损坏,装修部份、门窗及电路电器甲方不支付任何补偿费用,否则不退押金。

第八条 租赁物的使用、管理责任

8.1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或分租给他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的主体结构和用途,不得在租赁物内堆放或置放超重物体,不得储存违禁、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9.1 甲方保证对租赁物享有出租权及收益权。

9.2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活动,有权监督租赁物及配套设施、设备不受损坏。

9.3 协助乙方到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

9.4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指定 1名管理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管理业务,乙方应提供工作便利,以便该名管理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厂内劳资、日常生产、安全生产等问题,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告知甲、乙方双方。

9.5 甲方需保证在B区行政楼门口的第一排预留4个停车位予乙方优先使用。且E区停车场改造前,部分可给予乙方临时使用。

9.6 甲方同意且需配合乙方改造厂区相应设施。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0.1乙方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交纳水电、卫生、电梯等费用和有关的税费。

10.2 乙方须合理使用甲方租赁物及设施、设备,防止人为损坏。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出资予以修复。

10.3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损失。

10.4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因生产需要须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或影响主体结构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若须报有关政府部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改建、扩建等方案可能对公共部分或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整改。

10.5在租赁期间,若乙方使用厂房天面及改变外墙、消防设施或使用公共区域等行为,须书面形式报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强制清理拆除,其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0.6 上述第10.4、10.5项中所涉报批手续及相关批准文件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并备案,否则视为相关事项未经甲方同意。

10.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原因形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0.8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防火、综合管理等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消防及安全生产规定要求使用租赁物业妥善保管自身财务,消除租赁物业的消防及安全隐患。如在租赁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消防事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10.9 乙方须配合甲方遵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履行安全、防火、卫生、环保、劳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等协查监督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1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书面签订协议。

11.2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物时,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叁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届时协议条款及租金按时价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双方达成协议后,重新签订合同。

11.3本合同租赁期届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后3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物,并保证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完好,如租赁物发生损坏和修改,概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方可终止合同。

11.4本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后3日内前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乙方超过10日仍未办理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以及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所有设施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①乙方逾期缴交租赁费用、水电费用30天以上的;

②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业使用用途的;

③乙方利用租赁物业进行非法活动的;

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租赁物转租的;

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建、扩建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书面通知后及时迁离,同时结清所有费用并办理租赁物移交手续。

11.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b.交清已使用期间的租金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提前终止合同后,甲方仍需向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

11.7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向乙方支付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给乙方。

11.8 乙方逾期7天未缴交租赁费用或水电费,甲方可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促使乙方缴款,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12.2租赁期间,如该租赁物被国家或政府部门征收,拆迁、改造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在提供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甲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三条 广告

13.1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厂名和自身产品广告牌,要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13.2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自身产品广告牌,需要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13.3 若乙方需在工业区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厂名和自身产品广告牌,要物业管理处的批准及支付相关的费用。

第十四条 有关税费

14.1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合同及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本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内所产生的税金,包括因乙方要求甲方出具发票而产生的甲方的税金。

第十五条 通知

15.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可直接送达,也可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邮递之日即视为送达。地址以本条约中约定的为准,若一方的地址发生变更,应于发生变更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采取直接送达方式时,甲方可将通知直接张贴于乙方租用的租赁物门上,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6.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7.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8

甲方(出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姓名: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

设备:此房坐落在松原市江南百栋楼,七排四,一单元,401室,面积55平方米,简单装修,屋内有单人床两张。

二、租赁期限:

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

年元,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先付后住。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

四、租房押金:

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乙双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拖、乱接电线;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的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油田水、电、规定内不花水电费,若超出规定由乙方全部支付,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卫生费都由甲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间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也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7、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8、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乐山市五通桥西坝镇民主街,商铺面积约平方米(以产权证面积为准)。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前1个月,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房屋续租函,甲方收到乙方续租函后15日内回复是否同意续租,若超过时间未回复的,视为同意续租。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元。

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房屋所在地相关标准的执行。

2.租赁房屋产生的税金和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甲方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乙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应当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的,拖欠租金的等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若发现乙方租赁期间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等设施管理制度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擅自改造用途的除外。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本合同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且有权同时收取违约金万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也可以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10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现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有的位于                       出租于乙方使用。面积     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万元/年

1. 乙方须遵守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如乙方不按约定预交租赁费用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不补交欠付租金,还应赔偿当年度租金一倍的损失。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0天的,甲方可采取锁门方式催收资金。

2、自第二年度开始,乙方应在该年度租期起算前一个月一次性向甲方预付下一年度的全部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出租于乙方的房屋具有排他性所有权。

2、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正常通水、通电、通暖并通过消防验收。

3、甲方所出租的房屋以合同签订时的现状为准,双方不再办理交付验收手续,乙方接收即视为符合合同的约定。

4、乙方租赁甲方的房屋暂定用途为            ,也可用于同类经营。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5、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改扩建,不得损坏房屋的承重墙体。合同期届满时,乙方不得拆除改扩建部分,甲方亦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

6、乙方为了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可在租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置设施。但应考虑租赁期限适度装修,租赁期满或因承租人违约致使合同被解除时,甲方均不对乙方的装修及室内物品予以任何补偿,乙方也不得拆除、损毁。

7、乙方在租赁期间须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等一切经营费用及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9、租赁期间,房屋的全部设施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租赁期间,乙方应善意使用房屋、尽到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注意义务。租赁期间,如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包括租赁物和对第三方的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具有预先垫付的义务。

11、租赁期间,乙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房屋另行转租他人。

12、乙方如愿意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房屋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间届满前的    个月之前与甲方协商另行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开始另行招商,乙方不得主张因此对乙方经营造成影响。

13、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除装修外的其他可移动设施、设备进行拆除,不宜拆除的,乙方不得拆除。

14、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房权。但甲方整体出售,乙方不整体购买时,乙方不具有该优先权。

15、甲乙双方应签订交房、还房的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房屋的,乙方应按照合同年租金标准的20%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将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恢复原状,将房屋交付于甲方。

2、租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欠款数额的20%向甲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擅自违法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本合同期限届满且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另行签订租赁合同。乙方超期使用房屋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日租金数额的1倍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直到按该标准承担至实际返还房屋为止。

六、本合同可经协商一致书面变更、解除,可依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依法解除。

七、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诉由租赁物所在地具有相应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双方确认:本合同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双方在签订时已充分知晓本合同每一条款内容的意思表示。

九、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的约定为准。

十一、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为______,第______层,共______层。出租包含附层建筑物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照每个月支付一次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己付租金到期前日支付。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责任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由甲方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作为押金。

第十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出租方为乙方提供物品见附件

2、目前的水、电、天然气表显示度数状况:水表度数现为:______度;电表度数现为:______度;天然气表度数现为:______度。

3、附加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一线上海市区) 篇12

甲方:(出租方)某物业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营业商铺,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房屋租赁合同,共同遵守。

1.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积:13个平方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XX年1月20日至XX年1月20日止。

3.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9仟元正,计9000元,租金每半年结算1次。

本着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个月的前15日内交付给甲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元计算,由乙方与租金1同交付给甲方。

4.甲方保证上述房屋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仅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5.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2、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转

6.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 、如实承担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费。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转租第3人使用时或第3人互换房屋使用时,或以该房屋使用权与他人合作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时的,乙方负责赔偿给予修复。

5、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为壹仟元,乙方期满后退回。

7、合同终止时的财产归属合同终止,乙方应将房屋交还给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动产归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间装修投资,分2种情况确定归属:

1、合同期满或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装饰投资应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补偿。

2、因甲方违约提前终止合同的,合同终止时,甲方根据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8、违约责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1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1方承担,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额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9、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1式叁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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