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武大饮食服务中心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食堂档口场地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食堂_____号档口,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计壹年。
第三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分配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担保。协议到期后,质保金无息返还。
第六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社保五险或其它险种。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汽及经营所需的相关基本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其它设备乙方自行配置。
4、应对食堂或餐厅进行整体管理,维护并改善食堂、餐厅的整体形象,包括:对饮食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饮食档次的定位、饮食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
5、应对食堂或餐厅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管理等。
6、甲方为乙方提供窗口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7、为保证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甲方配送部统一为乙方配送经营所需的各种原材料。
8、甲方视具体情形负责为乙方的员工有偿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工作餐及食宿场所。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超范围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生产经营指定的品种,严格遵守《武大饮食服务中心档口经营分配指导原则》及相关规定。
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窗口不准收取现金。否则,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食堂或餐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提倡文明服务,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不得与就餐者发生任何冲突。
9、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恶性竞争,不盗窃财物,否则处以原价格五十倍的罚款。
10、互相监督,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变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1、乙方责任人及其职工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违章操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投毒等事件发生。如发生意外,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2、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乙方不得违反《劳动法》使用员工,乙方所聘员工的一切人事与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协议并将原件上交甲方备案,并按《劳动法》、《合同法》为其员工办理相关社保关系,缴纳法律规定的社保费用。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出现任何重大身体疾病、突发性或意外人身伤亡等,与甲方无任何关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3、乙方员工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餐饮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工作服装由食堂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员工入在甲方安排的公寓住宿,按每人每月________元扣除住宿费,在食堂统一就餐按每人每月________元(包早、中、晚餐)扣除伙食费。
15、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水、电、汽及低值易耗等费用按实际金额计入当月直接成本,公用的水、电、汽等费用与食堂协商分摊。
16、乙方不得私自购进原材料,否则处以五十倍的罚款。
17、协议终止后,乙方投入的可移动设备,乙方可以回收;乙方投入的不能移动的装饰、装修,乙方不得损坏和拆除,否则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使用场地或变更经营品种,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档口场地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的。
4、进行其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活动累计达到三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私自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未按法律规定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未及时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十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因食堂拆除、维修或改造上级相关规定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因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导致甲方被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裁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如果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租赁档口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1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交饮食中心存档,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协议补充条款
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关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上坑新村四巷6号一楼门面房出租给乙方,该门面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甲乙双方应遵守以下协议:
一、租房每月租金为 元整,在 年 月 日起每月租金 ,乙方应付甲方二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租金才能入住。在租房期间到每月号前交租金和水电及杂费给甲方。
二、经过双方同意决定 年 月 日起 年 月日止,合同未到期,如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给乙方,而且乙方一要付清所有水电及杂费,任何情况下收据一经开出,中途一律不退房租。
三、乙方必须按照公安局派出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证和有关一切经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在租房内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有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遵纪守法,搞好卫生,不向户外、厕所抛杂物,不得在门口存放厨房、厕所清出来的发臭物品,保护房内外的水电、门窗、洁具、扶梯、管道设施,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不得在墙上贴字画,以免损坏墙壁,房内的灯管、灯泡、水龙头、厕所堵塞、门锁无论是人为还是自然损坏的,均由乙方支付零件费,甲方协助更换。
五、乙方要爱护甲方的一切建筑和水电设备,如有损坏,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门面和房内原有的结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原租房转让给别人,如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过甲方同意转让的新乙方要到甲方登记重新办理手续。
七、甲方租房按月计算,超过一日按一月算。租房期满后,乙方应付清租金,水电和杂费,并要清理干净搞好房屋卫生,如未搞好扣30元,将房屋原装锁匙及感应器还给甲方,若丢失一个或一打扣20元,由甲方验收房屋没有任何问题后,押金退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续租。
八、乙方未及时交纳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发每天租金的5%加收滞纳金,交纳房租按租房日期为准,超过三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超过五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作乙方违约处理,押金不得退还给乙方,所开出的单据将自动作废,并有权留置乙方位于该房所有物品。
九、期满后凭押金单退房,若有遗失,押金不退,如要退房,请在交房租之前提前15天通知,否则扣除15天房租。
十、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慢情形,结全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十一、乙方在租房期间贵重物品处行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盗一切与甲方无关,必须注意用电及煤气安全,如发现漏电或煤气泄漏应立刻找专业人员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提高安全意识,甲乙双方要遵守以上协议,望各自双方不能违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上坑新村四巷6号一楼门面房出租给乙方,该门面建筑面积共100平方米,甲乙双方应遵守以下协议:
一、租房每月租金为 元整,在 年 月 日起每月租金 ,乙方应付甲方二个月押金和一个月租金才能入住。在租房期间到每月 号前交租金和水电及杂费给甲方。
二、经过双方同意决定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合同未到期,如中途退房,押金不退给乙方,而且乙方一要付清所有水电及杂费,任何情况下收据一经开出,中途一律不退房租。
三、乙方必须按照公安局派出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居住证和有关一切经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在租房内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如乙方有违法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遵纪守法,搞好卫生,不向户外、厕所抛杂物,不得在门口存放厨房、厕所清出来的发臭物品,保护房内外的水电、门窗、洁具、扶梯、管道设施,损坏照价赔偿或修复,不得在墙上贴字画,以免损坏墙壁,房内的灯管、灯泡、水龙头、厕所堵塞、门锁无论是人为还是自然损坏的,均由乙方支付零件费,甲方协助更换。
五、乙方要爱护甲方的一切建筑和水电设备,如有损坏,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门面和房内原有的结构。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原租房转让给别人,如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过甲方同意转让的新乙方要到甲方登记重新办理手续。
七、甲方租房按月计算,超过一日按一月算。租房期满后,乙方应付清租金,水电和杂费,并要清理干净搞好房屋卫生,如未搞好扣30元,将房屋原装锁匙及感应器还给甲方,若丢失一个或一打扣20元,由甲方验收房屋没有任何问题后,押金退还给乙方,如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续租。
八、乙方未及时交纳租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发每天租金的5%加收滞纳金,交纳房租按租房日期为准,超过三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停水停电,超过五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作乙方违约处理,押金不得退还给乙方,所开出的单据将自动作废,并有权留置乙方位于该房所有物品。
九、期满后凭押金单退房,若有遗失,押金不退,如要退房,请在交房租之前提前15天通知,否则扣除15天房租。
十、租赁期满,甲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慢情形,结全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十一、乙方在租房期间贵重物品处行保管,若有遗失或被盗一切与甲方无关,必须注意用电及煤气安全,如发现漏电或煤气泄漏应立刻找专业人员处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提高安全意识,甲乙双方要遵守以上协议,望各自双方不能违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住 址: 住 址:
合同编号: 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档口租赁的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甲方将经营管理的坐落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和货运市场内 ,面积 /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自主经营。
第二条 档口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档口使用用途
乙方租用该档口只能用作 用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物品、反动违法宣传品、用品、侵犯第三方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物品等。否则,构成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档口。
第四条 档口费用的支付标准、付款期限及缴纳办法
(一)乙方承租房屋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①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每月市场综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
②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每月市场综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乙方须于当月 日至 日将下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交付给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其中合同第一个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在签定合同当日交缴给甲方。
2.水、电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用量及分摊费用按相关标准收取,并按照政府或地区水、电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针对性的作相应调整;乙方连续两个月拒交水、电费,此租赁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有权收回此商铺。
(二)、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上述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保证金不计息,在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无欠费或赔偿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中划扣乙方所欠费用及违约金或赔偿。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数额有所减少的,乙方应于1 个月内予以补足。
(三)、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档口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与档口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经营管理权转让及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档口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取两个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的金额作为转让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收取各项乙方应付甲方的费用。
二、甲方对乙方租赁该档口过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乙方在甲方场所内装卸、存放、运输或以其他方法处置危险物品,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有权对档口进行综合管理,监督乙方的经营与管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工作受到干扰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严重干扰甲方工作或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提供档口。如政府行为调整乙方所租用档口的用途、位置或甲方因资源整合的需要调整乙方所租档口的用途、位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经营中的货物保管。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手续,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及甲方上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并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自行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资质证等,并将有关证照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保证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所需的许可证、资质证之前,不得利用承租档口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租档口,按原状恢复移交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移交前的租金、综合服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等。乙方负责办理上述证照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依法缴纳经营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合法使用档口,禁止存放及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卫生规定及假冒、伪劣商品等。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定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设立广告牌及标语等,否则除自行拆除外,还应承担违约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档口内严禁使用明火、设置热水器、住宿、洗浴、私拉电线、不得超负荷、超功率使用电器等设备。乙方自行保管好档口内存放的货物,并购买相关的保险。自行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并承担所有责任。做好档口内的环境卫生。否则,造成安全事故或甲方、乙方、第三方财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退回档口,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档口水 、电线路及其它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主体结构自然损坏除外):负责承租档口内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并承担所需一切费用。同时不得擅自改变档口的主体结构及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因乙方原因造成档口和设施毁损的,应按甲方要求自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档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存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用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等,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在本合同期满后,如该场地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承租权。
十、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档口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一切安全、防火防盗综合、计生、环保及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档口内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和其它事故所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直接负责对受损害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房屋装修和设施设备
一、甲方按合同提供房屋及简单附属设施设备给乙方使用,包括1500W电线路到位、一只10A电表及6分水管和一只水表到位、水泥地面、留排水、排污口。
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装修及安装公司招牌,乙方装修及广告牌须在符合安全、消防、防火、工程装修、装饰、施工等有关规定及取得相关证照,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工程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必须按公司要求制做灯箱招牌,且将灯箱开关将在室外,并在每天晚上19点钟至次日零晨两点钟将灯箱灯打开,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合同期满后,所有改建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固定装修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需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立面、间隔、装修、水电、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位置、或增设有关设施设备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签定有关改建协议,支付有关改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按原状恢复移交回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擅自将档口转让、买卖、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的;
2.擅自拆改档口的建筑结构或改变、参合档口用途;
3.拖欠租金、综合服务费或其他应缴费用累计达30日;
4.乙方连续三天或一个月内市场统计超过五天未开门经营的,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5.利用档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故意损坏档口;
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8. 没按规定设立广告招牌;
9.不服从或干扰甲方对档口的管理;
10.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未依法办理申领营业执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资质证或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所需许可证、资质证前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终止,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指令、通知、决定或甲方上级单位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一方因上述情形终止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甲、乙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三、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合同解除或终止,档口的装修、增设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档口内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凡属于档口原有财产或甲方的物品、设施设备乙方不得破坏或占有。
第十条 档口交还
一、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无条件迁出,乙方承租期内对档口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交还档口给甲方,并一次性结清应交的各项费用及清理完毕乙方各项债权债务。乙方向甲方交回档口时,应确保档口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和可继续使用状态。否则,按未交还处理,乙方应负责恢复,并承担有关费用。合同终止时,应将档口内乙方所有的物品搬离,并恢复场地相应的原状,如在上述期限内未搬离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甲方有权处理。
二、合同解除或终止,如乙方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迁出,交还档口给甲方,则视为乙方放弃档口内乙方自有物品的所有权,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清空档口的所有物品,收回档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乙方放弃有关追索甲方或要求赔尝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须补交外,每逾期壹天,还需按欠交金额每日3%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乙方所租赁档口做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将上述费用缴齐为止。
二、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交还、不按时交还档口的,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 5% 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赔偿金,同时,乙方还需按合同租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的标准补交超期租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直至将档口交还给甲方为止。
三、除上述违约行为外,双方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的,除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 元作为违约金外,还应向守约方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凡因乙方违反约定致使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均不予返还,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公司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传 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电 话:
开户行号: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摊位租赁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经营条件
1、甲方同意将位于东胜铁西客运总站西出口二楼香都美食城 号档口租赁给乙方进行经营餐饮。
2、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餐饮制作销售及从合法渠道采购加工制作的物料。
经营业态:
经营品牌: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经营管理方式:
1、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上货路线及时间规定。
2、管理方式:
(1)甲方对美食城进行统一管理,配备经理、财务、收银、保安、保洁、大堂管理及服务人员、洗碗工、公用设施设备管理维护人员,为各商户及美食城进行管理和服务。档口内的工作人员由乙方配备,并承担相关费用,档口内的卫生由乙方自行清理。
(2)营业时间: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日常营业时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3)甲方对美食广场进行上下水改造,通风排烟改造、厨房装修、步梯及通道改造、安装收银系统、提供公共就餐区桌椅餐具等一系列配套设施、设备。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进行统一收银,全部刷卡销售。
(5)乙方经营的全部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万正东兴、宏源一品、维多利亚)等周边美食广场价格,需要调整价格和增加菜品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方可调整。
(6)每半月结算一次销售款。
(7)甲方对乙方下达销售任务,乙方预计月销售30000元,平均日销售约为1000元;如乙方连续四个月未达到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甲方收取乙方的进场管理费并扣除实际租赁时间应交的.各类费用,余款在四个月内按55%退给乙方,45%为乙方违约金,甲方扣回。
(8)租赁位置的确定,甲方考虑美食城整体平衡及餐饮种类搭配等各种因素,统一确定各类品种的位置,乙方必须服从;如在经营过程中发现原方案不合理,甲方可提前30天通知乙方进行位置调换,或者清理出场,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执行。
(9)经营期间乙方不允许收取现金,一经发现扣除所交全额保证金,并直接清理出场。
(10)乙方需要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做好定期的促销活动。
(11)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租赁物。
(12)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可提前6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所收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包括进场管理费,保证金等。
(13)合同期满,双方如有意续约,须于期满前60天协商续签,否则视为弃约。
第三条 相关费用
1、乙方签订该合同时须缴纳餐饮、食品质量保证金、服务质量保证金、设备、设施保证金合计:10000元,合同终止后三十五天内,如无损坏及其它违约责任,质保金如数退还(不计利息)乙方凭甲方开具的质保金单据办理退还手续。
2、明档每年房屋租金: 50000元,注:(甲方给予免租)
3、明档每年需要交纳15000元运营管理服务费用,签订该合同时一次性缴纳15000元,合同签订前10内交清剩余管理服务费用15000元。(费用包括:管理费、服务人员工资、公共区域的照明、用水、空调、保洁、保安、消防、物业费、供暖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等)档口内维修自行负责。
4、甲方从乙方销售额中提取8%到10%作为甲方前期的工程改造,设施、设备投入、折旧费用。
5、乙方工作人员胸卡费、工服费、体检等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
6、乙方在经营区域内档口二次用水电、燃气、排污、排烟,广告等系统的费用自理。
第四条 结算:
1、香都美食城实行统一收款,甲方每月01日到5日和15日到20日向乙方结算销售货款(遇节假日,政府等重大变革方可顺延。)
2、乙方销售额以甲方收银记录为依据,结算时,甲方按销售标准提取8%到10%扣率收益后,向乙方发出《结算对帐通知》乙方确认后,开具收款收据,送交甲方。具体扣率标准如下:
扣率标准:日营业额1500元内含1500元提取总营业额10%
日营业额1500元外20__元内含20__元提取总营业额9%
日营业额20__元外提取总营业额8%
3、乙方须自行缴纳政府各部门应交的税费。甲方原则上不予代扣、代缴(除政府硬性规定外)
4、乙方同意香都美食城全面负责收银工作。
第五条 许可证 :
许可证指乙方在甲方场地内经营期间,所经营的商品及工作人员,需办理经营许可证(照)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作为经营法人,独立承担经营范围内的工商、税务、卫生、质量、技术及安全经营等相关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及基本的配套设施,负责提供相应的物业管理及公共设施的安装和维修。
2、甲方要保证水、电、燃气的来源供给及户外主体排污渠道的畅通(政府行为除外)
3、甲方负责统一制作香都美食城公共区域的广告宣传及美工制作,协助乙方做好经营过程中的促销活动及门头和菜品展示牌。
4、甲方对乙方在香都美食城经营餐饮种类、食品质量、数量、商标、价格、有监督管理责任,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做出调整、停销和撤场的决定。
5、甲方负责营业现场的管理,对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有按美食城档口管理规定实行处罚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须遵守甲方的餐饮销售规定,保证所销售的餐饮食品要依合同中规定的范围和品牌为准,新增经营项目应及时申报甲方书面批准。
2、乙方对所售餐饮食品的名称、商标的合法性负责,对所售餐饮食品的卫生质量和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因私自停业,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经济责任,每个档口每天赔偿甲方伍佰元,超过三天时,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场地。
4、甲方组织的重大(节日、店庆)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应积极予以合作,并协商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
5、乙方须爱护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地、设备、设施,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乙方须对进入甲方经营场地销售的餐饮食品和自用设备设施,自行进行投保险。
7、乙方须遵守天燃气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准擅自改造。造成燃气、燃料、安全事故的,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在开业前报甲方备案,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
二、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鄂尔多斯市市区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当年度个人身体检验证明——即:《健康证》。
三、乙方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撤换。如给甲方信誉或他人权益带来损害,乙方应负全责。
第九条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二日内将乙方的营业设施及货品全部撤离,并恢复经营场地原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营业。负责每日扣除其500元/日摊位费。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遇经营持续亏损或其它不可见因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结清乙方费用,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遇不可见因素(停水、停电等)或相关部门要求停业,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如乙方转租铺位,甲方可采取收回铺位的方法,并扣除乙方已交全部费用。
五、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违约甲方不予退还运营管理服务费用。
第十条 合同附件
一、《餐饮、食品卫生质量保证协议 》
二、《菜品及菜品价格确认单》
三、《美食城档口各类管理手册》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相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与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有关事宜或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同意提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甲方补充部分:
乙方补充部分: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该商铺具体地址以房产证中标示为准),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保证金: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租金为_____元/平米/月。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房租,以后每年租金均在当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2、为确保出租房屋设施完好以及租期内相关费用如期结算,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房屋使用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乙方付清本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四条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超过10天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________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二oo年月日将坐落在路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租赁期限:二oo年月日起至二oo年月日止,租期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三年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期满规定:
1、乙方应在期满前两天内搬迁完毕,近期将租赁范围交还甲方。
2、租赁届满,店铺的用水电设施无偿归甲方。
3、乙方在租赁期间装修的固定设施无偿归甲方,可动设施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五天内处理完毕,乙方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4、乙方缴交甲方的押金,待双方交接清楚后由甲方付还乙方。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或废止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对方人民币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机关存查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档口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档口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档口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档口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档口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档口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档口租金达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档口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档口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
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水表度数: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承租方(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约1000平方米食堂(生活区)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两年,即从20__年5月15日起至20__年5月15日止。
三、租金:乙方承租费为每月500元,全年为6000元。
四、租金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在每年20__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年的承租费6000元,以此类推。如逾期未交,超过30天,甲方将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的原有形状,更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如因乙方为满足需要对原房建筑进行维修,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可以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不得单方转租,如确需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七、乙方承租期间应注重消防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该房屋的优先权利。
九、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可待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总务政工人事部(章)代表:
乙方(签字):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档口租赁的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地点、范围和基本情况
甲方将经营管理的坐落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和货运市场内 ,面积 /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自主经营。
第二条 档口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档口使用用途
乙方租用该档口只能用作 用途,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卫生规定的物品、反动违法宣传品、用品、侵犯第三方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物品等。否则,构成乙方违约,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档口。
第四条 档口费用的支付标准、付款期限及缴纳办法
(一)乙方承租房屋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①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每月市场综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
②每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每月市场综合服务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每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含税)。
乙方须于当月 日至 日将下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交付给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计收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其中合同第一个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在签定合同当日交缴给甲方。
2.水、电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用量及分摊费用按相关标准收取,并按照政府或地区水、电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针对性的作相应调整;乙方连续两个月拒交水、电费,此租赁合同自行失效,甲方有权收回此商铺。
(二)、乙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不含税)。上述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保证金不计息,在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无欠费或赔偿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下,由甲方一次性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乙方如违反本合同条款,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上述保证金中划扣乙方所欠费用及违约金或赔偿。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保证金数额有所减少的,乙方应于1 个月内予以补足。
(三)、租赁期间,乙方使用档口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与档口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经营管理权转让及转租
租赁期间,乙方如将档口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取两个月租金及市场综合服务费共计的金额作为转让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向乙方收取各项乙方应付甲方的费用。
二、甲方对乙方租赁该档口过程中的安全、防火、治安、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监督,有权制止乙方在甲方场所内装卸、存放、运输或以其他方法处置危险物品,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不按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甲方有权对档口进行综合管理,监督乙方的经营与管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的工作受到干扰或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严重干扰甲方工作或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提供档口。如政府行为调整乙方所租用档口的用途、位置或甲方因资源整合的需要调整乙方所租档口的用途、位置,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调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责经营中的货物保管。自行办理合法经营手续,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及甲方上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并独自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自行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资质证等,并将有关证照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登记备案。乙方保证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所需的许可证、资质证之前,不得利用承租档口从事任何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租档口,按原状恢复移交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移交前的租金、综合服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等。乙方负责办理上述证照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租金、综合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费用,依法缴纳经营中产生的各项税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合法使用档口,禁止存放及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不符合卫生规定及假冒、伪劣商品等。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定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设立广告牌及标语等,否则除自行拆除外,还应承担违约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档口内严禁使用明火、设置热水器、住宿、洗浴、私拉电线、不得超负荷、超功率使用电器等设备。乙方自行保管好档口内存放的货物,并购买相关的保险。自行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并承担所有责任。做好档口内的环境卫生。否则,造成安全事故或甲方、乙方、第三方财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六、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退回档口,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七、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档口水 、电线路及其它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和维护(主体结构自然损坏除外):负责承租档口内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并承担所需一切费用。同时不得擅自改变档口的主体结构及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因乙方原因造成档口和设施毁损的,应按甲方要求自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档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存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用品及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物品等,否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甲方及第三方的所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应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在本合同期满后,如该场地继续出租,甲乙双方均有继续合作的意向,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承租权。
十、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档口的日常管理及维修、一切安全、防火防盗综合、计生、环保及清洁卫生工作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档口内发生的安全、失火、失窃和其它事故所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由乙方直接负责对受损害方进行赔偿。
第八条 房屋装修和设施设备
一、甲方按合同提供房屋及简单附属设施设备给乙方使用,包括1500W电线路到位、一只10A电表及6分水管和一只水表到位、水泥地面、留排水、排污口。
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书面向甲方申请装修及安装公司招牌,乙方装修及广告牌须在符合安全、消防、防火、工程装修、装饰、施工等有关规定及取得相关证照,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有工程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户必须按公司要求制做灯箱招牌,且将灯箱开关将在室外,并在每天晚上19点钟至次日零晨两点钟将灯箱灯打开,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合同期满后,所有改建物及其附属设施等固定装修物均不得拆除,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不得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需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立面、间隔、装修、水电、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的位置、或增设有关设施设备的,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签定有关改建协议,支付有关改建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按原状恢复移交回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以返还。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档口,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擅自将档口转让、买卖、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处理的;
2.擅自拆改档口的建筑结构或改变、参合档口用途;
3.拖欠租金、综合服务费或其他应缴费用累计达30日;
4.乙方连续三天或一个月内市场统计超过五天未开门经营的,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5.利用档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6.故意损坏档口;
7.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8. 没按规定设立广告招牌;
9.不服从或干扰甲方对档口的管理;
10.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未依法办理申领营业执照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证、资质证或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和所需许可证、资质证前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时,合同终止,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因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指令、通知、决定或甲方上级单位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财产的处理:
合同解除或终止,档口的装修、增设的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档口内属于乙方的可移动物品由乙方自行处理;凡属于档口原有财产或甲方的物品、设施设备乙方不得破坏或占有。
第十条 档口交还
一、合同解除或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无条件迁出,乙方承租期内对档口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交还档口给甲方,并一次性结清应交的各项费用及清理完毕乙方各项债权债务。乙方向甲方交回档口时,应确保档口具有良好的安全、卫生和可继续使用状态。否则,按未交还处理,乙方应负责恢复,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合同解除或终止,如乙方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迁出,交还档口给甲方,则视为乙方放弃档口内乙方自有物品的所有权,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甲方有权自行清空档口的所有物品,收回档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乙方放弃有关追索甲方或要求赔尝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除须补交外,每逾期壹天,还需按欠交金额每日3%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同时甲方有权对本合同乙方所租赁档口做停水、停电处理,直至乙方将上述费用缴齐为止。
二、乙方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交还、不按时交还档口的,自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每日 5% 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赔偿金,同时,乙方还需按合同租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的标准补交超期租金、综合服务费等费用,直至将档口交还给甲方为止。
三、除上述违约行为外,双方任何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的,除须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 元作为违约金外,还应向守约方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凡因乙方违反约定致使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均不予返还,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 承租方(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面积:甲方将约1000平方米食堂(生活区)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两年,即从20xx年5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15日止。
三、租金:乙方承租费为每月500元,全年为6000元。
四、租金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在每年20xx年12月30日前向甲方交付一年的承租费6000元,以此类推。如逾期未交,超过30天,甲方将终止合同。
五、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建筑的原有形状,更不能危及建筑物的安全。如因乙方为满足需要对原房建筑进行维修,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可以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不得单方转租,如确需转租,必须经甲方同意。
七、乙方承租期间应注重消防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或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负。
八、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该房屋的优先权利。
九、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可待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区雪莲工业贸易公司总务政工人事部(章) 代表: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食堂档口场地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食堂_____号档口,面积约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共计壹年。
第三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分配方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证金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担保。协议到期后,质保金无息返还。
第六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社保五险或其它险种。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汽及经营所需的相关基本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其它设备乙方自行配置。
4、应对食堂或餐厅进行整体管理,维护并改善食堂、餐厅的整体形象,包括:对饮食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饮食档次的定位、饮食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
5、应对食堂或餐厅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管理等。
6、甲方为乙方提供窗口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7、为保证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甲方配送部统一为乙方配送经营所需的各种原材料。
8、甲方视具体情形负责为乙方的员工有偿提供统一的工作服装、工作餐及食宿场所。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超范围经营。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具备卫生许可证和工商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生产经营指定的品种,严格遵守《武大饮食服务中心档口经营分配指导原则》及相关规定。
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窗口不准收取现金。否则,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食堂或餐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8、提倡文明服务,做到有问必答、百问不厌、不得与就餐者发生任何冲突。
9、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恶性竞争,不盗窃财物,否则处以原价格五十倍的罚款。
10、互相监督,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变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必须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1、乙方责任人及其职工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不得违章操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投毒等事件发生。如发生意外,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2、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乙方不得违反《劳动法》使用员工,乙方所聘员工的一切人事与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所聘员工签订协议并将原件上交甲方备案,并按《劳动法》、《民法典》为其员工办理相关社保关系,缴纳法律规定的社保费用。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期间,若出现任何重大身体疾病、突发性或意外人身伤亡等,与甲方无任何关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13、乙方员工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餐饮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统一着装,挂牌服务,工作服装由食堂统一提供,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员工入在甲方安排的公寓住宿,按每人每月________元扣除住宿费,在食堂统一就餐按每人每月________元(包早、中、晚餐)扣除伙食费。
15、乙方在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水、电、汽及低值易耗等费用按实际金额计入当月直接成本,公用的水、电、汽等费用与食堂协商分摊。
16、乙方不得私自购进原材料,否则处以五十倍的罚款。
17、协议终止后,乙方投入的可移动设备,乙方可以回收;乙方投入的不能移动的装饰、装修,乙方不得损坏和拆除,否则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使用场地或变更经营品种,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档口场地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的。
4、进行其他违反甲方管理规定的活动累计达到三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私自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未按法律规定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协议;未及时为其员工发放工资及缴纳社保费用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十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甲方因食堂拆除、维修或改造上级相关规定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可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退还保证金。
第十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因乙方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导致甲方被行政管理机关或司法机关裁判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如果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三条租赁档口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1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交饮食中心存档,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协议补充条款
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协议约定相关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