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
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车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颜色: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___层___号___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______元月(大写:______),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供给______智能卡___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______,收取押金______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______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______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下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______)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___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______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______智能卡及供给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职责。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职责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供给。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___份,双方各持___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车位地址: 号车位。
二、租赁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的,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正常结算租金,但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如因物业整体变动导致车位无法继续租赁的,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除正常结算租金以外,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三、租金与押金
1.租金标准:¥ 元/每月,含物业服务费。
2.押金:¥ 元。
3.支付时间:
年 月 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押金共计 元,对应租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后乙方应于每 个月的最后一个月 日前支付后续 个月的车位租金;
依此类推。
4.发票:甲方无须提供发票。
5.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四、其他
1.甲方除提供车位以外,不承担车辆及其财务的保管义务。
如发生车辆被盗抢等,如需要甲方配合向第三方进行索赔的,甲方应予配合;但乙方不得因此向甲方进行任何索赔。
2.乙方应接受车位所在的管理场所对车位的管理,如管理措施发生变化,乙方应按新的管理措施执行。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若乙方拖欠租赁费达3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车位没收押金。
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1 %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本人现已收到支付的车位租赁押金以及租金¥ 元。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收款人签字:
甲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 期第 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 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 车库地下第 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的车辆,租赁费用为3600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 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20__年07月15日至20__年07月14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单方通知物业公司注销乙方该车辆授权入门卡信息。
第四条在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对其约定停放的车辆已投保了机动车盗抢险、车损险及相关保险。车辆在车位停放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或第三人要求赔偿。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条 甲方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在30天内继续使用该车位。甲方按每月300元退还乙方车位使用费余额。
第六条 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就续订车位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未经协商或协商不成,本协议按约定终止。
第七条 因乙方原因协议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阻碍甲方使用该车位时,乙方应承担每月300元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从20__年7月15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