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通用模板(通用18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该土地面积约为______亩(见红线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租期定为______,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足______年,其中建设期______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______租金)。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该土地______租期(只计收______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五、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______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______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______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费100%归乙方,后______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停业补偿费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50%分享。
十三、在______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______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65000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街道 村,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该地块上新建永久性建筑物,乙方如须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须取得甲方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租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具体数量、位置及使用概况详见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造物、建筑附属物清单》,该附件双方已经-确认无误。
第五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整。
第六条 续租
6.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6.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应予以批准。
6.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6.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按规定享有改制企业优惠政策后,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占评估价格的 %,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7.3 租金按年支付。乙方应于每年 年 月 日之前将下一年的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第一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款项汇入 专户内,开户银行 ,账号:______________.
7.4 租赁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做相应调整。如无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约定每隔 年重新调整租金。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则根据法律、法规、《 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八条 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分割
租赁地块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转让时,其占用范围内的租赁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租赁土地使用权发生分割的,转让的受让人按照受让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比例,取得相应的租赁土地使用权,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租赁土地使用权分割的界限和面积,由乙方报送相关资料、甲方进行审核方式共同确定。
第九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的房产抵押
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地块上原-来依法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详见附件二)抵押。
抵押物处理后,本租赁合同应当由依法取得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履行。
第十条 租赁地块上原-有房产的出租
甲 方:
乙 方:
原乙方在20xx年9月1日与委签订租地协议一份,合2.4亩。20xx年关于我组群众强烈要求,土地分类,统一管理,取消原乙方与甲方订立的协议,现已作废,自20xx年9月1日由赵彦礼与12组订立手续,本组商议决定将武树山1.96亩,12组0.44亩,四邻:东至本组土地,南至本组道路,北至南环路,西至村道路,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租用期为5年,20xx年9月1 日—20xx年9月1日止;
二、租赁费用交付办法:每亩每年按1800斤小麦,注:(2.4亩×1800斤),共计:4320斤,或按当年市场价折款兑付,时间:20xx年9月1日,一次性付清。(注:收款方:芝田村12组,如拖期,每天按总产量8%滞纳金计算,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权);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有其他公益项目或转让,必须经12组商议解决处理,乙方不得擅自做主,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期满后,或本组调整土地时,乙方所占土地2.4亩全部归属集体,现土地所有权属芝田村12组。(注:复耕土地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村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签证单位:
甲方时任组长:
甲方时任代表: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层/厅)▁▁▁▁▁▁▁▁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
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保证金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市场调研;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人员培训;▁▁▁▁▁▁▁▁▁▁▁▁▁▁▁▁▁▁▁▁▁▁▁▁▁▁▁▁▁▁▁▁。
6、应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并负责市场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租赁场地)的管理及维修保养;对乙方装修的审查和监督;水、电、气、空调、电梯、扶梯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清洁管理;保安管理并负责市场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7、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并保证全年广告宣传费用不低于市场全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出卖营业执照。
8、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9、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5、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6、逾期▁▁▁日未支付租金的。
7、违反保证金协议的有关约定的。
8、未经甲方同意连续▁▁▁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9、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他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九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的违约金。
▁▁▁▁▁▁▁▁▁▁▁▁▁▁▁▁▁▁▁▁▁▁▁▁▁▁▁▁▁▁▁▁▁▁▁▁。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 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十二条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十六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单方制订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丰顺县丰良镇丰良大桥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给乙方作为酒店综合用地发展和温泉游泳池经营。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8 年,从 20xx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xx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商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20xx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费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计 960000 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广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碧龙村民小组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
闲臵荒山,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乙方系湘潭县锦石乡人民政府引进的农产品生产企业,所开发的项目符合国家环保及产业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湘潭县锦石乡碧泉村村民小组。该宗土地名称为 。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年。
第三条 转让用途
乙方转让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碧泉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第四条 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300元,水田基价每亩每年800斤∕亩。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增加15%。山塘按200元/亩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俞慧萍 (以下简称乙方)
为更好搞活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位于 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 所属土地约 亩的
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租地界址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作苗圃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20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亩;年租金为 /亩 ,合同期总租金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壹 月叁拾日前交纳给甲方。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租赁期限内,乙方方不得将该土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4、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在租赁期内,若政府需征用该土地,因征用产生的'土地费补偿费归甲方所有,但的乙方苗木移植、补偿费归乙方所
有。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9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各执壹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方:
盖 章: 盖 章: 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地界址:从租用地的西面至东面按实际需要计算。
三、乙方租用期限、金额及支付办法。
1、乙方租用期限定十年,即从起至止。
2、租用该地的金额:在租用期内每月每平方米1.00元,租地面积1440平方米; 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租地面积882平方米,壹年总金额XX元。
3、付款办法:乙方每年在1月30日前付清当年租地款。如超期不交清租地款,则扣罚20%滞纳金。超过壹个月仍不交清当年的租地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甲方权责:
1、合同签订后,五天内要将乙方租用地的界址范围处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2、若国家要在该地搞建设或开发,土地赔偿属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
3、甲方因建设需要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不负赔偿损失的责任。
五、乙方权责:
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该地的使用权。若国家征收,在承包地建设的厂房及附属建筑物等设施赔偿属乙方所有,本合同同时终止。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如国家对该租用土地以及厂房出售的货物、产品收取各种税款,一切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及保证该合同条款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可以转让他人承包经营。承包期满乙方有意续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八、该地租用期满,乙方要在一个月内自行处理租地范围内的一切设施,把地交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二零XX年X月X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农用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现就有关具体事宜签订此协议:
一、租赁土地状况
面积约为亩(以为准)。四至界线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租赁土地用途
租赁土地将用于蔬菜、粮食、经济作物等常规种植和大棚种植。
在协议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土地的用途。
三、租赁土地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同意,即延续协议。
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法
每年当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土地租金按年交付,在每年到期前付清当年的租金。甲方不得中途违约。乙方如果到一年后不交当年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土地租金由乙方以现金形式向甲方支付,并由甲方签具收条交给乙方。
五、在协议期间,乙方拥有该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策划。
六、在协议期间,乙方可同他人联营或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七、在协议期间,如果遇到土地被国家征用或集体规划使用,乙方享受协议期间的土地费、地面附着物的赔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协议即终止。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协议的,由违约方赔偿有关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出租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集体所有部分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现就具体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土地状况
1、租赁土地位于的土地范围内,四至界线为东至 ;南至 准。
2、面积为亩。其中水田荒田旱田 亩;山地和其它土地面积 亩;鱼场 亩(详情见附表)。
二、租赁期限
1、土地租赁期为50周年,即从 日止。
2、甲方应于年
3、乙方应于年
三、租金及租金交纳方式
1、水田亩,每亩亩,每
亩 元,计币 元;旱土 亩,每亩 元,计币 元;山地和其它土地面积 亩,每亩 元,计币 元;鱼场 亩,每亩 元,计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2、租赁期限内,土地租金按年交纳,第一年租金从租赁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日起15日内付清。以后每年租金都在合同签订日付清。
3、租金以现金形式的方式支付。
四、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甲方如出让出租土地,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出租土地出让给乙方以外的其他人,甲方应保证购买人履行完本合同租赁期限甲方的全部条款。
2、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因国家重点项目征用,拆迁出租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其它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做好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社会治安,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及时制止村民的阻工、闹事行为。
2、甲方应制止本组村民在出租地内放牧、葬坟等妨碍乙方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的行为,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租地范围内已葬的坟墓乙方权要求迁坟。
3、出租土地范围内的界线由甲方踏界、定桩,土地林木等青苗交甲方处理,若甲方不处理,则乙方可自行处理,甲方不得异议和阻止。
4、水电由乙方自行接通,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现有公路进出口允许乙方通行及改造维修。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在承租土地范围内有自主生产活动权,根据需要可在出租土地上修筑水泥道路、房屋和围墙等,但不得毁坏稻田的田埂。如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应积极协助,费用由乙方负担。
7、租赁期限内国家种田补贴一律归甲方,同时,乙方不得让稻田荒芜,如因稻田荒芜致国家种田补贴不发放的,由乙方按国家种田补贴标准予以补齐给甲方。
8、合同期满后,乙方应拥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若不再承租,则乙方自行处置好固定资产,但不承担恢复土地原状义务。
六、违约责任
无正当理由中途终止合同的,如果是甲方,则应退还已付全部租金和赔偿乙方已投入的资金;如果是乙方,除已交租金和全部投入归甲方外,另向甲方支付5年的租金作为赔偿。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凭,邮亭圩镇政府存档一份。此合同一经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照执行,若有哪方违反本合同,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九江市龙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以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出租本合同项下的闲臵荒山、荒地,并以获得政府的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土地概况
转让使用土地坐落于。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该宗土地名称为 。该宗土地主要系荒山闲地,转让土地的四至范围以乙方现场查勘边线为准,面积约 亩(具体以实地测量为准,详见附页)。转让土地范围甲方应准确确定权属、界线到组到户。
第二条 转让期限
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第三条 转让用途
乙方租甲方该宗土地设立生产基地,主要建设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 转让价格
1、转让价格:荒山闲地基价为每亩每年 元。按国家指导价格为准、荒山闲地及旱土、转让及山塘价格以后每五年调整一次,调整方式在基价上以,五年后的GDP为准按GDP增减来调整价格计算。
2、支付方式:以上转让金每5年支付一次,在转让合同鉴定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付款方式:荒山闲地及旱土、水田租金每五年一次性付清。
2、付款时间: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柒个工作日,由甲方搞好分配方案(组内户主会议签字纪要为附件),并报星子县华林镇华林村黄垅林场,由乙方按照甲方方案提供的发放明细,一次性发放,同时交付土地给乙方。每五年的第一年为付款时间,具体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以后依次类推。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按合同规定收取转让价款的权利。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据国土部门测绘所确定的四至范围将租赁土地全部交付给乙方
3、 转让期内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企业周边矛盾,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甲方村民不得已任何理由强揽工程及强行参工参运。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在转让土地范围内依法办厂、建房、植树、修路、取水、取土等权利。
2、乙方有自主生产经营、安排员工、安排运输、安排工程建设队伍的权利。
3、乙方在转让期内,如遇特殊情况,本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有转租转让或办其他企业的权利。
第七条 续约、解约、终止合同
1、转让期满三个月前甲方通知乙方,转让期满在转让同等的价格上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转让期内,甲方无权解除合同,乙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规定
1、转让期内若遇国家征收,租赁范围内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其它构建物以及设备、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2、财产处理
转让期满后,乙方投入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搬出;乙方在转让土地内所建的房屋等不动产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守信,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特别规定
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权利、义务在合同生效后由新设立的公司(名称为九江市信和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组长(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签字):
户主(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湖南xx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xx乡龚家湾村 组村民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湖南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乡龚家湾村 组村民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龚家湾村抬填区范围内水田面积 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三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甲方按叁佰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 月 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xx乡人民政府、龚家湾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出租方):
甲方(法人代码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法人代码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该土地的具体情况见附件说明) 亩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等基本设施完整,确保该地的水电设施等能满足乙方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尽本条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五、乙方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可以将本宗土地使用权转租,但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为 元/平方米, 年租金总计 元,前三年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给甲方,余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后几年的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如逾期交纳租金,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加付相当于当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甲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即须确保对该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如果因为该宗土地的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相关补偿或赔偿金优先用于补偿乙方损失,补偿范围和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双方认同的价格评估部门确定,余下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终止后,如果双方不再续订合同,乙方在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处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受领并向乙方支付按市场价折旧后的对价。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土地租赁事宜,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出租标的情况
1、土地做落地。出租地的面积。
2、自然状况:该地是空地,没有建筑。
3、法律权属状况:出租地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土地用途,甲方对土地的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 租赁用途及期限
1、租赁用途: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的租赁用途为,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改变该土地的用途。
2、租赁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赁期满前可与甲方协商续租事宜,甲方同意续租后,需再次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没有与甲方对相关的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则租赁合同终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的计算方式:即元/月。
2、租金支付时间:根据合同约定,乙方每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乙方超过规定时间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需按延迟缴纳租金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果超过个月,乙方未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银行账户:甲方银行账户为乙方银行账户为。
第四条 租赁押金
1、支付押金的期限:自本合同签到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
2、押金的返还:合同期满,甲方需返还乙方押金,但是乙方出现违约情况的,应当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第五条 税费负担
1、乙方在甲方土地上经营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甲方土地上因建造建筑或者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而引起的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地上建筑及其他设施
1、乙方如需在甲方的土地上新建房屋等建筑物,须事先与甲协商,未经甲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施工。
2、乙方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安装或者改良水电等附属设施的,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将相关的文件报甲方备案,如果对于安装有行政审批的需要的,甲方应该配合乙方完成行政审批。
3、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甲方的土地租赁期间建造的建筑以及水电等附属设施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等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果甲方单方面违约或者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么甲方须以乙方在甲方土地建造建筑的原价返还给乙方。另甲方还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6、租赁期间,租赁土地上的建筑以及设施的维护都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土地转让、转租
1、在土地租赁期间,甲方有权转让土地给第三人,但是土地转让之后,本租赁合同在乙方和新土地权人之间继续有效。
2、在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租给第三人,应事先获得甲方的同意才可以转租。并且乙方给予第三人的权利不得超过乙方在本同中的权利,如果因为转租合同存在问题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给甲方做出赔偿。
第八条 租赁物的交付
1、自乙方向甲方交付押金,且甲方向乙方开具押金收据之日起,乙方即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
2、自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乙方应在日内搬离甲方土地,如果甲方逾期未搬离的,每逾期一日,除缴纳该日租金外,乙方还应按每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租赁期满,本合同终止。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因为政府征收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在甲方的安排下搬离,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A、乙方连续个月超期付租金或拖欠租金个月。
B、建筑物及设施不符合政府部门规定被责令整改,经通知,乙方仍不改正的。
C、未经甲方许可乙方私自新建或改建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D、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改变土地用途或私自转租的。
5、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因甲方原因该土地被第三方强行侵占或被法院、行政机关查封,导致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土地。
第十条 争议解决办法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向乙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各人所有的农用耕地租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
2.承租形式:个人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 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5.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
7.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租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租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租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便群众,加快新农村建设。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座落在隆盛镇平坡村清塘组旱冲、迷龟冲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开办红砖厂。本着双方有利原则出发,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及范围:
甲方出租给乙方开办红砖厂的土地位于平坡村清塘组的旱冲(含旱冲水田和全部山岭)以及与旱冲岭连同在一起的迷龟冲西面的部分山岭;四至界址为:东至清塘组迷龟冲西面集体顶端行的荔枝树根上3米横线直至黄广全荔枝树边党屋过旱冲的山路为界;南至岭顶分水界以及到黄广全迷龟冲责任山与潘世权责任山分界线直至本生产组集体荔枝树根上3米横线为界;西至北宝二级公路边为界;北至黄广源责任山、岭顶党以林荔枝果园山为界。各农户出租土地的具体面积详见附表。
二、租赁土地期限: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时间为壹拾贰年,从起至止。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办法: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土地租金为:水田每年每亩为壹仟斤谷,山地每年每亩为陆佰斤谷。租金的支付办法,乙方付给甲方的租金按年度支付,一年一次;第一年的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清给甲方,从第二年起至第十二年止,各年的租金乙方应在每年的一月底前一次性用现金折算交清给甲方各户(谷价按上年本地七月十四圩前后三圩和冬至前后三圩日的平均价格计)。逾期不交清者,按乙方违约处理。
四、甲方责任及义务:
①在租赁期间,允许乙方在租用土地上挖坭土用于生产红砖、出售。但如土地界址出现纠纷,甲方要自行解决,如出现土地以外的其他纠纷及社会的治安问题,要协助乙方及地方政府处理好。
②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乙方,不得干挠、破坏乙方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停产或其他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提高租金或无故终止合同,也不能无理阻抗或破坏乙方进行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否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土地租金中扣减,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依法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但个别违约的则按上述条款追究违约者责任。
五、乙方责任及义务:
①乙方在租赁期间,要依法生产,自负盈亏,如果出现债权债务责任问题以及其他一切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②乙方在租赁期间,如确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洪水(黄泥水)对下游农作物被冲坏冲毁造成损失的,或确因烟雾污染造成果树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先由乙方与被损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再经有关部门调解赔偿、或依法办理,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拒绝赔偿或作出赔偿决定后十五天内,乙方不进行赔偿的,受损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赔偿;损害后果发生后,如受损方拒不与乙方协商或在有关部门作出赔偿决定后,受损害方十五天内拒不领取赔偿款的,视为受损方放弃乙方对其的损害赔偿权利。
③乙方在租赁期间,不能用甲方的土地抵押借款。
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扣押乙方作为清理费用的壹拾万元押金作为违约赔偿。
⑤乙方在租赁甲方土地上挖坭生产红砖时,要以最近的北宝二级公路路面为标准,不得挖低于二级路面。
⑥合同期满,乙方必须把租赁的土地归还给甲方。乙方提供一份地形现状图,以便于甲方解决土地界址问题。⑦乙方办厂期间,红砖厂及租赁山岭的山面水不得从迷龟冲出,迷龟冲山面应比二级路路面高一米。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招收工人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招收甲方(含家庭成员)入厂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抗议,但甲方人员入厂后要遵守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乙方可依厂规开除甲方人员出厂。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的财产权及土地租赁使用权,可以允许乙方的配偶、子女承接或继承,也允许乙方转包、转让,但本合同的内容不能变更。如乙方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生效,否则按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
八、(一)在租赁期间,本队村民建房,向乙方购买红砖的,乙方应按当时本厂的红砖销售价格优惠2分/块给甲方使用(以实际使用为限)。
(二)在租赁期间,如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所租赁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厂房、机械设备、砖窑等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九、在租赁期间,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有改变;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不属甲乙双方违约,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租赁期满后,甲方如再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再承租,在承租土地上的房屋、杂物、建筑物要在三个月内搬迁处理清楚:
①烟囱要清到混凝土底部,并填回泥土。
②其他的清到从窑轨面下30公分,液压顶车机座清到混凝土底面,并填回土。为保证租赁期满,乙方不再承租后的场地清理工作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三天内,乙方存放伍万元以甲乙双方共同设立的帐户存到信用合作社作为场地清理押金。XX年元月一日再存伍万元到上述相对应信用合作社帐户,作为清理费用押金,共壹拾万元。如果乙方不续存5万元,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所存的伍万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满,乙方如按要求完成场地清理工作,押金及利息甲方在十五天内退还给乙方。
十二、违约责任: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不遵守,视为违约。如甲方违约,要赔偿乙方的全部投资款和因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终止合同;如乙方违约,要补交足未到合同期限实际年份租金给甲方,乙方必须以现金补足。否则甲方有权扣押不足部分租金的相应金额机械,并终止合同。
十三、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生产组一份,乙方三份,送隆盛镇企业站、平坡村委会各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交付押金后生效。
甲方: 出租方生产小组组长(签字):
出租方承包经营户户主(签字):
出租方村民代表签字: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并遵守本合同。
一、土地面积和位置
甲方自愿将占地___亩的农业耕地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定向从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始(详见合同附图)
二、土地使用和租赁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经营。
三、土地租赁经营期限及租金交付:
该场所的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土地的开发利用,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土地。
2、根据合同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
3、确保乙方独立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使用和经营租赁土地。
2、根据合同享有租赁土地的收益权、房屋所有权和购房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租赁土地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难以履行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实际未履行的租赁期限返还乙方支付的租金。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租赁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租赁经营年限和乙方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补偿。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继续租赁,双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租赁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在合同期满前按土地使用的实际投资总额和租赁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转租合同无法履行,给转租承租人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签名)
承租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