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地下储藏室出租合同汇总3篇

城市园地下储藏室出租合同(精选3篇)

城市园地下储藏室出租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地下室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的自由产权地下室租给乙方,地下室内现为毛坯空房,租赁期限为_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该地下室年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向甲方交纳租金,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__年交纳________元。

三、该地下室的用途为____________,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地下室的用途。

四、乙方在不破坏地下室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该地下室物业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帮助乙方方便施工尽快正常营业。

五、在地下室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费、电费,2、暖气费,3、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交纳。

六、租赁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地下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地下室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地下室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地下室结构或改变承租地下室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三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置达三个月;

6、利用承租地下室进行违法活动的;

八、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城市园地下储藏室出租合同 篇2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城市园地下储藏室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储藏室座落在本市浦东新区____路____弄 (号幢) 室(部位) (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该房屋室内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共用设备状况以该房屋交付时的现场为准,如室内有共用设施(备)需维修,乙方必须履行配合义务。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只作为家庭储藏室使用,不能作为存放经营性商品的仓库使用,该租赁物禁止任何形式的人类居住,禁止作为宠物的暂栖所,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该储藏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3、乙方承诺,在租赁期内,室内存放的物品如有物损与甲方无关,包括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物损。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付清租金并在签署本合同的次日起乙方应主动至物业与甲方的授权人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附件一),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凭双方签订的《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与甲方的授权人办理房屋使用手续。甲方与乙方签署《地下储藏室交接清单》后视为甲方已交付租赁物。乙方未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甲方无需催告,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不视为甲方违约。

2、乙方须一次性支付完租赁费后方可使用该租赁房。租赁费不包括本协议约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及费用。

3、租赁期限: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年 月 日 签暑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年月日:

城市园地下储藏室出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出租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承租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出租房屋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出租该房屋,乙方有优先出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与甲方协商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另行签发合同。

三、租金、保证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店铺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上租金不含税。如相关部门需要办理出租手续进行检查,所有应付税费由乙方支付,出租交付期限为: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如租金支付不当,视为违约。

四、房屋租赁期间的装修。房屋人为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复。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和任何其他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相互交换,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对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一切经济和民事纠纷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内外的所有设施完好无损。确需改造或增加其他固定设施的,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所需资金由乙方支付,合同期满,乙方如需拆除,应恢复房屋原状,不愿意或不允许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合同履行期间,因政策变化、城市统一规划等原因需要拆迁房屋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合同终止。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守法律,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水、电、财产税和社会公共收费(公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支付

十一、店铺出租门锁由乙方自愿调换,甲方对物品的丢失不承担责任。

十二、乙方的责任

1、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和设施,并根据后果赔偿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及时迁出;否则,按出租房屋支付租金,并处以年租金10%的罚款。

十三、豁免条件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给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不得向对方索赔。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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