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泗洪县青阳镇圣玛可23#4楼,建筑面积为856平方米,标准间29间,一楼门市一间。
二、室内附属设施:清单附后
三、租用期限及约定:
1、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每年到期头一个月付清,押金两万元整。
3、租赁期内的水、电、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物业、各项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4、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10天。
(4)连续2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电话等各项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违法经营,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2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5、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宾馆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宾馆的坐落位置及使用面积。
1、本合同所出租宾馆坐落在 省道与县道交叉路口向东 米路南。
2、宾馆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该宾馆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第二条 宾馆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乙方租赁甲方的宾馆不得改变内部设施及房间结构,注意保持房间卫生。
第三条 宾馆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 (月/年)。从 20xx 年 12月28日起至 年 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 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 元,大写 。
租金按月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租金。
第五条 押金
押金 元,大写 。该押金用于保障宾馆内的物品完好,如出现物品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宾馆内的物品,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押金。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宾馆,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宾馆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宾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七条 :水电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由双方各负担50%。乙方离开宾馆期间,必须关闭水电,节约用电。否则,乙方要承担总费用的70%。
第八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安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 乙方必须提供所有居住人员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为本合同附件。
出租方: 求租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宾馆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编号:
甲方因经营所需,现决定将其经营的具有财产所有权的宾馆客房部、餐厅对外租赁经营,乙方决定承租。现经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的范围
1、宾馆客房部1层至4层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
2、宾馆餐厅1层、2层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和餐厅内所有经营设施(《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附后);
4、宾馆《房屋所有权证》、宾馆《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范围除宾馆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外,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日——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时间为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的60日(乙方对承租的宾馆客房、餐厅另行装修时间约定为60日),该60日甲方不计收乙方租赁费。
三、租金数额及给付期限和方式时间约定为60日)。 本合同项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元整),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货币形式给付甲方:
1、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年的租金,由乙方以 年为一个给付时间单位,在每 年的第一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期前20xx年每年应付甲方的 元中的每年 元,20xx年共计 元,在甲方将现出租第三人使用的宾馆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共 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赁合同的担保
五、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为双方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租赁期间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提
1、租赁期间承租物的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排污费以及相关部门今后可能新增的与租赁标的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如数、按期承担交纳;
2、租赁期间税务机关依法向宾馆征收的各项税款均由乙方按期、如数承担缴纳;
3、租赁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向宾馆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以及宾馆相关证、照的年审验费用均由乙方按相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可能被相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行政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改造、设施购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设施维护改造及他物增设
1、甲方对出租与乙方承租的所有标的物依法具有绝对所有权;
2、根据租赁标的物的用途及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租赁标的物进行维护、改造和增设他物,但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不利于使用的技术性改变;
3、甲方移交乙方的现有租赁标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终止履行时,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交时的基本状态如数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资购置和改造增设的客房、餐厅内外的附属物,在本合同到期时,无条件无偿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计价。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出租与乙方承租标的物依法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甲方负有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正常使用和收益的义务;
(3)甲方在租赁期内负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和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物以及将已经出租与乙方承租的租赁标的物再行转租、出售与第三人的义务;
(4)甲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对乙方在处理可能出现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助办理的义务,但不负有费用承担义务;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的权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依法享有继承权。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在租赁期限内因第三人主张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的相关权利而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和因此导致影响乙方经营活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数额的权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若甲方有意出售、出租租赁标的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和购买的权利;
(3)乙方负有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因其可能违约而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的义务;
(4)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甲方出租的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或者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作为他项权利的质押物、担保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
(5)乙方负有在租赁期限内对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用的员工按与甲方相同的待遇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继续予以使用的义务,但员工自愿放弃该项权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工伤、工亡事故依法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接受行政处罚的义务;
(7)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实际需要承担租赁物维修、改造、增设费用的义务和合同到期或者终止时将前修、改造成果及增设的他物所有权无偿移交甲方接受的义务,同时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对甲方出租的物品可能造成损毁、缺失后照价赔偿的义务。
九、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清偿,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和解除,否则视为上述行为实施方根本性违约,违约方因此必须向守约方给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超过10个工作日时,应当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合同金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按实际违约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签订之前的相关权利而导致乙方停业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停业时间相应减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金超过10个工作日时,则从违约之日起除如数给付甲方
租金本金外,按未给付甲方款项数额的每天5%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金超过30日时,即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因此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数给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还必须承担违约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期间应给付甲方租金总额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转租第三人或者作为他项权利的担保标的物出质、抵押与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因此承担违约行为后果的方式与本合同本条第4项的方式相同。
6、租赁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毁损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需要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 份,合同附件1份,合同内容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均属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或者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条件成就,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废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捺印):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编号:
甲方因经营所需,现决定将其经营的具有财产所有权的 宾馆客房部、餐厅对外租赁经营,乙方决定承租。现经 甲、乙双方于 20xx 年 月 日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 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的范围
1、 宾馆客房部1 层至4 层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楼 房5 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 处);
2、 宾馆餐厅1 层、2 层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和餐厅内所有经营 设施(《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附后);
4、 宾馆《房屋所有权证》、 宾馆《土地使用权 证》复印件。租赁场地范围除宾馆楼房5 层的房屋及甲方现 使用的车库1 处外,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 范围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期限为 20 年,即自 20xx 年 月 2日——20xx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时间为本合同 签字生效之日后的 60 日(乙方对承租的宾馆客房、餐厅另 行装修时间约定为60 日),该60 日甲方不计收乙方租赁费。
三、租金数额及给付期限和方式时间约定为60 日)。 本合同项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135000.00 元正),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货币形式给付甲 方:
1、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共6 年的 租金,由乙方以3 年为一个给付时间单位,在每3 年的第一 个合同年度起始的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 期前 10 年每年应付甲方的 135000 元中的每年 5000 元,10 年共计50000 元,在甲方将现出租第三人使用的宾馆客房部 楼房5 层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
2、20xx 年 月 日——20xx 年 月 日共 14 年 的租金,由乙方在每个合同年度起始的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 清。
四、租赁合同的担保
五、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间为20xx年 月 3 日;
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为双方现场清 点、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 同等效力。
六、租赁期间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提
1、租赁期间承租物的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 排污费以及相关部门今后可能新增的与租赁标的物有关的 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如数、按期承担交纳;
2、租赁期间税务机关依法向 宾馆征收的各项税款 均由乙方按期、如数承担缴纳;
3、租赁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向 宾馆收取的各项行政 性收费以及 宾馆相关证、照的年审验费用均由乙方按相 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可能被相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行 政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改造、设施 购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设施维护改造及他物增设
1、甲方对出租与乙方承租的所有标的物依法具有绝对 所有权;
2、根据租赁标的物的用途及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租赁标的物进行维护、改造和增设他物,但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不利于使用的技术性改 变;
3、甲方移交乙方的现有租赁标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届 满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终止履行时,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 交时的基本状态如数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资 购置和改造增设的客房、餐厅内外的附属物,在本合同到期 时,无条件无偿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计价。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出租与乙方承租标的物依法具 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甲方负有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向乙方交付 租赁标的物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正常 使用和收益的义务; (3)甲方在租赁期内负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和 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物以及将已经 出租与乙方承租的租赁标的物再行转租、出售与第三人的义 务;
(4)甲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对乙方在处理可能 出现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助办理的义务,但不负有费用承担义 务;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 金的权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依 法享有继承权。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在租赁期限内因第三人主张甲方在本合 同生效前的相关权利而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和因此导致影响 乙方经营活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数额 的权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若甲方有意出售、 出租租赁标的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和购买的权 利;
(3)乙方负有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向甲方交付租 金和因其可能违约而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的义务;
(4)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甲方出租的租 赁物转租第三人或者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作为他项权利的 质押物、担保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
(5)乙方负有在租赁期限内对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 用的员工按与甲方相同的待遇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继续 予以使用的义务,但员工自愿放弃该项权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 生事件、工伤、工亡事故依法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接受行政
(7)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实际需要承担租赁 物维修、改造、增设费用的义务和合同到期或者终止时将前 述维修、改造成果及增设的他物所有权无偿移交甲方接受的 义务,同时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对甲方出租的物品可 能造成损毁、缺失后照价赔偿的义务。
3、处罚的义务;
九、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在 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 乙方享有和清偿,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和解除,否则视为上述行为实施方根本性 违约,违约方因此必须向守约方给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 5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 超过 10 个工作日时,应当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合同 金额每日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按实际违约时间 相应顺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本合同 签订之前的相关权利而导致乙方停业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 7 停业时间相应减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 租金超过 10 个工作日时,则从违约之日起除如数给付甲方 租金本金外,按未给付甲方款项数额的每天 5%支付甲方违 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 金超过 30 日时,即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因此有权单 方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数给 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还必须承担违约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 届满期间应给付甲方租金总额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 转租第三人或者作为他项权利的担保标的物出质、抵押与第 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因此承担违约行为后 果的方式与本合同本条第4 项的方式相同。
6、租赁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毁损的,甲、乙 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另 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本合同的履行 发生争议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需要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处 理时,应当向甘肃省 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决。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 份,合同附件 1 份,合同内容 8 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均属甲、乙双方的真 实意思表示,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至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或者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条件成就, 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废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捺印):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市 区 路 号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实际向甲方租赁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 层至____层,停车位 个。
该房屋的地形位置图和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合法转租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甲方保证房屋在本合同签订前不附有任何担保物权和债权,房屋现状不属于违章建筑,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筑要求和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已合法通过相关验收;也未被法院或其他政府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煤等现有配套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要约定的相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总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和房屋交接但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的验收依据(自然损耗和折旧完成、合理磨损除外)。
二、 租赁用途
2.1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酒店及酒店相关配套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钱,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交房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甲方给予乙方免租金装修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将全部租赁房屋交给乙方,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局部交房、交房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不视为完全交房,房屋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房依据;交房日自完全交房开始计算)。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但不免除甲方出租房屋由于产权问题、房屋抵押、担保或债务纠纷应承担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3.3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前五个租赁年度租金范围不变,租金为 元/年(大写 万元/年),租金单价为 元/平方米/天。第六个租赁年度( 年
元/年(大写: 万元/年),之后五年不变,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以其他任何理由调高租金;乙方无须支付除本合同租金以外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的任何费用。
4.2在签订本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定金10万元,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此定金在免租期限结束后有乙方应付首期租金中扣除。
4.3首期租金乙方应按如下方式支付:房屋租金按月度支付。该房屋全部交付乙方后并免租期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首月的租金(冲减定金)余额 万元人民币给付甲方。 以后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本月度租金。
4.4甲方应于每月1日前将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正规房租发票交付到乙方财务部,以便乙方安排付款。如果由于甲方未能按时将发票交付到乙方财务部而导致乙方付款迟延,乙方不承担拖欠租金引发的违约责任,无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5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取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4.6甲方确认收取租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将合同约定的租金汇入如上银行视为乙方完成付款义务。如甲方账户变更应于乙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 配套设施及其相关规定
5.1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热能、供暖设施、通讯等与酒店经营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以上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政府相关部门支付,则甲方应给与乙方单独的水电等读表,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该房屋甲方已出租其他租户的水电费用有其自行向甲方缴纳,与乙方无关。若上述费用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公司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公用事业规定的相应费用标准收取(代征代收不应该超额征收),甲方应于乙方应付款日前5五日向乙方提供服务费发票和事业部门相应收款收据。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水电供暖等相关能源每天24小时连续不中断的正常使用(政府部门原因除外),如因甲方直接或间接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水、电、供暖等,乙方有权暂停支付租金或直接从租金中扣除相关损失(按每天1万元计算)。 乙方依据实际租赁面积分担能源费用和相关损耗费用。
5.2公用配套设施及设备的约定及施工约定相见附件三: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供暖等现有配套状况和乙方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有关事宜。
5.3辅助用房:租赁区域内场地、租赁房屋楼顶及该房屋院落中的区域和所有辅助用房由乙方免费使用,其中包括已建 平方米(一合同附件图纸勾画为准),根据营业需要乙方可自行在场地内或建筑物内外搭建辅助用房,无须支付另外费用,辅助用房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4该房屋广告位约定:乙方租赁房屋后,可自行决定在乙方大堂门口位置、弄堂消防通道任意位置、房屋楼顶任意位置甲方、乙方租赁区域外墙区域任意位置发布乙方公司标志广告,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期限按本合同有效期执行(广告申请、制作费及日常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得损坏甲方房屋主体结构,并须办理相关手续。乙方租赁区域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归乙方所有。
5.5停车场地:甲方租赁乙方范围内的场地和院落供乙方作为停车场免费使用,停车场地使用期限与本合同期限一致。
5.6在房屋租赁期间,与房产及土地有关的税费和房屋保险费等由甲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费用。
5.7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此之外发生的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用配套设施如水、电等维护费、改造费和增容费等)均有甲方自行承担。与水、电、供暖、有线电视、排污等市政配套设施相关的历史欠费,甲方应于交房前跟相关部门结清: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也有权直接从需支付的房租等费用中扣除。
5.8在合同中约定由甲方协调相关单位或由甲方办理的项目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从而造成工期延误的,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同意相应延长免租期。
5.9房屋交付后,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承诺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出现阻碍事由,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装修施工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目的正常对外经营的,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在阻碍事由存续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租金(如为免租期或开业准备期则该期间顺延);如遇上述情况,自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之日起满1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支付等同于合同当年租金的违约金,以及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六、 房屋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主体结构及原有附属设施有损坏或障碍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更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柒内进行维修并于叁日内修复,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所需费用(以发票为准)在房租中扣除,因此影响乙方经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出租房屋。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及设施完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如甲方出租房屋有安全隐患或者经房屋鉴定专业机构鉴定不能满足乙方改造为酒店使用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也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根据自身使用要求对租用房屋进行加固和改造,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该房屋应定期进行检查、养护时,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检查维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避免对乙方使用该房屋造成影响。
6.4甲方为保证乙方对该租赁房屋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改建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同意提供租赁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建筑、结构、水、电、暖、气等各专业竣工图纸,以及历年来建筑改建、扩建、拆除等情况的相关图纸和资料。乙方应在工程改造完成后将改建图纸交甲方存档。如果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附件所列文件导致乙方工期延迟的,甲方同意免租期顺延,如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同意赔偿;对因乙方超标排放污水、烟尘、噪音而引起的罚款、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
6.5在乙方装修和经营期间,涉及与周边居民或相邻各方投诉矛盾的,则甲方应当负责平息有关纠纷和协调周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顺利进行不因此而蒙受损失。
6.6乙方办理消防、环保、工商等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6.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对出租房屋所在大楼进行改建或扩建的,应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并以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为前提。
七、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租期届满后的 日内返还该房屋。
7.2乙方返还房屋应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期间乙方所做的装修无须复原,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装修所添置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和器具等,乙方有自由处置权。
八、 转租、转让、交换和抵押
8.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出租客房或转租部分场所;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将该房屋全部转租给乙方的关联方(指与乙方有直接、间接股权投资或特许品牌授权关系),甲方同意配合办理与该关联方的相关租赁手续;如整体转租给非关联方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乙方在该租赁房屋所在地已经或将要设立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本合同承租主体自动变更为该下属子公司和分公司,甲方开具发票及支付租金都以该子公司和分公司名称为准。
8.2租赁期间,甲方抵押该房屋,应当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抵押权人认可本租赁合同内容,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
8.3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处置该房屋,或因资不抵债、银行等抵押或质押需要处理该房屋的,应至少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8.4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该房屋发生转让、所有权关系变更,甲方必须保证本租赁合同仍然生效,并继续履行。
九、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世的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2甲方应本着诚信公平原则如实告知甲方已知或应知的房屋拆迁、征用信息,如政府部门对该房屋有征用、拆迁意向时,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能及时告知乙方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双方同意,如出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
9.2.1如在房屋交接前或乙方交接房屋后尚未进行装修改造前,如乙方知晓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时,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也可以选择延迟交付房屋或者先行撤场,待确定该房屋无拆迁风险后进行房屋交接或重新进场。如迟延交房或乙方撤场后该房屋最终确定被拆迁,则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如最终该房屋确定为无须动迁的,则双方根据乙方进场或重新进场的时间确定起租期、免租期和租赁期限;
9.2.2如在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后,如乙方发现当地政府部门有拆迁意向的,甲方同意乙方参与与动迁房的动迁补偿谈判,届时,乙方有权获得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残值(含二次装潢)和经营损失的补偿(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含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费用、经营损失等,其中甲方确保乙方可获得赔偿的损失应不低于拆迁前12个月营业总收入的20%),甲、乙、拆迁方(三方)未达成书面一致的前提下,甲方不单方面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承诺对属于乙方的动迁补偿款全部归乙方,甲方不作任何截留。
9.3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 支付违约金;如给对方造成损失,而支付违约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9.3.1甲方未按合同附件二约定的标准按时向乙方全部交付该房屋,迟延30日仍未交付的;
9.3.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9.3.3甲方未按时缴纳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有甲方缴付的费用,严重影响乙方经营使用的;
9.3.4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害无法修复的;
9.3.5乙方未按照约定擅自整体转租房屋、转让该房屋全部承租权且其转租结果无法挽回的;
9.3.6乙方每次迟延支付租金,当甲方每次向乙方发出书面催款通知二次后,乙方自第二次收到该催款通知超过60天仍未付款的;
9.3.7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甲方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乙方提出,经乙方同意且向乙方承担当年房屋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和赔偿金后方可解除合同。若甲方违约擅自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装修原值(人民币万元)。
9.3.8本合同签订后,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若乙方单方面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并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当年房屋6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后方可解除合同。若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对房屋所做的不可分离的固定装修归甲方所有。
十、 违约责任
10.1因甲方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等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包括装修改造、酒店用品购置、设备购置及配套设施、经营损失等所有费用),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当年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害,造成乙方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全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季租金0.05%的违约金。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返还保证金,每逾期一天,按应返而未返保证金0.0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4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需按拖欠租金的0.05%支付违约金。 10.5若甲方出租的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产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用途、产权证的房屋类型不符合商业用途导致乙方无法在该房屋所在地办理相关证照和营业手续的,甲方承诺负责办理该房屋类型变更手续或尽快办理产权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此延误租期免费顺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若因此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甲方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投入外,还需按租赁期间存续内租金金额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6在合同期内,甲方(包括甲方自己或引进的其他第三方原因)不得再次引进同类(住宿业)商户或酒吧等有重大噪音污染的行业。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贰佰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费,并消除该商户;
10.7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有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十一、财产保险
11.1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装修、自行添置的设备等财产保险并承担费用,房屋物业及公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承担费用。任何一方不办了财产保险,免除因对方导致己方财产损失的责任。
11.2双方办理保险时应将对方作为共同被保险人且各方办理的保险条款含有如下条
款:“各方被保险人应视为相互独立的实体,如同每一方在其保单利益下拥有独自的保单。被保险人一方违反保单约定或未尽保单义务,不影响被保险人其他方面的保单权利。当损失事故涉及被保险人任何乙方、被保险人代表、员工时,保险人同意放弃对上述各方的追偿权。”如甲方保险条款中未能增加以上条款,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房屋物业和公用设备损失,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11.3发生保险事故,由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损失向保险公司投保额中获得的理赔款,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及追偿责任。
十二、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所有书面通知均需以书面方式送达到甲乙双方联系地址,任何一方变更联系地址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12.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12.3甲方出租给乙方房屋如已设立公司、代表处、分支机构等(简称“法律实体“),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该法律实体迁出该房屋以便甲方及时设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如甲方未能及时将该法律实体迁出该房屋所在地导致乙方无法在该房屋设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甲方同意相应顺延的免租期给乙方,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2.4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签署后的30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并承担相关费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犯变更终止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2.6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对合同条款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规定索赔。
12.7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2.8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七分,甲方执三分、乙方持四分,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地 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签 约 时 间:
签 约 地 点: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好,甲方有座落在普者黑大街详和宾馆人有房间壹拾陆间租给乙方经营使用。
一、租期三年,从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租金陆万叁仟陆佰元壹年,每年6月1日付清下年的租金,先付清后使用。
二、乙方在经营期间的责任,乙方经营三年当中所有产生的水、电、税费、税种费用、安全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三、财产移交
1、太阳能、电加热一套价值18600元;洗衣盆1个价值120元,全自动麻将桌一台(包含两副麻将,4个胶以椅)价值2300元,沙发大小4个,茶几一张(底板坏),全封闭1.2毫米玻璃,以上所有东西都完好无损,损坏一律赔偿。
2、16音房间灯具、插座、水龙头、洗脸盆、淋浴、窗子、窗帘都完好,无损坏,登子15个,电视柜16张,小饮水机16台,房间内墙画16块,32双拖鞋,30床棉絮,被芯30床,枕芯33个,毛毯2床,床垫30张,电热毯11张,床头柜30个,2楼玻璃圆桌一张,4个椅子,大盆花3盆,中盆花2盆,电风扇8台,39张洗澡帕,44张洗脸帕,32个口杯,32个磁化杯,清点属实。
(3)总台电脑全套设施(其中17寸液晶显示器10台,主机9个,键盘9个,鼠标9个,音响9对)都完好无损。10个21寸电视,10个机顶盒,10个机卡,10对摇控板。
4、公安扫描仪一台,大饮水机一台,4个水桶,垃圾箩23个,十字锈2块(一块为“家”字,一块小花开富贵)。
以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现在的物品因为陈旧用不来的,乙方自己购买,费用乙方自付。甲方现在完好无损的物品,如乙方在使用期间损坏,必须帮甲方修好。到期满后,乙方后面所购买的物品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任何意外及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准利用相关证件做违法、违规事件,如货款,抵押等违法乱纪的事情,乙方不得利用宾馆做违法乱纪的非法勾档,如: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违规的事件。乙方在营业期间的所用费用,如税费、水电费、收视费、网络费、维修费、小工费等一律自行承担,并且要按时缴纳以上的各种费用,如有不缴,被相关部门停用,甲方有权同乙方解除合同并退还租金。乙方不得中途把宾馆再转租,如发现,甲方有权将宾馆收回并不退还租金。
六、以上条款都是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下签订,如有哪一方违约,将视为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未尽事宜,最终解除权归甲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定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层及一楼铺面一间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房屋用途:
1.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合法经营,用途为:旅馆
2.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三、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5月16日,共计5年,在租赁期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 租金:
1.租金为每年**万元整,乙方并交给甲方押金*万元整,租满5年东西无损坏的情况下甲方退还乙方三万元押金,如没有租满五年乙方退租,甲方不退还三万元押金给乙方,如租满5年房间东西有损坏,甲方有权在押金里扣除相当价格。
2.租金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支付,租金按年交付给甲方,每年5月16日之前交清租金,如乙方不在指定期内交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旅馆,并不退还乙方所交押金。
五、甲方应于20xx年5月16日前将所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六、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万元整租房押金。同时甲方出具乙方收据。租赁期满后在不损坏房屋内所有东西的情况下退还押金给乙方。
七、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所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以及其他相关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消防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向有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要做好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如果发生意外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八、房屋改善:
乙方因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九、 房屋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添置的经营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修的部分,具体为乙方恢复原状,复原状所需费用由乙方出钱,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 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十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房租金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到租赁保证金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责承担)
十二、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 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签章: 乙方(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XX市XX镇港路四间门面房的二、三、四层(共计24间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 房屋用途
1. 乙方保证租赁该房屋合法经营,用途为:宾馆
2.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三. 租赁期限
1.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租金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每年壹拾壹万元整(不开票价)。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为每年壹拾贰万元整(不开票价)。
2.租金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支付。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提出相关损失赔偿。
五.甲方应于 年 月 日 前将出租房交付乙方使用。
六.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整租赁保证金。同时甲方出具乙方收据。租赁期满后退还。
七.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所使用的水费、电费、电话费以及其他相关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消防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向有关部门缴纳。同时乙方要做好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如果发生意外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八.房屋改善
乙方因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进行装修,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九.房屋返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添置的经营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修的部分,具体方法为( □ 乙方恢复原状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30日。
2. 交付的房屋属于危房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房租金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到租赁保证金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乙方全责承担)
十二。免责条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1.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而造成房屋损毁等损失。
十三。违约责任
1. 甲方有本协议第十一(一)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6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年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有本协议第十一(二)条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60日通知甲方,并按年租金的50%支付违约金。
5. 乙方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改造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6.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贰万元整。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签章: 乙方(承租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王洁,性别:女,住址:沭阳县东方明都23幢一单元301室,身份证号:3208233
乙方: 姓别: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就宾馆租赁一事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责任:
1、甲方愿意将沭阳县东方名都23幢一单元301室、302室、二单元303室,宾馆(总共12个房间)租给乙方营业使用,租期一年,租金合计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2、出租前所用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责任:
1、乙方先交贰万壹仟元现金(¥:21000元)给甲方(其中含保证金伍仟元),余款贰万元在两个月之内付清,如违约以上所交贰万壹仟元概不退还,并解除合同,终止租用甲方宾馆,和甲方无任何债务关系。
2、乙方租用期间负责缴纳所有水电费,协议期满后必须交清所有水、电等费用。
3、乙方租用期间负责缴纳所使用的有限电视台规定交付的所有费用。乙方租用期间还必须承担所有卫生间由于使用不当产生的渗水问题影响到楼下所造成的所有后果。
4、乙方租用期间还需要负责缴纳每年本小区内物业管理部门所规定的(宾馆内301室、302室、303室)的一切费用及环卫部门所规定的垃圾费。
5、乙方租用期间还需交付地方税务部门及国税部门的所规定所有费用(包括房产税)。
6、乙方租用期间应当交付宾馆内所使用的宽带业务费用。
7、乙方在租用期间如有违反公安部门及辖区范围内派出所所规定的治安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或被处罚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租用期间宾馆内甲方所提供的空调、热水器、电脑、电视机、床、凳子、椅子、等等一切配套设施(其中一部分附有清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损坏或遗失必须照价赔偿或维修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9、乙方不得将所租用宾馆转租给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宾馆合同终止,并且乙方所付伍仟元保证金概不退还。
10、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甲方将验收宾馆内的配套设施是否损坏、遗失并且甲方将会把损坏及遗失部分例出清单给乙方,乙方必须依照清单维修所损坏的各方面配套设施或照价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可另议。
本合同有效期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甲方负责人(签名): 乙方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集团;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
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位臵、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市XX区路号;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X平方米,具体楼层面积附后。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X年,即从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 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经济型酒店、餐饮、网吧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6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应提前在不破坏整体装修的前提下,将其物品、设施在本合同期满当日全部撤出。次日,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和相关费用
1、为信守合同,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十万元(¥500,000,00);
2、出租房屋的年租金为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 元),自第三年起逐年递增,递增额度为上一年租金总额的7%;
3、乙方租赁期间,因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管理费及水、电、煤气、通讯、采暖等经营费用及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此期间为乙方装修期,不支付甲方租金,但装修期间所需电费、水费等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须到保险公司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并按时续保,保险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交纳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0元),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甲方在3个月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赔偿,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额;
2、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贰佰万元整(¥200,000.00)。第二年起可按季度以上打租的形式交纳租金,每季度租金交付日期为上季度前一个月;
3、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租金为税前租金;
4、乙方如一次性交齐全年租金,甲方可按当年租金总额的93%收取,作为给乙方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条款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出租房屋的各项文件,并确保真实性;
3、甲方只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因经营需要增加和改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后,甲方原有的设施设备如乙方想继续留用,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将出租房屋的配电情况、线路情况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需经乙方同意,并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返还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6、甲方提供收取租金的正式收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力和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内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权,同时有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任何违法行为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行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种证、照、批文及相关手续,手续齐全方可经营;
3、乙方的经营定位、装修风格及设施配备应严格履行项目策划书相关内容,投资金额不得少于项目预算,装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装修保证金,待乙方结束装修后, 甲方按照项目策划书内容验收合格后,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项目预算装修或装修效果未达到预定标准, 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不信守合同,中途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收回房屋另行租赁,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撤出经营物品及相关设备,不得破坏现有房屋装修及原有设备设施;
5、租赁期满,乙方应按合同终止日期撤出,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天每平方米1元的违约金(按合同建筑面积计算),同时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
6、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不交,除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加收当年季度租金总额的3%滞纳金,乙方不交或不如期交付租金7日以上,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房屋另行租赁;
7、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如因经营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中止合同,后果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私自增加和改变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需增加和改变,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将新的经营项目条款列入合同补充条款中,方可经营;
9、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装修改造,须事先提出装修方案及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间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四防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甲方各类基础设施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租赁期间内,乙方无出兑、转租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丙三方应同时到场,签订转租或转兑协议, 转租或转兑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如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兑给第三方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所交一切费用,收回房屋另行租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不得将此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房屋收回另行租赁,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 房屋如因政府统一征用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清楚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本次签定合同使用;
5、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自执一份;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宾馆秦万寿(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编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编号:
甲方因经营所需,现决定将其经营的具有财产所有权的宾馆客房部、餐厅对外租赁经营,乙方决定承租。现经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充分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租赁标的物的范围
1、宾馆客房部1层至4层所有房屋(不含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
2、宾馆餐厅1层、2层的所有房屋;
3、客房部房屋内现有全部经营设施和餐厅内所有经营设施(《租赁标的物移交清单》附后);
4、宾馆《房屋所有权证》、宾馆《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租赁场地范围除宾馆楼房5层的房屋及甲方现使用的车库1处外,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范围为准。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目下的租赁期限为20xx年,即自20xx年 月日——20xx年 月 日止。本合同正式履行时间为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的60日(乙方对承租的宾馆客房、餐厅另行装修时间约定为60日),该60日甲方不计收乙方租赁费。
三、租金数额及给付期限和方式时间约定为60日)。 本合同项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元正),由乙方以下列期限以货币形式给付甲方:
1、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共6年的租金,由乙方以3年为一个给付时间单位,在每3年的第一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其中乙方在合同期前20xx年每年应付甲方的135000元中的每年5000元,20xx年共计50000元,在甲方将现出租第三人使用的宾馆客房部楼房5层的房屋移交乙方之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
2、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日共20xx年的租金,由乙方在每个合同年度起始的10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四、租赁合同的担保
五、租赁标的物的交付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时间为20xx年 月日;
2、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标的物交付方式为双方现场清点、登记造册移交,移交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租赁期间的税、费及相关费用承提
1、租赁期间承租物的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排污费以及相关部门今后可能新增的与租赁标的物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如数、按期承担交纳;
2、租赁期间税务机关依法向宾馆征收的各项税款均由乙方按期、如数承担缴纳;
3、租赁期间相关行政机关向宾馆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以及宾馆相关证、照的年审验费用均由乙方按相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
4、乙方在租赁期间可能被相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行政处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缴纳和承担;
5、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的维修、改造、设施购置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设施维护改造及他物增设
1、甲方对出租与乙方承租的所有标的物依法具有绝对所有权;
2、根据租赁标的物的用途及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对租赁标的物进行维护、改造和增设他物,但不得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不利于使用的技术性改变;
3、甲方移交乙方的现有租赁标的物,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故中途终止履行时,由乙方按甲方移交乙方接交时的基本状态如数移交甲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资购置和改造增设的客房、餐厅内外的附属物,在本合同到期时,无条件无偿移交甲方接收,不再另行计价。
八、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出租与乙方承租标的物依法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2)甲方负有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并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间对租赁标的物进行正常使用和收益的义务;
(3)甲方在租赁期内负有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和除本合同约定情形外不得提前收回租赁标的物以及将已经出租与乙方承租的租赁标的物再行转租、出售与第三人的义务;
(4)甲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对乙方在处理可能出现的重大事务进行协助办理的义务,但不负有费用承担义务;
(5)甲方享有按本合同约定的数额、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收取租金本金以及可能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的权利;
(6)甲方的配偶、子女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标的物依法享有继承权。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在租赁期限内因第三人主张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的相关权利而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和因此导致影响乙方经营活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后要求甲方减少租金数额的权利;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若甲方有意出售、出租租赁标的物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和购买的权利;
(3)乙方负有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如数向甲方交付租金和因其可能违约而向甲方承担违约金的义务;
(4)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甲方出租的租赁物转租第三人或者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作为他项权利的质押物、担保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
(5)乙方负有在租赁期限内对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使用的员工按与甲方相同的待遇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继续予以使用的义务,但员工自愿放弃该项权利的情形除外;
(6)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工伤、工亡事故依法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接受行政处罚的义务;
(7)乙方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实际需要承担租赁物维修、改造、增设费用的义务和合同到期或者终止时将前述维修、改造成果及增设的他物所有权无偿移交甲方接受的义务,同时负有在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对甲方出租的物品可能造成损毁、缺失后照价赔偿的义务。
九、债权的享有和债务的承担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债权由甲方享有,在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清偿,与乙方无关;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清偿,与甲方无关。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非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和解除,否则视为上述行为实施方根本性违约,违约方因此必须向守约方给付本合同项下租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租赁标的物超过10个工作日时,应当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按合同金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按实际违约时间相应顺延;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本合同签订之前的相关权利而导致乙方停业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停业时间相应减收乙方租金;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金超过10个工作日时,则从违约之日起除如数给付甲方租金本金外,按未给付甲方款项数额的每天5%支付甲方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给付甲方租金超过30日时,即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甲方因此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条件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因此除如数给付欠付甲方的租金外,还必须承担违约之日至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期间应给付甲方租金总额的5%的违约金给甲方;
5、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将甲方的租赁标的物转租第三人或者作为他项权利的担保标的物出质、抵押与第三人,否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乙方因此承担违约行为后果的方式与本合同本条第4项的方式相同。
6、租赁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毁损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需要通过司法诉讼程序处理时,应当向甘肃省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 份,合同附件1份,合同内容一致,效力同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均属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捺印)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书有效期届满或者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条件成就,本合同被解除之日自行废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捺印):
联系电话:
本合同当事人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集团;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
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位臵、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X市XX区路号;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X平方米,具体楼层面积附后。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限为X年,即从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1X年 X月XX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经济型酒店、餐饮、网吧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期交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6个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如乙方不再续签合同,应提前在不破坏整体装修的前提下,将其物品、设施在本合同期满当日全部撤出。次日,房屋内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和相关费用
1、为信守合同,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五十万元(¥500,000,00);
2、出租房屋的年租金为贰佰万元整 (¥2,000,000.00 元),自第三年起逐年递增,递增额度为上一年租金总额的7%;
3、乙方租赁期间,因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管理费及水、电、煤气、通讯、采暖等经营费用及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X月XX日止,此期间为乙方装修期,不支付甲方租金,但装修期间所需电费、水费等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支付;
5、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须到保险公司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并按时续保,保险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租金交纳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0元),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甲方在3个月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赔偿,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外支付差额;
2、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租金贰佰万元整(¥200,000.00)。第二年起可按季度以上打租的形式交纳租金,每季度租金交付日期为上季度前一个月;
3、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租金为税前租金;
4、乙方如一次性交齐全年租金,甲方可按当年租金总额的93%收取,作为给乙方的优惠政策。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条款收取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出租房屋的各项文件,并确保真实性;
3、甲方只负责提供经营场地,因经营需要增加和改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签订合同后,甲方原有的设施设备如乙方想继续留用,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将出租房屋的配电情况、线路情况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要提前收回房屋,需经乙方同意,并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返还剩余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6、甲方提供收取租金的正式收据。
第八条 乙方的权力和责任
1、乙方在租赁期内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和管理权,同时有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任何违法行为及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自行到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各种证、照、批文及相关手续,手续齐全方可经营;
3、乙方的经营定位、装修风格及设施配备应严格履行项目策划书相关内容,投资金额不得少于项目预算,装修前乙方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装修保证金,待乙方结束装修后, 甲方按照项目策划书内容验收合格后,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乙方未按项目预算装修或装修效果未达到预定标准, 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在租赁期间如不信守合同,中途放弃承租权,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租金,收回房屋另行租赁,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撤出经营物品及相关设备,不得破坏现有房屋装修及原有设备设施;
5、租赁期满,乙方应按合同终止日期撤出,每逾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天每平方米1元的违约金(按合同建筑面积计算),同时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
6、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如逾期不交,除如数补交外,每逾期一日加收当年季度租金总额的3%滞纳金,乙方不交或不如期交付租金7日以上,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房屋另行租赁;
7、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如因经营需要,需征得甲方同意,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核后实施;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中止合同,后果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8、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私自增加和改变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需增加和改变,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经双方协商将新的经营项目条款列入合同补充条款中,方可经营;
9、租赁期间内,如乙方需要装修改造,须事先提出装修方案及图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租赁期间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四防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甲方各类基础设施的完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 租赁期间内,乙方无出兑、转租权,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丙三方应同时到场,签订转租或转兑协议, 转租或转兑过程中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如乙方私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兑给第三方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及所交一切费用,收回房屋另行租赁,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乙方不得将此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任何形式的抵押,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不予退还,房屋收回另行租赁,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其它
1、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 房屋如因政府统一征用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清楚各自的权利和责任,双方提供的相关材料仅供本次签定合同使用;
5、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无效,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自执一份;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钱伟(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何连坤(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重阳街66号“东来客栈”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商定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伍万陆仟元,租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止,租期为一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经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现存备用品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乙方租赁期满后,如果宾馆内的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是修理好。
三、遇到其它自然灾害,或是征用无法继续合同,甲方按实际营运的月份退还给乙方。
四、乙方经营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如有违法经营行为,后果自负。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按印: 乙方签字按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