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出租协议书(精选3篇)
养殖场鲜蛋购销协议书
供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 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第二条 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鲜蛋应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蛋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
第三条 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第四条 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收购旺季实行量低保护价,鸡蛋每市斤 元,补贴饲料 斤;鸭蛋每市斤 元,补贴饲料 斤。
第五条 收购地点: 。
第六条 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鲜蛋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 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第七条 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鲜蛋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 %。
第八条 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九条 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第十条 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 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 元。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供方现存生产蛋鸡 只、蛋鸭 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供 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_月 日
需 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_月 日
养殖场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郑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场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于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_________。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集中休息时间,每批鸡代薪休息四—六天。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同意,有权力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条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_____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或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鸡群免疫、用药和淘汰鸡只的重要工作日。
甲方:_________养殖场?乙方:
年?月?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养殖场(鸡场)一个出租给乙方使用。
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养殖场座落地址____㎡。
第二条租期___年,自__年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_日。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押金__元。
第四条水电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养殖场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缴纳.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2.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4.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自然灾害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且改造后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自行拆除,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
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由乙方负担。
5.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
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承担。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养殖用途,合法经营。
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在租赁期内:(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第七条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租赁房屋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养殖场不能继续出租的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相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