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吊车合同范本(精选4篇)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 吨吊车1辆
2、施工地点:乌审召附近井位
3、施工内容:吊装、配合作业
4、租车时间: 年 月— 年 月止,共计 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金为 元/天(大写),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租赁方式为 月租 (累计作业30天计为一个月)。
3、白天必须按十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以小时计费,费用为白班小时费用加倍。
4、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
3、当日施工结束后,乙方保管好自己车辆,如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不得影响甲方生产工作。如因吊车问题影响甲方生产,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吊车所需燃油、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需满足甲方作业施工需求。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2、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兹因甲方吊装需要租用乙方汽车起重机,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地点及车型、内容
1、租用吊车类型及数量:吨吊车1辆
2、施工地点:乌审召附近井位
3、施工内容:吊装、配合作业
4、租车时间:年月—年月止,共计个月。
二、租金和费用计算方式
1、租金为元/天(大写),超小时按时另计收费。
2、租赁方式为月租(累计作业30天计为一个月)。
3、白天必须按十小时制作业计算,晚上加班以小时计费,费用为白班小时费用加倍。
4、乙方提供驾驶员壹人(上下车均会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十不吊”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引发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引发的安全责任由甲方负责。
5、路途安全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按时支付乙方租赁费用。
3、当日施工结束后,乙方保管好自己车辆,如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4、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5、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组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车辆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不得影响甲方生产工作。如因吊车问题影响甲方生产,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吊车所需燃油、液压油和润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需满足甲方作业施工需求。
5、吊车在租用期间维护和保养:原则上在无作业时保养。
6、乙方吊车司机按日填写任务单,作为结算原始凭据。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税金由甲方承担,租金以现金或银行汇总的方式均可。
2、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承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 吨吊车,数量: 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 元整。
五.租赁费 元/月(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未满月按满月价格除以天数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甲方免费负责;
2.甲方不得出租,转让,变卖或抵押乙方的吊车;
3.未经许可甲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的事故或损失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有乙方负责。
1.如乙方提出施工现场场地不行,甲方强行要求施工,对衣服机械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由甲方负责;
2.如需夜间施工,甲方需做好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需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如甲方人员无视“十不吊”,强行要求施工,造成乙方机械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向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印两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十三.吊车使用时间由甲方安排。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吨吊车,数量: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用元整。
五、租赁费元/月(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未满月按满月价格除以天数计算,租用费用按月付款,租赁时间每满一个月,承租方在三天内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退场当天结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结清乙方有权不退场,并按月租价的2%收取每天的滞纳金,结帐时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甲方免费负责;
2、甲方不得出租,转让,变卖或抵押乙方的吊车;
3、未经许可甲方人员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的事故或损失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吊具有乙方负责。
1、如乙方提出施工现场场地不行,甲方强行要求施工,对衣服机械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由甲方负责;
2、如需夜间施工,甲方需做好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七、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需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八、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有起重指挥资质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如甲方人员无视“十不吊”,强行要求施工,造成乙方机械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维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抢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维修,保养车辆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乙方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向有关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价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印两份(每份2页),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十三、吊车使用时间由甲方安排。
甲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电话: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