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新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转让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明半岛雨荷轩地下车位。
二、协议价款
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三、双方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后24小时内,乙方将转让款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甲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应向乙方开具等额收据。
2.甲方在收到款项后转让甲乙双方一同将该车位在物业就该车位的使用权手续办理完毕。
3.乙方将该车位转让款项向甲方付清时,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带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原向甲方转让该车位的一切手续(发票、收据等)均应交付乙方。
四、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对上述该车位享有完整使用权和处分权,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并保证转让后乙方无须负责,否则甲方应赔偿由此引起的乙方一切损失。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按指纹后有效,修改无效。
甲方(出让方):乙方(受让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注册号: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姓名/[企业名称]: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小区编号为的车位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停车位)转让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小区编号为的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该停车位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价格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当日内付清。乙方所选择的付款方式为,该转让价格不含乙方以后支付的停车场管理费。
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乙方检验合格后应在《停车位交接书》上签字,乙方签字后视为完成该停车位的交接。该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年限为20年,自甲方将该停车位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20年转让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停车位无偿提供给乙方继续使用,直到该小区所占用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年月日)届满之日止。
五、甲方就该停车位使用权,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
六、该停车位只能用于停车,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
七、乙方取得停车位使用权后,在本合同约定的剩余使用年限内,可将该停车位转让或出租给他人使用,但必须向甲方或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让或出租。乙方应将和他人订立的转让或出租合同送甲方或已取得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公司备案。如系转让,乙方应保证受让方认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
八、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收款票据和《停车位交接书》到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按规定支付停车场管理费。
九、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交付停车位,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三十天后,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时间交付款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每天人民币50元(伍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如逾期超过三十天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按应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十一、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变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解除,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停车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签署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转让方: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____车位C区地下层编号为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学生打架调解协议书)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位的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奎屯市康乐园5幢6幢楼负 层 号。规格为 。
二、 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该车位总价人民币元整 (大写: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 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使用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 交付时间
受让人付清地下车位全额价款后 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交付该地下车位。
五、 使用承诺
1、地下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缴纳相应的费用。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事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无条件服从。
六、 权益约定
1、本合同转让人只进行车位使用权转让,无需产权登记。受让人购买该车位使用权的年限,与其在康乐园小区 幢所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在受让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内,受让人转让房产的,车位使用权相应一并转让。受让人不得向非本小区业主转让车位使用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转让人和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签字或盖章) 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使用甲方停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向乙方提供停车位号码:_____,乙方车牌号码: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车位使用费: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每月:_____元,总计:_______元,乙方一次行给付所有月份的费用。
三、甲方收取的费用只限于该停车位场地使用费用,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即双方只构成车位场地借用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应自行保险,对车辆发生碰撞、划伤、丢失等现象,乙方自行与物业沟通报案或出具相关证明,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 如有需要,允许甲方可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解除此协议,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使用费。
五、 若乙方将车辆出入证遗失请及时到物业处报失并补办。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日期: 电话: 日期: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幢与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一线城市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 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
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下停车位转让合约(可适用于储藏室等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巨丰智慧城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巨丰智慧城小区编号为1区83号的地下停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即¥150000元),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巨丰智慧城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巨丰智慧城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三、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巨丰智慧城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巨丰智慧城小区物业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联系住址:联系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项目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____停车位一个。
二、付款方式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整(即)(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三、车位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具体位置以抽签为准,该车位的交付日期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
四、使用管理
1、该协议签订后,车位抽签等相关事宜,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必要协助。
2、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3、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应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五、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车位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的车位坐落于武汉市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车位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
一、一次性付款:
二、分期付款: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
甲方:乙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千禧龙花园地下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的地下停车场,编号: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封闭,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任何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该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元整(8.7万元),本协议签订及所有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转让款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益)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需到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小区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年月年日日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千禧龙花园地下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的地下停车场,编号:
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封闭,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任何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该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捌万柒仟元整(8.7万元),本协议签订及所有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一次性付全款。
2.甲方收到乙方转让款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益)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需到小区物业公司备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小区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年月年日日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小区地下停车位(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____)。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使用期满若国家法律规定允许自动续期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
3、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________¥元(大写:元)。乙方应当在本协议订立时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该转让价款不包括乙方正常使用车位期间应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并且乙方付清转让费后10日内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甲方在将车位交予乙方使用时为乙方办理使用车位停车证明并向物业管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乙方不能按上述规定将转让价款付清的,延期超过二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将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5、甲方转让给乙方的上述车位仅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6、乙方所受让的车位目前按有关规定,暂时不能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若本协议订立后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允许办理相应权属证明的,甲方及时与乙方配合办理。
7、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乙方付清转让价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方便乙方在x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x编号为 汽车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元,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
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佳园佳园小区地下停车库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库位于佳园佳园小区1幢与2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a-005号的停车库,具体车库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库平面附图为准。甲方保证对以上车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库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库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佳园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库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库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库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库转让金后,原佳园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库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佳园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库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库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库,须服从和遵守佳园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库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佳园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