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协议样书一(通用33篇)
公司企业资产转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3.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4.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附财产清单如:
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 ,地号为 的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年。2、座落于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审计事务所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页,被评估资产确认……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____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_拾_万元整接收甲方的___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__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__年月_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_拾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__元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______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__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______元/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____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_万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___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_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
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_______天内支付;
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__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_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土地资产转让合同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国有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__年12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2.32万元,共计38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河电站、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股份的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股份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宜昌XX公司电站住房资产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双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南阳、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其中:南阳住房账面原值100.15万元、九冲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18
9.15万元、苍坪河电站住房账面原值9
2.32万元,共计38
1.62万元;没有计提折旧。
二、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阳、九冲河电站及仓坪河电站的住房资产;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的电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设置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电站住房转让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置电站住房,并不得以电站住房所有权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二)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承诺其本次受让电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3、乙方知道上述电站住房由兴发电站职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维修改造,及维护兴发电站资产的完整性和统一管理,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铁矿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__年12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甲方(转让方):贵州XX公司法人代表:薛X乙方(受让方):贵州XX公司 法人代表:廖X权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____县燎原镇大关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
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三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
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停止生产,并在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
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12万元,
第二次支付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万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本合同签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备法律生效。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人:
受让人:
转让人与受让人就A有限责任公司黄木工区资产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人将其在黄木工区的所有资产转让给受让人,包括地面建筑物、磅房、提升设备、运输设备、发电设备、井筒、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等转让人已投入到黄木工区的所有资产,清单附后。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三、转让方应将在开办黄木工区过程中已取得的地质勘探资料、设计图纸、开采方案等资料无偿提供给受让方。
四、受让方在此协议签订后日之内把转让价款支付给转让方。
五、转让方在收到转让款后日之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六、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债务、工资、税费、电费及工伤保险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但不包括因矿产资源产生的相关税费。
七、在办理交接手续后,黄木工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税费、工资、电费、工伤保险及其它无法预见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八、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移交资产清单上签字的具体时间为准。
九、资产所有权自办理交接手续时转移。
十、转让方在黄木工区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受让方的决定在征求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选择是否继续在黄木工区工作,但在办理交接手续后日之内,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原工作岗位。
十一、转让方与石门县新铺乡黄木村之间的义务由转让方履行,其权利由受让方承继,但转让方应履行的义务不包括20__年12月31日之后的义务。
十二、双方若在签订此协议后签署非解除协议之外的一切协议及其它行为均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
十三、双方已充分考虑此协议履行的一切风险,除非双方签署解除此协议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中约定的履行义务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包括不可抗力。
十四、因一方迟延履行交付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的,违约方除承担继续履行义务的责任外,还应按此协议转让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因其它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按实际损失额的50%支付违约金。
十五、资产清单为此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六、此协议一式六份,自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受让方签字加盖转让方印章后生效。
转让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煤矿资产转让转让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
二、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全体股东自愿,将甲方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有关转让事项双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二、本合同生效后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费元,余款元,待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日内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在支付第一批转让款的同时,甲方应将审计报告书中所列全部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移交给乙方。双方代表在资产移交清单上签字后,乙方取得全部甲方移交财产的所有权。
四、甲方应协同乙方将甲方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乙方指定自然人,同时应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依法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原股东对公司转让给乙方之前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方应保证除审计报告列明公司所欠债权债务外没有其它债权债务,若有由甲方及其原股东全部承担。
六、甲方及其原股东对依照本合同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财产权属保证真实合法,没有任何权利、权属争议纠纷,若因此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和本转让合同由此失效,甲方及其原股东将赔偿乙方因履行该合同而直接投入款项总额的2倍予以补偿。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同第三人签订的有关协议、合同等文件随本转让合同生效之日全部终止,确实需要延续的,由乙方对原协议、合同进行书面确认或重新与第三方签订。
八、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乙方所属,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商标使用证、企业档案资料等所有相关文件。
九、因本转让合同所产生的税费等支出,按法律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协调企业厂区内外围环境,确保乙方水、电路畅通,与周边单位、人员和谐,若因甲方与周边环境纠纷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及其原股东应予全额赔偿。
十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若甲方违反协议,应支付乙方转让款10%的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违反协议,亦应支付给甲方转让款的10%违约金。
十二、甲方出具委托书,指定为全权代理经办人,具体与乙方接洽,负责经办履行合同相关事宜。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或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____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受让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协议签定于(地址)
鉴于:
1、甲方在20__年7月31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1.1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年月日(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项股权资产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价款与支付
2.1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2在本协议签署后七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30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元,(小写)元,,在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甲方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七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八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金荣投*有限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34.28在本《协议》签署后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第五条税负的承担
4.1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第六条其他特别约定
5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方依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融资产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国工*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5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
5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
5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5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第七条声明与保证
67.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67.1.1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
67.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现状转让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
67.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
67.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
67.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工*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
67.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67.2.1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7.1.4”、“7.1.5”、“7.1.6”、“7.1.7”、“7.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7.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67.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
67.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第八条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
78.1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
78.2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0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9.2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修改与变更
1011.1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1011.2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其他
111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13.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
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实物资产转让协议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民事诉讼法》、《_____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其拥有的?按双方协商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并按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实物资产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实物资产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乙方应将其余的%转让价款在?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在乙方支付首款后,将出让资产交付受让方,运输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资产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资产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申请_____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乙方自愿将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转让给甲方。
② 乙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甲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款出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转让资产之价款
3.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3.2乙方并将相关资产(实物以及电脑文件)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 转让方之义务
4.1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业务交接工作。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5.1 甲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 款之规定。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甲方公司内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第五条?_____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_____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_____中国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_____、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_____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_____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_____使用许可合同》(略)
五、《劳务安排协议》(略)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以下称乙方):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字号)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 日(注:日期可以由甲、乙双方自由约定)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5)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公章)
受让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_____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_____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_____有关法律法规或_____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四、合同清单(略)
五、_____单(略)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的全部资产,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转让钣金车间的全部资产一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物
位于____市____工业园____路____号厂房的钣金车间内的全部资产,含生产设备等,具体设备、数量细目以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代表在库存清册上签名确认的所载设备名称、盘点数量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
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为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
第三条 支付方式
1.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
2.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
3.在乙方支付上述两期款项后,甲方应以本交易总额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按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发票后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给甲方。
4.甲方的收款账户为:
账号: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甲方亦可书面委托乙方将上述款项汇入指定的第三人的账户或甲方的其他账户。
第四条 交接日期及地点
双方定于年月日进行交接,各方各派代表人以上负责交接事宜,交接地点为市工业园路号厂房现场。
第五条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4.收到乙方首期转让款后,乙方即成为本合同书所指转让标的的所有权人,甲方不再对转让标的拥有任何权利。
5.交接日前(包括在交接日后才发现的),甲方因原车间生产经营对外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其他纠纷、对内与原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概由甲方负责清理,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乙方保证用于受让转让标的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即被认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由其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乙方首期转让款后,如第三人主张并有充分证据表明其为转让标的的合法权利人,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转让款,并支付本合同转让款的 %作为赔偿金。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甲方在与乙方办理转让标的物交接同时,解除与原车间厂房的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并付清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与车间厂房的业主另订租赁合同,但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2.甲方原钣金车间聘请的员工,由甲方负责解除合同,并依法补偿,支付工资、社保等费用,再由乙方与该部分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乙方不同意留用者,由甲方负责安排。
3.甲方原有生产订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以年月日作为分割日, 年 月 日以前已经出货或者收货的归属甲方,以后所发生的收货归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发函知会生产单的另一方有关本条的安排。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活动终止或带来损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式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职务: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月日在市设立,由甲方与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币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币万元,实际出资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的股权以币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为适应_____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资产,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_________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______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号,地号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公司院内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4.______公司所属“_________”牌、“_________”注册_____。
三、原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_____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总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1.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_________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_____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_________为准。
2.货源保证供应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诺: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_____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_____时,_________市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保证乙方新办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_____,该合理价格应以__________及周边地区同期平均收价为参考价确定。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_________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订鲜奶供应协议(协议见附件_________)。
3.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_________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_________市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_________万元付至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改造试车正式投产同时日产________吨时,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_____万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购______公司金额款项_________万元的剩余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内全部付清(另有还款明细)。
5.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_________%付给甲方做为充抵收购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订_________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_________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_____用工权。
2._________总公司对外签订的三份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订协议为准。
3.乙方在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后,另投入_________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维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善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有关奶源协议的落实,如由于未能落实影响乙方正常经常,则甲方应按乙方正常收购价格按天数赔付乙方。
3.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_________%计赔损失。
4._________政府应保证乙方奶源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7.鲜奶供应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范本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业近年来新兴的一种金融创新。那么对于信贷资产转让合同你又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信贷资产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信贷资产转让合同范文一编号:出让人: XX公司 (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受让人:XX公司 (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地:____省____市路号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签订地点:____省____市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典》、《民法典》、《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上述
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XX公司;账号为 ;开户行名称为 ;大额行号: 。
第四条 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____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____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账户名称:XX公司;账号: ;开户银行: 。
第五条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乙方应按 %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215; %215;信贷资产剩余天数,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____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银行: 。
第六条 债权凭证移交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 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
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 转让通知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 瑕疵担保义务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同权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甲方或乙方)应协助
(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信贷资产的再转让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
第三方。
第十三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
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受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 保密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
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
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通知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甲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收件人:乙方:XX公司地址:____省____市路号邮编: 电话:传真: 收件人:信贷资产转让合同范文二出让人:(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址:编码:电话:传真:受让人:
(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址:编码:电话:传真:签订地点:中国鉴于:
一、甲方按《信托贷款合同》(编号:)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 亿元信托贷款,并同意向乙方部分转让甲方在该《信托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为 亿元(放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贷款债权(下称“信贷资产”,具体情况见本合同
第二条《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2.乙方同意用自有资金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信贷资产。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信托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为普通企业贷款。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的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而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六、本合同所称《信托贷款合同》系指甲方与 于________年____月1____日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编号: )。
第二条 转让标的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项下债权和义务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债权转让后,原《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相应由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转由乙方享有:
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的股权,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 占 %的股权,应出资 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 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 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 公司拥有的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 %的股权于 年 月 日向 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 %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 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 (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转让方):主要负责人:地址: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本协议签定于(地址):鉴于:
1、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告了拟出售的资产包组合,并于乙方竞价前将拟转让资产包组合及资产包内资产项目的调整情况书面(包括电子光盘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对资产包内不良资产的状况已有充分的了解,双方一致同意以资产包内资产(包括债权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权资产、实物资产、抵债资产、有关诉讼费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最终标的金额以甲方审批同意并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备案的数据为准,其有关资料已列于本协议附件。
2、在转让标的的现有状况下,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的对价,将标的项下主权利以及相应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等转让标的并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悉数支付转让价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 甲方同意将其对转让标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的330项(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称转让资产交割“基准日”)项(笔)债权资产整体债权(股权)余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项股权资产 元,项抵债资产元(上述转让标的的明细见附件清单),按本协议约定之条件全部转让给乙方。
1.2上述转让标的从资产交割“基准日”基准日至全部资产交割手续办理完毕期间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与支付
2.1 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2 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将作为首付款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支付剩余应付款项的50%即(大写) 元,(小写) 元,,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项。应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划付至甲方指定账户(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证金 万元,因此,乙方此次实际补交付转让价款剩余未交款项的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甲方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
2.3如本协议签署后后____日内乙方未能足额乙方未能履行
2.2之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起计算的五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未交付的转让价款,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罚金, 违约罚金的计算标准为自本协议签署后____日起计算,每延期一个自然天按照应补足余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
2.
2、
2.3之规定,即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并有权采取相应的一切措施。乙方郑重承诺:若发生本款叙述的乙方单方面毁约情况,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还,做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违约赔偿金处理。
第三条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的转移
3.1自本协议生效乙方付清本协议
2.1规定之转让价款之日起, 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3.2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其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债权、 抵押权、质押权)也一同转让给乙方。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
3.3转让标的范围内资产及权利转移之同时,与本次标的债权资产有关的涉及中介机构的委托代理协议(合同)也一同转让给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现合同中约定的解除事由,否则乙方作为新的委托方,应当继续接受原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的约束,并承继甲方与受托人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甲方的有关权利义务。
3.4自乙方依本协议
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本协议
2.2约定的付款期内以及甲乙双方办理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的期间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应当在本合同后的____日(或乙方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
3.5如乙方能够完全履行本协议
第二条之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的____日(或乙方书面同意的较长期间)内,就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已由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情况以甲乙双方联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时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项资产的义务人。自乙方依本协议
第二条之约定付清全部款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此3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与乙方的资产共管期,共管期内转让标的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资产交割和资料交接的有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不再负责对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权利)和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3.6甲方应在交割时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
6.1《贷款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2《担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3《保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4贷款借据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5诉讼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6和解协议、法院判决或转让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7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8房屋、建筑物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9房地产抵押确认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10其他财产的他项权利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11原权利人将转让标的转让给甲方时,由原权利人和甲方达成的有关协议,以及相关的转让通知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12有关的催收通知及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13包含在“投资者审阅文档”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3.
6.14其他甲方认为应当移交的有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如有)
第四条 共管期内事项的有关约定3
4.17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于甲方转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甲方原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就打包转让其原持有的天津XX公司、____市设备调剂租赁公司、天津XX公司股权资产一事,已经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业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秘书通知其他股东的义务。鉴于股权资产的特殊性,在本《协议》签署后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并授权甲方与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关股东协商处理有关问题,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共管期结束后,甲方将不再参与资产包内股权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理。在共管期间或之后,乙方对涉及受让的资产包内的股权资产权利的行使和处置(如甲方持股企业的其他股东对股权资产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应依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上述三户企业的其他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且其购买价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价格(有关价格见本协议附件),则乙方无条件予以认可。如果其他股东的报价低于甲方所列价格,则由乙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或由乙方授权甲方与其他股东协商确定转让价格。3
4.28在本《协议》签署后
3.4规定的共管期内,乙方委托甲方对其受让的标的范围内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现金金额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费。
4.3超过本《协议》约定的共管期,具体委托并授权的内容及其他有关问题, 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长对部分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双方在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约定。则在双方另行签订的有关委托协议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费用、委托代理范围等有关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第四
第五条 税负的承担
4.1 因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资产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双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五
第六条 其他特别约定5
6.1转让标的状况:资产包内的不良资产可能存在各种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瑕疵。甲现状出售,乙方依现状购买。乙方承诺不对资产包内任何单项或多项资产权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实现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争议对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及甲方、中国XX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及甲方、中国XX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国各级政府也不承担任何责任。5
6.2鉴于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由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乙方承诺不对以上担保主体行使追索权及要求赔偿。5
6.3鉴于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实际对部分标的资产进行管理、处置及为了维权等需要进行了相关工作,对本协议生效日前甲方对标的资产进行的全部或部分处置行为或为了维权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应的处置结果,乙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认可并接受。5
6.4甲方转让上述的债权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手段和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知悉甲方的这一要求。
5.5自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即受让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有关资产或权利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或权利人变更手续的,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予以手续上的协助。5
6.65乙方受让上述债权资产后,义务人以及
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
5.7乙方受让上述债权后,义务人以及
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涉及转让标的的任何异议与甲方无关。
第六
第七条 声明与保证6
7.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6
7.
1.1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金融不良资产,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特性以及清偿的困难性。6
7.
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转让标的享有合法权益,有权将转让标的范围内的资产及权利依法转让给乙方。6
7.
1.3甲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6
7.
1.4甲现状转让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资产状况备注说明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物权资产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赁关系;有些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欠税、欠费;有些债权及从权利未经法院确认;有些可能已逾诉讼时效;有些资产在诉讼或执行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欠缴部分费用;申请人为原权利人,委托人未申请变更;有些债权诉讼后可能未申请执行,有些执行中债权已有部分款项执行回收;有些债权债务人将款项还给原权利人后,由于原权利人未及时将项划给我办,造成转让债权与实际债权有差异;有些案件的债务人或担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驳回诉讼、或移交公安机关查处;有些债权的债务人、抵押人或保证人对债务金额、抵押的有效性、保证的有效性持有异议;有些债权的抵押物可能已被处置或灭失等,有些债务企业、债务的保证人、抵押人可能已经破产或即将面临破产清算。6
7.
1.5甲方转让标的中如有物权资产或相关抵押物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及原权利人未取得相关人民政府同意转让或出让的批准文件,转让后甲方不负责办理该等批准文件。6
7.
1.56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资产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况,甲方对于该种情况的出现对于乙方的影响无法作出估计和预测。6
7.
1.67本合同所列债务人所欠本金和利息,来源于中国XX银行和甲方的会计记录,与债务人的财务记载可能存在出入。6
7.
1.78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标的中有关抵押资产或涉诉项目的权利人变更手续。若乙方因行使诉权或者遇其他主张权利的情况,需要甲方证明与该转让行为有关的事实时,甲方给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证乙方主张权利能获得有关司法部门的支持。6
7.2 乙方的声明与保证6
7.
2.1 乙方确认,已对本协议
第一条所述之转让标的及协议附件所列资产和权利的性质、金额、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有无实现权利的法律障碍等一切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让标的的现状和现有资料予以受让。乙方对前述“
7.
1.4”、“
7.
1.5”、“
7.
1.6” 、“
7.
1.7”、“
7.
1.8”中的陈述内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认识到了其根据本协议受让的金融不良资产的特殊性、风险的不确定性以及回收该等不良资产可能面临的困难,并且系经独立慎重判断后做出签署本协议之决定,同意按现有状态受让本协议项下转让标的。乙方同意按转让标的之目前状况购买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损失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
7.
2.2乙方保证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业信息、 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承担保密责任,并不会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
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须按有关法律以及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和规定提供的除外。6
7.
2.3乙方保证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权利,乙方承诺受让后在主张权利的过程中自行负责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为及其后果;6
7.
2.4乙方受让上述转让标的后,如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义务人对债务额有异议的,乙方与义务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6
7.
2.5乙方确认:甲方未曾针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购买的本《协议》项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转让标的的性质、状况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声明、承诺或保证。6
7.
2.6乙方保证: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权利)后,不会因为在主张权利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障碍或风险(如债务人、担保人或
第三人阻碍或抗辩其实现主债权及从权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或瑕疵主张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让资产(权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第七
第八条 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7
8.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7
8.2 本协议其他条款有关于违约责任承担的特别约定的,从该条特别约定。
第八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
第十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0
9.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
9.2 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 纠纷,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裁决。
第十一条 修改与变更101
1.1 本协议未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修改。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101
1.2 经双方书面签署的任何修改、变更文件构成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生效后,如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司法解释的发生的任何变化,均不应成为任何一方主张本协议无效的理由。如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双方应另行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原签署的《保密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所涉及的有关内容也应当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在此均承诺严格履行。
第十二三条 其他111
3.1本协议附件《资产包清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11
3.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约定,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1
3.3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转让方):主要负责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返
关于同意________、________转让其股份的决议
时间:________
地点: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根据股东________、________先生提出转让其所持有的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的书面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召开会议。会议中全体股东认真听取了原股东________、________先生转让股份的说明,公司股东会就此问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并作如下决议:
1、同意________先生将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万元转让给________先生,批准了________与________先生关于股份转让事宜签订的协议。
2、同意________先生将所持公司________%的股份,以________万元转让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其中,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购买________%的股份。
3、鉴于股东的变化,股东会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选举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股东________、________公司新董事,同时免去________(转让股份的原股东)董事、________(转让股份的原股东)监事的职务。
4、会议决定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及《公司法》修改《公司章程》(第次修改)。
5、会议决定委托公司职员________负责拟定相关文件、材料,向省工商局申办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并办理新设企业的开业登记手续。
股东签名:________
原股东:________
新增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转让方):
法人代表:
乙方(受让方):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
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万元(¥: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元(¥: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元(元)。
(3)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元(元);
(4)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转让款元(万元)。
(5)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转让款元(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10日内停止生产,并在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年月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元,第二次支付期间为年月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本合同签订年月日,具备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