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股权转让协议(精选3篇)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 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有限公司的 %股权,受让方同意接受。
2.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3.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4. 本协议生效且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即可获得股东身份。
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 受让方受让上述股权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7.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转让方的个人债权债务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担。
8.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9. 违约责任:
10.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1. 争议解决约定:
12.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13. 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乙方系一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服务、工商事务代理的企业,拥有合法信息来源,能够为甲方合法收购一家工程建筑类企业提供服务。
2.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包括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照无潜在瑕疵,符合甲方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
3.乙方承诺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公司股份转让前的公司管理工作由其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继续生产经营相关业务、不得将转让股权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并做好税务零申报工作。
4.乙方在协助目标公司与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已履行完毕与目标公司间的义务(如存在股权转让费,已足额支付)。该目标公司股权亦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或其他第三方权益负担,不存在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等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属纠纷。
5.在中介期限内,乙方将如实、及时、全面、客观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乙方确保其所披露的所有信息和提交给甲方的关于该目标公司经营、状态、资质、负债、财务状况、工程承揽业务或前景的信息在实质上都是准确完整的,且不会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据此,对于有关的公司文件、合同、会计账册、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与资料,均保证其真实性。
6.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完成公司股权转让的一系列行为之日止,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第三方就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及资质变更问题再行协商、谈判或转让目标公司的股份。
7.甲方应尽力配合乙方、目标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完成上述事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1.待乙方完成目标公司重组分立后,由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人员,乙方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若甲方有其他人才需求,待资质变更完毕后,双方再另行协商拟定。
2.待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双方协商日期,共同至工商局办理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至甲方指定人员名下。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公司印章、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书、税务等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目标公司财务票据及报表、合同。
3.目标公司的原有员工由乙方负责妥善安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目标公司的注册资金认缴未缴部分由甲方负责缴纳责任。
4.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乙方应书面答复甲方,并陈述具体事项、性质及对风险进行评估,甲乙双方应当讨论并协商处置。
5.甲方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前,乙方保障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债权和债务,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之前股东承担,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承担。
6.乙方与目标公司订立合同的,乙方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目标公司不履行义务致使甲方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 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 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 审批机关: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 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3.1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 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 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 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 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费用
5.1 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 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 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XX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2)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在____市签署:
转让方:A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A公司”)。
受让方:B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下简称“B公司”)。
鉴于:
1.A公司为CXX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A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共____万股,占C公司总股本的43%;
2.A公司和B公司均在调整产业结构,A公司将致力于发展生物技术及其原材料产业,B公司将致力于发展有色金属产业;
3.根据A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A公司拟出让其所持C公司股份;根据B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B公司拟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
故此,A、B二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A公司向B公司转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0 转让标的
1.1 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份指A公司合法持有的C公司____万股法人股,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占C公司股本总额的43%。
1.2 A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有偿转让给B公司。
1.3 B公司同意有偿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
2.0 协议履行
2.1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履行。
2.2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履行前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并享有股权收益。
3.0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A、B二公司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C公司43%股权的定价以经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该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
3.2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____元),经A、B二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3 B公司向A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资产冲抵。
3.4 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B公司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____万元人民币汇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3.5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A、B二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4.0 相关期间的权利义务
4.1 本协议所称相关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转让之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的期间。
4.2 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履行股东责任。
4.3 鉴于相关期间A公司仍为C公司股东,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由A公司享有。B公司应以____年到股权正式登记过户当年各年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准,分年按日平均计算后,按股权收益与股权转让对价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支付给A公司。该等支付可延至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4.4 协议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0 登记过户
5.1 A、B二公司应在B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汇入A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由A公司督促C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协议项下转让之股权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5.1.1 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C公司,并督促C公司完成有关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2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3 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事宜。
5.2 A、B二公司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C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
5.3 A、B二公司共同向第5.1条所述有关部门提交其要求的股权过户申请材料,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6.0 保证
6.1 A公司保证其合法拥有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有任何第三方对B公司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 A公司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不存在本协议明示以外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如果有第三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 A公司保证,本协议履行后,B公司获得所转让之股权及其所附带的、或按照该股权而拥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之上不存在任何负担。
6.4 A公司保证,将其所转让的C公司股权的全部证明文件提交给B公司,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5 A公司保证,不存在因自身行为而给C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在相关期间,出现因A公司原因而给C公司造成实际或者潜在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本协议项下股权是否完成了转让,均由A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6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3.4条规定的期限向A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6.7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4.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限向A公司支付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
6.8 A、B二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
7.0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 如B公司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B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未按期支付的款项计算利息,并支付给A公司作为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
7.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A、B二公司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8.0 签署、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应经A、B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8.3 本协议生效日为A、B二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8.4 本协议一式四份,A、B二公司各执一份,另两份作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过户手续用。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A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股权转让协议(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转让方"),一家依照____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受让方”),
一家依照中国法律组建和存续的公司,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公司单称时称为“一方”,合称时称为“双方”。
序 言
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资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其注册资本为____万美元,经营期限为____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38%的股权(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 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 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 审批机关: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转让方受让目标股权。
2.2 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等值的人民币价款(下简称“转让价款”)。汇率按实际汇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买入价和卖出价的中间价计算。
第三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3.1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定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相等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付定金归转让方所有。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____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____日期满后____天之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在生效日后____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相当于____万(____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 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移至受让方。
3.6 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 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 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力;
4.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费用
5.1 受让方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 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延迟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6.2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 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履行完毕之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地予以解决。
10.6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____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执一份,其余____份报送审批机关。
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期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XX公司
授权代表: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转让协议(2)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双方在____市签署:
转让方:A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下简称“A公司”)。
受让方:BXX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下简称“B公司”)。
鉴于:
1.A公司为CXX公司(下简称“C公司”)的股东,截止本协议签署日,A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共____万股,占C公司总股本的43%;
2.A公司和B公司均在调整产业结构,A公司将致力于发展生物技术及其原材料产业,B公司将致力于发展有色金属产业;
3.根据A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A公司拟出让其所持C公司股份;根据B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的需要,B公司拟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
故此,A、B二公司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A公司向B公司转让A公司所持有的C公司股份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1.0 转让标的
1.1 本协议所称转让之股份指A公司合法持有的C公司____万股法人股,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部分股份占C公司股本总额的43%。
1.2 A公司同意将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有偿转让给B公司。
1.3 B公司同意有偿受让A公司所持有的上述C公司43%的股权。
2.0 协议履行
2.1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生效后,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履行。
2.2 A、B二公司同意,本协议履行前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并享有股权收益。
3.0 转让价款及支付
3.1 A、B二公司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C公司43%股权的定价以经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并考虑该股权的未来收益能力。
3.2 根据上述定价原则及_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A公司拟转让股权的评估结果(评估值为____元),经A、B二公司协商同意,A公司向B公司转让本协议项下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____万元。
3.3 B公司向A公司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需以人民币现金支付,不得以其他形式资产冲抵。
3.4 本协议开始履行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B公司应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即____万元人民币汇入A公司指定的账户。
3.5 本次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税费,由A、B二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承担。
4.0 相关期间的权利义务
4.1 本协议所称相关期间,系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转让之股权正式登记过户至B公司名下的期间。
4.2 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仍由A公司积极、正当地行使C公司股权,履行股东责任。
4.3 鉴于相关期间A公司仍为C公司股东,A、B二公司同意,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由A公司享有。B公司应以____年到股权正式登记过户当年各年C公司经审计的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净利润为准,分年按日平均计算后,按股权收益与股权转让对价在相关期间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孰高的原则支付给A公司。该等支付可延至正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支付。
4.4 协议开始履行前如C公司发生停业、歇业、破产、解散等情形,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0 登记过户
5.1 A、B二公司应在B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部汇入A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由A公司督促C公司有关人员就本协议项下转让之股权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如果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需办理这些手续):
5.1.1 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交予C公司,并督促C公司完成有关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2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事宜;
5.1.3 向其他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东变更事宜。
5.2 A、B二公司确认,除非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完成日为C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之日。
5.3 A、B二公司共同向第5.1条所述有关部门提交其要求的股权过户申请材料,并保证各自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6.0 保证
6.1 A公司保证其合法拥有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并且保证所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若有任何第三方对B公司就该股权提出权属争议,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 A公司拟转让的C公司股权不存在本协议明示以外的法律或协议的限制,如果有第三方提供有效证据证明A公司的转让行为存在法律或协议的限制,由A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B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 A公司保证,本协议履行后,B公司获得所转让之股权及其所附带的、或按照该股权而拥有的全部权利和利益,这些权利之上不存在任何负担。
6.4 A公司保证,将其所转让的C公司股权的全部证明文件提交给B公司,并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6.5 A公司保证,不存在因自身行为而给C公司造成潜在的损失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如果在相关期间,出现因A公司原因而给C公司造成实际或者潜在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无论本协议项下股权是否完成了转让,均由A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6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3.4条规定的期限向A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6.7 B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4.3条规定的计算方式和期限向A公司支付相关期间的股权收益。
6.8 A、B二公司保证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股权登记过户手续。
7.0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7.1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7.2 如B公司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期限向A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B公司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就未按期支付的款项计算利息,并支付给A公司作为未按期付款的违约金。
7.3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A、B二公司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发生争议之日起3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8.0 签署、生效及其他
8.1 本协议应经A、B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本协议签署日为文首标明的日期。
8.3 本协议生效日为A、B二公司各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协议之日。如双方召开股东大会时间不同,则本协议生效日以后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时间为准。
8.4 本协议一式四份,A、B二公司各执一份,另两份作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过户手续用。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A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BXX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中介合同
甲方(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中介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谈妥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中介活动的期限为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乙方违反甲方要求、本合同第四条之约定或未在约定中介期限内办理完成中介事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函件自送达违约方之日起生效。届时乙方应将所收取款项返还甲方,并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如迟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之款项,乙方有权相应迟延履行相关义务。如甲方逾期支付超过五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函件自送达违约方之日起生效。
1.甲方委托乙方的事项包括:
(1)寻找拟收购公司,并促成并购交易;
(2)协助办理安全许可证;
(3)协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事宜等。
1.乙方从事中介活动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款外,甲方无需另行支付报酬(即股权转让款已包含报酬)。
2.股权转让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 ),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款、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费用、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费用等一切股权转让所需支付的费用。上述股权转让总费用分三期支付:
(1)第一期: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 ),后定金转为股权转让款。
(2)第二期:自甲方 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大写) 元(¥ )。
(3)第三期:自乙方文书已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变更登记所需全部材料等文书),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目标公司的100%股权转让时(全部文书递交至工商办理窗口且经审核无误),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大写) 元(¥ )。
3.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4.乙方因收取股权转让价款而产生的任何所得税或其它税费(如有)由其自行承担,甲方不予以代扣代缴。
5.甲方收购目标公司后,目标公司被收购前未收取的工程款如仍打入目标公司账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此笔工程款返还乙方,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