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汇总4篇】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精选4篇)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篇1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本合同是由 公司与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地签定。

合同各方:

转让方: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受让方:

法定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第一条:股权转让

1、公司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份额达成一致:

2、转让股权价款数额的约定:

3、转让股权价款的交付时间: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条:债务的承担

1、对公司已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2、对合资公司未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3、对本合同签定后及成交日后产生的债务的处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

1、在册资产的界定:以 年 月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准。

2、未在册资产的界定:

第四条:成交前的工作

1、转让方的工作:

2、受让方的工作:

3、转让方保证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成交日止,保证公司正常运作。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责任保持公司的资产和声誉不受损害。

4、公司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五条:股权转让成交日

自审批机构批准或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选定一日期、地点,正式核点有关文件和财产,在核定完成后,以该日为股权正式转移日,成交后公司股权自该日起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保证

1、转让方保证协议各项准确无误;

2、转让方保证转让股权未曾设定抵押、质押或有其他权利暇疵;

3、转让方保证如有过失全额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4、转让方如发现任何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协议不能履行或构成误导,转让方有责任书通知受让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索取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协议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通讯、诉讼或其他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可用传真发出,但必须在尽快时间内将其正本邮寄给收件人(使用本协议中的地址或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的传真号码及地址)。

第九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内条款,则并不影响该条款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协议内条款确实被某一方违反,而他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该视作同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部分被终止,并不影响转让方和受让方于协议终止前的权利,也不影响因协议终止而产生的权利。

3、本协议已包含了转让方和受让方对确定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议,并替代了以前各方之间可能已有的任何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承诺、协议或默契、信函、草签的任何文件等。

4、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责任签署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及采取的合理行动,以确保转让股权得以有效地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得以履行。

5、除经各方同意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他方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解释、实施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但当中国已颁发且能公开获得法律并未有对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别事宜有所规定时,应参照一般国际惯例处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把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转让方: 受让方:

签 章: 签 章:

日 期: 日 期: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篇2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鉴于*公司系由甲方作为外方投资者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万美元并于年月日经外经委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鉴于甲方有意出让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权;

鉴于乙方为独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让甲方股权,参与经营公司现有业务;

1、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

3、甲乙双方董事会已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审议并已作出相关决议;

4、*有限公司董事会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董事会,并就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以及原股东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认购权等相关事宜形成董事会决议;

5、甲乙双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并均同意依法进行本次股权转让。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签定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双方

1.1转让方: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1.2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条:协议签订地

2.1本协议签订地为:

第三条:转让标的及价款

3.1甲方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3.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

3.3甲乙双方一致确定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款应以*有限公司截至年月日的帐面净资产值为依据;

3.4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

3.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第四条:转让款的支付

4.1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乙方应按本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甲方约定的转让款;

4.2乙方所支付的转让款应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第五条:股权的转让:

5.1本协议生效6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

5.2上述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本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6.1本次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

6.2本次转让事宜在完成前,甲、乙双方均应对本次转让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内容予以保密。

6.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6.4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批文、变更登记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6.5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其在*有限公司的拥有的股权、客户及供应商名单、技术档案,业务资料等交付给乙方。

6.6自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权利。

6.7甲方承诺作为公司股东及/或职员期间所获得的公司任何专有资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客户资源及业务渠道等等)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7.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8.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8.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8.3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须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9.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提起诉讼。

第十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0.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报审批机关一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字盖章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篇3

甲方: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乙方: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股东一:身份证号码

新疆_投资有限公司是由甲方于_年_月_日注册的全资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期限为_年。鉴于甲方全体股东会讨论审议,一致同意将其所属的占100%股权的转让公司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转让公司。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转让公司的基本情况:

1、转让公司名称为新疆——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涉及土地平方米,涉及员工安置人。

2、甲方承诺并保证转让公司设立时的出资是完整到位的,没有抽逃出资情况,并且没有仲裁和诉讼等债务纠纷。

二、员工的安置: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并由甲方自行处置。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转让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三、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按如下办法处理:和乙方无关,一并由甲方接收。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原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新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四、公司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转让公司。甲乙双方办理公司转让手续,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四万五千元整,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预支付甲方80%转让价款。

2、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转让价款后,甲方需在20_年7月26日前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交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20%转让价款,及一千元的变更费用。变更手续由甲方负责完成,如本转让需要政府部门审批许可备案,均由甲方负责完成。

五、产权交割

甲方收到乙方80%转让价款后,转让公司相关权利义务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承担任何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约定在三个月内办理相关产权交割手续。

本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依法对转让公司享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七、费用和税费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所涉及的费用和税费由甲方承担。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具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定金2倍的补偿;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公司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转让公司,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3%,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如甲方与第三者存在再无纠纷,则甲方向乙方承担所发生债务30%的违约金,并且承担本合同生效前的债务。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

十一、权证变更

甲、乙双方在交割完成后,由负责,于日之内办妥权证变更事项。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与附属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

1、甲方股东省份证复印件、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2、所有股东的股权转让协议,

3、原转让的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 篇4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股权转让

1、公司股东之间就股权转让份额达成一致:

2、转让股权价款数额的约定:

3、转让股权价款的交付时间: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条:债务的承担

1、对公司已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2、对合资公司未登记在册债务的处理:

3、对本合同签定后及成交日后产生的债务的处理:

第三条:公司资产

1、在册资产的界定: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准。

2、未在册资产的界定:

第四条:成交前的工作

1、转让方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

2、受让方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

3、转让方保证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成交日止,保证公司正常运作。转让方与受让方有责任保持公司的资产和声誉不受损害。

4、公司向原审批机构申请批准本股权转让协议书。

第五条:股权转让成交日

自审批机构批准或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后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选定一日期、地点,正式核点有关文件和财产,在核定完成后,以该日为股权正式转移日,成交后公司股权自该日起由受让方持有。

第六条:保证

1、转让方保证协议各项准确无误;

2、转让方保证转让股权未曾设定抵押、质押或有其他权利暇疵;

3、转让方保证如有过失全额赔偿受让方的损失;

4、转让方如发现任何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协议不能履行或构成误导,转让方有责任书面通知受让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索取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由于协议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协议双方的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协议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通讯、诉讼或其他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并可用传真发出,但必须在尽快时间内将其正本邮寄给收件人(使用本协议中的地址或任何一方以书面通知的传真号码及地址)。

第九条:协议效力及其他

1、如任何一方并无要求另一方履行本协议内条款,则并不影响该条款被履行的权利,如本协议内条款确实被某一方违反,而他方放弃对其追究时,不应该视作同时放弃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

2、本协议或其部分被终止,并不影响转让方和受让方于协议终止前的权利,也不影响因协议终止而产生的权利。

3、本协议已包含了转让方和受让方对确定彼此之间关系的协议,并替代了以前各方之间可能已有的任何无论是书面或口头的承诺、协议或默契、信函、草签的任何文件等。

4、转让方和受让方均有责任签署其他需要签署的文件及采取的合理行动,以确保转让股权得以有效地按本协议条款规定得以履行。

5、除经各方同意外,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得向本协议以外他方泄露本协议内容。

第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解释、实施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但当中国已颁发且能公开获得法律并未有对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别事宜有所规定时,应参照一般国际惯例处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把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报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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