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知悉并同意,乙方的工作人员并非甲方的员工,不因为从事居间活动而与甲方形成任何劳动关系,不纳入甲方劳动编制,不享有甲方员工的劳动福利、保险等权益。乙方应为其员工履行职务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授权代表等身份,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文件、或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甲方或甲方的子公司、关联方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给付款方开具合规发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在临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日止,共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注: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内容。取消了劳动合同的约定终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注: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_________________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1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_________________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
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
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
治水平。
注:_________________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三种工资形式:_________________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
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_________________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合同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_________________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_________________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第八条
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_________________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劳动合同范本可以到信法网下载。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在我国进行劳动的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法律权益,证明自己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时,可以按照这类劳动合同对自身的合法劳动权益进行维护和相应的办理。
居间合作协议签订声明
本人(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居间合作协议,保证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合法证件)的真实性。郑重声明本人(单位)不具备下列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
2.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及配偶;
3.曾受到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含协会组织)的处罚或被列入黑名单;
4.单位委托签订居间协议的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5.以利用居间人身份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为目的;
6.以本人(单位)名义或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含子公司、关联方)名义对外募集资金。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签字/(公章):
居间合作协议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居间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以资产管理为主营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乙方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乙方愿意以居间人的身份,帮助甲方扩大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甲方亦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服务。
3.为实现甲乙双方及投资者、被投资企业多方共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以居间人身份为甲方非公开推广资产管理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1)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项目资源”,且甲方就该优质项目资源达成正式协议的: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收取的首年度(基金)管理费的 %。(范围:5%-10%)
(2)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合格投资者”,且甲方就该优质合格投资者达成正式协议的: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收取的首年度(基金)管理费*该(被推介)投资者的实缴出资/甲方募集资金总额的 % 。(范围:10%-20%)
2.甲方承诺依照资产管理公司行业惯例收取管理费,不应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应设计管理费延后收取条款以规避支付乙方服务费的义务。如募集资金分期实缴(跨首年)或该(被推介)投资者增资,甲方收取的管理费同样依照第四条第1款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3.管理费的支付以平滑机制为原则,如存在管理费提前收取(一次性收取2年或更多年度管理费)的,首年度基金管理费计算为:提前收取管理费总额/收取的年度数。
4.甲方收取的管理费到账之日的第二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如因募集资金逾期到位等原因造成管理费延迟收取,相应的居间服务费顺延支付,不构成甲方违约。
5.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经洽谈合作最终未能参与乙方推介的项目,或最终未接纳乙方推介的投资者出资的,无需支付给乙方任何费用,但应当向乙方说明未能达成合作的原因。
6.甲方经营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含基金产品)与乙方无关,双方就“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互不享有、承担任何权益、责任。
7.乙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乙方不得对外宣称与甲方存在控股、实际控制、关联方等关系,不得宣称取得甲方授权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募集活动。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不支付乙方报酬。乙方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因违反《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受到的监管部门的处罚及一切不良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
8.乙方保证其在签订本协议后,直至本协议终止前,不会将已经推介给甲方的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再推介给第三方,除非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推介信息后明确表示不会开展合作,或在收到乙方全部推介信息后超过3个月未与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开展合作。本款“开展合作”是指甲方已与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性质的法律文件,或甲方已就合作事宜开展实质性的前期准备工作(如依招标程序参与竞标等)。
9.乙方保证每年为甲方推介一个/名以上(含本数)的优质项目资源或优质合格投资者,否则视为本协议自行终止。但乙方一次性补足推介项目资源或投资者的,本协议继续有效。
10.非经乙书面许可(含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甲方无权将乙方推介项目或投资者另推介给第三方,但甲方为项目寻找资金或向资金方推介项目的情况除外。甲方将乙方推介项目或投资者另推介给第三方的,由甲、乙及第三方签订相关协议。
因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
1.负责资产管理业务合格投资者审核确认、投融资模式设计、风险控制、募集资金、产品备案、信息披露及投资后管理等事项;
2.向乙方推介的项目资源、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融资风险,口头或书面披露居间人身份;
3.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委托乙方非公开推广甲方所经营的资产管理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1)乙方以居间方的名义客观宣传甲方的资产管理业务及经营情况;
(2)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项目资源,并促成甲方与项目资源的对接、洽谈、合作;
(3)乙方向甲方推介优质合格投资者,并促成甲方与投资者的对接、洽谈、合作。
2.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对自身的经营范围做出调整,并及时将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含甲方子公司、关联方)的公司历史沿革、历史业绩等情况,对意向投资者宣传甲方经营情况应当做到审慎、客观、真实,并不得对意向投资者开展募集活动。
4.待乙方确认该项目方符合甲方优质项目资源标准,或意向投资者符合优质合格投资者标准后,乙方将该优质项目资源或合格投资者的全部信息(含联络人信息)交予甲方。
5.甲方将其优质项目资源、优质合格投资者标准向乙方充分说明,并在适时更新后及时告知乙方。
6.乙方向甲方推介的投资者,仅限于金融机构、工商企业(不包括自然人投资者),且该机构、企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如乙方每年为甲方推介一个/名以上(含本数)的优质项目资源或优质合格投资者,且乙方未有违约行为发生的,本协议到期后自动顺延。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党支部: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村委会: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老龄委: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均属于应该保密的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除因监管要求披露,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正式许可,不能以任何理由,在任何场合泄露、披露本协议任何条款及本协议所涉及的客户的任何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向违约方主张赔偿。
1.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监督。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规开展相关业务。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协议范围以外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约的活动,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果乙方的上述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向甲方、项目资源方或者投资者进行虚假不实宣传的;
(2)与项目资源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3)利用甲方名义变相非法集资或融资的;
(4)以甲方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内容以外的经纪活动的;
(5)向投资者保证投资收益或作出其他风险承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金融监管要求的行为。
4.乙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推介不合格、存在欺诈的项目资源、投资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项目资源、投资者(直接责任方)或乙方主张赔偿。乙方在向甲方赔偿后可向直接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