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分包合同(精选16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承包方式: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20xx年日开工至 20xx年
第二条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合格工程,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 。
第三条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时间
4.1 进入工地现场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5.2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
5.3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5.4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5 施工期间,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关系。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各项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6.3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6.4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
6.5 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6.6乙方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6.7自行办理当地施工人员暂住户口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施工中人为的损坏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按时付款造成的工期延误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延误每日按承包总价的5﹪扣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
8.1服从甲方和建设方管理及有关规定
8.2本工程报价已含人工费、机械费、耗材费、临设费、各种保险费、生活费、差旅费等各种费用。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另定协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采取其他途径解决。
8.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8.6本合同完成后自动终止。
8.7甲乙双方争议如述诸法律,解决地为济南市法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简称乙方):
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将 永定工业园区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楼工程泥作装饰分项施工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经济法律责任,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安全按期顺利完成,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福建省永定工业园区
二、工程名称: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1#楼工程
三、承包范围:
1、除混凝土分项工程外,完成该工程所有泥作部分项目: 砖墙砌体、内墙粉
2、装修分部包刮:。
四、承包内容:
砌体:砖料上下搬运、砂浆搅拌、砌体用架子搭设、砖晒水、砌完后楼板清理等。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工人工资、砌砖时用到的一切工具包括铅合金靠尺、灰桶等,除砂浆搅拌机、铁斗车)。
六、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按照设计图纸的实际砖墙工作量结算(扣除门窗洞口及砼所占的体积等),操作架搭设和砂浆搅拌及以上承包内容等均不计算工作量。
七、工程造价:
1、单方造价:
包工不包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优质等级,每立方砖砌体按 75 元( 75 元╱m3)(包括零星砌筑、不分墙厚、不分部位,此单价为统一包干单价,不另行调整)。
2、工地需要发生的零星点工工资:小工每个工作日 50 元,师傅每个工作日为 100 元,以当天工地负责人签证为准。
八、付款办法:
每月5日,由甲方人员对乙方前月按整层砌完工作量进行预结,在15日付前月已完成工程款80%支付,待本单位工程中间结构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付至总完成工作量的80%,其余20%等所有零星工程等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质量要求:
1、砖砌体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优质标准,验收标准详见砌体工程质验收规范GB50203—20xx和有关地方标准,如每出现一个部位违犯规范要求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并且剩余工资款不再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所施工的砖墙分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的砖墙分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材料浪费,返工的材料、工资和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月进度款,待返工或处理达到优良后再支付进度款,甲方并按公司及工程项目部有关规定对乙方班组进行罚款,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对各施工队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
2、提供总电源,楼层的分电源箱,总照明以及生活照明,提供提升井架,并负责开机人员。
3、负责各楼层主轴线放样,负责各层标高标准点的引测;负责各部位轴线和标高的技术复核;负责各工作面、各工种的交接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与乙方间的现场签证工作。
4、负责对乙方月结工程量的及时审核和发放工程款。
5、甲方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
十一、乙方的职责
1、必须严格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条款,不得浪费材料,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砂浆配合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如有随意下料搅拌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当天拌好的砂浆必须当天用完,如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落地砂浆应及时清理使用,每发现浪费一次罚款200元,乙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跟踪,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发现不在现场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罚款在月工资中扣除,并依次累推。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接受业主、监理人员的监督,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必须将质量问题消灭在操作过程中,若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一切经济损失。
3、负责对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上岗前安全教育。
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用好自身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若由于乙方违反规范、规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5、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质要求,若达不到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提供本施工班组所需用具。(除安全井架外,其它砌砖施工用具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随时配合甲方并上级有关人员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停工,不得闹事,严格遵守工地的有关《规定》。
9、乙方必须办理工人的暂住证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自负。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人员,如违反自行负责其后果。
10、严禁在工地打架、赌博、盗窃、使用电炉,如违反视其情节给予罚款50—1000元处理,或清退出场。
11、乙方上岗人员身体必须健康,严禁带有心脏病、脑溢血、恐高症及不宜从事本工作病症的人员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质检站、业主、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产生的罚款一切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工期完成,每延误壹天罚款500元,依次累推。
2、发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3、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期
1、每层砖砌体3天内完成,若乙方无法按时施工,出现的误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其它班组调用工人,产生的加倍工资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确保足够的施工人员按期完成施工(整幢主体砌砖施工在40天必须完成)。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地竣工、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七条 甲方工作
7.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7.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7.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第八条 乙方工作
8.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8.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8.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1.4 建筑面积: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3.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3.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3.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3.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3.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3.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3.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4.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4.2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第五条 甲方工作
5.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5.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5.3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5.4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5.5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5.6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六条 乙方工作
6.1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6.2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6.3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6.4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6.5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6.6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6.7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8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6.9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6.10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7.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7.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遵行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模板工程劳动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动分包对象及劳动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所有模板工程(含变更),预留洞模板、木工的施工劳动力(含二次结构、材料进场卸车、模板支配拆模、外保温安装固定、刷脱剂、穿墙螺杆的制作、割除,工人佩戴的安全帽、职工人身保险、暂住证办理费用、剪力墙根部高度不大于2cm堵缝、止水条钢板固定(注:起主体期间乙方负责二次结构,主体结束后乙方负责把剩余模板清理干净)。自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职工人身保险、班组长必须佩戴对讲机与项目部联系。
承包价格:定福园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按粘模面积计算:元每平米。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本分项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方义务:
组建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部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组织实施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款项下劳动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生活临时设施。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控制、检查和验收。
负责工程的技术交底工作。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将供应、设备、周转工具、材料、安全设施保证需求。
负责协调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现场工作关系。
3、乙方义务: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向甲方负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操作规程要求、每月20日前提交下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自觉接受甲方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与现场其他分包单位配合、协调顾全大局。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工具、按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先自检后报甲方项目部验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或无法返工影响工程质量和信誉,按相关制度处罚并赔偿各项损失。
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因乙方原因总进度计划每延误一天,混凝土扣一元每平米,如乙方确无能力保证工期,甲方另行安排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其费用在乙方承包费中扣除,乙方不得刁难,做到先生产后处理。
乙方必须做到材料节约、文明施工、做到大料大用、小料小用。工完料清,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使用各种材料,乙方做不到甲方派人去做,费用从乙方中双倍支付,乙方所用材料必须派专人领取,否则保管员有权不发货,收工时多余材料入库。如乙方做不到视情况按材料的5-10倍进行罚款,罚单由项目部经理、主管工长及材料员签字均能生效。不服管理无需班组同意。
对材料和三大工具执行限额领料,领料是有乙方签字确认,超预算部分按工地现场材料进价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所有进场工人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办理人身保险,其费用按人头分摊到各班组。如乙方办理人身保险,乙方必须将保单交项目部审核。
乙方进场后必须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分项质量和安全工作,便于统一管理,乙方不得私立食堂,班组必须在工地食堂就餐(乙方派专人领取饭票,任票就餐费从乙方费用中扣除)。
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报复印件一份给项目部登记成册,无证人员、童工、弱智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罚乙方300元每人,并清退出场。
4、付款方式
自工程正式开工之日起、主体完成层付完成工程量的80%,其他工程款在主体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主体验收后付至90%,其他余款6个月内一次付清。(中途可预付工人生活费)
拨付工程款时,乙方提供实际支付民工工资单进行备份,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5、补充条款:
甲方有监督乙方发放工资权力,当乙方恶意拖欠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直接向工人发放工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认可。
乙方必须负责本班组每个职工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执行公司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条例。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不能损坏本工种及其他工种的施工成品,如发现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作范围为颇及本工种的全部内容。
项目部不提供班组任何手使工具。
乙方不得将合同名下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依法承担责任.
伍仟元以内变更费用甲方不予给乙方追加费用。
6、工期要求
年月日开始计入施工工期,年月日结构主体完工。±以下按日历天数天±以上每月完成工程量,如超额完成工程量且质量过关,每层奖励乙方20xx元,如乙方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产值,每层扣乙方4000元:遇自然灾害、材料短缺、不可抗拒因素,乙方可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批准后工期顺延,乙方在进度、质量方面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需中途退场,所完成的工程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项。
合同签订当日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自动解除。
甲方委托人(签章)乙方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现甲方有样板房三间,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__花园第五期内,承包给乙方装修,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承包装修工程的内容范围、方式、时间和质量
1、内容范围:该工程的内容范围包括:室内天花板、地面泥水铺贴、复合地板、房门、衣柜、电视柜、墙身油ici漆,室内配套设施等。(详细见室内装修预算表)
2、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装修所用水、电均由乙自负。
3、工程完成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工程质量:按国家规定建筑装修标准执行。
二、乙方责任:
1、因甲方对装修工程要求时间短,为保证甲方装修按时完成,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必须完成全部工程。
2、工程峻工后经双方实地验收,如不符合工程要求的,一切不合格工程的材料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并返工。
3、乙方在安装、装修期间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合同工程总值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包开发票)其中:
1、29号楼b座204房室内装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2、29号楼b座201房室内装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3、29号楼a座203房室内装修费用: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合同结算使用税局统一发票。
五、付款方式:本工程经甲方验收完成后付款50%,即元,余款50%,即元,在样板房售出、业主验收后付清工程款。
六、保修服务:乙方向甲方、业主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三年。
(由甲方售出、业主验收后起计算),具体由甲方指定专人或物业管理部门联系乙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接本工程中 部分的施工,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承包范围:
第四条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承包单价:详见明细单。
第六条 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确认期限不得延误,如乙方延期,以每 12 小时为一个延误期,每一个延误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以现场验收人员验收通过日期为准(现场验收人约定为 )。
第七条 承包形式:
第八条 工程结算
8.1 按照乙方中标单价及费用按实结算,中标工程项目未含盖的子目,按甲方结算直接费单价结算。视工程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服务、形象、管理、业主评价等因素,甲方保留最终加减2%~5%的权利。
8.2 双方确认的价格中已经包含税金。
第九条 工程质量
9.1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十条 安全生产
10.1 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0.2 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10.3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10.4 现场电气焊动火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安全。
10.5 所有工程施工中应购买的保险(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财产和机械设备保险、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等),乙方必须购买,并支付一切费用。因乙方未保险或未满额、满员购买保险导致的各种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生活管理
11.1 严格按照甲方《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执行。
11.2 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
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
11.3 乙方工人的所有证件(如暂住证、劳务证、操作证等)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自理,工人应持证上岗。
11.4 乙方需严格约束其工人的社会行为,如发生打架、斗殴、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及其当事人承担,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视情节轻重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承包总价5%~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施工机具
12.1 所有施工机具由乙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临时设施、临时供电供水设施由甲方负责。
12.2 如需租赁大型施工机具及施工辅助设施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2.3 所有机具、设施的使用、维修、保养以及耗材、附属易耗品均由乙方负责。
12.4 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现场管理
13.1 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3.2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13.3 乙方须处处维护并建设甲方公司形象,所有形象建设必须符合投标书规定和甲方公司规定,所有施工人员出入施工现场要穿戴公司统一工作服(工作服的成本价有乙方承担),不得穿拖鞋,不得随地大小便(包括痕迹和气味),不得在施工现场吸烟,带电工具、设施不得有导电体裸露现象。
13.4 施工场地必须保持基本整洁,材料堆放有序。现场必须日日清扫,垃圾集中堆放,三日必须清理一次,特殊场所还要做到日日清、时时清。如有违反,视为违约,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违约金。
13.5 对工程的追加、索赔、变更、点工等签证文字资料的搜集必须准确及时。否则,因工程验收不及时或资料不全、质量原因等造成的工期延误、返工损失、协调与质监部门的费用开销由乙方承担。因签证资料不齐导致甲方无法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其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的设计失误导致的变更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13.6 如遭业主投诉,第一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5%的罚金;第二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0%的罚金;第三次处以乙方工程承包总价15%的罚金;超过三次或业主要求,乙方必须由现场清退,由此乙方不但要赔偿因退场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还应以工程承包总价为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足部分由保证金抵付。
第十四条 施工进度
14.1 乙方要以甲方与业主所签合同或约定工期为基准,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自行制订进度计划,严格遵守,保证工程工期,工期以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为准。
14.2 因业主原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断电停水、签证不及时、业主资金不到位、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必须有业主认可签字的文字资料方可予以支持,否则视为违约。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处违约金。
14.3 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部分的时间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 付款办法
15.1 一般情况,根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及业主实际支付状况而定,实行申报制。
15.2 签订合同十天内付工程款的 %。 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格的 。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全部付清。
第十六条 售后服务
16.1 乙方对施工工程必须保修一年,终身服务,工程竣工12个月内,按保修制度对工程进行回访不得少于5次。
16.2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保修责任及保修费用。在接到通知后,太仓市区1~2小时内,乡镇3~4小时内,苏州地区24小时内,外地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前往查看,了解情况,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原因、部位后即制定合理的维修方案,并报告甲方,取得谅解,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组织维修,在遇到特殊情况时,将加班加点确保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失。如乙方两次检修仍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检修,所需费用从乙方的质保金中予以扣除。乙方接到通知后,三次未予以检修质保金不予支付。
16.3 在保修期外,如发生质量问题,接到通知后同保修期内的时间规定派技术人员前往检查了解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修计划,并按甲方所要求时间维修,收取人工费。
16.4 售后服务不到位、不及时、不妥善、不根治或售后服务遭投诉均属违约行为。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
17.1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一手资料,并予以保密。
17.2 积极主动配合甲方的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工程量数据和材料人工价格资讯,并协助甲方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7.3 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的业务洽谈,并予以保密。
17.4甲方以往工程的维修保养,如果甲方需要,乙方应随时配合。
17.5甲方公司建设需要乙方帮助解决事宜,乙方应义不容辞。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8.1 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如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律师费等维护甲方权益所产生的损失)。
18.2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8.3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按分包工程承包总价5%每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18.4 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乙方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不得拖欠其施工人员工资,否则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支付给乙方工人。
18.5 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违约金额为工程总造价10%,如违约罚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或偿付无法实施,甲方可追诉到其公司。乙方追诉到其个人乃至其直系亲属。
第十九条 附则
19.1乙方通讯地址为: ,以上通讯地址视为乙方法定地址,认为向该地址发送的文件均视为已送达乙方。
19.2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班组(简称乙方):
经甲方研究决定,同意将 永定工业园区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楼工程泥作装饰分项施工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权、利及经济法律责任,确保本工程能保质、保量、安全按期顺利完成,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福建省永定工业园区
二、工程名称:方田小区标准房配套住宅1#楼工程
三、承包范围:
1、除混凝土分项工程外,完成该工程所有泥作部分项目: 砖墙砌体、内墙粉
2、装修分部包刮:。
四、承包内容:
1、砌体:砖料上下搬运、砂浆搅拌、砌体用架子搭设、砖晒水、砌完后楼板清理等。
2、粉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工人工资、砌砖时用到的一切工具包括铅合金靠尺、灰桶等,除砂浆搅拌机、铁斗车)。
六、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按照设计图纸的实际砖墙工作量结算(扣除门窗洞口及砼所占的体积等),操作架搭设和砂浆搅拌及以上承包内容等均不计算工作量。
七、工程造价:
1、单方造价:
包工不包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的优质等级,每立方砖砌体按 75 元( 75 元╱m3)(包括零星砌筑、不分墙厚、不分部位,此单价为统一包干单价,不另行调整)。
2、工地需要发生的零星点工工资:小工每个工作日 50 元,师傅每个工作日为 100 元,以当天工地负责人签证为准。
八、付款办法:
每月5日,由甲方人员对乙方前月按整层砌完工作量进行预结,在15日付前月已完成工程款80%支付,待本单位工程中间结构验收达到优良标准后付至总完成工作量的80%,其余20%等所有零星工程等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九、工程质量要求:
1、砖砌体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规范规定、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优质标准,验收标准详见砌体工程质验收规范GB50203—20xx和有关地方标准,如每出现一个部位违犯规范要求每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退场,并且剩余工资款不再支付给乙方。
2、如乙方所施工的砖墙分项工程未按设计图纸、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的砖墙分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标准和工程质量缺陷、材料浪费,返工的材料、工资和其它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月进度款,待返工或处理达到优良后再支付进度款,甲方并按公司及工程项目部有关规定对乙方班组进行罚款,在当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甲方职责:
1、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对各施工队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
2、提供总电源,楼层的分电源箱,总照明以及生活照明,提供提升井架,并负责开机人员。
3、负责各楼层主轴线放样,负责各层标高标准点的引测;负责各部位轴线和标高的技术复核;负责各工作面、各工种的交接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与乙方间的现场签证工作。
4、负责对乙方月结工程量的及时审核和发放工程款。
5、甲方在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和违反甲方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
十一、乙方的职责
1、必须严格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条款,不得浪费材料,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砂浆配合比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配合比,如有随意下料搅拌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当天拌好的砂浆必须当天用完,如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落地砂浆应及时清理使用,每发现浪费一次罚款200元,乙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跟踪,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发现不在现场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罚款在月工资中扣除,并依次累推。
2、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并接受业主、监理人员的监督,精心施工,做到保质、保量、按工期完成任务,必须将质量问题消灭在操作过程中,若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其一切经济损失。
3、负责对本班组上岗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质量安全验收标准交底、上岗前安全教育。
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用好自身防护用品,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若由于乙方违反规范、规程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一律不负任何责任。
5、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质要求,若达不到必须及时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负责提供本施工班组所需用具。(除安全井架外,其它砌砖施工用具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7、随时配合甲方并上级有关人员的检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停工,不得闹事,严格遵守工地的有关《规定》。
9、乙方必须办理工人的暂住证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自负。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人员,如违反自行负责其后果。
10、严禁在工地打架、赌博、盗窃、使用电炉,如违反视其情节给予罚款50—1000元处理,或清退出场。
11、乙方上岗人员身体必须健康,严禁带有心脏病、脑溢血、恐高症及不宜从事本工作病症的人员上岗,否则后果自负。
1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质检站、业主、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产生的罚款一切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十二、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工期完成,每延误壹天罚款500元,依次累推。
2、发现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者每次每人罚款50元。
3、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安全问题,影响其他班组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三、工期
1、每层砖砌体3天内完成,若乙方无法按时施工,出现的误工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从其它班组调用工人,产生的加倍工资由乙方承担在月工资款中扣除,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确保足够的施工人员按期完成施工(整幢主体砌砖施工在40天必须完成)。
十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地竣工、款项结清后失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双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总包人: 分包人: 分包人资质等级:
现将总包方承包的 分包给分包方,依照建设单位与总包方的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总包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 1 工程概况 2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 标准
3 工期
3.1 总工期: 日(为日立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工期顺延
3.4.1 按总包合同规定,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分包方不承担责任:
(1)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2)厂房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3)于非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总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分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4.2 出现以上情况时,分包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4 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大写: 人民币 ¥ (人民币) 5 材料设备工供应
5.1本工程由总包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5.2本工程由分包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5.3总包方提供和分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5.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5.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6 安全及其他
6.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分包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6.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总包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总包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总分包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总包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6.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总包方同意,并由总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6.5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总包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6.6 分包方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7 违约责任
7.1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7.2 总包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 ‰的违约金。
7.3 由于分包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7.4 由于分包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分包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8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总包合同内容执行。总包条文中未列事项可另行约定,作为本分包合同附件。
9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支付违约金。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1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方和分包方双方就分包建设工程装饰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分包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包范围与分包方式
2.1分包范围:施工图纸内劳务分包工程的施工。包括辅材的采购与检验试验,分包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竣工清理,竣工验收,售后服务,以及承包方代表书面指令施工范围和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履行合同和满足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的规定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与服务。
2.2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3.分包方提供的资源
3.1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分包方应提供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分包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以利于施工。
3.2分包方提供的所有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应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承包方对于分包方提供机械设备及施工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3.3分包方于开工_____日前向承包方提交符合承包方要求的施工详细计划;
3.4分包方于每月的_______日之前向总包提交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
4.质量标准与各项价款
4.1外部:飘窗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空调百叶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飘板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4.2房屋内:顶部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阳台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楼梯间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价款:________________。
所有合同价款的追加(包括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均建立在发包人同意追加并支付的基础上。分包工程税费由分包方自行缴纳,向承包方提供完税证明。
如分包工程质量达不到该标准,分包方向承包方交纳分包工程总造价的10 %,作为质量违约金。
5.双方驻工地代表
5.1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分包方所需指令、标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最终结算文件需经承包方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5.2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工作:分包方代表被视为有权按承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计划、承包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和承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确认工程量和工程结算金额。
6.工程变更
6.1根据承包方的指令变更
承包方可发出指令要求变更,没有承包方的指令分包方不得作任何变更。
6.2变更价款及支付
分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分包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分包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分包方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承包方确认后执行。
分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变更指令后三日内不向承包方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因工程变更而导致工程价款减少的情形除外)。
7.保修
7.1保修范围:分包方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2保修内容:因分包方施工或提供的设备、附件等产品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7.3保修期: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贰年,质量保修期自总包工程经发包人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分包工程质量保修期国家标准高于贰年的,执行国家标准。
7.4保修工作:
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方应当在接到承包方发出的保修通知之日起______小时内(特殊情况根据承包方要求而定)派人保修。分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承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支付的修理费用由分包方负担,由承包方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补足。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分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______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承包方或发包人组织验收。
8.工程款的支付与履约担保
8.1分包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承包方,经承包方审核后,承包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按______%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______%,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______%,留______%作为保修金,等______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2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__%,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工程通过承包方验收后,承包方将扣除保修费用后的剩余保修金支付给分包方(分包方不计取利息)。
8.3对于分包方应向承包方交纳的违约金、罚款等款项,承包方有权从分包工程款中扣除,但不排除采取其他方式。
8.4履约担保:分包工程的履约保证金为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______%,分别从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尾款中扣除;在分包方按政府部门及承包方要求交齐竣工档案资料、分包工程通过承包方竣工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承包方将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分包方。
9.争议的解决方式
承、分包双方在解释和履行分包合同时如果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在协商开始后28日内不能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分包合同自协议书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分包合同正本壹式贰份,承、分包双方各执壹份。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 (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内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开竣工日期:
质量标准:(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第2条 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格
本工程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承包:
a、 固定总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
b、 单价(含管理费及其它税费)承包,列工程量清单,按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本合同价格(单价或总价),无论何种原因均不作调整。
合同价款: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
元(合同价格的 %)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在保修责任终止后14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第3条 转让和分包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让和再分包。
第4条 农民工权益保障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必须依法为其购买必要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第5条 材料和设备
除按约定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同时乙方须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出厂证明、质量合格证。
乙方须提交一份满足合同进度的材料和设备计划予甲方审批。
按合同规定由甲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由业主供应的材料如低于市场价格的须核定消耗量),均应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乙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乙方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6条 工程进度
乙方应按甲方的进度计划和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
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7条 工程技术与质量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编制详细的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方案。
乙方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相关规定和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工程设备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乙方还应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甲方,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检查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
第8条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
乙方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乙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人员伤害和财产等损失负责。
乙方应在其施工中,落实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
第9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交底。
,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为水、电、通讯等施工管线,主要交通干道及公共道路),并提供给乙方使用。
在(约定时间)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现场测量控制点。
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
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监管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审查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按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
承担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他一般义务和责任。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
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及管辖的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
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实施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工程未移交甲方前,乙方应负责照管和维护,移交后乙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责任。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其人员、施工设备和剩余材料。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第10条 结算与支付
单价承包的项目,乙方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 并在每月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的工程量进行复核,但甲方审核的工程量不能超过监理人审核的量。
总价承包项目的结算,甲方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分解其
甲方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乙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甲方应从第一个月工程结算开始,在给乙方的月进度结算中扣留%的金额作为保留金。
在本合同工程保质完成并由监理人向甲方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后,甲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乙方。在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甲方将其余的保留金支付给乙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乙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甲方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第11条 完工与验收
当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乙方即可向甲方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验收。根据主合同无需由业主验收的部分,甲方按照验收程序自行验收。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乙方原因的,乙方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承担缺陷修复的全部费用。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乙方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且保修期满,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12条 违约和索赔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
甲方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监理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风险和保险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乙方必须为其雇用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乙方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者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合同签订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第15条 其他
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乙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严禁对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贿赂和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人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后,合同生效。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并形成补充协议。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在平等互
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项目装饰装修工程的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组织劳动力,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装修工程。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三、承包装饰装修项目及工作内容:
承包项目:隔墙、吊顶、干挂石材、墙地砖、石材粘贴、水电安装等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所列的全部施工、成品保护、验收、保修、售后服务等内容。
承包内容: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室内装修工程装修图纸所含全部工作内容及设计变更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预算报价表)。
五、工期: 天(以甲方通知进场开工时间为准)。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物业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若因施工质量问题未达到合格标准,乙方自购全部材料返工达到合格。
七、合同价款
(1)工程合同价款以单项报价为准(详见附件单项报价表),最终合同造价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2)由于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量,合同费用将进行调整,增加费用计算以原合同单价乘以实际增加工程量。如所增加工作原合同中没有合同单价,双方应依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3)综合单价(含人工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工程成品保护费、装饰材料等物资下车费、上楼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保险费等各项应有费用),工程量、机具、辅材等详见附表。
(4)附表未例项目,若实际发生,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安全:
1、乙方单位应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和健全管理机构,并在
作业班组按每五十人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员,所设安全员必须有“上岗证”和“安全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2、乙方作业班组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劳务作业人员未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事故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位承担。
九、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甲方管理制度的有关制度执行,并固定 负责保持现场、办公区要整洁。各种材料堆码整齐,按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管理规定做到工完料尽清场。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后果由乙方或当事人自行负责。对打架、斗殴者罚款500元/人次,并立即无条件退离施工现场。若发生偷盗行为,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班组作业人员非生产原因(如打架、斗殴等)造成停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杜绝火灾、触电、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到场外景观化,场内标准化,做到无尘作业,争创绿色环保工地。
4、遵守大厦物业安全相关规定,并接受并服从管理,承担违反大厦物业规定之罚款、罚金,造成大厦物业损失的按价赔偿。
5、乙方人员发生病、亡等一切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工伤事故的处理:
如发生工伤事故,劳务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并采取抢救措施,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共同责任按责任比例承担费用。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或调查小组)的认定处理。
十一、甲方责任:
1、严格审查乙方的施工能力,审查按合同进场人员的思想和技术素质,对乙方所有进场人员分类建档。
2、提供设计资料、施工图并进行施工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的交底。
3、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负责乙方进场时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如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返工整改,如乙方不在限期内整改,甲方有权给与500—3000元罚款或停止乙方施工,直至终止合同。
4、甲方须于每周周一向乙方书面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具体详细的施工任务。
5、加强工人的三防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通行。
6、组织工程完工验收和费用结算。
7、甲方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健康安全员,负责监督乙方职业健康和环境因素的管理。
十二、乙方责任:
1、进场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劳动力计划,班组负责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2、必须按合同规定确保工程进度,遵守甲方管理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保证工期按期完成,乙方每延期完成施工任务一天,须向甲方缴纳1000元的违约金,最高额不超过合同额的10%。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如造成现场施工人员窝工现象的,甲方支付现场施工人员劳务费用人工日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3、乙方应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乙方工人进场后必须将人员名单工种编制花名册交至甲方项目部,同时工人进场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所需证件(如暂住证、出入证、健康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为确保安全、质量、职业健康,环保达到国家规范要求,乙方应派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各一位在施工现场,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特种工种人员应持证上岗。
7、及时配合甲方作好各类隐蔽资料,交工资料,并配合甲方负责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中所要求的各类材料的检测报告(所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项目经理、项目主要负责人驻现场的时间为每周不少于6天,分包项目经理、项目主要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常驻工地,不得兼任除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的任何职务。分包项目经理必须带领本项目技术人员参加每周工程例会等甲方召开的各种会议,因故不能参加时应提前24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分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且必须为不低于前任资历(资格、经历)的人员。如未经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共同同意,任意调换和撤离项目经理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则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并承担不少于合同总价3%(项目经理)或合同总价2%(其他技术管理人员)违约金。 如分包项目经理、项目主要负责人每周驻现场时间少于6天或未提前申请便缺席会议,乙方将向总包单位支付违约金500元/人·天(次)。
9.材料管理及领用
9.1 乙方材料
乙方自购材料实行进场申报制度,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物业方、甲方认可,质保资料齐全方可进场。(乙方购买材料应以大龙建设集团第十七分公司名义开具发票,并交予我公司财务作为材料货款支付凭证)。
9.2 材料设备供应
9.2.1乙方在接到图纸后认真熟悉图纸。图纸会审后最迟在10天内就自身承包工作内容和范围提出材料需用供应计划,该计划交由甲方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认可后,作为甲方供应材料和发放材料的依据。
9.2.2 乙方领用或退还材料须明确专门责任人。甲方材料管理人员对乙方明确委派的专门材料员发放材料。甲、乙双方材料人员每次领用材料均需办妥手续,做好台账,并定期对账,月末盘点。
9.2.3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前一周书面申报下周材料需用计划。乙方领用装修材料必须填写《材料领用表》,并按表领取。
9.2.4如发生乙方未经允许,擅自将甲方材料拿走,则按盗窃行为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性质恶劣,则由甲方移交保卫部门按规定处理。
9.2.5 安装材料应以施工图纸为准,乙方在领用时应计算出单位材料总量,然后分层按安装部位计算,原则上以实际用量为准,并会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材料员三方认可的材料执行,不得随意要料或增减,实际用料超出计划需追究原因,并处罚款,设计原因或甲方原因不计。
9.3.材料管理
9.3.1 若乙方领用材料后长材短用或其它浪费现象(甲方将用数码相机现场拍照取证),并根据浪费情况对乙方处以每人每次50—500元的罚款,并承担浪费的材料费用。
9.3.2若乙方在实际施工中领用的材料量超过图纸预算量(含损耗量),乙方将赔偿甲方超量部分同等价值的损失。
9.3.3甲供装修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接到甲方材料管理员电话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组织人员卸车,并按甲方要求搬运到库房或直接领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罚。搬运费、卸车费、上楼费等费用已包含在人工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10.乙方在施工前负责配合甲方完成天棚、墙面、地面的排版图,及有关深化图工作、材料分隔、拼装款式等,报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11.对于墙地面等重要部位的石材铺装,乙方在现场依据甲方要求进行局部预拼后,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施工。
12.乙方施工中如与其他专业设计或分包单位(如智能化、电等)施工相冲突,应及时与相应设计或施工单位沟通并提出具体方案,报甲方审批通过后实施。
1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违反相关规范规定或达不到规定和设计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予延长,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14.若其他专业工程需乙方进行配合施工时(包括开洞、预埋、预留、交叉施工配合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吊顶上设备安装的定位和开孔均由乙方负责完成,费用依据实际发生工作量确认。
十三、工程结算:
1、单价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单项报价为依据。
2、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为准。
3、应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如因工作内容难以进行核算的可根据现场发生人工,按《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十四、劳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预付款:合同签定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30%的预付款,材料费凭发票向甲方报账。
2.工程进度款:.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25日乙方向甲方申报工程款,甲方应急时办理审核工作,在乙方申报工程款后15日内支付工已完成工作量工程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办完结算工作,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总价的95%。。
3.保修款:保修期为24个月,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保金。
十五、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结清款项后自然失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伍肆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后附中国工艺艺术品交易所室内装修工程《 单项报价表》、《装饰装修工程辅材例表》。共两份,共 页,为合同组成部分,加盖齐缝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有,现委托乙方对该卖场木工工程部份进行广告装修。该工程所用的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按甲方图纸进行施工(附图纸)。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 木工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木工工程总造价:按甲乙双方签订的价格(附价格表、施工验收检准)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贰拾天内支付乙方95%的工程款,余下的5%的工程款为质量保证金,甲方需于三个月后支付给乙方。
五、施工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半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从质量保证金中扣回;若费用超过质量保证金,甲方有权在乙方的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九、单价 室外铝塑板招牌 室内基层打底 室内铝塑板 室外铝塑板包柱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合同造价
合同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合同价款计算约定
6.1 本合同价款计算约定为:。
6.2 材料单价的确定:。
6.3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6.4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6.5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6.6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6.7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6.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7.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7.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7.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7.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7.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7.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7.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8.1 工程预付款: 万元。
8.2 预付款回扣方式: .
8.3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合同条款第六条有关合同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8.4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8.5 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9.1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
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9.2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9.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9.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9.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9.6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9.7 甲方代表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9.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9.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9.10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11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9.12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9.13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9.14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10.1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10.2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10.3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10.4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10.5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10.6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10.7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0.8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10.9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10.10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1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10.12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10.13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10.14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10.15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6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10.17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10.18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10.19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合同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合同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10.20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10.21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10.22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10.23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合同,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5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6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11.1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2.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2.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13.1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4.9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8.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8.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18.3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合同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合同,那么前述18.2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合同导致总承包合同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9.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9.3发生上述19.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20.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0.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20.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上海市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分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承建的工程劳务分包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期限: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五、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款支付:开工一月后付________万元,其余待工程完工后________付清。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特殊工种持证率100%,技工持证率85%,平工持证率60%。
八、分包工程质量必须全部合格,质量要求须由甲方现场项目部质监负责人按国家所规定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验收和签发。
九、分包工期:乙方进场后按项目下达的生产工期施工,每延长一天,罚款元,以此类推。
十、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等有关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纳,并向乙方出具纳税证明。
十一、临时设施水、电费由方承担。
十二、乙方必须与农民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
十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工资,工资发放应编制工资表,并将签字发放后的工资表报甲方项目部备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分包工程完工交验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分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工程面积: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标准: 现场验收合格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300000 元,金额大写: 叁拾万元整
1.6工程结算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包干;
(2)按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方案及出图,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甲方另行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3.2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单位因施工而收取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3.4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5禁止拆改承重结构,如需拆改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等管线。
3.6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施工期间乙方需使用的办公室、住宿、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3.7 甲方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项目施工保险,并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委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合同中规定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等施工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4.3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之前,严禁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4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处理好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注意环境保护。
4.5保护好施工现场现有的设施,成品保护若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4.6保护建筑内与施工有关的各种设施,保证办公室内上、下管道畅通。施工现场的每天垃圾清扫,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符合工程验收条件。
4.7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8负责所有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的卸装和搬运上楼。
4.9服从和配合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4.10严禁浪费材料,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作出处理。
4.11严格按图纸及甲方的书面交底施工,如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12不得滋兴生事,恶意停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作出处理,直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及报送相关单位的全部设计图纸。
第五条 施工材料
5.1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提前48小时申报材料计划清单.负责提供主材的数量,规格。
5.2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施工及现场办公的临电,临水设施,电梯保护,现场灭火器放置等工作由乙方负责。
5.3乙方申请材料的计划单应按照图纸符合实际不得过度计划,以免产生浪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6.1该工程质量严格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
6.2若双方未另行约定该工程质量标准,该工程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3双方约定: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 全权负责。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工期可以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若超期5天未付,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工期不得顺延。并对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付款方式:
9.1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保修金除外)
支 付 时 间费 用 比 %金 额(大写)
1.水、电路预埋轻质隔墙,吊顶基层结构验收合格三日内20
2.瓦工施工,木工施工,电工穿线全部结束,油漆工进场施工,验收合格三日内 40
3.竣工验收合格三日内35
4.质保期结束付清尾款5
9.2工程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应在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及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三)上签字。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应书面提出,若七日内甲方未有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向乙方结清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9.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甲方将工程款交予乙方其他人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②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③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四),保修期限为 壹 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1.2合同签定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其它,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 5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付对方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力。
11.5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按未付款额的 3 ‰乙方支付违约金。
11.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7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外运费用。
12.2施工期间,甲方将办公室钥匙一套,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并交付甲方。
12.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有权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交付甲方审阅同意。
14.6本工程由甲方为施工人员购买20万/人意外保险。
14.7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