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通用三篇)

精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精选3篇)

精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层___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_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交付_________万元(大写),余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收取违约金。

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精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2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房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登记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双方现场确认,均无异议。

第二条【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______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所附着有卖方户口,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元)。

第六条【税费承担】

双方约定,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

买方不按约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买方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但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买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八条【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付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_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4份,卖方1份,买方1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装修商品房购房合同 篇3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 账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

开户行: 账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

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 区、县

路、道、街

设计用途 建筑结构 建筑层数为 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

共部位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3)(4)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

地使用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为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 元(币种: ),

价款为 元,计

(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

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 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

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

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甲

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

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

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 向乙方支付违约

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日内的,甲

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

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 种约定,追究

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

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

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 ‰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1 2 3 4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

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

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

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见

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

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

2、下水 。

3、供电 。

4、燃气(气源种类) 。

5、暖气 。

6、 。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 日内采取补救措

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

按商品房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

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 日内与乙方

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

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

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商品

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 提供《天津

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在180日内,及时协助乙方办结房屋所有权转移

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协助乙方办结房屋

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 种约定处理:

1、 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

之 日次日起至甲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

方 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 %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

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

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

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

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图

附:商品房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将该商品房圈

红,加盖骑缝章。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

附件三:商品房质量及设备等情况

附件四: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情况

附件五:补充合同

合 同 登 记 备 案 栏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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