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文本(精选9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1、程概况 工程内容:大厅墙面、顶面、走道墙面、顶面、餐厅/家具/消防
2、 造 价:
3、包方式:
第二条 工地代表
1. 甲方:2. 乙方:
第三条 准备工作
甲方: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要求:水电路三通,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2.库各一间。
3.办妥消防安全审批等手续。
乙方:
1.装饰材料的准备;
2.施工人员、设备按时进入工地;
3.施工防护工作要求:范文明安全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施工场地安全及卫生要求:
第四条 工程质量与交工验收
1. 乙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选用合格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室内装饰工艺规程进行精心施工。
2. 工程竣工五日内由乙方提出竣工验收通知单,由甲方组织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单五日内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书面意见,或验收后三日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者,视为验收合格。
3. 未经交工验收,而由甲方单方面使用者,视为交工验收合格。
4. 工程质量保修期从竣工之日其计算为天。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的返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在使用中由不可抗力造成返修,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预结算
工程预结算按为结算的依据。项目增加或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后,正式作出书面变更,进入结算,并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预算书中已有单价的变更项目,项目变更时单价不变。
第六条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即付订金200万元整,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结清剩余尾款1300万元整。
第七条 工程延误
1. 因工程量变化和不可抗力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
3.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 因承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总额%的违约金。
2.乙方延误工期,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未完单项工程金额 %的违约金。
3.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责任方应偿付对方不能履行部分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 奖罚
1.甲方要求施工质量达到优良标准的,乙方已经达到优良标准,甲方奖乙方 -- 元。乙方达不到优良标准,罚乙方元,达到合格标准的不奖不罚。
2.乙方按质量要求竣工的,提前一天奖元。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发生纠纷,协议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由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3 乙方施工期间的设备、工具等施工用品需自行看护,如有丢失等情况发生,甲方概不负责。者自行采购时,必须在该项目开始进行前的20日内向乙方提出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另行分包或者自行采购,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第十三条: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 号:
开 户 行:
第十三条 签字盖章
甲 方:签约日期:
乙 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______元整。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_________。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区(县)______路_____弄(村)______号______楼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元,人工费:___元,拆除费: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元,管理费:___元,税金(3.41%):____元,利润: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公共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
(5)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召集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 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工期顺延。
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门窗部位、家具、卫生间、厨房、强电弱电、水管、其它要求);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送达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装饰内容及装饰材料规格、型号、品牌、等级、数量、单位、单价、合价);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变更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公司名称、联系电话、用户姓名、联系电话、合同编号、装饰工程地址、施工单位负责人、工地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工程交付日期、保修期限)。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当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为规范上述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诺装修房屋时,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业主手册》中装修有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报甲方审核,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当首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三条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如改装地热供暖),乙方须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改装地热必须除去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乙方装饰装修房屋时,禁止下列行为:
1、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等)。
5、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未经甲方许可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确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燃气管理单位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所聘请的承担装修义务的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的相关条款,否则因违章装修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损坏程度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追究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每户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如果改做地热供暖,另缴纳2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的装饰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持装修施工人员的照片2张、身份证(外地人员持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及复印件1张到甲方服务中心登记办理,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必须交还甲方;如遗失所带来的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修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本小区。乙方必须向装修施工人员详细介绍本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如装修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由乙方和装修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过程应无条件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等“三无”人员不得在本小区内进行装修施工。
第八条乙方装修时不得使用超过环保所规定的高噪音设备,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拆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和重大节假日施工禁止扰民),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九条乙方装修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十条乙方在装修期间,进入小区的散装材料(如水泥、沙子、鹅卵石、红砖等容易污染环境的物料)须由运入人员到服务中心交纳保证金500元,并签定《协议书》后放行;在本小区公共区域装卸此类物料,需铺垫布和遮盖布,搬运后需立即清扫干净。材料按《协议书》规定运入装修单元后,由房管员根据《协议书》规定检查合格后,返还保证金本金;如有违约情况,按《协议书》规定办理;其它装修材料和工具进入,保安员将根据《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内容给予放行;物品外搬必须有甲方开具的《放行条》。
第十一条乙方装修时,必须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和毗邻住户的正常使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如上下水主管线、天然气、供热管线、排烟道、排风道、智能化系统等)及与此相关的设施设备(如上水阀门、下水检查口等),不得进行封闭式装修,否则当进行设施维修时,如需拆除装修,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装修造成下水道堵塞、渗漏、停电、停水、火灾及损坏他人物品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因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要求予以恢复或赔偿损失。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施工;如由甲方恢复,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第十四条乙方装修过程中,如在包窗口时除去窗口保温沙浆,造成窗口透风、透寒、返潮、霉变等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在安装窗台板时,不能去除窗台保温沙浆,否则发生窗台漏水、返水、玻璃结露等现象,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乙方在本小区的公共部位一律不准从事装修、堆放等活动,如不遵守此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停工,并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七条乙方违章装修的必须予以恢复,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可根据情节做如下处理:
1、要求停工;
2、要求恢复原状;
3、报请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装修完毕后,应向甲方申请核验,甲方将在接到报验后的____日内进行初验,发现问题告知业主整改;3个月后,乙方提出终验要求,甲方会同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对装修工程进行终验。
1、终验后确定无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视为验收合格。
2、有违反国家关于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条款的装修工程,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赔偿金。
3、甲方应将赔偿金作为本物业的房屋维修费用,专款专用。
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均遵照本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现甲方为装修 ,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装修合同,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项目:
1、10个房间、一个客厅、一个厨房,房间顶四周打石膏线,12个间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贰佰元。
五、工程造价:
包工包料,甲方支付给乙方装修费(包括人工费)计人民币壹佰零伍万捌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性将装修费付清。
七、款项至划至户名:
八、装修项目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________%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______%。剩余____%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_________%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装修内容
围墙制作横幅制作灯箱商铺门面导视牌电梯间商铺门面
三、工程支付金额: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制作工程的费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支付给乙方。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2、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和要求完成工程工作。
六、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3、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装修房屋合同
3、总价款:
4、开工日期月年
第二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30%工程款;剩余7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装修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并且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 承包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支付总工程款的50% : 元 |
| 第二次 | 木工收口 |支付总工程款的30% : 元 |
| 第三次 | 油工刷漆(涂料)前 | 支付总工程款的15% : 元 |
| 第四次 | 工程完工 |支付 总工程款的5% : 元 |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几项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1.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1.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部门____份。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