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装修合同(通用3篇)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杭州市人民政府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家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3、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
4、本工程由 设计。
5、工期:工程期限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总价款:(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税金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款项的支付采用甲方直接划至乙方所提拱的账户内。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1、甲方工作:
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2、乙方工作:
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应供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经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双方协商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办法: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书面承认。
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
甲方未输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姓名(签名):
乙方:
姓名(签名):
年月日:
发 包 方(签章) (以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 (以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 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甲方进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说明。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风暴合同条例》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造价(大写): 元。(小写) 元 甲方工程负责人: 乙方工程负责人:
二、 工程承包方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甲乙双方各自部分包料:
3、 乙方包工,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三、 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材料堆放处,休息工具堆放的房间。
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施工使用。
3、施工期间甲方仍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负责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四、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环境保护,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施工现场不得酗酒、赌博、及带小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五、工程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经双方签定变更单后,方可实施该项目,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凡甲方与工人私自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
1、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持工程款项。
3、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全部付清工程扣除5%税金以及尾款的变更及其他追加费用。
4、 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资料。
七、如交工之后一年期间,工程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甲方付乙方工程款时必须扣除税金。
九、乙方工程开工时须配合其他施工方的工程。
十、甲、乙双方直接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上述内容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