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装修协议(精选3篇)
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房屋所有装饰工程。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自20xx年8月27日开工,至20xx年10月27日竣工,工期60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在9月10日前支付38万元。
(3)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余款。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采购,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同产品。
2、乙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定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产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3、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护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生产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10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800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_________。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情况:_________。
2、装饰施工地址: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__元,利润: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如果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6、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全部的轻工辅料及主材有集成吊顶、橱柜、府林门及门套、地板、地板砖、地砖、墙砖、卫浴三件套、开关插座、石材、各种五金小件。不含推拉门、电器、灯具窗帘杆及窗帘、鞋柜)。
1.6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2.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2.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3.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材料供应
4.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5.1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
5.2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5.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7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2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6.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6.3工程验收合格后,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6.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票据为工程主要凭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7.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第八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⑴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⑵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附则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0.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0.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0.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