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知识产权顾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______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 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 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 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 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 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 工作方式
3.1 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4.2.1 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4.2.2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4.2.3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4.2.4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
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
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医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联系人: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甲方、乙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依法享有完全知识产权的甲方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无偿且无地域限制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软件知识产权自甲方软件创作完成之日起即转至乙方享有。
如转让甲方软件知识产权需要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交付全部源程序代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甲方不得私自留存任何副本。
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甲方软件权利状况真实、合法、有效。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软件。
四、甲方保证甲方软件为甲方的原创作品,且在任何范围内未曾自行或授权任何人对甲方软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保证对甲方软件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且甲方软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亦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如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完全享有甲方软件知识产权的,甲方应一次性全额向乙方退回乙方向甲方颁发的奖金元人民币,并支付不少于奖金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就不足弥补部分,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各方另行协商。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各持二份。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地址:顺德市北滘镇蓬莱路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顺德北窖美的工业城内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 ”商标[注册号:1523735],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美的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菲林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菲林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____市北滘镇蓬莱美的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证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及履行地:顺德美的工业城内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相应合作合同,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知识产权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限:
(一) 根据双方所签合作协议,乙方视情况可使用甲方拥有的或有权使用的以下知识产权的一种或数种:
1、商标权:主合同期限内使用“ ”商标注册号:,以下简称合同商标;
2、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有技术):所涉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项产品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性能指标、技术配方、技术决窍、工艺流程、检验方法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定价、市场分析、对竞争对手的分析、广告策略、客户资料和名单等。
二、乙方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商标权的保护: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XX集团《商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正确使用合同商标,有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合同商标标识由甲方同意的厂家负责印刷(费用由乙方支付)。
2.对使用合同商标的产品,乙方有生产权,仅向甲方出售,无权擅自向任何第三方销售。
3.乙方不得促使他人或许可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合同商标,不得将合同商标标识提供他人使用,不得任意扩大合同商标的使用范围。
4.主合同期满,乙方无权使用合同商标进行生产、销售,并应销毁原有合同商标专用的模具、样板、片等生产工具(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无权将甲方或广东XX公司在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已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在全球任何地点进行注册。
(二)对专利权的保护:
1.对于甲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行将其申请专利;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含外观),为防止第三方将该技术申请专利,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尽快将其申请专利,乙方不答复的或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提出有效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该专利的申请权给甲方,甲方有权指定广东XX公司直接申请,但对于取得的专利权,乙方有无偿使用的权利,如转让,乙方有优先的受让权。
2.未经约定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专利号印在为自己或他人生产、使用、销售的产品上。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
1.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应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自行使用和许可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现泄密事件(包括主动向第三方泄露或因保护不当为第三方获知)。
2.乙方应有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与相关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载体的复制、借阅、分发、回收、销毁等,应严格实行登记、追踪等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3.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乙方有义务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全部交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与甲方进行业务交往过程中,不得通过任何不正当途径与手段探听、窃取、使用、泄露甲方之商业秘密。
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样板、等生产工具,在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后,将上述工具及乙方持有工具复制品全部交还给甲方。
(四)未经协议或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为自己及第三方生产、销售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零部件。
(五)乙方不得仿制、假冒甲方产品;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或具有甲方知识产权的任何模具,工装等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给他人使用;不得将相应的产品包括正品、副品及利用上述模具、工装生产的零配件转售他人。
(六)如知悉第三方侵害甲方商标权、专利权及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有义务提供线索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工商、司法机关查处侵权行为。
三、不侵权保证
(一)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设计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使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等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
四、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商标标识流失等不良后果,甲方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技术或设计、制造的产品及所采用的设计方案、外观、技术如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对此负责,并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未及时将含甲方指定内容商业秘密的相关载体(含复印件)如数交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并仍须履行甲方限期交还上述资料的义务。
(四)乙方运用甲方提供的商标、技术、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为自己或他人生产、销售产品(包括许诺销售)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如违约金不足补偿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此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失去的利润、市场份额的丧失、品牌损失、重新开拓市场的费用等。
(五)不论任何原因,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将甲方提供的知识产权许可、提供、泄露给第三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损失,损失计算与上述第
(四)项同。
(六)乙方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同时终止主合同,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五、本协议有效期与甲、乙双方所签订之主合同相同,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双方所签主合同不论以任何原因终止或被解除,则本协议也将自行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承担的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并不解除,仍然有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可另行协商,或以《民法典》及有关法律为准。
八、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于双方所签的主合同生效条件下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范本精选
主办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书 年 月 日
投诉人填写基本信息名 称展位号委托人联系方式
投诉人
被投诉人
投诉内容□专利侵权 专利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侵权 商标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其他投诉: 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诉机构填写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证明 □知识产权证明 □侵权证明
被投诉人情况调查□ 展品涉嫌侵权 □展板涉嫌侵权 □展台涉嫌侵权 □条幅涉嫌侵权
□ 具体侵权状况描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叙述□ 处理流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依据□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
处理结果□ 撤展 □遮盖 □调解结案 □不予受理
□终止处理 □公证取证 □出具事实证明 □转由行政、司法机关处理
确认签章投诉人签字被投诉人签字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人员
签字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委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__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办证费、印花费、年费等)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5日内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费用后立即开始申报。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发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共同申请________________项目,对将来项目开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与知识产权协商以下知识产权共享协议:
1.根据课题任务分工,在双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在课题执行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他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双方共同申请。合作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请专利。
3.由双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自使用的权利。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技术秘密。
4.双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奖励,荣誉称号和奖金等归双方共有。
5.双方对共有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的经济收益由双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6.本协议不在协议双方之间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如双方希望建立任何商业上的代理、合作关系的,应另行签订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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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有关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范本参阅,由整理发布,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详细内容介绍请看全文。主办方(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编码:参展方(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编码: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____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
2.展会地址:
3.展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
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
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
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
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
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上述就是小编分享的有关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同范本参阅,是否对您有所启示呢更多的精彩内容发布尽在这里,欢迎查阅。
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产权交易管理规定》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本合同供在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场内进行产权或股权收购业务的意向受让方委托北交所经纪会员代理产权交易时使用。
二、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构成委托合同文本要件,供委托双方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三、合同涉及的当事人如为自然人的,请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本合同所述“委托业务”一般包括产权经纪服务及其他服务。其他服务仅供双方参考,具体服务内容可根据双方商议自行约定。
五、产权交易服务费:指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规则》的规定,在北交所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办理产权交易时应支付的费用。收费标准依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服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七、交易佣金:指受托人完成委托产权交易相关服务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的双方商定的相关服务报酬。
八、权证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指在产权变更过程中向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支付的费用。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日期:____________
聘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 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xx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 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 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 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 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a.各种政府、法院、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c.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d.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 甲方的义务
5.1 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l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 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独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 乙方的义务
6.1 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 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官员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 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8条 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 其他
9.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聘用期间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经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已注册和未注册的、包括进行了注册申请的专利、专利申请权、商标、服务标志、标识、形象、商号、互联网域名、设计权、版权(包括计算机软件的版权)、数据库权利、半导体设计图权利、实用新型、专有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权利或保护形式,不论其表现为何种形式,记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否登记。
“职务作品”: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作品、论文、报告、文件、图画、肖像、产品理念、服务理念、照片、底片、录音/像带和母带、电脑程序、源代码、结果代码、原型、研究数据和文件、样本、日志、报告和其他材料(总称“职务作品”) 。
二、知识产权归属
1、有下列条件情况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全部属于甲方:
A. 受聘期间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B.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C. 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两年内研发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务有关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D. 主要利用甲方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材料等所研发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E.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
除非乙方证明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则在乙方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1年内形成的与乙方工作相关的作品或产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全部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雇甲方期间及其离职后,如为甲方合法取得或维持上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所有权所需要,乙方将按照甲方的要求签署有关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协助。
3、乙方承诺,在任何时间,仅为甲方利益、并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对其作任何形式的处分/处置。在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立即停止对前述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一切使用行为。
4、甲方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承诺,不再声称是甲方的雇员、或声称具有代表甲方的权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侵占、使用或者擅自复制、带走甲方拥有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的任何文件、资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
三、竞业禁止
1、乙方承诺,在受聘期间,不侵犯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声明,此前未曾与第三方签署过任何包含“竞业禁止”条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与曾经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的第三方以适当方式解除了该等“竞业禁止”义务。
前款所谓“竞业禁止”条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从事甲方现有工作的条款。
3、如因乙方违反上述声明导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连带侵权,乙方应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内,乙方不得参与与甲方有竞争性的本职工作以外的活动(事先得到甲方许可的除外),竞争性活动指从事与甲方现从事的业务相同/类似业务活动,或在与甲方从事相同/类似业务的任何单位任职,包括但不限于以兼职、顾问、股东、董事、监事、合伙人、投资人、提供劳务/咨询/服务等任何形式。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项协议内容,盗取、泄密、侵犯本协议所述的“知识产权”和“职务作品”,属于严重违纪行为。经甲方查实,乙方应为这种不法行为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规定的其它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供职期间税前工资总额的30%。
2、甲方有权从乙方在违约事由发生时应得的工资及其它应得收入中扣除上述违约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额低于违约金数额,乙方应予以补足不足部分。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则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时,同时构成严重违纪,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任何补偿。
五、其它
1、本协议可由甲方转让给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当乙方在上述机构之间被调任时,本协议自动被转让至新的聘用单位而无需由乙方另行签署。如新的聘用单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与其签署新的协议。
2、本协议有效期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全部期间以及乙方与甲方的聘用关系解除或终止(无论何种原因)之后3年。
3、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定义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1.2 "甲方业务"指_________。
1.3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1.5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1.6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1.7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1.8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1)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条 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3) 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4)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2.2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2)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5) 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6)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2.4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术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3.2 经营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财务信息:____________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5) 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
第四条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条 对成果的权利
5.1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5.2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5.3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3)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5.4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____________
(1) 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2) 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3)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5.5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____________
(1)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2)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2)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3)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第六条 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条 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7.1 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____________
(1) 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2) 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3)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4) 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3)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7.4 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条 竞业禁止补偿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8.2 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九条 承诺和保证
9.1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9.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9.4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9.6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10.2 除上述10.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及份数
1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13.2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中主办方与参展方签约时选择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述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指主办方针对参展方的参展项目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状况进行的展前审查,以及依照《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展会期间与参展方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的协调处理。
3.本合同中所述的“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展台及相关宣传资料等。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主办方(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展方(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为维护展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地址:
2.展会期限:
3.展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展前审查
1.乙方应当在参展前自行检查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见附件一)。
2.乙方应当携带与参展项目相关的权利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参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标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有权在展会开始前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展台、展板、相关宣传资料 □ 其他: 。
4.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审查所需物品及资料。
5.甲方的展前审查工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甲方发现乙方的参展项目可能引起知识产权纠纷的,有权督促乙方再查或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条 展中投诉处理
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宣传咨询服务。
2.甲方应当在显著位置向乙方公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受案范围和联系方式,并公布甲方或者投诉机构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
3.乙方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使用其参展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
4.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投诉,也可以自行与该参展方交涉,但不得扰乱展会秩序。
5.甲方应当按照《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见附件二),接受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第三方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6.甲方接受投诉后,有权对投诉涉及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对乙方的参展项目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7.乙方被投诉的,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做出不侵权的举证。
8.甲方应当妥善保管投诉有关资料,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对投诉涉及的有关情况出具相关事实证明,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9.甲方应当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掌握的乙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
(1)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乙方参展项目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
(2)乙方承认其参展项目涉嫌侵权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据材料的。
2.属于下列情况的,甲方有权直接对乙方参展项目采取撤展或者遮盖等处理措施,并由乙方承担甲方采取处理措施的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1)乙方拒不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的;
(2)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后乙方擅自恢复的;
(3)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调查处理的。
3.除前款情况外,甲方直接采取撤展、遮盖等处理措施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与第三方的交涉扰乱了展会秩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交涉,通过投诉机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乙方拒不停止交涉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参展资格。
5.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有多种文字文本的,应当以中文文本为准;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对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参展知识产权承诺书
:
我 公司同意遵守《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并接受主办方及其投诉机构依上述办法制定的《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自即日起,至本届展会结束(至 年 月 日),特做出如下承诺:
1.按照相关规定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自行检查。
2.不在展馆内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展品、展板、展台、宣传资料等。
3.按照主办方或者其设立的投诉机构规定的投诉程序进行投诉,不影响展会的顺利进行。
4.积极配合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以及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在展会期间进行的取证、勘验、询问等工作。
5.在投诉时准确、完整地向主办方提供知识产权权利证明等相关信息。
6.投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7.不进行恶意投诉。如因为恶意投诉给主办方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若违反本承诺,愿意按本展会的规定接受主办方或者投诉机构的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投诉机构及承诺人各持一份,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生效。
展位号:
承诺方代表人(签字):
承诺方(盖章):
签署时间:
附件二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处理程序
第一条 制定依据
为维护展会秩序,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北京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制定本投诉处理程序。
第二条 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1.主办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设立展会知识产权投诉机构(以下简称“投诉机构”)。投诉机构可以由主办方人员、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法律专业人员等组成,投诉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
2.投诉机构依照本程序第三条的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第三条 投诉的受理
一、受理条件
1.投诉人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事项具有利害关系。
3.投诉是针对展会现场发生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投诉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公司应当提供商业登记资料,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证明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具体包括专利证书和公告文件、最近一次缴纳年费的凭据,商标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能够证明著作权的法律文件。知识产权发生有关变更、续展、转让、许可等事项,还应当提交上述法律文件。
4.侵权证明。具体包括涉嫌侵权参展项目的名称、涉嫌侵权产品的宣传资料、照片、实物等。
5.境外权利人投诉时提交的外文证明文件必须有相对应的中文译本。
6.投诉形式。投诉人投诉必须提交书面投诉书。
三、不予受理的情况
1.投诉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或者著作权侵权诉讼的。
2.投诉人的专利权正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的。
3.投诉人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者著作权存在权属纠纷,正处于人民法院的审理或者有关行政机关的调解程序中的。
4.投诉人的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无效,或者商标权已经被撤销,或者著作权已经超过保护期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投诉的处理
1.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1小时内通知被投诉人,并要求被投诉人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的陈述意见和不侵权的证据。
2.投诉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在3小时内对涉嫌侵权的参展项目进行核实,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拍照、复印、录像等措施,并作记录。
3.投诉理由不成立的,投诉机构可以终止处理。
4.核实完毕后,投诉机构首先主持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投诉机构督促双方立即履行;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投诉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请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5.投诉机构对于下列情况有权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1)投诉人与被投诉人直接交涉,已经扰乱展会秩序,应当立即停止交涉,由投诉机构负责处理。
(2)被投诉人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书面陈述意见,也不提供证明不侵权的证据材料,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3)被投诉参展项目侵权事实已经由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确认,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4)被投诉人自认侵权的,被投诉人应当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
第五条 处理决定的执行
1.处理决定一经做出,应当立即执行。
2.投诉机构应当督促参展方主动采取撤展、遮盖等措施。参展方拒不执行,或者执行后又恢复原状,投诉机构可以指派工作人员直接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参展方承担。
第六条 其他
本程序自展会主办方公布之日起生效。
展会主办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