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选煤厂洗精煤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和承包范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范围
1、甲方入场的所有煤炭(包括矿外送入和本矿落地煤回洗)洗选由乙方承包;
2、洗煤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设备完好率和运转率经甲方检查考核不得低于95%;
3、设备大修按集团公司煤矿设备大修理管理办法规定,由乙方提报检修计划和材料计划,经甲方审核后,材料配件甲方负责,甲方配合乙方进行大型检修;
4、乙方所雇佣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乙方承担其工资、工伤、养老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可以甲方单位员工名义,费用乙方承担;
5、乙方负责所雇佣人员的安全生产,出现工伤事故所产生的治疗、赔偿等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煤泥水充填泵的操作,与矿方充填利用煤泥水的工作协调配合好。
7、因煤泥水排放导致的民事纠纷和环保部门追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原煤入料和选后煤泥的转运;
2、对乙方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必须把选煤工作全部纳入煤矿的管理工作中,对选煤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与管理;
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必要时有权对乙方“三违”现象做出处罚。
3、对乙方在设备维护保养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因乙方不负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有权要求”改为“由”)乙方承担修理、材料费用;并追究乙方责任,进行处罚。
4、根据审批后材料计划及时解决乙方设备维护保养所需材料配件。遇有设备抢修或乙方不能自己解决的问题时,必须认真配合乙方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推辞。发生争议时,先解决问题,确保正常洗选生产后再协商处理意见;
5、必须保证煤炭流水线生产,由甲方负责的工序不影响煤炭洗选,并积极与乙方配合,严禁设置障碍,否则,严肃处理;
6、在返洗煤时,装载机必须供料到位,不得制约洗煤,并有权处理因管理问题出现的超噪音和排泄污染;
7、负责选煤工作所有内外协调事宜。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本协议第一条乙方所承担煤炭洗选范围,认真组织好人员,维护好设备,完成煤炭洗选工作;
2、对所用员工有管理和任用权及培训教育权;
3、为保证选煤质量有建议设备改造或更换权,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4、对选煤流程中承包的工序负全面管理责任,必须保证正常生产运行和洗后煤炭各项指标;
5、必须参加甲方的调度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听从甲方指挥、配合甲方工作、接受甲方监督与考核;
6、需要甲方解决或配合的工作要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提出。
四、洗精煤质量和数量要求
1、全水分不得超过25%;
2、煤炭发热量月平均不得低于4600大卡;
3、选后斗提矸石发热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标准样为准(建议明确:选后矸石斗物料热值不超过800大卡,中煤斗物料热值不超过900大卡,压滤后的煤泥不超过1000大卡)
4、大粒、小粒煤种中,低于筛面粒径的煤不得超过5%;
5、洗煤数量必须满足甲方两区出煤不落地,另由甲方提出的免洗煤除外;
6、保证洗煤用水循环使用,浓缩后的高浓度煤泥水可用于本矿充填,不得把洗煤水直接排放,特殊情况,必须经过压滤后成为合格的清水排放。否则,因此造成民事纠纷或环保处罚由乙方承担责任;
7、车间内环境卫生必须达到(煤矿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的要求;
8、不得因吃饭等无故停产影响井下生产或造成煤炭落地反洗,否则,甲方按影响程度追究乙方责任。
9、1—4项质量的标准每超百分之一,甲方按相应比例减付乙方费用。
五、其他
1、乙方达到本协议管理标准和质量要求,马架子煤矿原煤按洗后精煤数量每吨9、1元,本矿按洗后精煤数量每吨给乙方费用8、1元(含工资、管理费、保险、浓缩剂,除大修以外的设备维修保养零配件费用的所有一切费用),以工资形式支付给乙方,以甲方销售的洗精煤数量为准(不入洗直接进行筛分后销售的应另行商议费用);井口看卸载人员归乙方调动任用,甲方按原工资标准另行给乙方;
2、乙方把所雇佣人员名单和工资标准报甲方,作为甲方每月支付工资的依据。乙方所雇佣人员每月支付工资额度,不得超过甲方应支付乙方精煤数量每吨8、1元的费用额度,如有余额,经甲方考核每月结算一次。
3、除设备大修和改造以外的中、小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和费用,承包给乙方。此范围的零配件乙方可自行采购,如使用甲方材料可按进价核算,节超自理。经检查分析因乙方维护保养和使用不当或不负责任造成设备和零配件损坏及设备大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果乙方不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所雇佣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并强制乙方整改执行。
六、协议起止日期与纠纷解决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如果在执行中有不完善的地方,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果在执行中有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试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发包方: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
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
)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
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
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
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
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
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
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
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
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
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
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
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
四、上缴利润数额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缴利润,即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
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闲置资产处理办法_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承包期间,发包方必须尊重承包方自主权,不干预承包方正常经营活动;并帮助承包方解决下述问题:_________;
4.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_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_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十、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_________。
十一、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
十二、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三、违约责任:
1.发包方无理干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从上缴利润中扣除赔偿金额。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
2.发包方不按合同第_____条规定为承包方解决_________问题时,按_____的_____%交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上交利润中扣除。
3.承包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缴利润总额或年度上缴利润额,按下述办法交付违约金_________。
4.承包方未实现第_________条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按下述办法交纳违约金;未实现企业升级时,_________;新增固定资产达不到规定数额时,_________;技术改造任务未完成时_________;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时_________。
5.承包方承包期间,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害的,按下述办法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五、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六、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承包方:
1.承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余江县杨溪乡杨溪村牌塘组
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陈玉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秉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面积
甲方将其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杨溪乡牌塘组 __0 亩土地流转给乙方进行农业生产经营。
二、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为20年(以国家土地承包政策为准),即自20__年 1月 30 日起至20__年 1月 29 日止。
三、流转价款
土地流转价格采取实物折价方式,乙方以400斤稻谷每亩付给甲方(以早稻、晚稻粮管所国家收购平均价为折价)。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每年12月__日之前付下年租金,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2、甲方有权在流转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流转期限内遇到自然灾害,上级核发己方的救灾款或救灾物资政策优惠归乙方所有。如需甲方提供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负责及时办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关于现有的农田补贴一项,只要是国家还有这一项政策,补贴的全部金额应全部归属甲方所得。
5.乙方流转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标准不得违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
7、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证土地使用性质。
8、承包方不准栽树,不准挖塘养殖,不准卖买,如果卖买拾倍罚款。
六.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流转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须提前一年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3、乙方在流转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1、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村民委员会、乡__、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经杨溪乡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定备案单位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盖章): 乙方代表人(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发包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店铺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店铺信息
1.店铺地址:
包括范围:
下列场所设施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上述在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店铺及其设施,以下统称“店铺”)
2.除非另有说明,该店铺(包括店内设施)归甲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限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三、承包费用
1.承包费用: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承包费用见下表:
项目标准备注
固定费用 元/每月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提成费用销售金额的 %1.按月结算。
2.每月 日前核算支付上月费用。
其它费用
说明:
(1)销售金额定义:店铺的全部消费金额,不包括非经营性收益。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账目等情况;如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情形,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并按实际账目支付费用。
2.保证金:
(1)保证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三 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五 个工作日内,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保证金支付方承担的费用、款项、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移交与归还
1.移交安排
(1)承包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店铺移交给乙方。
(2)甲方需将下列物品与店铺一并移交:
编号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值备注
(3)甲方逾期移交店铺的,乙方有权相应延后承包期限;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归还安排
(1)承包到期、提前解除或终止之后的五日内,乙方应将店铺及甲方原移交物品归还给甲方。
(2)乙方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天,除应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承包费用之外,还应按每天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移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处置店铺的,视为乙方未移交。
3.移交及归还店铺及物品时,双方应签署交接文件。
五、承包期间专项事务安排
1.成本、费用承担
项目承担者说明
店铺租金甲方
物业费用甲方
暖气(供暖)甲方
水电燃气乙方乙方自行缴纳相关费用。
人工成本乙方承担者应负责向员工足额发放工资(含加班费),承担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成本。
店铺修缮乙方店内装修、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原材料乙方
税费乙方乙方应承担并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期间店铺的全部税费。
其它经营成本乙方
承包费用乙方
说明:
(1)除非特别说明,上述费用均指店铺承包经营期间的费用。
(2)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实际由甲方支出或负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从。
2.劳动关系安排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雇员不构成劳动关系,乙方自行向店铺雇员支付工资,自行承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义务与风险。如因乙方及乙方雇员要求或政府机关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及乙方雇员承担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劳动法方面的义务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如有)中抵扣。
(2)甲方与乙方及乙方雇员不构成劳动关系,乙方如有需要,可申请通过甲方为乙方及乙方雇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全部费用(包括个人部分与单位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如有)中抵扣。
(3)甲方与乙方同时构成劳动关系,乙方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为准。
3.证照
甲方将下列证照于店铺移交时一并交由乙方使用:
4.税务、财务安排
5.债权债务安排
(1)店铺移交之前,与店铺相关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2)店铺移交之后归还甲方之前,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以外,店铺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店铺名义对外借贷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六、双方其它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随时对店铺与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查账等。
(2)如有影响店铺/甲方声誉、违反本合同约定等事宜,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店铺的经营管理,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
(2)乙方自行负责聘用并管理员工。
(3)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4)保证服务质量。
(5)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将店铺出租、出售、转让、转包、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之后,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立即付款。
2.店铺经营范围中,下列原因之一,导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等承担赔偿、补偿、报酬等责任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进行全额赔偿:
(1)根据双方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范围之内的;
(2)乙方承包期间,店铺的生产、经营、消费导致的款项或责任的。如因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涉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导致出现顾客重伤/重病/住院或财产损失上万以上的情形的;
(2)乙方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的;
(3)乙方的生产经营被新闻媒体点名批评报道等情形,导致店铺声誉严重受损的。
(4)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要求改正,但乙方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无法正常经营时间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5.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6.如国家机关认定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模式违法,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解除之日前的费用以外,互不承包其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____管理局、________财政局、________税务局、________劳动局和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分行组成的____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三款 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为________万元,……。
第四款 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
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
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 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 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 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 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 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 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 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
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 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 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____劳字____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____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____%。
第三款 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 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 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____%。
第六款 本条
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____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____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合伙承包的原定
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
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
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__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敢 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管理 局、__财政局、__税务局、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分行组成的_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 确定以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万元。其中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万元,__年为__,__年为__万元,……。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 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 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 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础。
第十九条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低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的7%,直至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
第二款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入总额的__%。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
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纳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 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 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 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 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如与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承包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签章)
__年__月__
市第十一中学(以下简称甲方),将本校综合楼底层的两开间加北面楼梯间共约100平方米作为学校勤工俭学的基地,目前开办校办商店。为了改革管理体制,搞活商店经济,经个人申请,学校研究决定,由我校职工又同志(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承包合同,共同遵守。
1.商店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承包经营,对商店全面负责。店名由乙方自定。并由乙方重新办理营业执照及新帐户等一切手续.为保持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设有学生服务部,乙方不准进校经营。乙方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确保完成上缴学校利润及其他各项任务。
2.乙方每月上缴纯利润元给甲方,当月的利润在上月25日前一次付清,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查封商店,终止承包合同。
3.校办商店由甲方另装水、电分表。乙方按月向甲方缴交水电费。
4.甲方要求原校办工厂的5名大集体所有制工人由乙方安排使用,开支各项经费,乙方因难以受理,不能接纳,愿每月承付他们工资额的15%的金额交市保险公司作为他们今后的退休养老金,甲方表示同意。 6.校办商店纳税等一切对外开支由乙方负资。
6.乙方如需在商店原有基础上装修四面墙壁,可自费装修,但必须在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的前提下进行。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自费装修部分不准拆除,也不能向甲方索要装修费.学校装备的电扇六把、吊顶灯七盏、大花吊灯二盏必须完好移交。
7.今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承包政策或规定如有变化,本合同有关条文与之抵触,双方应服从当时的承包政策或规定。
8。本合同有效期5年(从年月日—年月日)。合同到期提前三个月续订。
本合同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倒本二份.分送市公证处、市教委勤工办。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___号的 _______ 旅社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 承包方式、时间和范围
本次承包为经营权承包,承包时间为三年,从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承包范围为旅社旅社房间______ 间及床铺、电视等相关设备,具体已移交清单为准。
三、 承包金及给付方式
双方约定承包金为每年 ________万元,分年支付,每年在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前付清下一年的承包金。
四、 甲方义务
1、 在合同签订之日前,甲方负责处理好以前的各种债务和税费事宜。
2、 乙方经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等较大事件,甲方应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乙方的义务
1、 按约定及时付清承包金。
2、 乙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费,水电费,收视费等以及所产生的任何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3、 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六、 其他约定
1、 乙方接手经营后,不得转包,如确有原因需要转包时,必须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包。
2、 乙方不得在旅社内组织、放任违法违规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保护好甲方交付使用的房间,如有明显损毁,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关损失。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如有反悔不同意承包或要求抬高承包金的行为,则全额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承包金,并按合同总承包金的20%给付违约金。
2、如乙方反悔不接受承包、或者在承包过程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等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支付承包金不予退还,旅社有甲方继续经营。
3、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给付承包金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同总承包金的20%给付违约金。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车日期:
车上备品: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乙方担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甲方住所地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客运车辆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本合同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承包标的物
1.1、甲方将其拥有所有权的 客车壹辆交乙方承包经营 至 公路客运,该车车牌号 ;
1.2、上述承包标的物下称承包车辆或车辆。
二、承包形式
依“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采取全责风险性承包形式。
三、履约保证金、及承包费
3.1、本合同双方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履约保证金 元( ),承包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于承包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承包经营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牌照交付乙方经营使用;同时承包车辆的机动车驾驶证、购置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交由乙方保管随车使用。
四、承包期限及使用权约定
4.2、承包期间,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次月的承包金:新G83050 ( )元( )(注:保险费、管理费均由车主缴付)。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已仔细阅读(知悉)并确认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甲方所指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效力,甲方对乙方违规行为及违反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5.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承包车辆及相关牌、证等证件,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付一切相关经济责任。
5.3、承包经营期间,车辆的一切经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相关的税费、规定保险费及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次月所需支付的各种税费、规费(各种税费、规费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负责向相关部门交纳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4、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及乘客等所有的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每年度保险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次年度的保险金额一次性足额交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
5.5、承包经营期间,如因甲方经营管理需要统一在营运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费用及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安装费中超过 元部分由甲方承担);安装后若系统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失无法使用须予以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一切赔偿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文明经营,不得以车辆进行违法、违纪及违规活动,违者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所造成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因违章、违法经营、投诉、服务质量等原因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或赔偿),甲方可以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先行垫付,不足款项及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5.8、承包经营期间,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必须到甲方所属台屿检测站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承包车辆按规定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也必须到甲方指定的修理厂及检测站进行,工时费、材料费和二级维护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9、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属乙方雇员,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要求,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所聘用驾乘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驾乘人员严重违法违规的,按照要求予以更换。
5.10、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政府和管理部门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参加营运的驾驶员及其雇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安全学习、缴纳必须的安全教育费用。
5.1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加强对其聘用(雇用)的人员安全行车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1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报案,同时报告甲方,甲方协助处理;事故处理所需押金、费用开支及法院诉讼费、诉讼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事故车损坏需修复,费用由乙方垫付,待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后,甲方一次性付还给乙方;理赔款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5.13、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如因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运的,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由甲方办理报停手续。车辆维修期最长为6个月,该期间承包金不变;车辆维修至6个月届满时,乙方仍无法投入营运的,甲方除依上述约定办理外,有权解除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5.14、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部门的政治任务、抢险救灾或行业主管部门需要组织社会性、全行业活动,乙方有义务并无偿参加,同时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5.15、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车辆在起讫地的进站经营合同与票务代理合同,统一由甲方办理,乙方负责履行。乙方的经营票款由甲方统一结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与站点私结票款。
5.16、承包期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返还给甲方;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双方结清款项。
5.17、承包期限届满后,如乙方在经营中无违规行为,且遵守交通法规、行业规则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六、合同变更与终止
6.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确实发生了非甲、乙双方所能预计并不能克服的事项并足以影响合同继续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变更条款,届时以签订的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6.2、合同签订后,乙方因客观原因确需变更承包人的,需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缴纳违约金后,方可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原承包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由新承包人承继。乙方未办理承包人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将承包车辆进行转包或变相进行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
七、特别约定
7.1、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报废(如发生交通事故、盗抢、自然灾害等,下同),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此外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2承包经营期间,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车辆报停,乙方已缴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遵守以上所有条款规定,若有违反,均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总则:承包经营期间,因乙方违约,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细则:
8.1、乙方每拖欠一天承包金及各项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的,甲方则以乙方拖欠总额的日1‰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乙方拖欠承包金及各种规费、税费、保险金等费用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追回欠款,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2、按本合同第5.7条约定,乙方未在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违约行为,除向甲方返还垫付处罚款外,按未补足金额的日1‰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3、乙方违反本合同5.1、5.7、5.10条的约定,违反经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行政机关处罚造成甲方声誉受损,以及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的赔偿责任。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5条的约定,不服从甲方管理,未在承包车辆内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或在系统损坏无法使用后不予以更换的,视为违约,应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未按期缴交系统月使用费的,亦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
8.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8条约定,承包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未到甲方所属的台屿检测站进行的,属违约行为,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此外,将承包车辆的二级维护及竣工检测在甲方指定外的修理厂或检测站进行的,亦属违约行为,承包车辆乘座位在 座以下的,每次承担违约金 元。
8.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承包车辆转包或与站点私结票款,属根本性违约行为,除全部返还已结票款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7、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因承包车辆交通事故致使无法营
运,并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6个月届满时仍无法营运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8.8、本合同解除或期满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交还甲方;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含七天),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甲方收回承包车辆及其牌、证等证件,乙方所交的各类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履约保证金)亦作为违约金,不予以退还。
8.9、乙方聘用的驾乘人员使用本合同对乙方的违约责任条款,若有违约,由乙方依前述各项承担责任。
8.10、由乙方的原因引起纠纷(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乙方应支付甲方因此所支付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
九、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合同附本合同生效。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本合同所称价款均为人民币。
10.2、本合同甲乙双方确定的地址(住所地),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确定地址邮寄,即视为送达。
10.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了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邮 编: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现住所地: 联系电话: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的果园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树__株;__树__株;__树__株。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元。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月__日(阳历)以前。
(本条内也可采用列表式,见后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公斤,农药指标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元,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倍(或付给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应交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县__乡__村__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乡__村__村民__(盖章或签字)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税后承包金(递增)包干/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等)
四、上缴利润数额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为上缴利润包干基数,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递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缴利润,即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2.上缴利润后剩余部分,全部留给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归还国家贷款,然后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各项基金的比例为:
生产发展基金
奖励基金
福利基金
五、承包经营风险担保方式
风险抵押金或风险保证金保函。承包者须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业提交承包经营风险保证金、保函或风险抵押金,数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_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_%。闲置资产处理办法_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_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_____元;_________年为_____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经营前企业的亏损和/或债务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承包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不得干预承包方对被承包企业行使生产管理职权;
2.负责办理本承包合同的审批、变更、注销等批准和登记手续;
3.承包期间,发包方必须尊重承包方自主权,不干预承包方正常经营活动;并帮助承包方解决下述问题:_________;
4.对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_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_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内,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行使一切生产经营管理职权;
2.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应严格执行本承包经营合同,接受被承包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在承包期间不得改变企业的法人地位、名称和经营范围,如确实需要改动, 应经发包方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
4.对被承包企业的财产无权行使任何形式的处置权,如转让、变卖、转移、 抵押、质押、出租、赠送等;
5.承包经营期间,若以被承包企业的名义贷款,须经
发包方董事会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应依法缴纳所得税;
7.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十、企业经营者的奖惩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_________。
十一、承包经营期间因执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业、个人等引起的纠纷的处理方式和承担责任方式:_________。
十二、承包经营期内中止或承包期满时:
1.被承包企业应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应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验证;
2.清产核资的原则:_________;
3.计价办法:_________;
4.移交程序:_________。
十三、违约责任:
1.发包方无理干扰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从上缴利润中扣除赔偿金额。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
2.发包方不按合同第_____条规定为承包方解决_________问题时,按_____的_____%交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上交利润中扣除。
3.承包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缴利润总额或年度上缴利润额,按下述办法交付违约金_________。
4.承包方未实现第_________条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的,按下述办法交纳违约金;未实现企业升级时,_________;新增固定资产达不到规定数额时,_________;技术改造任务未完成时_________;产品质量未达到规定标准时_________。
5.承包方承包期间,给企业财产造成损害的,按下述办法支付赔偿金: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须经被承包企业原审批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对本合同的变更、延期、中止、终止同样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起三十日内,应由_________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十五、承包经营期限计算始于登记机关签发登记证件之日,承包经营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按登记机关的规定办理,合同双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六、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承包方:
1.承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
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