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运输合同范文(精选29篇)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1.产品名称:厂区隔离栅
2.规格:
(1)孔径:内孔8_16cm
(2)丝径:塑后4mm
(3)立柱:48圆管,高1.85m,带底盘
(4)网片高1.8m,柱中到柱中距为3m
(5)样式:双边带弯头
(6)颜色为绿色
(7)门:高1.7米,每套7.2米(对开门);高1.7米,每套14米(折叠门);带万向轮。
3.数量:套
4.单价:(1)护栏:88元/套;(2)对开门:850元/套;(3)折叠门:1750元/套;不含税价格。
5.合同总价:元(整)。
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交货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乙方交货。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
2.交货地点:黄岛
五、货款支付
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货款合同总价的30%,剩余货款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与乙方共同对产品进行验收。
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完成产品的到货。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为原装未使用的合格产品。
七、发生合同纠纷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盖章)供货单位(乙方):(盖章)
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___
委托方: ______________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__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______________ 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 建行支行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 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 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 )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 )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武汉铁塔厂 (委托方)
乙方:谷城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充分、平等的协商,特制订本运输合同。
一、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送货要求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送货过程的货物相信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在途车辆位置情况信息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计划货物
1、乙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负责上门提货并按甲方要求准确无误无损的把货物送达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运输方式:_______;
3、运输货物的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4、运量:约_______吨(最终重量按双方核定的重量为准);
5、规格:每车货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则上均在营运车辆规定的范围以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预定的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发运货物,承运方必须保证委托方的运输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时,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与所送货物相符的相应出货单据。明确表达乙方托运货物的价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车辆正常送达;
3)甲方负责安排托运货物的装卸,并衔接好客户的收货事宜,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收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拒绝装车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甲方装卸工不能将破损,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装进车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运通知后,按时将合格车辆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运输计划;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的地,但如遇天灾、山洪、塌方、地震、战争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须即时通知甲方并将预急处理措施告诉甲方:
3)货物在承运期内,丢失、短少、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按成本价格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及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将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好,必须将有效签收回单(含有收货人、收货数量、收货日期时间、图章等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运输的货物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以外包装为准)进行清点核对。对装车过程进行监装。对装车过程的不当操作及外观或包装有疑问的货物应指出,纠正或拒装,装货后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所承运的货物负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以及货物卸错地点需要转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货损、货差按成本价格赔偿);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发货计划运输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如乙方擅自终止运输合同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的合同总价作为赔偿;
7)运输质量:乙方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干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文明作业规定,与甲方客户发生争议,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 ______________元/吨;
2、结算方式为单项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核定的重量开票结算;
3、付款:工程铁塔承运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运输(可抵扣)发票,在三个月内以汇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仅限——→承运期间国家新颁布相关禁运条例或有特殊安排等,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
2、具体货物的托运内容,以出货时甲方发出的《派车单》为准。
3、甲方将合同区域的货物全部委托给乙方运输,不论货物多少统一以合同价为准。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车辆资源用于甲方货物的运输,运输车辆的车况和车型应符合甲方货物的安全要求。
2.1承运司机与车辆:
(1)乙方需确保承运车辆、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司机上岗证、行驶证、营运证、车辆购置附加费、养路费、保险卡真实有效;
(2)如因上述证件不齐全或伪造,由此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业务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传真方式向乙方发出《派车单》,乙方应在收到《派车单》后一小时内盖章确认,并确定司机姓名、手机号码、车牌号码一并回传给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运通知及《派车单》一小时后,如不能派车装货,甲方有权自行调派车辆,如甲方自行调派车辆的成本高于与乙方的合同价格,此高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3装货的要求:
(1)乙方必须保证在于确认《派车单》当日履行运输责任,并在合同约定的运输时效内
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乙方司机在装车时应负责对所装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把关。对于残缺或包装损坏的货物必须在装车时向仓库提出更换。对于司机未履行以上约定致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装车完毕,乙方人员必须当场与甲方工作人员或仓库办理货物移交手续,并承担货物的安全保管及承运责任、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完全赔偿责任。
2.4运输:
(1)乙方在运输途中,不许中途换车,确因特殊原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换车,必须经甲方书面(或传真)同意。否则由此造成甲方货物损失或延误送达时间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确保做好防火、防盗、防雨、防潮等工作,货物从装车后直到货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之前发生的损毁、被盗、丢失、淋湿、残损、交货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导致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按货物价格1.3倍予以赔偿(赔款在运费中扣除)。
(3)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甲方,如出现货物损坏时,必须及时按甲方的相关指令要求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及保险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及货物,及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有关理赔手续,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剩余损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时报案、报保险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负全部责任。
(4)如乙方运输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员出面协调处理事故时,其差旅费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员食宿费、通讯费、交通费、处理事故应交费用和应酬费等),凭发票或收据由乙方负责承担、
2.5卸货:
(1)将货物准时送达甲方指定之收货人,否则每延误24小时按人民币500元罚款。该罚款在乙方运费中扣除。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送货单》地址送货,乙方未取得甲方书面许可擅自改换送货地点的,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乙方需确保收货单位和经手收货人的身份真实无误;核实收货人后,协助卸货,并在场监督,由于运输途中出现的货损、货差等情况当场确认清楚,并予当场赔付。
(3)卸货完毕,必须由收货人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及收货人签名,如因特珠情况无法盖到公章,则需收货人签字的同时并签上身份证号码。
2.6签收单的返还:
(1)每月1-15日的签收单必须在当月20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每月15-30日的回单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员,由甲方登记签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完整提报相关文件的,当月不予结算,延迟至下一个帐期进行结算。
(2)若乙方无法如期将运输签收单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罚款。
(3)凡出现签收单单据丢失或涂改或损毁,乙方负责复印件的补签,并确保能正常与客户办理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当次运费,并罚款500元/单。
2.7信息反馈:
(1)任何异常情况出现时,乙方必须于1小时之内,以各种有效途径反馈到甲方;
(2)乙方需确保司机的通讯畅通,如甲方客服人员在跟单查询时每出现一次手机关机或无法联系到司机,则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书面解释)。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须将运输情况真实地反馈给甲方。
第三条运输价格
1、运输价格:按双方确定的附件《价格表》执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区的运价,以双方操作前书面确认的价格执行。
2、价格时效:价目表所述价格的时效与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运输。(如遇市场行情大的变化,应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协商解决,协商期间内按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第四条费用结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相关单据(签收单,回执、各项票据、结算书),交予甲方,甲方于10日内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乙方按照确认无误的运输费开具统一的《内陆河运输统一发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运输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安排请款,每月25-30日为付款日(逢节假日顺延)。
3、付款方式:支票、银行电汇。
第五条履约风险保证金
1、为确保本合同的严格履行,在本合同签定之时,乙方同意向甲方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该风险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双方结帐时予以统一清算,并于15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结清;
3、履约风险押金不计利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本合同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对乙方采取减少运输数量、暂停乙方运输资格、立即终止合同等处罚。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对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于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均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3、因乙方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产生收货单位拒收货物或退货,所有产生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对承运之货物行使留置权,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货物,如出现此种情况乙方将承担该货物价值2倍的责任赔偿。
第八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均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深圳市人民法院予以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X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X元,每日X元,
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X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X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X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X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X年X月X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挑唆计划和公路运输治理的规定签订。
【章名】第二章 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 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 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实。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目及包装标准;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具体地址;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五、货物的交接手续;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违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长大、粗笨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实。
第十条 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托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时间预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二、负责装卸时,应预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分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用度。承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目、起止点,公道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一、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 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难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章名】第四章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承运方责任: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五)托运方的过错;(六)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三、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四、假如托运方或收货人证实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治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第十八条 托运方的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二、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一)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二)错报粗笨货物重量;(三)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三、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一、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二、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规定。三、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四、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越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旬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旬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章名】第五章 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分调解,或申请合同治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章名】第六章 运输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运输合同进行检查监视。
第二十四条 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都应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书面报送履行合同的情况,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不适用于涉外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开户行:
电子邮箱:
电话: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附件),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以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以运输。
1.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2、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的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不论运输情况如何变化,都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甲方的处理意见。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不得将有化学类、污染类、气味挥发性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与甲方货物拼装于同一车辆运输。
2.5乙方不得将甲方托运货物另外委托第三人运送。
2.6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7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员均为乙方代表,因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明细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价格保持不变,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
3.3 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6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4、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运输车辆应是:
a、全封闭箱行车:
b、非全封闭箱行车:
c、保温车:
d、其他:
5、交货方式及期限
5.1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负责货物的装卸,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乙方若要在交货期先前交货,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得到认可。
5.4 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6、手续确认
6.1甲方下达派车任务时应填写《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上门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6.4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若签收单遗失、未签字或未盖公章的,甲方可拒付运输费用。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3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还签收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延迟支付运输费用。
7、保险
7.1乙方应对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运输费用之中。
7.2对于保险责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赔额的损失,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款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8、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约定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应将5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用于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签收依据的运输订单金额。若无此类款项,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周内全部退还乙方。
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b、战争、罢工等。
10、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擅自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委托第三人运送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擅自将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拼装到同一车运输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的,致使逾期到达目的地的,逾期一天,应按货物价款总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货产生的全部损失。
11.6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实际不能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货物价款总额的 %。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说明:本条款适合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均在上海的企业/个人使用,如果双方均不在上海的企业,可以选定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
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______ 货到后付款(提付)______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一、协议说明
为了安全、快捷、准确地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法,本着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标的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2、乙方受甲方委托,将甲方发往各地货物进行提货、分拣、包装、转送等服务。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优质、合理的运输服务,并维护甲方的利益,做到安全、准时地将货物运达目的地,避免任何人为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错发和野蛮装卸等。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优惠的运费价格。此价格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订的协议执行。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甲方填写的托运书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出具航空货运单(或其它有效运输凭证),并以此单作为财务结算凭证。
3、乙方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的货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因社会负面影响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4、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授权指定对接人的合理要求进行货物处理及信息反馈。针对非甲方授权指定对接人,乙方有权不予以回复、受理、并委婉回绝(如对接人员临时变更,甲方需另行出具书面授权书)。
5、乙方有义务在货物出港后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收货人其相关的货运航班号、提货单号、提货时间、提货电话等资料,以便收货人能及时提货、收货。同时,乙方应全程跟踪货物的接收情况以及随时接受甲方和收货人的查询。
6、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针对有库存货物,从航班起运开始应保证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到达客户地点(48小时内到指一级直航城市,二、三级城市60小时内)并保证货品之完整。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发出所有货物称重并记录,以防出现数量缺失时能提供重量证明排除乙方责任。
8、根据行业淡旺季、节假日航空运价上调或市场经济浮动,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乙方可合理调整运价。
四、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及包装情况必须符合运输条件,不得交运违禁物品。航空货物由乙方指定的航线运输。
2、航空货物需在航班起飞前3个小时到达机场,针对非库存乙方仓库的货物,甲方有义务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提取货物。
4、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短暂仓储服务,但甲方每次有产品入库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收货、仓储等准备工作。
5、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提货时,甲方应授权指定负责人与乙方进行货物交接,交接时应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然后双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需在出库单上将货物型号、颜色、数量等清楚注明,且所有货物须用正规封口标签封箱。
6、甲方填写货物托运书或发货指令单时,须明确注明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货物型号、数量、颜色及运输方式等其他特殊要求,并由甲方授权指定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有效公章和出货日期。
7、甲方在下达发货指令单后24小时之内有效,避免漏发货、重发货、错发货。如需更改货物型号、数量、颜色等要求,甲方须在下达发货指令单后15分钟之内以有效授权方式通知乙方,以保证货物配出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8、若甲方针对部份货物需发至省级目的地等通知放货时,务必在发货指令单上详细注明。货物在送达目的地收货人之前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甲方收货人接到乙方的到货通知后,需尽快收取货物,若甲方收货人收货当时未向乙方反馈任何异常信息,正常签收后,乙方按此单货物正常结束处理。事后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9、若因节假日甲方授权指定负责人以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发放、扣留货物等需求,甲方有义务在正常上班后第一时间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补单。
10、若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短缺,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在运输过程
中货物出险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调查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理赔资料。
11、若因货物本身性质原因,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配合提供证明货物性质有效凭证(含销售发票)时,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例罚款或没收货物)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2、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五、收货人权利与义务
1、在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凭身份证或公司相关有效证件领取货物。
2、收货人一旦对货物确认签收,事后所发生的一切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自提货物:收货人收到乙方公司通知后,按时提货,三天内不提取货物,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保管费。
六、保险及赔偿
1、每次发运货物,甲方可根据货物的实物价值自愿购买保险,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相关的保险协议,其保险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保险协议执行。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输事故,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投保情况向航空公司、机场当局或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需全力配合提供涉及理赔的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在货物出险后七天内按实际保值赔偿甲方。
3、出险后,若甲方所提供保险理赔资料(须盖有效公章)与保险公司调查后的实际理赔资料不符,或超过报案,理赔时间,导致保险公司不给予理赔,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赔付规定分为两种情况:
a、航空货物已购买保险的,按实际保额向保险公司索赔;未购买保险的,按航空运输法规规定赔偿,最高赔偿额按每公斤折算人民币20元赔付。
b、汽运货物未购买保险的,按照所丢失货物运费的三倍赔付。
5、赔付方法:在运费中扣除。
七、运费结算
1、收费标准:按甲、乙方共同协商的协议价格执行。如国家或航空公司运输价格有变动,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商洽合理运价,再签订协议价格。
2、费用结算周期为30天,运费不含税金。若无故逾期,甲方按所拖欠运费的3‰为标准每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根据情况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日期。
3、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甲方现金结算时必须由乙方委托专人(须出示盖有乙方公章的委托书)负责,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若需乙方提供月结税票,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税金,与当月运费一起结算。
八、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后,在一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收货人在签收货物前未发现货物任何异常情况,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异常由甲方收货人自行负责。若货物在到达地客户收货时包装完好无损,无挤压变形,且未被开过包,乙方不对包装内货物数量或短缺负责。若在验收现场发现货物外箱有破损、挤压等不良现象,可在乙方签收单上注明实际情况,开箱后发生的破损甲方或收货人能提供的有效证据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暴力运输罚款。
2、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中途卸装待发或运输中淋雨受潮等现象,乙方提货时没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失等)甲方有权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3、甲方收货人验收货物时发现外包装、货物破损、数量不符、受潮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并由乙方派送公司出具航空运输事故签证,同时立即向甲、乙双方反馈有关信息,并在24小时内由乙方向当地机关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现场未反映任何异常时,签收后的一切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原因造成重发、错发货物等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运输误差,该过程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而未配上预定航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此间任何责任。且因此导致乙方在运输中耽搁所产生的费用或罚款由甲方承担。如需取消发放货物时,甲方需在航班起飞前3个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天气或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起飞晚点或变更,导致运输延误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串号管理服务,每日上午十点前将其串号信息反馈甲方。其串号数据乙方只保留二个月时间(从发货日起计算)。超出二个月内的其他串号数据,乙方无法提供调查处理。
8、若当月丢货率(丢货笔数/全月发货笔数)大于等于千分之三,错发货(型号、颜色)、漏发货、重发货、未授权放货、漏放货比率(当月异常票数/当月发货总票数)超过千分之六由乙方承担相应罚款(由航空公司造成的除外,但必须提供航空公司官方证明)。
9、甲方授权人员去乙方开箱验货,乙方需做好人员、箱号进出登记,并确认甲方验后封箱货物符合入库要求方可验收入库;乙方有权对封箱不符要求的货物拒收。若乙方已验收再次入库货物发现外箱破损、箱号等重要标识无法比辨认,由乙方承担罚款;
10、未按先进先出法发出甲方货物,乙方需承担罚款。
11、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货物明细返厂,产生的物流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每日反馈表,库存表必须准确及时,因信息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或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尽可能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对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3、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包括保密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损失扩大部分向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
4、如不可抗力事故连续影响1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运输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工程施工用钢材、水泥、沙石等建筑材料。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衡阳市区托运方指定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衡阳燕京啤酒厂区工地。
第四条 货物承运期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5月10日。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按照托运方要求确保货物安全到场,保质保量。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装卸及其费用由托运方负责。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到场后托运方根据发货数量质量进行验收。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输费用包干价共计柒万捌仟元整。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托运费的30%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捌仟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_____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托运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承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沥青拌合站规格数量:详见货运清单货运价值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一、货物丢失,承担赔偿义务;
二、货物损坏功能丧失,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凭联系电话确认收货人,凭货物清单验收。联系人: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人民币____元整,货物到达双方清点无误后,甲方将运费转至乙方公司账户,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要费用。
2、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的灭失,货损、短缺、或雨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货损的.实际价值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货物装上车并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单据及运输途中的检测凭证。
2、配合乙方做好交接手续,货物装好车后,双方认可货物的安全责任,已移交给乙方负责。
3、甲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货物属性的运输规定包装,包装内不能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提供收货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并安排收货人与乙方的送货人做好交接手续。
5、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输费,总费用:如有违约应负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检查甲方的包装是否完好,如包装完好,乙方不负担包装内容问题,并要求甲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送货地址、收货方单位、联系方式、方法。
2、向甲方收取运输费;如有违约收取违约金。
3、付款方式:货物到达清点够数后运费打至乙方公司帐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四、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装车是做好交接手续,做好防雨,防潮,防压的安全工作。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损坏,装车时须加盖雨布如出现入库亏损,短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货物赔偿义务。
3、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方做好卸车的交接手续。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当付清运费。
4、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或货物灭失,损坏或误时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在乙方赔偿之内,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双方协调。
5、整个运输过程中,允许有货物价值总价千分之二的货损,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超出货损部分,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权威部门及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下货运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运输司机信息:
车号:
电话:
司机:
身份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即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共同协商,在遵循《_____________》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水泥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事项制定如下条款:
一、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二、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提供货物运输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续,以及规范、安全的货物包装,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否则由此造成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时,须按货物实际价值白行购买_____,或由乙方代为办理购买_____,否则由此产生货损、货丢,乙方不承担全部责任;
四、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签字出具书面证明,必要时由收货人扣押送货_____或扣除到货应收运费等;如未有签字证明,则乙方可拒绝赔偿;
五、如果出现货物安全及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而未能收取运费等应_____用,乙方可视情形扣押货物并达到一个月期限后自行处理;
六、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期在四十五日内,过期乙方可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货物承运价格以及到货时间可由甲方与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协商确定,具体教量、金额、送货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货后所签的由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为准,并以此作为查询、索赔、结算等实际操作的依据;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十、如有出现合同纠纷,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按《_____》处理;
十一、本合同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收货地点、收货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____元;由托运人/收货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___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收货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___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收货人赔偿___元。
十一、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传真:_______传真: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碎石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责任,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运输地点、线路及单价
1、运输目的地:澧县复兴厂东常高速一标段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搅和站。
2、运输距离:29公里。
3、单价:以碎石厂运至目的地,按20元/方计量,碎石数量以到达搅和站过磅重量为准(方量与吨位按1:1.5换算)。
二、结算方式
1、当乙方运输量到1万元,可向甲方申请预支运输费用的50%作为运输油耗,确保正常运输。
2、当乙方运输数量过到2万方(以过磅数量为准),甲方付清乙方运输费用的95%,余下的5%待合同终止后结清。乙方运输2万方后,乙方从交付甲方磅单的三个工作日内付款,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每天按运输费的总额2%付给乙方滞纳金。
三、运输量
暂定运输方量为3万方,根据需要可增加1万方(按实际数量为准)。
四、运输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二个月内有效,考虑到甲、乙双方后期合作的续性,双方可协商延续。
五、运输车辆数量
车辆数量由乙方自行决定,但必须完成甲方所布置的运输方量,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所要运输的碎石数量规格告诉乙方,以便乙方好安排车辆。
六、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只负责碎石厂运输车辆的装车和运输的碎石数量。
2、乙方负责碎石运输安全到达目的地。
3、乙方负责运输车辆的路线、路面撒漏罚款,还包括负责运输过程中交警、路政、公路等有关管理部门以及因运输造成的村民矛盾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做到安全、文明、高效,若乙方引起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5、石场内(即至上正式公路)运输道路由甲方自己负责维护,保证车辆运输顺畅,甲方有义务协调高速公路业主维护好从复兴厂下公路至搅和站之间路面,保持车辆能运输顺畅。
5、在保证运力的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为独家运输车队,如乙方(非抗拒性因素外)在甲方提前通知下无法或故意不安排车辆运输,甲方有权安排其他车辆,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补充、修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__年1月1日
委托人:
运输代理入:(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代理__线铁路施工用石碴货物的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二、代理费用及结算方式
甲方按2元/吨的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数量以铁路运输票据为准,每月结算一次,次月的10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给乙方,乙方开具相应的金额的服务发票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于每批货物代理前1日内向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交付代理运输的货物和真实、完整的运输资料,国家规定应办理运输许可的货物,还需提交准运批文;
(2)与乙方或乙方聘用的货运人员共同验货;
(3)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
2、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时办理货物运输计划的提报或运输变更手续,组织、监督装、卸车(船),负责将货物安全交承运人,由承运人送至交货地点;
(2)代为保价(保险),代理领票、送票;
(3)提供运输咨询及技术指导,提供货损货差索赔咨询;
(4)根据甲方的另行委托,代理货物出险理赔手续(有关费用另计);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擅自解除合同、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应按代理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由于甲方的责任或者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在代理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危险品、爆炸品等违禁物品,导致乙方未能将所代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导致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机械设备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预付运杂费及支付代理服务费,应从结算时间起,按未支付部分每日万分之五的比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使货物错运到货地点,乙方应承担无偿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并承担因货物逾期到达所造成的损失。
5、合同履行期间,货物发生短少、丢失、变质、污染、损坏,属乙方责任的,比照运输企业的有关规定或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人的本身过错。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级别管辖的规定,应当向__铁路局两级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章)
代表人:
开户行:
帐号:
电话:
地址:
乙方(章):
代表人:
开户行:
分理处
帐号:
电话:
地址: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有一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如下合同:
一:合同从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二:货物名称:大理石、花岗岩等。
三:货物的起止地点:新疆到扬州:湖北到扬州:山东到扬州。
四:货物的运输价格:新疆到扬州每吨560元、湖北到扬州每吨200元、山东到扬州每吨180元。
五:结算方式:乙方凭货物运单以及真实、准确、合法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运费(汇票、现金均可)。
六: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运输工具到达装卸地点后能按时装卸货物,如因甲方原因延误装卸货,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延时费用。
七:乙方将货物装好后,要保证安全,按时送达目的地,如因乙方原因使货物受损或者不能按时送达目的地,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
托运人(姓名)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点),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同上,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包机运输合同
包机人(姓名)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 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1.包机人于 月 日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包机费总共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50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 承运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水路运输合同
( )海运计字第 号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托运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托运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运输石灰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甲方石灰石运输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生产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对乙方分配的运输任务必须按时完成,如若未完成者罚款20xx-5000元,对于连续两个月未完成运输任务者甲方予以解除运输合同。
第二条运输线路
加库布拉克石灰石矿山堆场经218省道到甲方石灰石堆场,运输距离约35公里。
第三条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起至______年___月止暂定1年
合同期满后,对于较好完成运输任务的单位,经双方协商后,可优先续签运输合同。
第四条运输要求
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车数量、车辆牌号:
车辆需配备防抛洒装置。
乙方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运输负有全部责任。
1、装运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证照齐全的自卸式货运车
2、运价:以柴油价格6.14元/升为基准,运费为16.5元/吨。
3、(1)柴油价格以中石油0#柴油挂牌零售价(含燃油税,下同)为准。
(2)柴油价格发生变动,在基准价增减0.3元/公升(含)以内时,运输价格不作调整。
(3)柴油价格发生变动,在基准价增减0.3元/公升以上时,按基准价与现油价的差额进行调整(含本数),即油价每增减0.1元/吨,运输价格增减0.12元/吨。
(4)当月油价调整的,运输价格从次月1日起调整,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确认。
(5)因油价上涨调整运费的,以前一次调整后的油价为基准。
4、运费结算方式:每月25日为上月对帐核准日,核准之后按实开具运输发票,10日承运方凭运输发票结算上月运费,10个工作日内以现汇方式付清。
5、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能独立承担运输中造成的损失,运输公司需提交以下资料:道路运输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国税与地税)、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6、运输商必须提供车辆运输保证金。以保证每月完成规定的数量,服从甲方运输管理方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应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货物运输合同(车队)
托运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经济合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货物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运费结算要求及结算方式:
运费结算方式: ,如为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 ,账号: ,开户行:
,如乙方账号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变更形式通知甲方。
二、派车要求,乙方在派车时应严格审核所派车辆信息的真实性,如发生乙方所派车辆信息虚假,造成货物丢失及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在电话信息派车时,指定本部专用电话发送信息,甲方与乙方合作以指定电话派车为准,其它电话发送信息甲方不予接受,乙方指定电话为
。
三、甲方给予乙方结算运费采取见磅单结算,乙方应及时收集已派车辆磅单,及时以快件或其它方式传递于甲方。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依约给付运输费用。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乙方非因不可抗力或自己过错及自然性质而毁损、灭失时,甲方享有按货物起运地市场价格获得赔偿的权利。
3、在货物交付之前,有权终止运输或变更收货人。但因此给乙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4、货物需要检验时,应在乙方交付时检验,否则视为乙方已按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
5、甲方托运货物如为危险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包装并提交乙方有关该货物预防危险措施的材料。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发生异常情况,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约将货物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足额收取运输费用。
2、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过错及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而造成货物损毁、灭失时,应按货物起运地市场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3、遇有与货物有关事项时及时通知甲方。
五、违约责任:
运输途中乙方非因保管而擅自拆启甲方所贴封条或擅自打水、换货的,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执一份,从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附双方资质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担保人:_______
年 月 日
同编号: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商):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定义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商品送达接收人验收签字并通过甲方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货的物流活动,该物流活动包括对商品进行(门到门)装运、搬卸(不含上下楼)、送货上门、上门取货、交货完成通知等。
2、送货上门:指乙方将商品送至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包括依甲方客户的指货物运输合同定将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场所内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时限:是指自需配送货物完成交接时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务,并向甲方反馈已配送成功(订单完成)信息时止的期间,为调拨时限与特定区域配送时限之和。
第二条、配送服务费
又称"配送费用":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并成功完成本合同约定项下配送服务,而向甲方收取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力成本、车辆成本、税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用、代收货款服务费、路桥费、高速费、小区停车费等与配送有关的全部支出和费用。乙方承担的配送服务类型、商品性质、区域范围、配送服务费标准详见各附件约定。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装。
2、甲方可依据业务需要,不定时的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乙方发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户姓名、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配送类别以及其它备注信息等。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另行通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有权依据乙方配送服务考核情况。
4、甲方有权实时查询商品的配送状态,乙方应该给予积极配合。
5、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
第四条、配送服务要求
1、乙方所有人员在配送中心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严禁出现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得违反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2、乙方配送人员上岗作业时,穿着统一工装,注意自身仪表,及时修面,不留长发,不许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打骂行为等。
3、乙方与收货人交接商品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礼貌,使用礼貌用语,认真回答收货人问题,不回避、回绝收货人问题。工作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送货人员电话的畅通,并确保与甲方及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交接商品时,应当场对商品的情况予以确认,含查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订单号与数量等是否与交接单相符等情况,如发现包装不当、捆不牢固以致不便于配送,以及包装损坏、玷污的,有权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户重新包装以保证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户给予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甲方(含甲方委托第三方)或甲方客户交付的商品完好、无污损,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网络不能送达的商品,应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转发或补发由甲方决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时未通知,则视为乙方能够正常配送,逾期到达或造成甲方被投诉的,乙方应承担迟延送达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货时间累计不能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配送时限。
7、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货物中禁止出现违禁产品,由于违禁品导致运输中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8、乙方应于配送后15天内将客户回执联原件交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之内交回顾客回执联的,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回时间。
第五条、结算
1、对帐、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与甲方完成上月运费的对帐工作,月末前结算上月运费。
2、结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双方同意选择第__________种形式。
1、结算周期为每批货物安全送达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
2、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实际付款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3、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交当期待结款项所涉及的提货、配送原始签字单据等资料。
4、乙方应确保其指定银行账户的真实、有效性,并保证甲方的转款行为。
5、配送服务费对账结算时,应由甲方对结算内容进行书面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乙方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合同内容、附件及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复印件、分析数据、报告以及与所提供信息有关的文件、报表有保密义务;泄露,公开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且本合同期满、解除、终止后3年内本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如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以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为准。
第七条、赔款事项
1、乙方给予甲方的货品丢失、污损的赔款事宜:按照甲方的产品在所配送网站实际售卖价格,60%的价格赔付。款号及数量以甲方出库单据所载明的为准。如双方因损失的货物超过以上赔付的价格而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赔付。
2、发生货损理赔事件时,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资料,如出库单、运单(交接双方对货损的确认)和证明价值的资料、单据等;
3、具体丢货与赔付事项的确认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理赔资料后10天内给予确认,并在甲方交齐各种所需材料后30天内予以赔付。超过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运费中暂扣。
4、货物交接以整箱交接为原则,但对于"外包装破损"、"有二次封箱迹象"、"外包装有雨淋、污损"等情况,收货人收货时有权要求拆包装清点检验货品以确认受损情况。与装箱单核对,发现短少、污损时,双方需在运单上签字注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双方确认的《货运委托书》等运输单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题仅为表述方便而设,不能作为对条款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货物委托乙方代理收货进保税区及港口代办转运等一系列报关、报检、运输、代运分拨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在每批货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货人签章好的正确、完整的船运单证(即B/L海运提单及报关单证),双方确定专人交接并纪录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清关,应提供正确、完整的报关单据,内容包括与船运单证相符的货物中文品名、税则号码、数量、金额、重量等。如有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立即解决。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及时解决换取港区提单过程中所有发生的问题。
4.甲方委托乙方代办商检,应提供正确的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申请单及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物资审批表等文件,以利于乙方及时办理商检并进行报关。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应以出口标准妥善包装,应适应长途海运和内陆运输,任何由于甲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任何由于乙方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原则上,甲方对每批货物的操作要求中,运输计划需在作业前一天12小时前,收发货指令至少在作业前2个小时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实,特殊情况下,乙方应尽力配合处理。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运提单后到船公司(或代理)调换港区提货单,如遇到问题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解决。
2.遇到货物必须商检时,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报单等单证后代理甲方申报商检。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齐全的报关材料后缮制报关单并负责报关,如遇到仓单错误并负责解决。
4.对于甲方委托的保税区海关报关业务,乙方在正常情况下非法检货物在船到后四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对法检进口设备在船到后五天内予以完成清关、送货等服务,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应积极协调及时解决。
5.乙方负责报关后办理有关港区提货手续,同时安排集卡到港区提箱至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负责对海关事物提供必要的详尽咨询服务。
7.乙方原则上不负责垫付操作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垫付FOB条款海运费。
8.若货物至乙方仓库后应通知甲方派人到现场验收并拆箱入库(货物的外包装、件数等以上海外轮代理理货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
9.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后应有乙方负责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开包或开箱,在保管期内,如果……
三、作业确认规定
1.书面确认是双方公司具体操作人员所具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无论哪一方提出对某项操作要求书面确认时,另一方都必须相应,否则提出方有权停止相关操作进程,直到获得书面确认。
2.新发展物流公司客户服务部在每月____号、____号(逢双休日或节假日往后顺延)开两次账单到CRCShipping部门。CRC相关部门在十天内核对完账单后,每月月底书面通知新发展物流公司开发票,在核对过程中,CRC相关部门有权对账单中的任何一个费用项目提出查询,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新发展物流公司无充分证据证明任何一个费用项目的正确性,CRC有权对此项目拒付,但不影响其他费用的正常确认。费用账单一经CRC确认,新发展物流公司将不再承担查询账单及其相关单据的义务。
3.对于超期费的事宜,新发展物流公司必须先行向CRC进行书面确认,否则CRC有权拒付。CRC在收到新发展物流公司确认单____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于明确的答复,否则新发展物流公司视为CRC自动确认。至于目前还存在一些超期费用的问题,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观事实清楚的,CRC必须全部确认。
4.为了在今后核对帐单中提高效率,以及单证的准确性,经征询新发展物流公司财务部以及新发展物流公司供应商意见和可操作性,决定代收代付的费用今后一律开“新发展物流代GE”或“新发展物流代CRC”,新发展物流公司凭复印件向CRC报销。
5.关于费用超期问题,只要在整票业务操作完毕后(尤指PC粉落箱)____个月内结算,都应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况逾期,则需双方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6.在今后具体操作过程中,凡是合同中没有列明的费用项目,当以双方经办人员书面确认为准,凭确认单结算。
四、费用结算程序
1.乙方负责每周对已完成作业的'项目按提单号开具发票,并分别列明海运进、出口或空运进、出口发票清单每周五交于甲方专人核对,每月____日前将前一月操作费用清单交甲方,额外费用(指超期费,修箱费等)另计,甲方核对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发票的一个月内付清发票所列款项,付款时应传真乙方付款凭证。
2.对乙方开具操作费用如由实报实销部分需附有关发票并注明费用标准。甲方审核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专人联系解决,如乙方发票开具错误,应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领取该发票并保证在第二天将正确发票送至甲方专人。
3.对乙方应甲方要求支付的费用则按第二条的七款执行。
4.由于甲、乙双方的一方未能执行以上费用结算规定,责任方按发生额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滞纳金以示公允。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政策因素发生费用变化,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精神妥善处理。
六、本协议的任何修正须经双方书面以备忘录形式同意方为有效,修正部分作为本协议的补充。
七、附件一、二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到期后甲乙双方若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货物运输合同样本三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运甲方木材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性质
双方约定本合同为承揽合同,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人员,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将甲方砍伐并堆放好的木材装车运送至指定的木材厂或甲方指定的其他地方。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木材起运地点: 由甲方指定
2、木材到达地点:由甲方指定
3、木材承运日期:由甲方指定
4、木材运到期限:由甲方指定
5、木材装卸:①填装,木材填装所需人工、机械设备由乙方配齐。②卸车,乙方将木材运送至指定木材厂后根据厂方人员的安排卸车。
三、运输费用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的结算方式为 。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把木材运输到目的地。木材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的,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
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者乙方雇佣的司乘人员在起运前出示必要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行驶证、货物营运证明等);若乙方或者乙方雇用人员拒绝提供,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起运。
③、甲方或者甲方授权人员有权视情况跟车押运,需要改变运输路线的,必须经甲方协商同意;乙方擅自改变运输路线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的权利义务
①、乙方有权在按质、按量完成运输后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支付或不按时支付规定的运费,乙方有权扣压木材。
②、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木材,乙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在合理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③、乙方有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木材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听从厂方人员的指示卸装木材。
④、乙方有义务托运的木材负责安全。在托运过程中如因乙方及乙方雇用人员违反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不当致使木材脱落:a造成木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b造成第三人损伤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⑤、乙方因装载不当或者违反交通安全法规行驶被行政部门拦截,所产生的各种罚款由乙方承担;所载木材遭到扣留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从运费中扣除;需要卸载部门木材的,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对于卸载的部分,乙方仍有义务重新安排车辆运输。
五、违约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行为都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争议解决
1、任何因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应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预售许可证号。
(二)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三)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四)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五)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为,年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买受商铺。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币。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后叁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币。乙方支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将商铺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甲方于乙方付清房款后五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年 月 日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五条商铺损害风险责任自铺面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商铺交付占有前,因使用商铺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处理,交付占有后使用商铺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会同承租人处理。
第七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每逾期壹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七天内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商铺交付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益人,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每逾期壹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商铺,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15日内,甲方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裁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运输费用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运输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
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费用及结算方式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______元/天,由甲方支付。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______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 合同的终止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赔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 其它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装卸搬运工,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年。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如合同期
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岗位(工种)工作。
2.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的标准。
3. 乙方每月工作时间为天,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
作和任务。
4.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考核。
5.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6.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7.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 务 报 酬
1. 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但不负责伙食。
2. 甲方于次月25日-31日(如遇节假日,日期顺延至工作日)以货币形式支付
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基本工资: 元/月; 生活补助: 元/月; 电话费补助: ;公交补助: 。
2.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①、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②、乙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③、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工程项目中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四)、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五)、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司的离职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六、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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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