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岗位用工合同(通用3篇)
甲方:乙方: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双方约定本协议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内容为
2、在该工作范围内乙方应服从工作需要,并服从甲方的正常工作调动及工作时间变动。
3、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有的全部纪律制度。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四、工作报酬待遇: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工作完成情况,确定乙方月薪酬费用。因乙方属于退休人员,甲方将不承担其社会保险费用。
具体支付标准如下:乙方薪酬为税后元/月,薪酬已包含乙方全部待遇。
2、甲方每月日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酬。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使终止本协议。
六、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乙方应在协议终止前30天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八、乙方同意医疗及相关费用自理。
九、依据本协议第六条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甲方可在乙方工资内直接扣除。
十、合同到期后处理办法:
1、甲乙双方经协商无异议后重新签订雇佣协议;
2、甲方不同意续签,无论乙方是否同意续签,甲方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费用。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与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已年满退休年龄,如因乙方伪造、变造身份证或采取其他手段导致乙方年龄错误的,甲方仅按本协议对乙方承担责任,且乙方需承担违约金元。
十二、因本协议属于民事范畴的雇佣关系,乙方不享受劳动法所规定的社保、工伤、各项补偿金等相关待遇,甲方仅按《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对乙方承担责任。
十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燃放岗位工作。
合同期限为 年,自 __年月 日至__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 元。
其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 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
同意之日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其 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