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用证通知书(通用3篇)
催款函(律师使用)
____先生:
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__先生(以下称委托人)的委托,依法指派我们作为其代理人,处理您拖欠委托人货款纠纷事宜。现就您拖欠委托人款项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问题,正式函告于您:
我们收到并审查了__先生提交的下列材料:
1、您书写的欠人民币________元的欠条一张;
2、欠条形成的原因的证明;
依据__先生的陈述及我们对上述材料的审查,我们初步认定如下事实:_____
1、您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亲笔书写的欠货款人民币______元整的欠条一张。
2、截止目前为止,您并没有按照_____“欠条”向委托人偿还拖欠的货款______元整。
根据前述认定的事实,我们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1、_____先生与您之间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明确,您应及时向_____先生履行所欠债务。
2、先生逾期偿还欠款的行为已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_____先生逾期未向__先生履行债务的行为,已经违反我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和《民法典》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______先生依法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欠款人民币______元整的义务。
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一、您务必在接到本律师函10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全部款项。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______先生联系方式:电话:__________
二、若不按以上时间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代理委托人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您的法律责任。届时,委托人将不再保留与您友好协商的余地,您不但要全额付清拖欠的款项,而且还应向委托人支付逾期利息,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以及一切与此相关的费用都一并由您承担。
顺颂商祺!
请慎对之,以免讼累!
特此函告!
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
通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受益人):
开证行名称:
信用证编号:___________开证日期:___________信用证金额:___________
我行收到上述银行电开信开信用证一份,经核验,印章相符,密押正确,现随附通知。你单位申请议付交单时,请将本通知及信用证一并提交,否则,你单位应对议付后果承担责任。
备注:
本信用证连同通知书及附件共___________页。
如对本信用证的条款有异议,请与开证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排除交单时可能发生的问题。通知行地址: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通知行签章
XX有限公司:
借款人 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 自然人最高额借款合同(合同编号:14-043),从我公司借款 万元,贵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上述借款已逾期,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款项逾期后,贵公司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截至 年 月 日,借款人尚未清偿的款项本息(含罚息)合计: (大写)。根据2 年 月 日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我公司要求贵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立即承担担保责任,垫付借款人未清偿的贷款本息。
特此通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