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 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 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 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财产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5?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5w_________15%=7500?)。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5.25?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账户总额账户总额?>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账户总额?>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财产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受托方):
住所:
电话:
证件类型及编码:
乙方(委托方):
住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账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 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 月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账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账户 元(大写: )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 %,并打入 %的波动风险金(既将 × %= )。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 元(大写: )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 元(大写: ),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账户总额在 元(大写: )至 元(大写: )之间,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 元(大写: )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 元(大写: ),大于 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 +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 +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 月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一)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受托方)(签章):
乙方(委托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 受托方 ):
住址 :
乙方 ( 委托方 ):
住址 :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 , 必须恪尽职守 ,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 , 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 ,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 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 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 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 , 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 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 5% ,并打入 10% 的波动风险金(既将 5w*15%=7500 )。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 5.25 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 账户总额 <5.25w, 乙方可强行平仓 , 所得归乙方所有;
2,5.75w> 账户总额 >5.25w, 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 ,5.25w 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 ,账户总额 >5.75w ,大于 5.75w 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 5.25w+ 总账户收益 的一半,甲方得 7500+ 总账户收益 的一半);
4 ,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 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 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 ,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 ,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
甲方:
乙方:
时间:
委托人(自益受益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地址或住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他益受益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鉴于:
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 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设立了“ 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计划”);
2.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 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信托合同”)以及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交付了信托资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成为该信托项下的特定受益人(以下简称特定受益人),享有包括对该项目项下信托收益的特定信托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内的信托受益权;
3.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遴选产生了 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并将依照法定程序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存续期间,在 公司建立对经营者的良好的激励机制,委托人共同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财产信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共同自愿将其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其与信托投资公司分别签署的《特定受益类信托合同》和其他信托文件的规定,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理念,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以本合同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以建立对 公司经营者的有效激励机制,从而促进委托人投资收益的实现。
为实现上述信托目的,全体委托人共同确认并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给予经营者信托受益权,并共同指定、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执行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二条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与他益相结合的信托。
本信托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1.自益受益人,即为委托人。
2.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即为 。 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根据《经营者遴选规则》遴选产生,并将依照法定程序通过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 公司总经理候选人,在获聘后,将成为 公司在信托存续期间的经营者。
第三条委托的财产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委托人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用的财产,为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其权利范围和交付如下:
1.特定信托收益权
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共同委托给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财产,为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分别与信托投资公司签署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第十二条(1)项所规定的特定信托收益权,即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受益人对剩余部分之全部信托收益享有的分配请求权,包括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及相应信托合同通过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所取得的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限制,按照《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及股权收购信托之信托计划确定。
2.特定信托收益权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即为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
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取得的信托收益,由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于分配时直接划转至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受托人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
开户行: 。
账户: 。
第四条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
1.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署;
2.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聘任经营者为 公司总经理;
3.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的特定受益信托合同已经生效;
4.特定受益信托合同项下之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人以特定收益权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予以确认。
第五条信托期限
本合同项下信托的期限为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存续期间。
第六条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运用的基本原则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原则管理、运用和处分作为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受托人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并进行单独核算;
2.受托人可以以本合同项下的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与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受让各类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3.按照第七条的规定,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
4.受托人不得将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转让给他人。
第七条受托人对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具体运用
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本合同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1.自益受益人收益的确定与分配
受托人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之信托收益时,应按照不超过 的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并于取得上述信托收益之日起 日内,以现金方式分别分配给本合同项下之自益受益人(上述分配之收益以下简称“受益人收益”)。
当年度实际提取和分配的自益受益人收益不足 %年信托投资收益率的,以次年度之特定信托收益权分配取得之信托收益弥补,然后再按照不超过 %(含 %)的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年自益受益人收益。在信托有效期内,以此类推。
上述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按照委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投入信托资金为基数计算确定。
2.在提取上述自益受益人收益后为剩余收益(上述收益以下简称“剩余收益”)。对全部之剩余收益,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终止并清算完毕前,受托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运用:
(1)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于优先受益人要求委托人受让其信托受益权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其信托受益权;
(2)由受托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作为委托人指定的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之信托文件的有关规定,受让普通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托人在根据上述(1)、(2)项的规定,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的A类信托合同或B类信托合同的信托受益权,其根据有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受托人基于上述特定信托收益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前述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进行运用。
3.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确定受托人为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收购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信托受益权的唯一指定人。委托人未经受托人同意,不得指定或委托其他第三方收购上述信托受益权。
第八条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特定信托收益权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3)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特定信托收益权的管理方法;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特定信托收益权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特定信托收益权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特定信托收益权;
(2)保证已就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特定信托收益权设立本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委托人以其自有、自筹资金运用于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规定的范围时,应当征得他益受益人的同意。他益受益人不同意的,不得进行上述资金的运用;
(4)在他益受益人通过受托人提出以剩余收益,受让信托计划之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时,向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要求,指定受托人为指定受让人;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特定信托收益权及其收益;
(2)收取信托报酬;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不得向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特定信托收益权;
(3)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并按照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提供信托资金管理报告和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表,并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 年;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受益人的权利
1.自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对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在年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 %、三年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不超过 %的范围内,享有自益受益人收益。自益受益人收益分配前,不得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进行资金运用,或向他益收益人进行信托财产或收益的分配;
(2)在信托终止后,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未能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对经营者未能完成上述经营指标年度的剩余利益及其形成的信托财产享有请求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他益受益人享有如下信托受益权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在他益受益人作为经营者达到本合同第11条规定的经营指标时,享有对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当年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
(2)有权要求委托人、受托人向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下之普通受益人提出受让其持有之《 公司国资退出股权转让资金信托项目B类资金信托合同》之信托受益权,以使其能够受让上述信托受益权;
(3)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他益受益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所作的相应的限制。
第十一条他益受益人经营目标
为进一步完善 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经过平等协商,委托人与他益受益人即经营者约定建立并实施《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激励机制》(以下简“《经营者激励机制》”)。该《经营者激励机制》为本信托的有效组成部分。经营者经营期间完成《经营者激励机制》设定指标的,他益受益人始能享有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受益权。
1.根据约定,信托期间,经营者将完成的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 企业所得税后股东每年可分配利润达到 万元(大写: )以上;
(2) 公司每年开发面积不少于 万平方米;
(3)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连续三个月不超过 %,无重大债务诉讼或违约事宜;
(4)公司合并报表对外担保余额(包括反担保)不超过 亿(大写: )。
2.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若 公司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各项指标,该年度剩余收益由 国投监督管理、运用,直到达到相应的指标。若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满, 公司尚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的各项指标,未达到年度剩余收益及其所形成的信托财产归属于自益受益人。
第十二条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1.自益受益人信托收益分配的时间
受托人应当于取得特定信托收益权项下收益后 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向自益受益人支付自益受益人收益。
在前次自益受益人收益未能按照年信托投资收益率或累计信托投资收益率进行分配时,受托人在下次取得特定收益权的收益时,应当首先对前次未获分配部分的自益受益人收益进行弥补。进行上述弥补后,方得按照第七条第1项的规定,进行当期收益的分配和运用。
2.他益受益人信托收益的分配时间
他益受益人的信托收益于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与信托财产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信托财产应承担的税费和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信息披露费用;
(4)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信托报酬;
(7)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分配时的股份过户等费用;
(8)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2.费用计算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四条信托报酬
受托人的信托报酬 (大写: )元。上述信托报酬由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成立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在信托财产中预提。
第十五条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本合同项下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不得转让本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受益权。
第十六条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不得变更、撤销、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2.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信托期限届满;
(2) 公司股权收购信托计划项目提前终止;
(3)他益受益人在股权收购信托计划期间,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免去总经理职务的;
本信托因本项原因终止的,不影响他益受益人因本合同之履行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4)本信托当事人各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6)本合同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第十七条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分配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终止后信托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包括
(1)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运用剩余收益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和普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2)除前述(1)项以外的其他信托财产。
2.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归属
本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照第十条第1项第(2)小项和第2项第(1)项分别归属于自益受益人和他益受益人。
3.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领取及其期限
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以维持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原状的方式进行分配。
以 公司股份进行信托财产的分配的,受托人应当于信托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将上述股份过户至相应受益人名下,并办理必要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以现金方式进行信托财产分配时,受托人将上述信托财产划拨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十八条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在本信托终止后,受托人根据本信托规定向他益受益人分配股权,并将 公司股权从受托人名下转出期间,受益人承担其可能遭受的所有风险。
第十九条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对本合同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的所规定的内容已经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第二十三条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合同签署及文本
本合同需经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满足后本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委托人各持一份,受托人持一份,他益受益人持一份。上述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甲方 ( 受托方 ):
住址 :
乙方 ( 委托方 ):
住址 :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 , 必须恪尽职守 , 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 , 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 、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 ,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 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 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 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 , 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 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 5% ,并打入 10% 的波动风险金(既将 5w*15%=7500 )。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 5.25 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 账户总额 <5.25w, 乙方可强行平仓 , 所得归乙方所有;
2,5.75w> 账户总额 >5.25w, 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 ,5.25w 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 ,账户总额 >5.75w ,大于 5.75w 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 5.25w+ 总账户收益 的一半,甲方得 7500+ 总账户收益 的一半);
4 ,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 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 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 ,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 ,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
企业财产信托协议书
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账户________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_________× 15%=_________)。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________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账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_________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五)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
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一)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二)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具体操作
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
乙方打入账户________元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_________× 15%=_________)。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________元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一)账户总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二)_________元大于账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_________元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三)账户总额大于_________元,大于_________元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_________+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_________+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四)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五)风险揭示
虽然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六、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受托方):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5w_________15%=7500)。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5.25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账户总额<5.25w,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p="">
2,5.75w>账户总额>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账户总额>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总账户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账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甲方(受托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
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