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协议书的格式(精选6篇)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 签订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住址:
鉴于:
1 、 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上述合同已由 登记备案。
2 、 乙方了解该房屋为期房的事实,并同意向甲方购买上述期房。
因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甲乙双方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该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该房,以兹共同信守:
一、 总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具体的付款进度及方式如下:
1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2 、 开发商交房时,乙方以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 、 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承担。
二、 甲方的义务为:
1 、 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2 、 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协助乙方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于____日内结清该房屋所有银行抵押贷款,并将结清证明交与乙方备存。甲方每延误一天,按照_____元/天对乙方进行赔偿,若超出_____日仍未完成,则视为甲方违约,违约责任详见合同解除违约条款。如因银行原因造成时间拖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在收到房屋全款当日,将房屋所有资料移交给乙方,并配合办妥房产转移手续。
三、 乙方的义务:
1 、 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的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
2 、 承担该房屋的维修费用;
3 、 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产及土地的产权变更手续。
四、 承诺和保证
1 、 甲乙双方承诺:作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 、 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属实,不存在任何伪造、夸大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3、甲方保证该房屋情况属实,无任何隐瞒,并承诺此房屋不存在法律上权属、经济纠纷,且同户籍及相关亲属同意出售;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属实,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 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日至房屋完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不会因为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房产过户的事实。
五、 违约责任
1 、不论任何原因,若甲方未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购房款;
2 、 不论任何原因,若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 如果甲方隐瞒任何房产存在的瑕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回购等相关信息,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六、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时间 时间: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门面租金,第一年乙方不得转让该门面,一年后乙方有权将门面转让给第三方。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
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丙方:
XX年XX月XX日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鉴于:
1、甲方于______年___月____日与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
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该合同约定: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总价款购买位于(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相关信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上述合同已由登记备案。
2、乙方了解该房屋为期房的事实,并同意向甲方购买上述期房。
因甲方尚未取得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甲乙双方无法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就该房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该房,以兹共同信守:
一、总购房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具体的付款进度及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以____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2、开发商交房时,乙方以__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双方同意,因房屋转移产生的税金及其他所有手续费用由______承担。
二、甲方的义务为:
1、甲方负责取得开发商同意,进行房屋的权益转让;
2、甲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协助乙方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屋权益转让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于____日内结清该房屋所有银行抵押贷款,并将结清证明交与乙方备存。甲方每延误一天,按照_____元/天对乙方进行赔偿,若超出_____日仍未完成,则视为甲方违约,违约责任详见合同解除违约条款。如因银行原因造成时间拖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在收到房屋全款当日,将房屋所有资料移交给乙方,并配合办妥房产转移手续。
三、乙方的义务:
1、承担该房屋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相关进户的安装费用及材料费用;
2、承担该房屋的维修费用;
3、乙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和甲方一起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妥该房产及土地的产权变更手续。
四、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承诺:作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属实,不存在任何伪造、夸大及其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3、甲方保证该房屋情况属实,无任何隐瞒,并承诺此房屋不存在法律上权属、经济纠纷,且同户籍及相关亲属同意出售;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属实,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日至房屋完全过户到乙方名下之前,不会因为自身债务或其他原因导致该房产受到查封、抵押等任何影响房产过户的事实。
五、违约责任
1、不论任何原因,若甲方未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购房款;
2、不论任何原因,若乙方反悔不购买上述房地产,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甲方隐瞒任何房产存在的瑕疵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回购等相关信息,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本协议时间交付甲方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付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协议约定的总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乙方(签字):甲方(签字):
保险赔款转让协议
年月日
甲 方:(被保险人)
注册地址: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机构代码:
电话:
邮编:
传真:
基本存款账户银行:
账号:
乙方:
注册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丙 方:(银行)
注册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鉴于: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号为(以下简称"保险单"),各方经充分协商,就保险单项下赔款转让授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险单有效期内,对于甲方向买方代码为 的买方的出口项下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甲方授权乙方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丙方,且同时乙方在上述出口项下的赔偿责任终止。
二、甲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撤销、不变更本协议第一条的授权。特殊情况下确需撤销或变更的,应事先取得丙方的书面同意,由丙方出具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撤销或变更授权的通知,交乙方签收后生效。
2、未经丙方书面同意,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不单方面解除保险单。
三、乙方承诺:
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接受甲方任何单方面的对本协议的撤销或变更的请求。
2、收到甲方和丙方联合签署的书面同意文件后,在不损害乙方权益的前提下,按照上述同意文件的内容,对本协议做相应的撤销或变更。
3、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的规定,将应付给甲方的赔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账户。
4、若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将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中规定的赔款支付给丙方,并给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在本协议第一条授权范围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由甲方行使索赔权;甲方如需转让该索赔权,须签署书面转让协议。
五、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月日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之软件著作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
1、软件概况:
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软件全称:
软件简称:
软件版本:
2、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不再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的全部源代码及其他相关文档;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软件相关的技术支持;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与该软件相关的技术细节;
3、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拥有该软件的著作权;
乙方有义务在该软件上投入人力和物力,不断完善、升级该产品;
4、共同条款:
甲方同意将该软件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无偿并且无地域限制地转让给乙方;
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3款、第4款之约定,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乙方在该软件上的所有投入,且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2款之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无偿索回该软件的著作权;
5、其他:
本协议以甲乙双方全部签字之日为开始生效之日期;
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本协议共壹页;壹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房地产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当事人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厂(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邮编: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市路号大厦层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第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层、地下层,约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元整(¥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 %,即人民币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万元整(¥ 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厂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浙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