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汇编八篇】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精选8篇)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达成以下承包经营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自己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水湾路265号的巴什拜御府餐厅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过详细论证仔细考察后决定自愿承包。

二、承包期为壹年,自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为每月15000元,每月先付后做。

四、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水、电、物业、房租、店面租金、税费、交通费以及包括乙方再增加投资与设备均由乙方负责,但乙方离开时不可拆除搬走。

五、乙方每月7号前必须将下下月的承包费付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每拖欠一天按承包费的10%收取滞纳金。

六、乙方承包期间需向甲方交纳7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合同到期后,经甲方验收一切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应无条件的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七、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超过30天,则按乙方毁约处理,甲方应无条件的将餐厅收回,所收保证金不予退回。

八、如乙方在一年合同期未满,要求退出则属违约,所交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九、甲乙双方交接之日起,之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均有甲方负责,之后的则有乙方负责。

十、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合法经营,按章纳税,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如发生任何违约,违法的事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承包期内,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火灾、被盗或其它一切不可预见的事故的.发生,均有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甲乙双方交接时,盘点的食物、酒水、干果等清单上的物品,乙方应销售后及时将款随时打入甲方的帐上,否则视为违约。

十三、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则按月承包金的100%赔偿对方。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十五、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条、“美乐滋”加盟店

一、“美乐滋”加盟店是提供汉堡、炸鸡、饮料制作及销售的经营实体,加盟店是使用由甲方开发的技术、形象管理等统一系统。

二、乙方为甲方第 47 加盟店,该加盟店地址为:(省) (市县)(镇)

三、乙方为甲方“奥麦客”加盟店,加盟店的技术、配方比例、商标图案,及形象设计等无形资产都归甲方所有,乙方加盟店有型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二条、甲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所有的后厨设备、儿童乐园及原料由甲方统一配送,以确保品质要求,更加巩固“奥麦客”品牌的质量,获得更大的利润。

二、经营过程中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有义务相互提供货源支持,乙方需向甲方购买的原物料,甲方应确保货源充足及价格合理,不得恶意断货或限制供货数量,抬高价格制造障碍。

三、甲方须保证授予乙方的西方比例、技术操作及腌料的安全可靠性。

四、甲方须保证乙方经营期间的可靠技术,开业培训至可胜任为止,继续保证今后经营中给予技术加强培训指导。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货款后及时配送所订的`货物。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系统管理的培训及具体操作流程管理资料。

六、甲方须保证乙方在合同内,约定商业区的经营资格。(周边一公里内不再开设第二家美乐滋加盟餐厅)。

七、甲方有义务在合同签定后积极配合乙方各项筹备工作。

八、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所需的相关的资料。

第三条、乙方义务、责任

一、乙方对外具有合法独立经营资格,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接受甲方的.支持和指导,由甲方提供相应材料自行筹备办理加盟店的营业执照、卫生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合同乙方加盟店的一切经济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和经营方式规范加盟店,保护、发展“美乐滋”品牌,使用“美乐滋”为招牌设计主题字样,不得变更“美乐滋”的商标图案及颜色。

三、乙方准时招收员工及管理人员到甲方直营店接受培训。(接受培训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保证让全体职员按照总店标准课程培训)。

四、合同签字定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费: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内收加盟费人民币叁万元整;餐厅面积壹佰平方米以上收加盟费伍万元整(经营面积若与所报面积不符的,超出的面积按伍万元加盟费加收)。同时支付生产区专业平面布置图设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合同签定后乙方工商名称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加盟店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甲方备案。

五、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提供备案证件不符合实际情况,不按总店统一装修设计广告灯箱、餐厅门面、后厨布局,或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则取消其加盟资格。

六、乙方加盟店必须按第一条的约定的经营地区经营,任何形式的变更经营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超出约定地区,增开经营场所,支持第三方经营等)都将被视为违反合同约定,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七、乙方应妥善保护加盟店的技术,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复制、传播甲方技术、配方比例等相关资料,否则将被立即取消加盟资格。

八、乙方违反合同或提出结束合同时,乙方则必须拆除所有与加盟店商标图案相关的招牌及字样设施,不得继续保留,否则将被视为侵犯知训产权。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若违约,应全额退还乙方加盟费,并赔偿其筹备该加盟店所投的所有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若违约,限消加盟资格,加盟费不予退回,若造成甲方损失,应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五条、签定合同: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处签字和带下划线部分外,其他内容手写无效。

三、甲、乙双方如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意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

乙方:

时间: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3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层_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与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双方租赁该商铺的期限为3年,即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10月1日止。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商铺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为人民币_____ 元,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元(大写),并在租赁期间拥有该商铺的经营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负责缴纳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每月_____元,经营中所使用的电费和水费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统一收取。

第五条 本条款第三,四条规定乙方所应交纳费用,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纳,否则每天按所需缴纳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 商铺租金每年调整一次,后一年租金比前一年递增_____。

第七条 甲方应于_____ 年 月 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同时乙方装修方案呈物业管理部门报批,须按照对商业街的整体形象要求。

第八条 订立本条款时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商铺使用保证金。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第九条 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非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按时交回商铺,并保证商场及其内部设施的完好(正常损耗除外),同时应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行为;

3:甲方的《租赁许可证》失效。

发生以上三种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商场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商场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五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租金_____ 月以上;

2:乙方拖欠各种费用达标__________ 元以上;

3: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商场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商场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进行装修;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商场转租给他人。

甲方因上述原因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商场,乙方预付款项有节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商场_____个月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3: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商场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商

场,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 元_____(大写)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商场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商场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商场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_____日内迁离出租商场,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商场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租金的_____ ‰。

第二十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商场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商场面积每平方米每(日)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面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分,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上打“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 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_____份。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银 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银 行 帐 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本合同约定条款,均须双方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0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4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注册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甲方是一家以提供工厂企业员工膳食供应管理服务的企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双方在 市 镇 单位(下称“ 单位”)的膳食经营项目合作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项目经营的合作背景与合作方式

1.甲乙方欲共同合作,承包 单位的员工食堂(下称“该承包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运营。乙方仅协助甲方完成食堂的承包、签订承包协议并为甲方的项目运营提供必要的帮助,不参与合作项目的实际管理。

3.双方的合作期限始于双方为项目承包开始开展必要的工作,止于项目承包失败或项目承包协议终止或其他项目承包权消灭的情形。

4.在承包协议签订前所需费用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分配:

⑴全部由甲方垫付;⑵全部由乙方垫付;⑶按需要各自垫付一部分,最后结算时以合法票据为准。

5.在食堂承包过程中,如果未能承包该单位食堂并签订承包协议,双方所垫付的费用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分配:

⑴全部由甲方承担;⑵全部由乙方承担;⑶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分担。

6. 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承包协议后,以甲方为经营主体开展项目运营,不另行成立独立的法人单位,并依据该承包项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规定选择是否注册分公司。双方仅在该承包项目进行合作,该承包项目在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涉及甲方名下的其他承包项目。

7.项目承包协议签订后,对于双方于项目承包协议签订前所垫付的费用作为项目的开办费用计入项目的财务成本,垫付人可以在承包合同签订完毕,各方出资到位,并组成项目财务部门后向项目的财务部门报销。

二、经营项目的财产份额、议事规则及分红事宜

8.双方一致同意,将该承包项目的财产份额分为货币份额和虚拟分红份额两类。货币份额是以货币或实物缴纳的方式完成出资,对项目的实际资产拥有相应比例的所有权,在项目经营期间对项目的具体经营问题具有表决权;虚拟分红股份只具有分配红利和监督、查询的权利,对项目的实际资产没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所有权,在项目经营期间对项目的具体经营问题也不具有表决权(即:只有分红权、监督建议、经营知情权,不享有管理权)。

9.双方一致同意,该承包项目的货币份额和虚拟分红份额合计为一百等份,其中货币份额 份,对应项目实际资产的全部所有权;虚拟分红份额 份。在项目分红分配方面,虚拟分红份额和货币份额具有完全相同的权利。

10.双方一致同意,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出资 万元,获得货币份额 份;乙方出资 万元,获得货币份额 份。该承包项目出资合计 万元,作为项目的固定资金,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11.鉴于乙方为食堂的承包、承包协议的签订以及项目运营提供的支持,双方一致同意,由乙方获得该承包项目的虚拟分红份额 份。该份额到项目承包权消灭后自然终止。该份额在承包项目经营期间对项目的具体经营问题不具有表决权,且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具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

12.该承包项目的固定资金不足时,由甲方提供所需资金,所提供资金算作承包项目向甲方的借款,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利息。该利息计入项目的运营成本。

13.项目如果需要工商登记,则仅登记货币份额,虚拟分红份额不得进行登记注册。

14.承包合同签订后七天之内,双方需完成货币份额的出资,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没有完成出资的,以实际到账资金为准,缺少部分,视为放弃相应货币份额。

15.甲方收到乙方的投资款项后,须向乙方出具“收到投资款项证明书”。该证明书载明:投资人,投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收到款项时间,在投资项目中所占的货币股份比例,签发时间等。

16.合作经营事宜原则上由合作各方沟通商议,作出有利于项目经营的决定。在不能完全达成一致时,以占货币份额的50%以上的成员表决意见为准。

17.项目的营业额在扣除项目运营成本和项目管理费后的余额,作为项目红利。项目红利分配为每满壹年分六个月,依次顺延,在分红时,按照项目的财务结算报告,将应该分配的红利分成一百等份,甲方应该分配得到 份,乙方应该分配得到 份(含虚拟分红份额的红利)。

三、项目经营管理及费用承担

18.项目的运营管理由甲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和培训、财务管理、项目现场经营管理等。乙方不参与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

19.项目的运营人员分为固定在项目现场上班的人员和在甲方公司上班需要流动为项目运营提供服务的人员。固定在项目现场上班的人员其人力资源成本计入项目运营成本,没有在项目现场上班的人员其人力资源成本按考勤计入项目运营的财务成本中。运营人员的工资标准由双方按照约定的议事规则协商确定。

20.项目经营期间,乙方如需要后续的经营费用,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⑴乙方的虚拟分红份额中已包含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⑵乙方的虚拟分红份额中没有包含相应费用,所需费用由项目运营资金解决,但具体金额由甲方决定,乙方只有建议权。

21.甲方为项目的运营提供管理和支持,在每个月的财务结算中,按照项目当月总营业额的 %提取管理费用。该管理费用包含:品牌推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办公耗材、项目负责人差旅费、交通车辆费用、小型应酬费用。没有包含在以上费用中的项目费用开支,均直接计入项目的经营成本,在项目财务科目中列支。

四、财产份额的转让和货币份额的退出

22.该承包项目的虚拟分红份额不得转让。

23.甲乙双方在该承包项目上的货币份额均可以协议转让,但转让须征得对方同意,不同意转让的需购买该货币份额。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购买权,对方不同意购买的情况下转让方方可转让给其他人。

24.合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合作对方同意,可以退出合作:

(1) 发生重病、死亡等不可抗力的情形,按货币份额出资的本金退出;

(2)在经营过程中不愿继续合作,分两种情况退出:

a.若承包项目经营情况良好处于盈利中,按货币份额出资的本金退出;

b.若承包项目处于亏损期,按货币份额出资的本金减除双倍的应分担亏损金额退出且折算后所退金额退给时间为六个月(180天)

五、项目的财务管理、税务、审计

25.项目经营产生的各项税金按照项目的实际运营状况由甲方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代缴,代缴款项计入项目的运营成本。

26.若乙方进行了实际出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项目的任何资产不得以任何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必须存储于双方签名认可的帐户上,资金须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

27.项目的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管理,独立建档,独立保管的方式进行管理,甲方如需该承包项目的财务数据进行税务申报,可以使用项目的总报表数据。

28.项目的财务管理仿照公司的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29.项目财务管理约定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0.项目财务部门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后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甲乙各方。

31.项目财务部门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在下一会计年度的1月1日至3月30日之间送交甲乙各方审阅。

32.甲方在经营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管理之便谋取私利以侵害乙方利益。乙方如果对项目的财务账目存在疑问,可以随时在工作日查询合作项目的财务账目,并有权请有资质的审计单位查询合作项目的财务经营账目及记录,查询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3.由于项目是以甲方的法人主体经营运作的,所以项目部财务上实行财务对甲方负责,甲方对乙方负责的方式。但乙方在甲方经营管理过程中具有监督权,并有权纠正甲方侵害到乙方财产利益的行为。

六、其他

34.各方要严守项目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将与公司相关的投资经营项目转让或透露给他方。

35.禁止任何人以个人名义进行有损项目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项目所有,并由其承担项目损失。

36.禁止各方以其拥有的对项目经营的熟悉、资金优势或公关优势对合作对方进行要挟。

37.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8.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方均可向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9.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各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签订日期: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欲共同经营__________项目,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内容:双方共同承包经营商场经营__________项目。

2、项目资金:承包租赁保证金及项目经营流动资金共需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万元。

二、合作方式:

1、本合同成立后,双方就该项目成立项目部,该项目部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项目部设项目经理,该项目相关经营管理活动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决定。

3、项目经理由甲方指派或更换,但应征得乙方同意。

4、双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方式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

三、项目经理职权

项目部经理是该项目的全权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该项目的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该项目年度经营计划;

3、制订该项目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该项目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该项目部的具体规章制度

6、决定该项目部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项目管理人员;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将其对该项目所应投资的数额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汇入_____银行帐户。

2、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就经营育秀商场1—3层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保证该租赁合同合法有效。

3、对外需以甲方名义办理该项目的政府及相关部门手续及对外签署合同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对外合同和文件需经项目经理签字后甲方方可盖章。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本合同规定将其对该项目所应投资的数额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汇入_____银行帐户。

2、查阅项目部对内、对外发生的相关文件及会计账簿,监督项目经营管理。

3、保守与该项目有关的商业秘密。

五、债权债务分担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该项目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经营该项目与第三人产生争议的,甲方应积极解决。争议和纠纷无法解决而引发诉讼/仲裁的,应由甲方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相关费用由项目部负担。

六、收益分配

1、项目部每_____月对项目收益情况进行一次核算,并以此确定该期项目收益,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双方投资比例对收益进行分配;甲方承诺:乙方每次分得的收益不少于_____元人民币,并以自身财产作为担保。

2、上述收益分配应以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并依照本合同第五条承担相关债权债务为前提。

七、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但尚未达到解除本合同条件时,违约方每次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约达到解除本合同条件,但守约方选择不解除本合同时,违约方除应及时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不涉及履行期限的,违约方每次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违约方须按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九、合同解除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出该项目:

1、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换、解聘项目经理。

2、甲方或甲方股东无正当理由干涉项目经理对该项目的经营管理。

二)本合同解除后,除违约方应当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外,对于各方在项目中的投资,守约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解决:

1、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2、守约方按照违约方在该项目的全部投资作价收购违约方在该项目的一切权益。

3、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守约方全部投资为作价收购守约方在该项目的一切权益。

十、文件送达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通知等)均应由送达方与被送达方互相签收。

2、不具备互相签收的条件或一方拒绝签收的,文件应通过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发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但正式法律文件必须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发送。

3、以特快专递方式,应发送至本合同所述各方之住所地,以接受方签收日为通知到达时间。任何一方的住所地发生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合同当事人,否则发送给原地址即视为已送达。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改均必须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商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占总股份__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出资额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

4、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分工

1、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2、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3、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1、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④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据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7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餐饮的经营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年6月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年。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几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文化市场的经济繁荣,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同发展、效益双赢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经营大型游艺场所(游戏中心)项目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实现优势互补,遵循互利互惠,争取效益双赢。

第二条 经营项目

项目名称:

第三条 合作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日常管理、关系协调等,乙方负责提供场所经营所需的机台设备,机台设备的维修、配件和全套技术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整场地的概念指在合作场地内必须由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机台设备至经营场地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合作协议期满,乙方自行承担机台设备返回的运输费用。

第四条 经营场地位置及面积

场地位置: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甲方提供的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经营场地平面图(复印件)为本协议附件一。

第五条 合作经营协议期限

本协议甲、乙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因国家政策法规改变或政府部门决议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位置及面积的经营场地,承担房屋租金;提供经营场地内需要使用的空调设备。

2、负责办理和提供合作项目经营所需的政府审批手续及相关证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沟通和协调与上级各主管部门的关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3、负责经营场地和装修装饰(包括天花吊顶、地面、墙体粉刷、礼品成列柜、收银台、桌椅、电线电路铺设、照明灯、主题广告招牌等明显、有效的户外广告必须在开张前制作安装完毕)辅助设施的施工(购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4、负责整个游戏中心的推广宣传,经营管理。

5、保证场地经营时间不受物业管理部门的限制。

乙方责任和义务:

1、合作项目经营场所所需的全套机台设备。具体名称、型号、数量经双方协商后共同确定《设备投入清单》,乙方必须按照《设备投入清单》提供。并将该项《设备投入清单》作为协议不可缺少的附

件二。在合作期间根据当地实情不断完善和更新调整配置的机台设备清单另附。

2、负责合作项目经营期间所有机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并承担所提供机台设备维修配件费用,保持合作期间机台设备的完好性和稳定性,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因设备维护及设备非正常运转原因导致经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指派专业的工作维修人员并确保24小时内至少一名工作维修人员在经营场地工作,乙方所指派人员的工资、食宿和福利等由乙方全额承担。

3、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使用机币的加工蒙制工作(币样和尺寸由乙方提供,经双方协商后定制加工,该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4、负责所提供的机台设备至经营场地后的安装调试工作,如因甲方原因(例如经营场地不能落实,公共关系不成熟,经营证照未办理等)造成合作项目无法按期经营后,设备直接返回的,乙方除扣留甲方保证金外,并有权向甲方追讨所有设备的返回装卸、运输及相关费用

5、负责提供整套国内领先、适合当地消费实情的娱乐场所经营管理理念及全套技术设备支持,包括规范的顾客服务、全面的促销方案和现场实际操作流程。并负责根据当地消费实情不断更新调整和完善机器设备。

6、负责指派专人配合经营过程中的机币管理(清算整理和发放)工作,鉴证机台抄表数据和进行分成结算。

第七条 其他共同约定

1.本仪签订后30日内,甲方完成所有的开业准备工作;乙方保证全套机台设备在装修工前3天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并于20__年4月28日顺利开张营业

2、甲方保证在开张营业前将经营场地的允可方面证照办理完毕,保证经营的正常运行,开业一个月内完善相关证照。

3、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共同投资利益,乙方不得在本合作项目500米以内与新的合作方合作经营,甲方不得在500米以内另外设点经营

4、鉴于整场机台合作的共同利益,甲方不得自行购置或添加放置机中在经营使用,而场内所有机台的营收一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成比例结算,否则均视为违约

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调换合作项目经营场地位置和更改经营面积,如确实需就更的须征得乙方同意,否则即视甲方违约

6、合作期间,甲方只拥有机台设备的使用权,其设备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因此,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作为银行贷款抵押或将机台设备转让、出租、出售。并须保证乙方提供机台设备的指派人员的安全(机台如有遗失、严重损坏或被有关部门罚没的,乙方将根据设备的实际价值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7、为确保甲方合作经营的信誉度和避免先期机台设备方面的投资风险,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向乙方交纳信誉保证金拾万元整。协议期满(如协议期内乙方收回机台投入的全部成本,则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乙方必须一次性返还甲方信誉保证金(凭乙方

开具的收款收据)。

8、本合作项目在经营管理上甲方拥有自主的经营权利,乙方拥有对经营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的义务和权利。

9、协议期满,乙方收回设备,如有新的合作意向,经双方协商,可续签或改签新的合作协议

第八条 营业分成和财务结算

1、本合作项目按照营业总收入(扣除营销优惠支出,以下同)当日进行分成结算,具体分成比例为:甲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 65%;乙方得售币营业总收入的35%。

2、乙方指派代表负责币管理工作(管币箱钥匙),并对经营和售币情况进行监督。甲方派收银上岗,收取当天营业额后分成核算完毕(双方代表签定确认),即以每一天为单位,将当日的营业分成对帐并结算完毕,以现金支付。如果延迟甲方须支付乙方3%滞纳金,若甲方延迟三天以上仍未支付乙方所拖欠分成款项的,即视为甲方违约(不可抗力及政策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单位方面撤回机台设备,并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和追讨经济赔偿。

3、经营场所的房租、物管费及对外关系协调招待费,由甲方单独承担,其它因经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人工工资、礼品费等),一切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定条款,甲方、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