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协议书范文汇总(通用35篇)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委托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受贿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卡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加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议,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货物事宜.签定以下协议: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与国外出口商签定进口货物合同.乙方承诺承担该进口合同下卖方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应于提货前5个工作日将货款、银行费用、关税、报关费用、代理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
以L/C方式付款,乙方应于开证前一星期内将货款的`30%作为保证金支付给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费应于提货前2个工作日或信用证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款项到帐后开始办理清关手续,否则由此时间上产生的滞港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果信用证到期前5个工作日,乙方余款没有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扣留货物,并且可以做出拍卖货物的决定以填补贸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成交, 由甲方对外付汇, 结汇方式是信用证或T/T,甲方收取进口发票金额的1.0%作为代理费,如是远期信用证, 30天远期甲方收取乙方发票金额的1.2%; 6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4%; 90天远期以发票金额的1.6%计算作为代理费.
甲、乙双方约定,货物到港后,甲方负责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其间所产生的清关费用、包括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报关杂费、运输费、仓储费等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需甲方代办托运,其运输费用也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责任。
代理货物进口过程中,甲方只负责办理进口相关手续,货物的金额、品质、数量、交货期限等方面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因货值、货物的品名、数量等原因造成报关的延滞,其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清关结束后,甲方及时将提单或提货单据转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货。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甲方有义务在每笔合同履行结束后,将费用支出情况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据乙方需要传真相关付款凭证。双方对支出款项无异议后,甲方将于提货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佣金。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从签定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二Oxx年 月 日至二Oxx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王昆
乙方:吕文辉(文辉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诉任刃、邬前红项目转让合同效力纠纷一案中担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详尽地陈述真实案情,并及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和协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对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违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权拒绝。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或者解除本协议。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等,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所收取的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委托,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依法执业,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代理费、办案费及其他费用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300000万(大写:叁拾万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审中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代理费用)。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于1月31日前支付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于2月28日之前再支付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如本案中甲方败诉,则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币30000元(大写:叁万元),即退还之前收取的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如甲方胜诉,甲方除了上述已经支付的300000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实际退回的转让费及赔偿款项数额各一半的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第一条主体资格
甲方有权就本次会议之事项委托乙方代其办理相关事宜。
乙方具有国家认可经营资格和专业人员,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办理的会议事务、组织事宜。
第二条会议概况
会议名称:_______
会议日期:_______年8月15日—_______年8月19日
会议地点:北京国际酒店
会议人数:预计10人(以最后双方确认人数为准)
第三条委托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会议”议程,代理甲方办理以下相关会议事宜,并提供全程的会议服务:
1、参会人员食宿安排;
2、会场的确定及布置;
3、参会人员会后的考察安排;
4、会议其他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及预算见附件。
第四条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
1、此次活动的委托承办费用总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捌万贰仟元整)。其中住宿费:_______元;场租费:_______元;伙食费: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元;其他杂费:3000元。结算时按实际消费明细单据结算,多退少补。
2、超出此次活动的保价费用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另行计算。
3、甲方需在会前将人民币_______元订金打入乙方账户,会议中甲方须支付乙方_______元运作资金,会议结束后离开本地前结清全部款项。
4、如双方对提供的服务标准无异议,则会议尾款在会议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额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时间表,提供乙方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服务标准的有关情况。
2、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会议和考察。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乙方应当在会议开始之前7日,向甲方书面通告会议及考察安排的准备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我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1、甲、乙方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
签字: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
签字: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
委托方:
住所: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
电话: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负责人:
电话:
为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甲方欲把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为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指派乙方 负责承办甲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授权乙方依法采取措施办理委托事项,具体措施由乙方决定,但甲方应当予以配合。甲方应当确定一名联系人(报账员)配合乙方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授权范围
凡在甲方行政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均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乙方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代理。
己实行代理但没有履行委托程序的,甲方要配合完善相关手续,没有实行代理工作的,甲方要配合乙方把村级集体经济有自收收入的村全部纳入委托代理,没有自收收入的村亦要一并纳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诺
1、乙方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
2、全面及时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及时向甲方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
4、为甲方的账会人员及时举行业务培训。
6、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保存有关会计档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乙方为代理服务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有关证据票据并保证前述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2、为乙方办出具的票据所需的文书并在需要时加盖印章。
3、不再另行委托其他代理服务机构或任何第三方办理本合同的委托事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再和当事人或任何第三方达成任何调解协议。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乙方身份及委托诉讼协议内容。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挪用侵占借出村集体资金现象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票据情节、提供的权益凭证非法等情形;
甲方(盖章):
甲 方 代 表: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 方 代 表:
签订时间: 年
甲、乙双方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处理事宜。现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X月XX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同时,本协议也作为收据使用,甲方不另外出具收据。
3、 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注:甲方已经交纳)
4、 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继续代理甲方事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份(已交法院的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 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20xx年X月XX日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____或_____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海关行为、天气及交通拥堵等)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见附表),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____%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____计算。
b.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_____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____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吴文兵
住所:
电话:
甲方因与发生的纠纷一案(金额为),委托乙方律师代为办理本案法律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以及深圳市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可撤销的情形。
第二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朱尔特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处理该案相关法律事务。
第三条就本合同项下纠纷,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 )项法律服务:
1、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活动;
2、作为甲方代理人与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
3、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一审诉讼活动;
4、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二审诉讼活动;
5、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执行活动;
6、作为甲方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7、为甲方办理律师见证业务;
8、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方:
乙方:
认购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手机: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_________m2,其中附属面积_________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____元/m2,总价(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成年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第九条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XX市立闻达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八角西路61号519室
电话: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 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附录:
(委托方)甲方:__xx镇卫生院__
(受托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收取杨桥镇卫生院每天的各种业务收入。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国家对票证的使用权。
(一)委托交易的内容和方式:收费室收费,每日7-8小时,足月。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为委托方对患者提供咨询服务;
2.完成收费室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单位的收据,收费印鉴,及收费所需的各种材料。
2.协助乙方完成票证的购销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将当天的收入存入银行,最迟不能超过第二天下午四点。每天的收入用记录本做好登记,内容包括收费日期,存入银行印鉴日期。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上级单位(县财政局)对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者要接受有关处罚。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收费总金额的1%做为劳动报酬。如现金不是当天存入银行,必须由主管领导签字,否则,当天不计报酬。
2.乙方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应缴纳xx0万的风险押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乙方若要辞去,应提前一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扣除当月15天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杨桥卫生院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甲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和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与 诉讼一审阶段的法律服务工作;
2.甲方与 已自行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将通过协议离婚程序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离婚诉讼已无必要;
3.甲方已支付乙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 元,乙方并未开始协议约定工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委托代理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2)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 元;
(3)一方无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钱款、费用。
2.甲方及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
(1)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责任负担;
(2)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法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总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地址:上海____路____号
____宾馆____房
代表: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行:上海____银行
____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下列第 种:
1、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该案的庭前谈判、调解,参与该案的庭审、辩论和调解)
2、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相关费用
(一)收费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取第 种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3、计时收费;
4、风险代理收费;
5、在上述4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二)收费依据
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三)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 元,共 件,律师费共计 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双方同意按照以下 方式收取风险代理费用。
a、甲方支付乙方前期律师代理费 元;
b、 。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以上总计乙方应收取律师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四)收费时间
律师费的支付时间:
1、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五)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及其他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预先向甲方说明并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六)差旅费收取方式
1、乙方先行向甲方预收 元的办案差旅费。
2、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七)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超出本合同约定权限更换代理人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乙方依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的,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律师费和已发生的事务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结果不满意或者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与对方协商,争议双方之一作出不起诉、撤诉决定或者争议双方达成和解的;
5、乙方接受委托后,代理甲方到法院立案后,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撤诉的;
6、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不能完成委托事务,或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已就本合同涉及事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本合同系双方友好协商,自愿一致达成。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乙方:法律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主任
因江阴市体育中心项目北京x有限公司及北京城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作期间有债务纠纷需要向甲方支付,甲方应收账款为x元,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委托追款协议如下;
1、甲方在北京x有限公司享有债权,如乙方两个月内使甲方收到该款x元(含通过江阴市建设局及重点工程办公室使甲方收到该款),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x元(乙方免开律师服务税票)。
2、如甲方收款后3日内不向乙方付款,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付清余款外,还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6万元。
3、在甲方不付款时乙方有权通过德州德城法院管辖受理本合同纠纷。
4、乙方收款方式如下:
收款人: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5、如甲方未在两个月内收到上述款项,但是也未书面取消乙方的代理关系,本协议依然有效。
6、本协议双方均有义务对本协议内容保密,如泄露给双方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第三方应当赔偿合同对立方利益损失10万元。
7、担保人为甲方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8、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有限公司担保人:
代理人:
乙方;法律服务所
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为双月刊杂志,是一本专业物流的刊物。我们通过专业的物流知识和信息,突出商情性与实用性,力求做到影响层面深,涵盖面广,提供多元化的服务,为物流及相关行业提供一个多层面的交流平台。为了更好的提高刊物,广告的征订量,提升本刊物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本着双赢的原则,就乙方作为 杂志广告总代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中国地区的广告总代理,每期代理费用为 元人民币,甲方提供封面、封二、封三及内页 p的整版广告位供乙方使用(甲方授权乙方的负责人为名誉副社长);
乙方可以行使以下权利:对外征订广告、对外征订刊物、接受物流专业人士的投稿及采编与物流有关的新闻稿件等;
甲方有专业的物流网站配合乙方做为杂志广告总代理的宣传及业务推广;
甲方每期提供杂志 本给乙方,用于拓展业务,特殊情况下如需增加,可另行协商,甲方可以根据情况尽量配合;
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与刊物、网站有关的变动时:如刊物广告版面调整,举办相关展览活动,论坛等,甲方有义务提前或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有义务维护刊物的形象及合法利益,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甲方同样有义务维护乙方合法利益;
乙方可自行在全国征地区广告代理,乙方所征订的广告或者软文广告必须符合中国现行的《广告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有歧义时甲方有权利删减或不与刊登;
协议有效时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年乙方如需续约,乙方具有优先权;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小写:US$)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物的'处理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如追回欠款,收取佣金比例为_______________;
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追讨债务有关事项说明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2、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采取重要行动须经委托人同意;
4、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5、被委托人不得收受追讨债务回来的款项或财物,追讨回来的款项或财物必须全部交由委托人支配处置。
6、追回的款物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7、被委托人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过程中,委托人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8、委托人已向被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被除数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3、被委托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擅自行动,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五、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个月
六、生效时间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 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 ;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起价为 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暖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 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2、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三),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4、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5、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6、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7、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8、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9、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0、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 2%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 50%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 年 月 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
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 %或销售额少于[ ]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 :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委托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交易所
地址:上海路号
宾馆房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上海XX银行
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做出了约定,该合同已生效。
2、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交付的代理费。
二、合同权利义务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2、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三、保密规定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委托代理合同》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终止而终止。
四、合同解除后的权益安排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从对方取得的权益作如下处理:
五、违约责任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七、合同文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理出口______________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印章):
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2月23日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为:(20xx) 民委代字第 号 ,约定甲方因与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纠纷事宜,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业务。现由于情势变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12月23日签订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自承担,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结清,自此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4、本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传真会签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8日
兹委托证券公司(下称贵公司)代理期货商品的买卖和有关业务,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有关委托的期货买卖,概由贵公司代理本人与对方的当事人订立契约,或由贵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契约。
2.有关上述契约的订立,如在国内,则按照国内的有关法规订立,如在国外,则按照所在国家的有关法规订立。凡代理本人所订立的契约,对于本人完全发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异议。
3.本委托合约订立后,贵公司应于本人另行签署授权书后正式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签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将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和后果,此授权除本人以书面通知贵公司终止外,合约继续有效。
4.贵公司或贵公司的代理人,因订立上述合约,或因买卖及有关业务而应支出的费用,包括税收、运输、存仓、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项,概由本人如数承担。
5.委托买卖的商品,其名称、商标、规格、数目、价格和订约以及交货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写“订单”,经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送请贵公司核实后执行。如果商品的价格未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填明或约定,即以贵公司当日或当时所公布的价格为准,由贵公司记入订单,本人约对同意,绝无异议。
6.本人可以保证,所委托买卖的商品都以现款和实货交付与收受,并且负责承担履行契约规定的义务。本人应在贵公司先行储存款定数额的保证金(数额按交易所规定办),以备本人有应负责支付的款项而不及时支付时,由贵公司全权处理,并由贵公司事后通知本人,这样做手续完备,本人毫无异议。
7.上述保证金的数额,将根据本人所委托买卖商品的实际情况,由贵公司增加或减少,如果未能按照规定调整保证金数额时,贵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买卖,必要时还可以终止委托关系,结清收支帐款,如有不足,任凭贵公司依法追讨赔偿,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处置。如果本人还有其他违反契约的情况,贵公司也可以照此办理。
8.如果本人有实际困难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实货实物为交付或收受时,均请贵公司平仓了结契约后就帐面进行计算,由本人负责其损失或收益。
9.贵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买卖商品,所需的通讯和业务方面的费用,由贵公司按照会计标准核算(按照交易规则),都由本人负责支付花销。
10.本人委托贵公司买卖的商品,其进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续,以及信用证的开出,概由本人自行办理。
11.本人把签字式样和印鉴留存贵公司,以便贵公司核对。
12.本人将约定的联络方式及本人的通讯地址,应向贵公司登记,请依照使用。如果发生不正确的效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通讯地址和约定的联络方法需要变更时,本人应向贵公司重新登记。否则,如因而发生任何损害概由本人负责,而与贵公司无关。
13.贵公司寄交本人的订单执行报表和帐单的邮寄后三天内除非由本人或贵公司管理部门经理提出修正外,均视为正确无误而不得提出异议。
14.订单、通知书、印鉴卡、登记簿、帐册和有关文件的格式,均由贵公司订购使用。
15.本委托书内约定的内容,如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可由贵公司酌情修改或补充,通知本人认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纠纷,在国内一律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文为依据进行法律诉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败诉的一方单独承担。
17.本委托书的规定对于本人以后委托贵公司代理买卖商品及其有关业务全部有效,本契约将一直有效,除非双方同意终止契约。本人还委托贵公司代表本人签署和执行本人帐户内的交易。
18.本人一切买卖订单的发生均可被视为本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贵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仅供本人参考之用,并非交易获利的保证。
19.贵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应被视为本委托契约的一部分,由双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签订本委托契约的同时接受贵公司交易规则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声明已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约书各条文的内容,特签名如下。
签署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人姓名: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
(签章)
身份证
统一编号: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立委托书人……
中国国际期货上海公司上海交易所
代理协议书
协议书号
甲方: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驻上海交易所
地址:上海路号
宾馆房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上海XX银行
交易办事处
银行帐号:
地址:
代表: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现货和期货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为了确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均须清楚了解并严格遵守《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业务规则》,正确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认识了甲方提供的《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一切因乙方看错市况而遭受的亏损,乙方完全承担资金乃至资产抵债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作为代理方,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信情况。开户时乙方需出具经营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单位状况(生产经营状况、近期财务报表等)等有关资料。
四、乙方为了便于与甲方联合,除当面填写“买入(卖出)指令单”外,可再确认传真、电报、信函、录音电话中的任何一种方式作为法律认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签署《法人授权书》,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的指令。
五、保证金帐户的设置:
1.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应在三天内将基础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汇入甲方帐户开户,此为本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
2.乙方在开具“买入(卖出)指令单”以前,应将足够的初始保证金汇入甲方帐户,初始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超越保证金数额的指令,甲方没有义务执行。交易平仓后,该初始保证金由甲方及时退回。
3.凡属期货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结算价,对其与成交价的差价部分,要求亏损方交付追加保证金。如果乙方损失≥100%初始保证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时前及时补足,甲方有权代为平仓,所有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为交易额的
‰,乙方负责在买卖合约成交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代理佣金。
七、现贷合约签定后,乙方凭交易所成交通知单在三天内通知甲方将货款/提货凭证存入所。如是交收现货交易,乙方应先提供有效发票再行收取货款。
八、有关税金问题,均按照上海市税务机关规定办理。
九、协议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关系,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待甲方核准并结算帐目后,立即中止协议。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违约情节严重的,甲方在追回违约损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关系,并有加以处罚的权利。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乙方的印鉴需在甲方备案。
十二、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本人______系______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报名、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 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章)
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沈阳有限公联大房地产开发司
乙方:北京中广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条 主体资格
甲方有权就本次会议之事项委托乙方代其办理相关事宜。
乙方具有国家认可经营资格和专业人员,有能力完成甲方委托其办理的会议事务、组织事宜。
第二条 会议概况
会议名称:北京市楼市考察与展望
会议日期:20xx年8月15日—20xx年8月19日
会议地点:北京国际酒店
会议人数:预计10人(以最后双方确认人数为准)
第三条 委托事宜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会议”议程,代理甲方办理以下相关会议事宜,并提供全程的会议服务:
1. 参会人员食宿安排;
2. 会场的确定及布置;
3. 参会人员会后的考察安排;
4. 会议其他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及预算见附件。
第四条 具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此次活动的委托承办费用总金额为:82000元。(大写:捌万贰仟元整)。
其中住宿费:27000元;场租费:13000元;伙食费:22000元;交通费:17000元;其他杂费:3000元。结算时按实际消费明细单据结算,多退少补。
2. 超出此次活动的保价费用外开支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另行计算。
3. 甲方需在会前将人民币20000元订金打入乙方账户,会议中甲方须支付乙方20000元运作资金,会议结束后离开本地前结清全部款项。
4. 如双方对提供的服务标准无异议,则会议尾款在会议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额付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行程时间表,提供乙方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服务标准的有关情况。
2. 甲方享有要求乙方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会议和考察。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所提供和安排的会议服务及其他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2. 乙方应当在会议开始之前7日,向甲方书面通告会议及考察安排的准备情况,并就可能发生的我变动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 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1. 甲、乙方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2.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及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北京中广旅行社有限公司
签字:
甲方:
乙方:
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xx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师不予退还。
三、自20xx年7月25日起,甲方即终止代理关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5 日
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兹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代表我方参与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的投标,谈判及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相关文件材料、协议施工合同。
我方对上述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评标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延续至合同签订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被授权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表人: 职务: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深圳市z外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zz服务部
乙方:中国银行东莞市z中山分理处
为方便甲方所管理的"z"商住大厦内的住户和用户(以下两种统称为客户)缴交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代收费的对象是:商住大厦内已与甲方签订有关物业管理协议和委托银行代收费用协议以及与乙方签订有关委托银行代交费用授权书的客户;代收费用的项目为: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停车费(以下统称为费用):
二、 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结算帐户,以便乙方代收的费用划转到甲方的结算帐户内;乙方必须于z入伙前免费为每一客户开立银行帐号,以便客户存款托收费用。且每次托收不得向甲方及甲方的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费用每月分两次划款,甲方每月于十日及二十日将托收数据盘及托收总笔数、总金额清单送达乙方,乙方于当月最迟于次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办理划转。每次划款后,乙方将已扣收清单和失败清单及时反馈甲方。
四、若由于甲方提供数据盘有误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甲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若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代扣款出现差错时,乙方负责向客户解释和处理。
五、若客户存款余额不足,乙方不许代扣。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行长(签字):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受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甲方因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 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 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法律事务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 纠纷一案的有关法律事务,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指定 律师负责代理上述纠纷的 (从一审、二审诉讼程序或其它法律事务中选择)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即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授权具体内容及期限另见授权委托书,在乙方代理过程中出现案情变化或甲方的变化,甲方要求改变委托授权内容的,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授权委托书。
3、为尽可能详尽周全的完成委托事务,甲方同意 律师指定其它律师或助理协助其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包括法律文书的起草、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联系等,也同意该助理协助律师一起出庭代理。
4、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可调解性,乙方律师可根据情况在诉讼前或诉讼中进行调解,乙方律师可代理委托人参与谈判调解工作(包括诉前调解,诉讼中庭上调解及庭外调解,但此调解工作是指一般性调解,不包括反复调解、长期调解、专项调解),若经调解后双方诉讼终结(包括当事人双方达成诉前调解、原告撤诉、委托人单方撤销委托、诉讼中达成调解、一方被判驳或裁驳的情形),均视为乙方律师完成本协议委托代理事务,本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不退还。
5、由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多变性,甲乙双方一致认可,无论本次诉讼是否经历开庭或开庭几次,在甲方委托乙方之后,若发生原告撤诉情形或当事人双方和解情况,导致本次诉讼终结的,由于乙方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付出劳务工作,也视同乙方律师完成代理事务,原代理协议自行终止,本协议第二条所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乙方原则上不退还。
6、在甲方委托乙方后,乙方需勤勉尽责按工作规则完成工作,甲方亦需认可接受乙方的工作规则:
(1)乙方律师与甲方每次面谈案情时应作书面笔录,用于记录与案件代理有关事项,甲方认可该笔录内容作为甲方对案情陈述及诉讼意见表达的补充资料,若在笔录中涉及到对委托代理事项有所变更的,在双方未签定补充代理协议情况下,就以甲方签字确认的笔录内容为准,此时笔录可视为委托代理协议书的补充或变更。否则将以另行签定的补充代理协议内容为准。
(2)为规范承办律师为委托人提供认真全面的服务,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可以记录书面的《法律服务工作记录》,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7、甲方同意以本协议抬头处所填写的邮箱地址为双方沟通所有文书的指定邮箱。同时甲方指定以下地点为乙方律师与其联系、邮寄或快递法律文书及其它资料的收件地址:
第二条 律师服务费、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是考虑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1)法律事务代理期限的长短及律师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复杂程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3)委托人的经济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专业水准及知名度等。
(6)完成代理事务所在的区域,比如是本市还是外地,代理律师付出的时间成本、执业风险等。
(7)代理本项事务所需律师及律师助理的人数。
(8)涉及到财产关系的,考虑诉讼标的额的大小。
2、根据《 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 市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收费办法》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案律师的代理费,确定为人民币 元。
3、 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
(1)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 ,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分期支付:
例1:
(1)根据甲方陈述,需要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为房屋一处( 省 市 路 号根据该财产标的,乙方收取本案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完毕;),
(2)由于甲方与 的其它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不明,对其它财产,采用如下收费办法:
即如在诉讼过程中,发现除上述房屋外,甲方与 仍有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经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该部分财产按甲方实际分得的财产总标的的10%收取律师代理费,具体给付方式为:
a、其中4%在甲方领取判决书或调解书后五日内交纳;
b、另6%在甲方实际获得财产之日起五日内交纳,即每实际获得一笔财产,按本次实际财产价值的6%交纳代理费,直至全部交纳完毕。
例2:
(1)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之日交纳代理费人民币 元。
(2)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交纳,如本案在两个月之内结案,该剩余代理费应在结案后三日内交纳。
例3:
(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2日内,甲方先交纳基础代理费人民币 元,由乙方律师开始为其进行诉前调解谈判;
(2)如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乙方可指导甲方到民政机构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或到法院办理无争议离婚诉讼,出具民事调解书。甲方应在取得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后2日内交纳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
(3)如在诉前甲方与男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本案转为有争议诉讼离婚,乙方律师继续代理有争议诉讼离婚的本次起诉一审程序,甲方应在立案后2日内交纳剩余代理费人民币 元;
(4)如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甲方同意不上诉,等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乙方可继续代理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一审程序,代理费为人民币 元,于起诉前交纳。
4、 其他特别规定:
(1)如乙方律师存在私下收费(即甲方未将费用支付给乙方律师事务所)或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费用,甲方可以向乙方律师事务所投诉或举报。
(2)如甲方委托他人垫付律师代理服务费的,甲方需向乙方出具第三人同意垫付费用的书面声明,但正式发票中付款人仍开在甲方名下。
(3)在甲方委托乙方时,乙方律师服务费的报价是建立在委托人单方陈述的财产及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之上,但若委托后乙方发现甲方未对财产情况作如实告知,或诉讼中因其它原因增加诉讼标的,或调查后发现诉讼标的远大于甲方陈述的,由此会导致乙方律师工作量的增加,此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律师费。
5、本市城区交通费:
若乙方承办甲方委托事务需要到异地(包括本市郊区)办案的,乙方指定律师及其助理的差旅费、住宿费均由甲方负担。乙方律师结案时应与甲方结算完毕,并交付相关票据。
6、说明:上述代理费的法律服务工作量是指正常诉讼程序,不包括在案件过程中发生的复杂谈判调解工作,不包括管辖异议程序代理、反诉代理等其它非常规法律程序,在代理甲方案件过程中若发生上述程序,或因为案件的进展发生的其它意外法律服务事项,乙方有权要求增加法律服务费用,届时由双方另行协商协商。
7、在乙方代理该案过程中,若甲方单方撤消或终止委托,乙方无过错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本协议自行终止。若甲方变更委托代理事项内容的,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接受委托,或终止本合同。并由双方另行协商法律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对原代理协议进行变更和补充。
8、乙方办理本案法律事务若发生其它费用如诉讼费、查询调档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翻译费、评估费、邮递费等费用,此类费用均由第三方收取,应由甲方承担,一般情形下采取甲方自己直接支付,紧急情形下或在甲方不便支付相关费用时,乙方可授权乙方承办律师代为支付,费用发生后再向甲方凭票报销。
9、在乙方从事甲方委托事务过程中,遇到该案任何一方撤诉、双方达成和解(包括庭下和解和庭上和解)、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甲方庭审缺席、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死亡导致案件终止审理的,本协议自行终止,同样视为律师已完成协议委托事务,乙方无过错时,已收取律师代理费用不再退还。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相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甲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通知乙方律师;
4、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若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的,乙方有权停止代理工作,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时间逾1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发现甲方利用违法手段调查取证等事项的,乙方有权制止并停止代理本合同事项。
6、甲方因患病或在国外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事宜的,可委托亲友代为签订本协议,代为陈述案情,但甲方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
7、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甲方对授权范围或对委托事务有所变更的,应及时向乙方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否则视为甲方自行改变委托事项或撤销委托。
8、在乙方律师正常代理过程中,甲方要求乙方律师暂缓立案或暂缓处理其它代理事项的,应出具书面声明,并在谈话笔录中签字说明。
9、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继续代理。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对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作书面记录;
4、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范围从事委托事项。如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若无意外情况,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代理律师应当保护委托人的合法隐私权及相关商业秘密;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及与案件有关的资料、文件应当保守秘密,若非因办理本案件的需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乙方律师不得与诉讼案件对方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
8、由于乙方律师的过错导致甲方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撤销委托,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律师费在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失的还应当给予委托人赔偿。
9、乙方代理律师不得在同一法律业务中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第五条 禁止条款
禁止乙方律师为承揽业务向甲方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或保证,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前提是诚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方案、分析意见和推断均不可理解为乙方律师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禁止受托方律师私下收取代理费,律师在本合同之外收取费用的,委托方可以向受托方律师事务所举报。
第六条 协议的完整性
1、本协议将取代本协议签订之前双方曾经作出的关于本案的口头或书面的约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签订补充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因特殊情况甲方不能与乙方面谈办理协议委托事项的(比如委托人在国外),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确认,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电子版本协议或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年_月__日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方: 村(居)委员会
乙方:
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将村集体财务会计事项委托给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村(居)委员会所有的会计凭证、账薄、报表。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发生的财务业务的原始凭证及会计核算工作。
3、银行存款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归属村(居)集体。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公开,有权查询票据等会计资料。
3、甲方对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始票据须事由清楚、手续完备、资料完整、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审批负责人审批,不得私设账外账。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每月的所有原始票据等会计资料整理交乙方做账、保管。
5、甲方应将乙方提供的财务报表、公布榜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张贴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否则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开支的票据入账,有权要求甲方经办人补充和完备有关手续。
2、乙方有权向乡镇、县财政(经管)部门汇报甲方的财务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
3、乙方必须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按本行政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置账簿,及时做账,提供报表,并保管好会计资料,不得遗失。
、乙方要接受甲方及其财务监督委员会的账务查询,并耐心解答甲方成员对账目提出的质疑,接受乡镇、县财政(经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乙方要尊重甲方的资产所有权和财务管理自主权,不得平调、贪污、挪用甲方的资金,做到“谁拥有,谁使用”。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财政部门备查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下称甲方):
代理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委托代理案件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委托乙方以公民身份代理___________活动。
第二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担任____________的代理人,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参与诉讼活动、陈述事实、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代签代收法律文书。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人相关费用及交纳办法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代理费用;
2、乙方代理甲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因代理活动产生的文件、资料复印费、打印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查询费、咨询费等费用(以下简称杂费)_____元(大写:______元),次费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当日付清。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收取此费用无需向甲方提供任何票据,乙方也不再向甲方主张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活动,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所收杂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杂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事项或者撤回仲裁申请的,杂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甲方如未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支付杂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杂费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杂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杂费,并按杂费的2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终结止(终结包括: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撤销仲裁申请、诉讼对方当事人撤销诉讼)。劳动争议纠纷的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乙方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协商相关费用。
第十条 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诉讼至合同签订地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共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 甲方完全明白民事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和风险,乙方只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委托代理职责,不承担额外的责任和事实风险、法律风险。
甲方: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因与
就纠纷一案在下列第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4、含非诉讼、诉讼、执行过程中的和解、调解。
第二条委托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收法律文书、代收债权款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内容除外:
(1)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差旅费:乙方按照下列第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按不超过律师服务费10%收取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事项终止时止。
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圴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第九条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2项方式处理: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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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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