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挂靠协议书(精选3篇)
挂靠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被挂靠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挂靠乙方经营一事,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愿共同恪守执行。
【分公司设立】
第一条 甲方以乙方名义于xx省市xx县xx区xx镇xx街路号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为,经营范围为。
【费用负担】
第二条 自分公司设立至分公司注销整个期间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办费用、日常管理费用、人工工资、政府税负等均由甲方承担。
【经理委派】
第三条 为便于甲方对外经营,由分公司经理由甲方指派为分公司经理,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经理负责对外经营,但不得与乙方利益有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客户资源或乙方已经投入开发市场,甲方不得接触或进驻等。
【管理费用】
第四条 在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因使用乙方品牌资源,应向乙方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管理费用依一个季度交纳一次,每个委度管理费为xx元,第一季度于合同签订之日交纳xx元,包括第一季度的管理费用xx元和保证金xx元,如无违反本协议,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后无息退还;第二个季度管理费用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xx日前交纳。依次类推。管理费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管理费用的10%作为滞纳金,在第二个季度开始前仍未交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自负盈亏】
第五条 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产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因甲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乙方承担清偿责任或损失的,甲方应当负责赔偿并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营范围】
第六条 分公司经营期间,甲方应当依分公司核准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从事与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法规、当地政令禁止或限制经营的行业或项目,否则,甲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包括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商誉保障】
第七条 甲方负有维护乙方商誉的义务,在经营期间,如与第三方发生争议,应当以乙方利益为重,及时采取措施和妥当之办法化解纷争,维护乙方商誉,如不能解决时,应及时书面向乙方报告,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诚信保障】
第八条 甲方为保证在经营期间不因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增加乙方负担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愿以作抵押担保,在分公司注消后并就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前,无任何负担对第三方债务时,担保终止。但若甲方隐瞒或因甲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债权人未及时主张的,在法律给予支持下,甲方仍应承担清偿或赔偿乙方损失的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情形,乙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并不免除甲方应承担的债权、债务清算、赔偿和法律责任。
【生效与终止】
第十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正式办理完毕抵押担保生效,本协议自分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清算完毕,并无任何法律诉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诉讼、仲裁、执行等本协议终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使用乙方的品牌或公司字号抑或其他资源,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代为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费用、双方诉争或第三方诉争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避免诉争,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年xx月xx日
乙方:
年xx月xx日
甲方:_____市_____区人才服务中心
乙方:姓名________性别___毕业学校___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实就业单位,户籍挂靠甲方集体户(属_____公安分局_____派出所管辖)。
2.乙方如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及时将户口迁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国、留学、定居、移民、劳务,必须在甲方注销户口。如的确有困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并提出迁出期限,经甲方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挂靠。
3.自乙方户口迁入甲方集体户之月起,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每月30元(不满1个月按1个月收取),每半年缴交一次,缴费时间:每年7月份缴交1月份—6月份的费用;12月份缴交7月份—12月份的费用。
4.甲方协助乙方将户口迁入、迁出甲方集体户,申领补办居民身份证,可为乙方开具户籍相关证明。
5.上述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皆依据省、市物价部门现行规定。在本协议期间,如遇上述部门重新核定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则从变更之月起执行新的规定。
6.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按期缴费,逾期三个月不缴,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所负的责任。户口迁出甲方集体户时,应交清有关管理费。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市_____区人才服务中心乙方(签名):
地址:_____区_____路_____号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挂靠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与挂靠人是关系,乙方因个人原因,申请挂靠甲方公司代为办理社保事宜,甲、乙双方及挂靠人,就代办社保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按甲方员工标准,为挂靠人代办社保;
2、甲方与挂靠人为代办社保关系,与挂靠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二、乙方及挂靠人的法律责任
1、乙方及挂靠人按甲方及社保部门的要求,提供就代办社保的的相关的材料。
2、挂靠人的社保费需按季付或半年支付的方式,将该款项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的形式支付。
3、支付时间:每月的___日前。否则甲方将暂停或办停挂靠人社保,其法律后果均由挂靠人承担。
4、乙方如需终止甲方代办社保关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未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之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5、甲方代办社保期间,挂靠人一切劳务纠纷,如工伤、意外等等,均与甲方无关。
6、甲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和费用,全部乙方和挂靠人由直接支付和全额承担。
7、乙方和挂靠人互负连带责任。
三、协议期限:
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甲方、乙方和挂靠人共同书面签订补充协议。
五、协议一式三份,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成立,甲方实际履行之日生效,乙方停止支付社保费时,甲方可提前解除终止本协议。
甲方:(盖章)
挂靠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
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