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用到协议书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一些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1
发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发包方)与——————(承包方)经协商一致,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现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承包方以供经营,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公司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二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标
第三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为: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经营权提供给承包方,承包方为此支付给发包方人民币二千元。该笔款项于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承包方的权利
第五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具体权利如下:
1、有权聘任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组成本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股东会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2、有权决定公司的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
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
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
承包方的义务
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完好(合理损耗除外),。
第十条 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监督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3、对本公司有财务监督权。
第十二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条 承包方的收入计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的所有利润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及暂停支付承包费用,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承包方对公司的投资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如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超出该违约金的,则发包方按承包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承包方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方另行推选或指派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发包方应将公司所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编制成册,双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发包方应提供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关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经营的决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公司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二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方: ——————公司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2
甲方:全体股东
乙方:王正玉
为了加强华亭正宇、成宇公司经营管理,经20__年元月26日全体股东协商并征得承包人乙方同意,将公司承包给乙方,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承包费:每年税后肆佰贰拾万元整(420万元)。
二、承包期限:自20__年元月26日至20__年12月30日止。承包期五年,承包期满,在同等承包条件下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
三、承包期间承包费支付:承包费按年支付,每年分两次付清,具体每年三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八月一日支付50%计210万元。
四、承包期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分五年付清,每年12月30日前付给股东计每年元。
五、其他事宜:
1、乙方承包期间,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其他股东再不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任何经营管理。
2、乙方承包期间,原股东会制定的财务人事制度废除,财务方面除应法定计提费用外,其他财务费用由乙方自主按排,人事管理由乙方聘用。
3、乙方承包期间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停产,乙方可提交股东会商议解决。
4、乙方承包期间应按时付清股东会规定应付股东承包费及未分配利润,否则按每日3‰计取滞纳金。
六、本合同一式八份,股东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20__年1月26日起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3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__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茶庄, ___________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第二条 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___________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______万元。
第五条 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范本《店铺承包经营合同》。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 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4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保证人: (下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__洗浴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__洗浴房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__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房经营的承包金为______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__洗浴房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__洗浴房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3、乙方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证照的年检相关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__洗浴房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房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洗浴房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元,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退还。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 :□农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乙方(受让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村集体经济组织 □居民委员会 □企业法人:□农民合作社 □其他
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代码证: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土地及用途
地块名称 | 面积 (亩) | 等级 | 地类 | 四至 | 用途 | |||
东至 | 西至 | 南至 | 北至 | |||||
(一)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书号: 以土地承包证书登记面积为准,共计 亩。
(二)甲方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
(三)甲方现通过□转包 □租赁 □互换 □转让 □入股 □作为出资、合作条件 □其他 方式流转给乙方。
(四)流转土地上原有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及处置方式:
第二条 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超过甲方原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 土地的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经由双方验收交接,并办理《土地交接单》。
第四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资金进行计价(单位:元人民币):
□ 一次性付款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 元。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 期,每期 年,每期土地流转价款递增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 元,以后每 年于当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土地流转价款。
(二)以实物或实物折资进行计价或其它方式: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 日内,甲方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及违约金后,将剩余保证金一次无息返还乙方。(凭原始收据)。
第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款。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开发和保护土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土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应属于甲方并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其他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土地转出方合法的集体决议纪录或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原承包、流转经营合同等证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妨碍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第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依法办理土地经营权属登记或变更登记。
(四)不得闲置抛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不得有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土地内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土地造成损害的行为,在流转土地内发生破坏土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综合生产能力。
(七)对所流转的土地上未列入流转协议的水系、道路、建筑设施等农村集体资产应协助甲方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如需使用或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及发包方同意。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再次流转,如乙方确实需要再次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将合同终止日至流转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款退还给乙方,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流转价款应作相应调整。
(三)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应在合同期满后 日内将原流转的土地交还给甲方,乙方必须将原流转经营土地妥善处理。未收获农作物的处理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的利益分配及资源处置
流转期间土地被征收、征用时利益分配为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如甲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须向乙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间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甲方流转的土地手续不合法,或土地经营权属不清,产生权属纠纷或其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防碍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 ‰作为滞纳金。逾期 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乙方给流转土地造成损害,或者擅自改变农业用地、耕地用途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经营权,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
(二)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由出让方、受让方、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农业主管部门 、 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甲、乙双方(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流转土地四至范围附图;
3.流转土地经营权基本情况信息;
4.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5.所属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具的相关材料;
6.属再次流转的,出让方应提供原出让方同意流转的书面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6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包标的及条件
甲方提供一辆营运证照齐全、设备完好的客运出租汽车给乙方承包。乙方须具有驾驶执照、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资格证等必备合法手续,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车型 ;颜色 ;车号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经营权证号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承包费用标准及交纳方式
(一)承包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甲方按每月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承包费。每月固定收取 元,或各年按以下标准交纳:
第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二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三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四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五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六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七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第八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元/月;
(二)甲乙双方协议承包费按月( )、半月( )、周( )收缴。乙方须在每月 、 、 、 日按时以现金方式足额向甲方缴纳。
第四条:各项费用承担
(一)甲方负责承担车辆购置的成本费用以及营运车辆必备的配套设施的费用;
(二)甲方负责缴纳经营权有偿出让金;
(三)甲方负责缴纳国家规定收缴的各项税(费);
(四)甲方负责缴纳承包车辆的保险费;
(五)乙方负责营运车辆的燃、润油费和车辆日常修理、维护费,以及营运车辆日常经营发生的相关费用。
甲方缴纳的各项费用以每月收取承包费的形式收回。
第五条:车辆保险
(一)甲方负责购买车辆保险险种包括: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车辆损失险;3、全车盗抢险;
4、第三者责任险;5、车上人员责任险;6、其他
。
(二)甲方负责承担未按前项约定实际购买相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相关费用,包括保险公司免赔部分和超出保险赔偿额度的相关费用。未约定购买本条第(一)项内容以外的险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的担保
在签订本承包合同时,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下列第( )项担保方式,作为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担保。担保人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可依本合同规定另立担保合同。)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担保人财力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或丧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担保人。
(一)保证。乙方提供具有偿还债务能力的单位
或自然人 为乙方担保,保证人为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抵押。乙方以自有房产( )、车辆( )或以
的房产( )、车辆( )作抵押(在括号内划√),作为乙方因本合同发生的债务的担保。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三)定金。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出租汽车价款的20%)。合同履行完毕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由乙方收回。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聘用驾驶员
(一)乙方可以在承包期内聘用一名驾驶员轮换驾驶,聘用的驾驶员必须向甲方申报,经甲方审核备案并办理相关的营运手续后,方可驾驶营运车辆。
(二)乙方对所聘用的驾驶员从事的营运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连带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拥有被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有效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权;
(二)负责乙方及聘用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教育、检查和管理,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落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提出的职业要求和规范;
(三)对乙方及其聘用驾驶员的经营服务行为实行管理,随时受理乘客投诉和其他有关事案。负责投诉纠纷调解,有权纠正乙方不规范经营行为;
(四)遇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理等情况时,根据政府指令,可以调度乙方承包的车辆使用,并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五)督促乙方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设施、装备和标识的完好;
(六)及时办理相关营运手续,随车携带的凭证应及时交付乙方。提供营运所需的车费发票,及时办理车辆、营运证照的年审和督促车辆按期维护、检测、技术等级评定;并承担延误办理影响乙方营运的责任;
(七)及时缴纳各项税(费)和办理保险手续,对缴纳的各项税(费)、保险收据等应向乙方明示,收费项目、标准应上墙公示;
(八)收取乙方承包费及有关费用时,应出具正规发票或合法凭证;
(九)在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办理事故车辆及人员的出险、索赔以及善后处理事宜。需要甲方先行垫付事故费用的,待事故处理完毕后,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十)受理乙方关于公司建设和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依法享有承包收益权;
(二)有权拒付甲方收取的不符合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或者本合同约定以外的相关费用;
(三)有权对甲方不能及时办妥相关营运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要求补偿或赔偿;
(四)监督甲方的经营管理行为,有权对其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举报或投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与聘用驾驶员一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对经营行为的检查,切实做到车容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按时交费;
(六)爱护、妥善保管承包的营运车辆,不得擅自拆改车辆,执行甲方提出的车辆维护和更新计划;
(七)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包承包车辆,不得以质押、留置或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承包车辆;
(八)按合同约定范围使用车辆,不得将营运车辆交给无从业资格的人员营运,不得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不得违规参与上访滋事,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九)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积极配合办理车辆及相关人员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相应责任。在交通事故停驶期间,应照常缴纳承包费用;
(十)积极参加行业管理部门及甲方组织的文明行业创建和安全行车评比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可按国家政策变更合同相应条款;
(三)合同的变更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行业管理部门规定,不得损害合同当事人及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乙方应将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证照等返还甲方。
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情形出现时,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或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逾期未缴纳月承包费,经书面催告 天仍不缴纳的;
2、乙方擅自拆改车辆,或擅自将车辆用于质押、变卖的;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车辆的;
4、乙方利用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因触犯刑律被剥夺人身自由的;
5、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野蛮违法经营,严重损害甲方声誉及形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丧失劳动能力,经有关部门出具鉴定结论或证明材料的;
2、甲方违反政府有关规定滥收费用,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的;
3、甲方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的。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及已发生的债务的清偿。合同终止后,车辆由甲方收回。已达报废条件的,应依法办理报废手续,车辆残值归甲方。
(一)本合同期满,合同终止。自合同终止日起 天内,乙方将营运车辆、附属设备和相关证照、手续返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滞留车辆及随车证件。乙方如在合同期满后继续承包,可在本合同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二)甲乙双方协议或依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终止。
(三)承包车辆损毁、灭失,致使无法继续营运的,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除因本合同约定情形外,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元,或按
标准计算;
(二)因甲方责任导致乙方无法上路合法营运或被处罚,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承包费的,从缴费截止之日起,每逾期一天,乙方按拖欠费用总额的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拆改车辆,或者擅自转租、转包承包车辆,或者以质押、留置等方式私自处分承包车辆的,按 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期归还车辆、附属设备及相关证照手续的,以继续按月计收承包费形式承担违约责任。
(六)
。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与本合同条款相抵触。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各备案一份(设定保证或抵押担保的,相应增加合同份数)。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立定金条款的合同,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驾驶证号:
委托代理人 从业资格证号:
传 真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7
合同编号:
市场经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场内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进场经营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状况
甲方将坐落于 内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附件 )的市场营业用房(摊位) (①出租给乙方;②提供设施和物业等服务)。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时间、方式
3.1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元。
其他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元。其中包括:
。
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
3.2支付时间、方式
租金应于(每月、季、年) 日结算。
其他费用应于(每月、季、年) 日结算。
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_______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营业用房(摊位)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督促乙方遵纪守法,文明经商的权利;
(2)有要求乙方更换违规从业人员的权利;
5.2甲方义务
(1)具有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经营范围,并核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日常经营所基本的条件和相关设施,同时须加强对日常设施的保养、维护;
(3)不得随意变动市场用途和布局,无故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
(4)须制定消费者投诉接待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作好调解工作,作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转交有关部门;
(5)负责对出租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的正常维修,或者委托乙方代行维修,维修的费用在租金中折算。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权利
(1)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
(2)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因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经甲方书面同意,有对所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进行修缮、装修的权利;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担负。
6.2乙方义务
(1)应当在承租的营业用房(摊位)内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它经营许可证;
(2)经营的商品购自合法渠道,并提供正规的产品合格证明和进货凭证,建立购销台帐。不销售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
(3)须向商品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物凭证;
(4)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对承租营业用房(摊位)及相关设施的损坏,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负担修理费用或者对损害部分予以赔偿;
(5)合同期内,如乙方因情况特殊需要退租的,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的 %计算。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7.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被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出售掺杂使假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的,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的;
(3)未经甲方同意,将营业用房(摊位)转租、转让给第三人的;
(4)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营业用房(摊位)的,经甲方 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5)逾期 日未支付租金、水电费、 等费用的。
7.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擅自变更营业用房(摊位)的位置、布局而影响乙方经营的;
(2)擅自变更市场营业用房(摊位)的用途而影响乙方对租赁营业用房(摊位)的使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守合同、重信用。本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 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使营业用房(摊位)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本合同即自动终止。
第十条 续租
10.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营业用房(摊位)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 日内,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租金同本合同。
10.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营业用房(摊位)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营业用房(摊位)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营业用房(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解决,或者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13.1在租赁期限内场地所有权发生变更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13.2对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商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检测合格报告或者对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如果乙方不能提供检测合格报告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该商品在市场内进行销售。
13.3
。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市场经营服务机构(盖章): 场内经营者(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经营协议书范本篇8
_____ 省_____ 市_____ 县(市、区)
发包方:_____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农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与户主关系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包方,承 包期共 年。
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 | ||||
不动产单元号 | ||||
林地集体所有 / 国家所有 | ||||
承包经营权 / 经营权 __ | ||||
林木所有权 / 林木使用权 | ||||
地块名称(小地名) | ||||
林班号 | ||||
小班号 | ||||
面积(亩) | ||||
四至界线 | 东 | |||
南 | ||||
西 | ||||
北 | ||||
公益林 / 商品林 | ||||
人工林 / 天然林 | ||||
树种 | ||||
起始日期 | ||||
终止日期 |
备注:__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1. 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 亩·年,承包期为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
3.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
分期付款支付: 。
其他方式支付: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 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 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 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 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的,应提供:
1. 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 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 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 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 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 ; 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管部 门、 、_____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