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精选3篇)
(以下简称父母)(以下简称长子)(以下简称次子)
为了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相处,增进父子间兄弟间及家庭所有成员之间的情感,进一步明确家庭之间的相互权利和义务,避免其家庭成员间无谓的纷争,现根据家庭房产的实际情况,并经父母与俩子的共同协商,现对家庭房产提出如下分割协议,以便家庭成员共同遵守。
一、家庭现有房产情况
1、位于。
2、位于。
3、目前,两处房产的产权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权均属父亲名字,父母现在年岁已高,为此俩子依法对其房产进行较为合情、合理、合法的分割。
二、房产分割的具体实施办法
1、位于其居住及房产权归所有。
2、位于其居住及房产权归所有。(医疗纠纷协议书)
3、介于目前两处房产所属证明及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持有人,均为父亲名字,由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变更过户,待协议签订后,其有关证件和票据都交给俩子各人保管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篇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篇。今后条件允许如需要变更或过户一切费用均由俩子负担。
4、房产分割后,三方之间均不存在经济互补问题,均以各自所分割的房产为清结基数,不再有经济纠纷。
三、相关事宜
父母的两处房产分割后,为了确保两老人居住有保障,安度其晚年,便利幸福地生活并不受任何影响,现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
1、房产分割后,俩子的居住处均须留有父母的一间卧室和一间厨房,以供父母无偿地居住和使用,直到终身。俩子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变相占用留给父母的房屋。
2、以上所分割的两处房屋,原都是父母所有,而不是俩子自购商品房,所以此次分割,只有俩子才享有房产权利,不存在他(她)们所谓共同财产的说法。
3、房产分割后,如遇房屋拆迁所产生的经济补偿费用,均归俩子各自所有,父母不享受经济互补问题,但无论谁的房屋被拆迁或出售,父母仍要随其居住,并做到卧室和厨房齐全。
4、如谁不留住处或不给父母住,谁要一次性付给父母现金6万元,以供父母租房用。
5、从明确产权之日起,父母每家住十年(不付任何费用),为减少搬迁麻烦,先从次子家开始居住。
6、在父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要求俩子承担生活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年迈,俩子对父母的赡养问题,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各自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未尽事宜,再经三方共同商定解决
五、本协议一经签字后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协议,如有悔改,后果自负家庭房产分割协议书5篇合同范本。
六、长子与次子享有房产权的时间为年月日起生效。各自对其房屋拥有占有、使用、管理的权利。本协议各自均已看过无异议。协议书凡参于人均各持一份为凭。
立协议人:
父亲:
母亲:
长子:
次子:
监证人: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商务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位于阿拉善左旗雅不赖东路三森家具建材城为甲方合法经营场所。
第二条:乙方自愿与甲方在本协议第一条所指定的经营场所内进行专柜租营经营。
第三条: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在该商场内经营风险,并享有相应的经营收益。
第二章 房屋状况及租房限期 第一条:乙方租用商场 座 号(面积 平方米),经营 产品,品牌的商品。
第二条:租房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营有效期限满,根据市场价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继续租赁的权利。
第三条:租房费总计为 元。房租在租房期的前一个月付清。
第五条:水费、电费、采暖费、物业费等费用乙方自理,按规定时间缴纳。物业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按商场公告时间缴纳。
第六条:甲方商场内 座 号(面积 平方米)上下两层商服房地面、两个卫生间、墙面、卫生洁具、楼梯踏步,甲方已负责铺设完工。
第七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或予以赔偿。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施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三章 经营范围、销售
第一条:双方约定,乙方在商场内按下面约定范围经营。 商品名称: 品牌名称: 生产厂家: 备 注: 乙方受生产厂家委托,在本商场独家经营的品牌受商场保护。超出规定范围经营,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可追究乙方责任并有权解除协议。
第二条:本合同订立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产品质量及信誉保证金
元整,同时作为本协议的履约定金,协议终止后满一年,无违约行为或经济责任的,甲方全额返还。乙方同时承诺:自愿用其经营货物作为本协议的履约担保。
第三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定卖场各项管理制度,并按有关制度以乙方的经营活动和营业员进行统一管理,对经营业产品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协议:
1、擅自改变场地使用性质或经营范围不报甲方备案的:
2、擅自转让场地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未向甲方书面申请的,或利用场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3、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影响其他商户正常营业的;
4、经营期间连续七天以上无营业人员,不正常经营的;
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按规定进场装修的,或有意拖延上货时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6、在经营过程中更换商品不得与本区域的商品种类不一致,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服从三森家具建材城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缴纳合同约定的各项给用。逾期不得超过五天,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每月租房费30%的违约金;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拖欠的费用和违约金。
第三条: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若因其他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提前十日通知对方,双方可协商解除,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第四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书面要求后,应在十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五章 其他 第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履行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发生的仲裁定费、律师费、签定、评估费用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三条:在合同附件两份,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五条:乙身份证复印证,厂家营业执照和授权书复印件、安全防火责任书等系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期生效
附件:1、安全防火责任书;
2、商品质量责任书;
3、清场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父母方):彭英爱,女,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P062710(4),英国护照号码:704834551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乙方(儿子方):张活飞,男,汉族
香港身份证号码:R955778(3)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村英国华侨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为座落于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的拆迁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深圳市罗湖区黄贝岭下村43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520号(楼高二层)1栋,黄贝岭下村424号(楼高1层)1栋,铁皮屋一间(没有门牌)房屋为被拆迁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原为彭英爱,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权利人为乙方张活飞,归乙方张活飞所有,为乙方张活飞的个人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效力约定:
除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双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第四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三份内容完全相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乙方:(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见证人:(签名、按手印)x年x月x日
签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向西路向景楼15号一楼。
20xx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