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卖方:______买方: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被委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执业备案号码
为便于乙方为甲方提供有效的居间服务及如实向拟买方履行相关信息报告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报告给乙方委托出售房屋的初步信息如下:
新门牌号:房屋实际所处层数:
权利人:用途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号房产证号国有土地证号
二、甲方确认以上房屋状况属实,保证出售房屋产权清晰手续合法(无纠结、抵押、查封等瑕疵),并已获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对房屋享有合法处分权。
三、甲方同意在达成买卖协议时,乙方按本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2%收取佣金。
四、甲方承诺以上房屋交易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及其亲属私下成交,如成交也应支付乙方佣金,该佣金为房屋挂牌价的 2 %。如因此而发生诉讼,甲方还应按该房屋挂牌价总额的5%赔付乙方违约金,承担诉讼费用、乙方律师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五、委托期限:本委托书签订后________个月。委托到期后或取消委托,半年内委托人不得与受托单位提供的客户成交,否则按本委托书第四条处理。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为生效,由乙方留存保管,代理人代为签字的代理人应承担以上相关责任,本协议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
七、其他约定: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手印确认: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员:
手印确认: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订日期: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____,经纪人执业证书号: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____市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__号______室。
(部位:____)房屋类型:____;结构: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币)计____元。
(大写):____仟____佰__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中约定明确。
乙方交付房价款时,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可以不办理】【应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倍】【价值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委托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但房地产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的除外。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
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
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包括房地产交接及房地产权利转移)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
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卖房:(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买房:(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房屋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房屋为___楼,一楼为___个门面,2、3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______);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 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农村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甲方(签印):_______ 住 址: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
乙 方(签印):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完善产权)合同书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按原优惠售房政策已购下表所列一套住房的部分产权(产权比例40%),现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向甲方补付房价款,完善该房的产权。
房屋座落
建筑结构户型
建筑面积其中分摊
公用面积
配套情况独厨独厕阳台地区类别
原部份产权证号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算购买以上住房的实付款。
1、以经评估的成本价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项折扣购买(其中工龄折扣____元/年,夫妇双方合计工龄_____年,现住房折扣________)。
2、以经评估的成本价计算,不享受二项折扣。
3、以所购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25%计算。
三、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计算购买该住房应补付的金额。
1、补付款=实付款-原付款
2、补付款=实付款_________60%
四、乙方按第二条计算的实付款金额为_____元,乙方购买该套住房的部分产权时已付款_________元,按第三条的计算方式,乙方应交纳的补付款为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此款由乙方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补付款_____%计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专项交存,其余部分金额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
五、乙方购买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按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六、该套住房户内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该房所在楼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服从该房所在住宅区的售后物业管理。
七、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八、其他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章)代理人: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已依法取得出售房的合法证书。出售房已设抵押,甲方为该房屋的产权状况负全责。该房屋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车库________号,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甲方对出售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出售房的合法性,并有权将该房上市交易。如情况不实,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三条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自愿在本合同第一条及第二条成立的前提下,购买甲方出售房的完全产权,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出售房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出售房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后,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必要材料并立即支付丙方佣金:甲方_______元,乙方_______元;及甲方代办产权费_________元,乙方代办产权费_________元、贷款手续费_________元。丙方实收佣金_________元。此外,乙方还须当即支付甲方购房定金_________元。如发生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2.无需银行贷款
丙方将产权办理至乙方名下后,乙方须当即向甲方付清房款余额。
3.银行贷款
①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提供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必要材料。
②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款的30%首付存入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③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
2.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如甲方拒不履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3.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约,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承担全部中介费用。如甲方违约,必须承担双倍定金返还给乙方的责任,同时也承担全部中介费用。在解除合同时,违约方应将违约金结清。
第七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甲方须出售房的产权清楚,无纠纷,无债权、债务。出售后,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一律由甲方负责。
2.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现状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4.物业交验完毕后,房屋所产生各项费用:如电、水、煤气及物业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甲、乙双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甲、乙双方可委托丙方代办该房屋所有权证。否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产权纠纷、债务与丙方无关。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九条附件
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合同。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须加盖百家幸公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委托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
电话:
居间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出售其名下________房屋,特委托乙方带给购房人的信息,帮忙甲方与购房人签定《房屋买卖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状况
甲方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能够合法出售。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下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____,其已书面声明放下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甲方委托事项
1.乙方代为寻找购房人
2.乙方带领有购房意向的人实际参观房屋
3.乙方向购房意向人带给甲方房屋状况的证明文件等。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如基于该房屋发生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带给房屋的权属证书复印件,甲方承诺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甲方向乙方带给房屋钥匙一套。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为甲方寻找适宜的买方。
乙方带领购房意向人参观甲方房屋时,不得损坏屋内设施。
乙方对甲方房屋不享有任何的权利。
第五条: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为____月,期满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托。
或甲方能够解除本委托,但因其解除委托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合同期满乙方未找到买家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返还甲方带给的材料。
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续定委托合同。
第六条:乙方报酬
乙方完成居间事项,即甲方与乙方带给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元的居间服务报酬。该报酬于甲方与乙方带给的买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条: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有违约,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取其一)。
本合同共____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产经纪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 。
二、房屋权属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商品房;B、已购公有住房;C、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
D、经济适用房;E、其他类型房屋。
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产权证号为京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人 。
四、本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
五、房屋抵押贷款情况为下列选项中的第 种:
A、无住房抵押贷款;B、有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权人为 银行,至今未还贷款余额约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六、房屋现状为下列选项中第 种:
A、空房; B、自用; C、已出租。
甲方对上述所售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法律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甲方对违反国家法律及北京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委托代理期限
委托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和购房人申请贷款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委托出售价格
一、甲方委托乙方以成交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 代理出售此房产。此价格、不包括居间服务费、过户服务费及房产过户时发生的甲方应交的各项税费。
二、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成交价作为与潜在客户洽商售房交易价格。
三、甲方在未与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不得收取售房款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如购房人为一次性付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房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如购房人为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则乙方自甲方与购房人在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权属过户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转交给甲方,在银行放款后三个工作日内由贷款银行直接将房屋余款转付给甲方。如甲方与购房人未能按《买卖合同》中有关约定日期进行物业交付,则该款项的转付在完成物业交付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甲方在 银行的帐户为:开户人: 帐号: 。
第五条 乙方为甲方代理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一、乙方的代理服务项目:
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2、代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3、代甲方收取购房人购房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然后将代收的购房定金转交甲方;
4、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居间服务,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二、乙方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 项:
1、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费为房屋成交价的 %;
2、代办上述房产的产权过户服务费合计人民币1500元;
3、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的手续费为人民币3500元/笔。
三、甲方同意乙方在其代理出售房屋售价之上加报乙方 %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当交付乙方的代理费,由乙方在代收买房人的购房定金或房款中扣除。
第六条 甲方确认以第 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一、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唯一指定代理甲方出售上述房屋的代理商;
2、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此定金作为约束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和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卖出的保证。
3、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同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销售费用;
二、非独家代理
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代理商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3、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授权范围
一、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二、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妥为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四、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八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代理服务提供条件
一、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房产所有权人委托甲方代办出售事宜的,甲方应将委托人出具的授权甲方出售本项房产的委托书原件留存在乙方,代办人同时还应出具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保证其向乙方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上市申请表、权属证明及相关证件真实、合法、有效。
三、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无查封,无抵押(银行抵押贷款除外)。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甲方为已婚夫妇的,应提交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提交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待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五、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作,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六、乙方与买受人洽商成功后,甲方在得到乙方通知后应按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北京市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七、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的有关规定交纳房屋权证过户发生的税费。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一、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二、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易装修。
三、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一、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二、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三、已购公有住房上市未被批准的。
四、央产房上市不被“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核准的。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该房产权属状况,确认房产证的真实性。如果甲方不配合确权,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向甲方转交购房款。
二、甲方授权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的,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拒绝出售、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该房屋,否则甲方应当双倍返还乙方支付的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在委托期限内及本合同终止六个月内,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成交,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的双倍支付乙方违约金或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四、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项,已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再收回。
五、甲方为减少接待客户看房频次,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保管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房屋的,赔偿甲方使用期内相当于租金的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补充协议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四、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二次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
五、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楼房购房合同及楼房一并交付给乙方所有,乙方届时将剩余款项一并付给乙方(乙方在付款时,为确保在以后的房产过户顺利,将暂时暂扣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待该楼房的房产证顺利过户给乙方时,乙方再把此款项付给甲方)。
六、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权不能过户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把剩余购房款一次性付给甲方时,甲方届时应将该楼房及全部楼房钥匙和此楼购楼的售楼合同及购楼收据全部一并交给乙方。交付该房产时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
九、双方违约责任如下: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乙方如违反本协议,返还乙方所付购楼房款项,则甲方不予退还购楼房订金。
十、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电话:住址: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年农村购房合同范本(二)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元(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年月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中证人(签字):章
年月日
协议双方:
甲方(受委托方):乙方(委托方):
甲、乙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委托卖房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如实填写出售房屋登记表>>,并出示产权证及身份证,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二、乙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并已征得共有人(或产权人)同意,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三、该方最终成交价,由买卖双方自主商定,甲方只提供参考意见。乙方与甲方所介绍的卖房达成买卖协议时,须交甲方按成交价的1%的中介费,成交价低于伍万元按500元收费。
四、乙方也可同时委托他人或自行联系卖房,但不得与甲方介绍的买方以各种借口私下交易,否则,应承担双倍的中介服务费(乙方卖房一旦可以成交,因乙方原因不能成交,乙方须按规定给付中介费)。
五、甲方应通过媒体发布卖房信息。物色,筛选,推荐适合买方。带客户到乙方现场看房。如实传递买卖双方的要求,积极周旋,直至买卖成交。
六、甲方还可以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起草房屋买卖协议、代办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为定金、房款的收付提供信用帐户,钝化矛盾、调解纠纷,提供有关法律服务。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今后另行签订协议或委托书,本协议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以后签协议为准。
甲方:镇江房产买卖有限公司乙方:
地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天津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
(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出售,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2、该房屋基本情况:房屋性质所有权人房型
朝向 楼层 总层数 结构 单双气 房龄约
总面积(建筑/计租): 各部分面积: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叁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7日
内,如甲方不办理终止手续,视为甲方同意自到期之日起合同期限自动延期叁个月,
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销售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该房屋的销售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
此价格下,该房屋办理产权或租赁权及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
屋包含的装修、配套、附属设施有: 。
第四条:支付中介服务费
该房屋售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成交价格的1%作为
中介服务费,如中介服务费低于400元,按照400元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1) 该房屋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其它权属证明)原件及其相关证件。
(2) 产权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
2、房屋售出,因甲方不能满足下列情况,造成房屋买卖行为不能完全履行,视同违
约,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该房屋”的实际情况与产权证(租赁合同) 所标内容相符。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应属实。
(3)“该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纠纷。
(4)“该房屋”同时转让的设施设备等齐全完好,并能正常使用。
(5)“该房屋”没有拆改现象,如已拆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证明。
(6) 甲方应积极办理过户手续。
(7)“该房屋”不属于行政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或决定查封和扣押的房屋。
(8)“该房屋”若为共有房屋,甲方须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
3、房屋委托代理销售期间,如出现买方,甲方应按乙方通知与买方签订《房屋买卖
合同》,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房屋买卖合同》无法签订,
视同违约。
4、甲方向乙方承诺在该房屋售出后售出日期以签订《房
屋买卖合同》之日为准。《房屋买卖合同》对腾房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如实将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免费网上发布(如因网络技术故障,造成信息有
误、丢失,乙方应尽快修复故障),并积极向客户推荐。
2、该房屋售出后,待过户手续完毕,且买卖双方确认该房屋相关事宜全部交接清楚
三日后,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本合同到期,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乙方在收回本合同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
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
不能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2、 如合同期内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甲方需持本协议到乙方处更改发布信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须支付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的2%作为违约金,如违
约金低于800元,按照800元支付。
2、甲方如果私自与乙方客户交易,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总额3%的违约金。
第九条:约定其它事宜
。
第十条:
1、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在履约过程
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惠农区祥豪房屋中介信息服务中心
经手人: 经手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向甲方购买下表列住房一套。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购买乙方在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之内的面积部分。超面积__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类别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超面积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的市场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
1.以经评估的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项折扣购买(其中工龄折扣___元/年,夫妇双方合计工龄____年,现住房折扣______)。
2.以经评估的成本价购买,不享受二项折扣。
3.以所购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25%购买。
三、乙方按以上第二条的计算方式购买该住房应付金额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分)。此款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于乙方缴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房价款____%计_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专项交存,其余部分金额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
四、乙方购买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按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五、该套住房户内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该房所在楼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服从该房所在住宅区的售后物业管理。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配偶: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实际出资购买房产一处,位于。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代为持有该房屋产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房产事实
1、坐落位置: ;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出资及登记:该房产由甲方实际全部出资,甲方同意将该房产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产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 。
第二条 房产产权
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房产仅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全部权利实际归甲方所有。
2、甲方实际享有该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及其他附属权利,乙方仅以自己名义代为持有,不享有任何房产权利。代持期间,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实现其房产权利。
3、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上述代持房产权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转让、转委托代持、设定共同共有或担保,不得实施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
4、若乙方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同意,将上述代持房产权益向知情或不知情的第三方转让、转委托代持、设定共同共有或担保,或实施其他任何危及或可能危及甲方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其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加付一百万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条 委托代持期间及费用
1、代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时终止。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持房产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甲方承诺在该房产产生实际价值时,甲方可以自主决定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因该房产所产生的租金等一切收益均由甲方享有。
2、因该房产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相关税费、房产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因该房产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房产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确认,未经甲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房产对外出租、出售。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该房产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抗拒及干涉甲方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3、因房产由乙方代甲方持有,甲方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贷款手续,还贷款的本金和贷款利息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于:乙方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遵照执行。
乙方配偶(签字):
年 月 日
太原市购房合同范本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太原市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
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签约日期:
委托方: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______单元第____层,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户型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属于:_________________。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______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该仲裁为终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公有房屋出售管理办法》及相关房改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按照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向甲方购买下表列住房一套。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购买乙方在购房面积控制标准之内的面积部分。超面积__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类别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超面积___平方米按该房地区的市场价______元/平方米购买。
1.以经评估的成本价______元/平方米,并享受二项折扣购买。
2.以经评估的成本价购买,不享受二项折扣。3.以所购房所在地区类别成本价的25%购买。
三、乙方按以上第二条的计算方式购买该住房应付金额_____元。此款由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甲方于乙方缴款次月起停收住房租金。房价款____%计______元建立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甲方专项交存,其余部分金额_____元为甲方的售房收入。
四、乙方购买该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享有完全产权,可以按重庆市公有住房出售后再交易的政策规定上市交易,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收入归乙方所有。
五、该套住房户内的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但该房所在楼房的公用部位及共用设施的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服从该房所在住宅区的售后物业管理。
六、甲方负责统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好后交乙方执存,有关办证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其他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交清房价款后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交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绵阳市涪城区_____青义镇兴隆村四组____________飞龙路38号的房屋(建筑面积594平方米) (绵权涪私第 青义2266号)以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88¥万元)的包干房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二、乙方支付甲方房屋买卖定金二十万元整,如甲方反悔本合同按定金的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装修费用甲方不管。
三、本合同签订时,房屋买卖发生的一切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一年内年 月日——年月 日一次性将剩余房款六十八万元整支付甲方(没按时间付款算乙方违约)。甲方把房产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乙方,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将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及房屋转让,抵押。
五、合同签订前设及房屋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所收定金二十万元赔偿乙方200%,并赔
偿乙方及房屋装修费用。
七、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一切法律行为及后果由乙方承担。(包括安全和消防)
八、如遇到政府或私人对本房屋的拆迁,所有的拆迁费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拆迁赔偿手续,并如数把政府拆迁款项转给乙方。
九、若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八十八万元房款后不能过户,甲方的亲属(夫妻、子女、儿孙、父母等所有亲戚)不能向乙方索要所有权和使用权。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