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销售合同范本(合集3篇)

肉类销售合同范本(精选3篇)

肉类销售合同范本 篇1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七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五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_______需方单位(盖章):_____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肉类销售合同范本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今就连续性商品交易事宜订立契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将其制造下列内容的商品连续卖给乙方,乙方买进。

商品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货物的数量为准,乙方于第二个月底前以现金支付。但如获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内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条乙方若有不支付货款、支票无法兑现、停止付款或违反本合约条款的情况,则无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货款债务期限的利益,并需一次付清本合约所规定的`一切债务。

第四条本合约不预先订定期限。

第五条乙方就第一条的产品保证,以甲方所定的批发价销售,并指导其所属的零售店亦当以此价格销售。

前项甲乙双方,及乙方所属的零售店间,得另根据甲方所定的条件订立再销售价格合约。

第六条乙方的销售地区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欲于上述地区外销售,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乙方于甲方要求时,为履行本合约的债务,需依照甲方的指定,采取下列一种或同时二种的方式。

(1)推举甲方同意的连带保证人。

(2)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并根据事先约定付清款项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3)提供保证金。

(4)寄托有价证券。

(5)乙方的赊帐债权让转予甲方。

(6)交付库存的甲方制品。

第八条乙方违反本合约的条款,或依据第三条债务失去期限的利益,与发生下列的情形时,甲方为顾及其未来。可解除本合约

(1)乙方的信用有重大变化时。

(2)乙方的公司组织上有重大变化时。

第九条若发生与本合约有关的争执,双方同意以甲方总公司所在地的法院为第一审法院。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与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肉类销售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供方):负责人:

乙方(需方):负责人: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产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附表发货清单为准。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二、交(提)货地点:需方仓库。

三、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按合同数量交货。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购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购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购方索赔。购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购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购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购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购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采用银行结付方式。合同生效后,购方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付70%订金,提货时购方向供方支付货款总额的20%,其余10%待购方清点购货清单无误后付清。

六、违约责任:交货期每延迟交货壹天,每日按合同总价的2%计算违约金,由供货方支付购货方。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购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八、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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