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产出售合同实用3篇

上海市房产出售合同(通用3篇)

上海市房产出售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辽宁省海城市荒岭区A14号4单元4楼(层)室的房屋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的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识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始建于______年,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层高为4层,建筑层数地上6层,建筑面积76.25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价格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按套(单元)计算,每套单价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佰 拾万 仟 佰 拾元整,即人民币小写2400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房款(人民币贰拾四万元),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指定账号。因甲方提供指定账号错误等原因造成甲方购房款无法到账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出具银行划拨凭证,甲方应开具收款收据或收款证明。

第四条 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购房款到账之日起2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费用,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总款向甲方索赔倍处罚赔偿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七条 关于合法、权属的约定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并已经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迁,房屋的拆迁利益(包括拆迁补偿款、回迁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房产合法继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购买的房屋及所有权。

第八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上海市房产出售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受让甲方拥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_】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___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_________倍】【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账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_________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账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

上海市房产出售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个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 注册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经纪人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产出售的经纪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出售房产基本情况

1.房产坐落: 区(县)、 路、 道、 街 。□建筑面积/ □计租面积 平方米。户型: 室 厅 卫。朝向: 。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 层。

2.房产使用性质: □住宅 □商业 □写字楼 □ 。

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 □砖混 □ 。

装修情况: □精装修 □普通装修 □毛坯房。

3.产别:□私产 □公产 □企业产 □ 。

房产权属证书为: ,号码 。

房产共有权证号为: ,共有人 同意出售房产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 】。

4.房产所占土地性质:□国有划拨 □国有出让。

该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到 年 月 日止。

5.该房产建造年代: 年。

6.该房产物业管理公司为 ,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

7.是否抵押:□否 □是。

是否出租:□否 □是;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可能影响本房产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 提前告知事项

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应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书面告知甲方房产出售的相关事项。书面告知材料应当经甲方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条 证件查验及留存

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进行查验:

1.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

2.房产权属证书 □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甲方允许乙方留存以下证件的复印件用于办理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

1.身份证 □ 护照 □ 营业执照□

2.房产权属证书 □

3.房产权利人委托书 □

第四条 经纪服务具体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包括下列五项:

1.提供与房产出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2.发布房产出售的相关信息。

3.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4.指导甲方签订房产交易合同。

5.代办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同意延期外,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购房人签订房产交易合同之日止。

(二)甲方 □承诺/ □不承诺 在委托期限内本合同约定的经纪服务事项为独家委托。

第六条 委托出售价格

甲方要求房产出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左右。最终成交价格以甲方与购房人签订的房产交易合同为准。

第七条 经纪服务费支付

甲方应按下列第 项约定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

1.按房产交易合同中房价款的百分之 (小写 %)支付,支付时间为房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

2.代办产权过户手续服务费(大写 ) 元(小写 元),支付时间为产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 日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出售房产的真实情况,并保证提供的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

(二)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经纪服务事项。

(三)甲方 □同意/ □不同意 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四)甲方有权选择乙方为完成经纪服务事项对外发布的信息及其发布方式,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当查看房产及有关证书、资料,并编制房产状况说明书

(二)乙方对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发布房产出售的相关信息。

(四)乙方应积极、努力依法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如实向甲方说明办理情况。

(五)乙方收取费用应开具合法规范的发票,不得收取除双方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的证书、资料原件。

(七)乙方不得隐瞒真实的房产交易信息,赚取房产交易差价。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届满之后 个月内,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应当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但甲方能证明该项交易与乙方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三)甲方如未能按时将约定经纪服务费支付给乙方,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直至经纪服务费支付完毕日止。

(四)甲方承诺为独家委托的,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与第三方就该房产签订房产交易合同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约定的经纪服务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未完成甲方委托的经纪服务事项。

2.乙方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地产经纪服务内容、要求和标准。

3.未经甲方同意,由第三方代替乙方或者乙方与第三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发布房产出售信息。

5.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相关法规,损害甲方利益。

(二)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合同(附件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

乙方:

执业经纪人员(签字):

经纪人员注册号:

年 月 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