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花岗岩石材销售合同(推荐3篇)

天然花岗岩石材销售合同(精选3篇)

天然花岗岩石材销售合同 篇1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工程名称: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花岗岩类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xx和GB/T18601-20xx标准执行;大理石类按JC/T202-20xx和JC/T79-20xx标准执行。

二、货物验收:货到现场3天内,需乙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运输费用负担:

1.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相应包装费用。

2.到建筑工地的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和交货地点:

1.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货款定金,供方按需方要求的具体时间发货,货到后需方支付30%的货款,货到第2个月付至75%,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结清。

2.交货地点:

五、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要求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或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花岗岩石材销售合同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204-20和/18601-20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202-20和/79-20标准执行。

2.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

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

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15%计¥146250.00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

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然花岗岩石材销售合同 篇3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由乙方为甲方装璜工程需求供应石材签订以下条款:

二、供货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完毕。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基础:板

材质量同国标,线条流畅,磨边部分光泽度接近或同板面,石材系天然产物,色彩及花纹难绝一致,但须基本一致。

四、交货地点、方式:

送货到 ,甲方负责卸车和运费。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按第三款要求验收,货到现场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清点并签字,以此为结算依据。如有异议及时提出,以便纠正,确保工程优良,

七、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付订金 万元,定金在最后的货款中扣除。开始供货,按实到工地数量总金额付90%。(如工程款不能如期到位,造成工程延误,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执行。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货款必须采用现金,或转账支付。

3、供方不承担税金。

4、板材厚度误差正负2mm。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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