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通用十篇】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通用10篇)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 所购农机的基本情况。数量、单价、总价值。

第二条 农机应符合产品质量中明示的执行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

质量。

第三条 验收:对于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与约定不符或者其

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可在交货后1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

后,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

为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约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金额的30%,待收货时确认货物没问题后

支付剩余货

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农机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

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退换,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迟延付款的',每月应向甲方付迟延支付款

3%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 第

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字:方签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2

甲方(销售方):兴仁县欣颖农机科技综合服务部 乙方(购买方):兴仁县典母特优薏仁米农民专业合作社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微耕机的'品牌、型号、数量合同如下:

一、乙方购买型号为1WG6.3-135FC-Z(发动机为凯马动力)。数量10台,每台单价含税费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10台共计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0元)。

二、甲方出售的微耕机、品牌、质量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随机具按厂规配备齐全。(乙方自行提货当面清点后交付)。

三、甲方开具发票后,提供农机补贴信息,补贴由乙方自行办理,国家补贴的金额归乙方所得。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当地的法律机关仲裁。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兴仁县欣颖农机科 乙方:兴仁县典母特优薏仁

技综合服务部 米农民专业合作社 账号: 法人代表签字: 开户行:兴仁农商行东湖支行 电话: 代理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时间:20xx年11月25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3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农机具。 第二条 买卖购了置农业机械:

第三条 履行期间、地点和方式本合同签订地为 :

实际交货地(即履行地)为: 交货时间:20xx年月日

第四条 货物付款方式、金额及时间 付款方式 货到付款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验收交货

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货物质量标准及验

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六条 相关资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三包凭证,明示农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乙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20xx年 月 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所购农机的基本情况、产地、品牌、数量、单价、总价值。

第二条 第件农机应符合产品质量中明示的执行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验收:对于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与约定不符或者其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可在交货后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后,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约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时间及运费

签订合同后,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货到后将其他欠

款一次性付给甲方。

运费由方负责。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农机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退换,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迟延付款的,每月应向甲方付迟延支付款3%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负责人: 负责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盖章日期:盖章日期: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 标的物质量标准:

产品实施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 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乙方自行出车到甲方制定货场提货,费用由乙方自付。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乙方检验合格后方可提货。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 2、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那部分货款。

(2)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并做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以下方式付款:

次结: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其3日内交货。 第六条 合作约定

甲、乙双方为批零关系: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脱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通知甲方,办理接触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规定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报告、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桂丰品牌农机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参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际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责任。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正义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节: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其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法定代表人日期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6

甲方 (购买方): 舒城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情况:

乙方 (销售方): 许尤存

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地和实际交货地为 :

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 货物付款方式、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

第四条货物运输方式及费用:

由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 ,运费由 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交货:

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

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六条 相关资料交接:

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相关凭证并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甲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七条 乙方在试机交货时,应当对甲方进行必要的操作技能、维修保养及安全注意事项等技术培训。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所交付货物的质量、价格、配置等有异议的,应在交付货物时现场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二)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十条 责任免除:

(一)因天灾害等不可搞力原因导致七方不能及时交货的,乙方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二)在三包有效期内,确定因甲方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或使用说明书明示不得改装、拆卸而自行改装、拆卸,造成农机性能改变或损坏的,乙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三)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其他人为损坏的,或因擅自使用非乙方授权或同意的设备、零配件导致农机故障的,兀方不承担三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自双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联系电话: 年月 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从甲方购买电脑套。

一、乙方从甲方购买电脑套。合每台人民币元。合计价款元。以及其它服务设施价款元,总计人民币元。(后附具体明细)

二、乙方按购买电脑价款%预付定金,其余价款甲方调试合格,机器正常运行营业后,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保质期内乙方电脑如有损坏(不包括人为原因),甲方必须保证在6小时内提供同等价格替代产品包证乙方正常营业。

四、如甲方不能按第三条约定提供替代产品,造成乙方经营损失,甲方应按每台电脑每天元向乙方支付违约撇尝金。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任何一方有权祥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8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 年 月 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农用车。

第二条 买卖购置农用车:

第三条 履行期间、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签订地为 :

实际交货地(即履行地)为:

交货时间: 年月日

第四条 货物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验收交货

甲乙双方在交货时,应当场进行试机、验收。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以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生产企业有关质量保证、技术资料明示的内容为标准。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交付随机所附的工具、附件和备件。

第六条 相关资料交接 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当同时提供三

包凭证,明示农机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告知质量投诉受理部门和联系电话。同时提供随机所附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随附文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向乙方出具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购货发票。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投诉,也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生鲜乳购买销售合同 篇10

代销人:

出售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收购时间与数量

1、代销时间为 至 。

2、代销总量为公斤,代销总量上下浮动范围为:%。

第二条:收购价格

标准乳收购价格公斤,生鲜乳分级标准参考国家乳品标准。代销双方应按当地生鲜乳价格协调委员会确定的交易参考价格协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

第三条:质量要求

1、生鲜乳必须符合国家生鲜乳收购标准。

2、生鲜乳有下列情况的,收购人不予收购:

产犊后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加工原料的除外;

奶牛在使用抗菌素类药物期间或停药后7日内产的乳;

奶牛患乳腺炎、结核病、布氏杆菌病及其他传染性疾病期间产的乳;

掺杂使假或者变质的乳;

其他不符合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乳。

3、销售人交售的生鲜乳在奶站挤奶的,应遵守奶站的操作规定;自行挤奶的,要确保盛奶、挤奶器具清洁,不得使用塑料及有毒有害容器。

第四条:结算方式

1、代销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在支付货款前两日,向出售人公布结算货款的相关数据。

2、代销人应按照生鲜乳收购量按日支付货款,具体支付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五条:检验方式

1、代销人负责对出售人提供的生鲜乳进行抽样检验。对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生鲜乳要求在收购之时起 小时内公布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销售人对收购人公布的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等各项计价指标和其他常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检验结果之时起 小时内,持质量检验单到具有相应资质的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由当地奶业协会根据检测结果出具调解意见。若确为收购人检验结果错误则须赔偿销售人的损失,并承担检测和调解所发生的费用。

2、代销人应当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样留存 小时以上。

3、双方对数量发生争议时,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

4、出售人应当接受收购人生鲜乳检查及取样工作。

第六条:交付时间和方式

1、销售人送货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代销人收购的时间为每日时至时。

2、经过称量、抽样、初步质量检验、签单,完成交付过程。

第七条:履行地和履行期限

1、本合同履行地为;

2、履行期限为 至 ;

3、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的,应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可协商调整购销计划数量。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日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代销人不按时收购、随意提高或压低标准、限收或拒收符合质量标准的生鲜乳,由此给出售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代销人承担。

2、代销人违反本合同约定,拖欠出售人生鲜乳货款的,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之日起,按日支付拖欠金额1%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支付拖欠货款的义务。

3、出售人未按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售生鲜乳,给代销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出售人交售的生鲜乳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代销人不予收购,由此给代销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售人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提交当地奶业协会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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