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出售协议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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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纪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总部地址: 客服热线:
经纪执业人员: 联系电话:
执业备案号码: 执业人员资格证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及诚实信用等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居间(【 】出售【 】出租)相关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_ 的房屋(【 】独家【 】非独家)委托乙方为其寻找、介绍(【 】求购【 】求租)对象并谈判、撮合相关签约事宜。
二、在委托期间,甲方对乙方负有如下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或相关手续;
(二)向乙方提供或报告该物业出售或出租事项的有关情况,包括该物业的基本状况和委托撮合的价格、成交条件等信息
(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比例和方式支付乙方佣金,若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的相关规定支付乙方佣金;
(四)若系独家委托,在约定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就同一委托事项向他人再次作出委托;若系非独家委托,在约定期限内,应将该物业是否已出售或出租等事项适时告知乙方,以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五)应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隐私信息。
三、在委托期间,乙方对甲方负有如下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执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明等证件;
(二)应尽力寻找、介绍和撮合满意的签约标的物;
(三)向甲方随时提供或报告该物业承购或承租意向方的有关情况,包括意向方的基本状况和签约价格、签约条件等信息;
(四)在委托期间,如不能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到签约标的物,应及时通知甲方;
(五)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隐私信息。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 】同意【 】不同意)将《房地产权证》原件交由乙方托管;甲方同意向乙方预先交纳委托服务保证金¥ 元(大写 元整),作为该委托协议的履约担保;甲方(【 】要求【 】不要求)承购或承租方预先支付定金;甲方(【 】同意【 】不同意)由乙方代为收取定金;甲方(【 】同意【 】不同意)按承购或承租方的要求由乙方暂时托管定金;甲方(【 】同意【 】不同意)按承购或承租方的要求由乙方暂时托管成交价款。
五、甲方委托乙方撮合的价格区间:以[ ]人民币 元整(¥ )[ ] 元(¥ )至 元(¥ )之间[ ] 人民币 元以上】的价格对外出售或出租。甲方要求承购或承租方预先支付定金的金额为¥ 元(大写 元整)。若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定金的,乙方可以甲方委托代理人名义与承购或承租方直接签订《定金合同》,甲方完全同意其签约法定效力。若甲方不同意由乙方代为收取定金的,由乙方直接转交甲方签收或或通知甲方当面向承购或承租方收取定金并签收确认;若甲方同意按承购或承租方的要求由乙方暂时托管定金和成交价款的,可在乙方监督下,在签定正式书面居间成交合同和办理完相关交接或过户手续时,由乙方在扣出相关费用后一次性转交或转帐给甲方。
六、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初步选择的该物业居间服务佣金及支付方式为【 】由甲方按该物业实际成交价的 %支付乙方服务佣金【 】按正式书面成交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支付乙方佣金【 】甲方选择净收成交价款,由乙方按该物业实际成交价的 %向承购或承租方全额收取服务佣金【 】甲方委托以浮动价格对外撮合时,若最终撮合的成交价格高于最低委托价的升溢部分,甲方(【 】同意【 】不同意)将超出部分的 %作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报酬(若甲方同意按此方式支付报酬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应由甲方支付的佣金)。在达成交协议时,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约定的居间服务报酬。
七、本协议所指“成交”,是指该物业委托交易双方订立的出售或出租、承购或承租的相关书面协议已有效成立。如在乙方居间服务下,委托交易双方已收取和支付了定金,或签定了《定金合同》、或签定了《出售或出租确认书》及《承购或承租确认书》、或直接签定了正式的书面居间成交合同等。在以上情况下,如因甲方过错致交易无效,或甲方绕开乙方同其他客户或乙方已撮合的客户私自成交的,不影响相关协议约定佣金等费用的收取,除非系因乙方过错致交易无效。若因甲方过错给乙方造成其他直接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赔偿责任。
八、在委托期限内,若双方未按约履行该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相关协议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存在其他相关过错的,违约方或过错方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同时因违约方或过错方的原因给第三方造成直接损失的,须按相关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九、本委托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委托协议期满后,甲方同意延长委托期 个月。本委托协议至委托期满或双方解除委托法律关系或委托期内已促成成交合同成立时终止。
十、本委托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或双方被委托代理人均应承担本协议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
十一、本委托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本委托协议书未尽事宜或经乙方撮合后甲方同意变更之事项,可另行通过其他相关书面约定加以明确。本委托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买方:
卖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月日
提示:本合同适用于种子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或经销商与种植户之间进行的大额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质量、数量、金额
注:种子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没有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
二、卖方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卖方应出示《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提供的农作物种子必须经植物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并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
三、农作物种子的检验及检疫:买卖双方应严格按国家颁布的种子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农作物种子检验检疫。
1.买方收货后复检,发芽率、净度、水分三项指标在收货后两个发芽周期内复检完毕,纯度在收货后该作物第一个生产周期内复检完毕,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逾期视为种子合格。
2.买卖双方对经销的每批种子必须同时取样分别封存,以备种子复检和鉴定,样品保存至该批种子用于生产收获以后。
3.申请种子检验、检疫和鉴定的,其费用由______负担。
四、超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种子量的验收,采取由合同双方共同抽样过秤的办法,以实际过秤量综合计算为准,最后实行多不退、少补足的办法。
五、包装要求及包装费用负担:种子应经过精选、加工、分级,用_______包装,每袋标准重量为_________公斤,袋内外附有标签,标签须写明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品种审定编号、产地、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进口审批文号、生产日期、生产商及其地址等事项。包装费用由______方负担。
六、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地点为______。
七、发运方式、运费负担:用______运输,运费由______方负担。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买方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向卖方支付______元,剩余价款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九、双方一般责任:
卖方:保证所供种子品种、数量、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条款规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买方或由卖方代办托运手续或依约定代送。
买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定金,保证按时接收卖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种子,并按时付清货款。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种子数量或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进行实地考查,并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资料,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按《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种子质量发生纠纷,由法定机构进行技术质量鉴定,检验和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垫付,最终由责任方负担。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条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种子法》《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备案。
买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甲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________;
资质证号: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证件类型:______】号码: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证件类型:_____】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出售于_____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达成如下中介服务协议: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
1、房地产地址:______;房地产权证号码:______。
2、房屋使用性质:【住宅】【商铺】【办公】【其他:_____】。
3、建筑时间:(以______为准)。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登记簿为准)。
5、拟售价格:¥______元以上。
6、同意买房的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_____】。
7、该房地产【不存在】【存在】【共有】【出租】【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况,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可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解除。
8、房屋【是】【否】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是】【否】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
9、房屋【是】【否】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0、房屋【有】【无】占用户口;房屋【有】【无】占用小学学位。
第二条中介服务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独家】【非独家】提供房屋出售中介服务,甲方提供的中介服务事项包括以下第_____项:
1、书面介绍与交易相关的售房政策、法律、税费标准;
2、提供市场行情,介绍客源;
3、促成房屋买卖,并协助上网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4、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按揭贷款涂销手续;
5、协助办理银行房款托管手续及银行托管房款交割手续;
6、代办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登记手续;
7、协助交割房源;
8、其他: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