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粮直属库粮食委托收购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帮助贫困村发展水果生产,提高村民经济收入,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水果(番石榴、生柑、青枣等)购销事项制定如下协议,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村收购水果。
二、甲方应按果品质量制定收购最低保护价,当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当天市场价收购果品,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则按保护价收购。
三、收购季节,甲方及时将当天要收购的水果数量通知乙方,并派业务员进村监督质量,同时安排好运输工具及包装品。
四、由甲方直接将款项付给果农,同时,将按收购每市斤果品 元付给乙方作为代理费。
五、乙方负责提供收购场所,积极联系村里的果农,并派人帮助甲方进行水果挑选及装车。
六、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章: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甲方:中央储备粮直属库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20__年划片乡镇新产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收购数量:**乡、**镇片区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20__年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0.03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开始前向乙方支付9万元,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三、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账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五、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六、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民法典》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20__年7月1日至20__年9月1日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工商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
3. 甲方拥有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 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 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______________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第三条 转让股权及资产之价款
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RMB)。
第四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_____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办理及移交各项:
4.1 将____________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将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全部工作人员更换为乙方委派之人员);
4.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___________公司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手续;
4.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之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的___________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条 股权及资产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转让方之义务
6.1甲方须配合与协助乙方对 ___________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6.2甲方须及时签署应由其签署并提供的与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相关的所有需要上报审批相关文件。
6.3 甲方将依本协议之规定,协助乙方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 受让方之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全部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 公司及时办理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及资产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
8.1 转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甲方自愿转让其所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甲方就此项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陈述、说明或保证、承诺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构、伪造、隐瞒、遗漏等不实之处。
③ 甲方在其所拥有的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上没有设立任何形式之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并保证乙方在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后不会遇到任何形式之权利障碍或面临类似性质障碍威胁。
④ 甲方保证其就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之背景及______________公司之实际现状已作了全面的真实的披露,没有隐瞒任何对乙方行使股权将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潜在不利影响的任何内容。
⑤ 甲方拥有该等股权及资产的全部合法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⑥ 甲方签署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⑦ 本协议生效后,将构成对甲方各股东合法、有效、有约束力的文件。
8.2 受让方在此不可撤销的陈述并保证:
① 乙方自愿受让甲方转让之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
② 乙方拥有全部权力订立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违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规定,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或限制。
③ 乙方保证受让该等股权及全部资产的意思表示真实,并有足够的条件及能力履行本协议。
④ 乙方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通过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权签署本协议。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对于本协议项下甲方之义务和责任,由_____________承担连带责任之担保。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该等股权及资产之转让价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__________(百分比)的违约金。
10.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款之规定,就本条规定所不能补偿之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1.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1.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______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除非为了遵循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本协议的存在、内容、履行的公开及公告,应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条 协议之生效
14.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报请各自的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_____________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