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委托物业公司服务合同推荐三篇

建工委托物业公司服务合同(精选3篇)

建工委托物业公司服务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任务及收费标准

1、乙方派遣保安人员名,其中:门卫名,礼仪名,巡逻名,守护名,其它名,管理干部名。负责省任务。

2、根据石市保安行业《关于调整保安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乙方为提供保安服务的,每人每月收费元(按月收费的,每日8小时工作制)”,计每月元保安服务费。

3、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休息的,甲方需支付每人每日元费用(补助),计元整。

4、甲方按现金(转帐)方式于上岗前5日内支付整月保安服务费,以后于每月日支付当月保安服务费用。

5、因物价政策原因需调整服务费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具体工作标准

上岗15日内,乙方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甲方的合法要求、甲方实际情况制定书面《保卫工作方案》一式两份,《保卫工作方案》中要载明保安职责范围、岗位分布、工作方式、工作流程、人员排班情况等内容,经双方商定,报双方主管领导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具体实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2、有权要求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3、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执勤设施、集体宿舍等工作条件。市区街(路)号的

4、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积极支持、协助保安人员工作。

5、及时向乙方反馈有关保安人员服务质量,定期回执保安公司《客户意见书》等方面的问题。

6、在收到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后,研究解决方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反馈意见。

7、乙方保安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应对乙方保安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对甲方保安责任范围内各执勤目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漏洞要整理成《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主管领导。

2、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并经过保安专业技能培训。

3、乙方保安人员须严格依照本合同和《保卫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4、乙方负责保安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

5、对甲方提出的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进行调换。

第四条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为劳务输出合同,乙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为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如由于乙方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且经公安机关(甲乙双方)核实、确认的,甲方可对乙方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其最高额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如造成的损失较低(指损失不超过当月当班保安人员服务费的),处罚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的50%,其处罚额度须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的工作失误,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处罚。因乙方保安人员失职或失误而引发事端的,由乙方负责调查解决,甲方应予积极配合,乙方可视情节给予该保安人员处分。经公安机关查证落实后,损失巨大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追究失职保安人员的法律责任,甲方可终止合同。

本合同所指的失误范围是指:在甲方单位执勤范围、上岗时间、上岗保安人员,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属于合同范围。其它条件情况下造成的失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罚、扣除、暂扣保安服务费。

2、甲方对乙方报送的《消除、堵塞隐患与漏洞建议书》的内容不能及时完善和落实措施的,因此发生问题的,而乙方又无法避免的,乙方不负责任。

3、甲方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本合同及《保卫工作方案》责任范围以外的工作,给乙方保安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负责;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负责。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保安人员不能履行职责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第五条合同的解除和续签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的,自甲方停止给付乙方保安服务费用之日起,按日收取甲方应付保安服务费10%的滞纳金;欠款累计达30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要保安服务费及索赔违约金的法律权利。

2、乙方确实不能完成甲方保安任务或因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职责范围内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经协商无效,甲方可终止合同。

3、需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需增减合同人数及条款,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赔偿对方剩余服务费30%违约金。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需续签,双方必须在合同执行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本着尊重对方的精神协商解决。

5、甲乙双方将来以其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包括但不仅限于甲乙双方之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取代其在本合同中的法律地位,前提是不得因此影响甲乙双方于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6、每年保安服务费上调,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服务期限

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七条其它(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乙方代表签字:年月日

建工委托物业公司服务合同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安全防范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第二条:甲方责任

1、 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工作条件,包括值班室、办公桌椅、通讯联络工具,组织训练学习的场所等。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 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1、 乙方指派 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

2、 保安员应严格履行《安全防范方案》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 选派的保安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无违法犯罪前科,并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的人事档案。

6、 为保安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保安装备,并负责保安员的工资。

7、 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第四条:保安服务费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就保安服务费计算约定为两部分:

1、 甲方直接为乙方保安员提供伙食、住宿、水电费用的方式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一部分。如果提供,则伙食、住宿、水电之总和不应底于肆百元。

2、 在第四条第一款的基础上,甲方还应支付人民币每人每月 元,合计为每月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3、 甲方应在当月十五日前以 □银行托收 □转帐支票 □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当月的服务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1、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两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3、 甲方逾期支付保安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三十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 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5、 依据本合同,经公安机关确定是由于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工作时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但该经济损失不包含甲方现金、珠宝、有价证券、商业资料及其它难以确定价值的物品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 甲方追究乙方保安工作失职的赔偿责任,应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但甲方的经济损失小于人民币3万元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责任。乙方须在赔偿责任确定后的30日内支付赔偿金。在赔偿责任确定前,甲方不得擅自扣减保安服务费。

2、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建工委托物业公司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保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 服务事宜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 使用人提供管理服务。

第二条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如下: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具体管理范围及构成细目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的相关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 ;

(二) ;

(三)具体服务内容包含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采购文件的《服务方案》和乙方的所有承诺服务内容;

第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及乙方在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执行。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要求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第五条 合同金额: (¥ ),服务期: 。付款方式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审定乙方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听取乙方管理情况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二)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三)检查监督乙方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如因乙方服务不到位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解除合同;

(四)审议乙方提交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决算,审批乙方所申请的维修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并对乙方负责的公用部分维修、更新、改造的竣工进行验收;

(五)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管理的全部行为,并责成乙方就服务不善或缺失、错误的行为进行及时整改;

(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和工作计划(写清楚什么时候制订、提交给甲方审定后实施,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全面履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成交人应履行的义务和乙方在采购文件承诺的所有内容,每月向甲方通报一次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二)对服务区域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和服务,并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三)遵照政府相关部门以、本合同约定、双方磋商文件和乙方所有承诺的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不擅自加价;

(四)乙方应组建为甲方服务的员工队伍,并为其办理购买法律法规要求的医疗、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时发放薪酬和劳动工具、劳保用品等,指派有经验的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甲方物业管理,确保服务质量。乙方不得将所辖物业的主要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需要转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所辖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受让方同意承接乙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并不因此增加甲方的费用;

(五)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维护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培训其服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安全保护意识,确保安全作业,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购买商业保险;

(六)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负责修复(低值易耗品除外)。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经甲方确认的第三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工具)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修复、赔偿责任;

(二)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磋商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本项目采购文件中的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三)任何一方违法或违约解除、终止合同或因违约被解除、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共为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总和的违约金;

(四)乙方服务区域内发生安全意外时,应采取紧急预案并及时向甲方和辖区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如有财物被盗,经监控设备测定或有关职能部门裁定属于乙方岗位人员失职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因乙方未为其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社会保险,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及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九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诉讼。

第十条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凡本合同及附件未规定的事宜以及合同词语,均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各壹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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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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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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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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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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