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日为兑款日,结款数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或信用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丧失经营能力的。
c.甲方为乙方唯一指定供货商,如乙方从其他渠道供货,则甲方有权收回对乙方的全部奖励和赞助费用。
3、 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支付甲方10% 的违约金(金额以对帐单/发货单为准)
4、 如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失效,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任何一方如因单方因素,要求停止履行合同,应提前 一个月 通知对方。否则应视为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争议与解决
1、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可诉讼解决。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在地法院为诉讼管辖法院。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继续合作,视为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代销豆粕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委托代销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豆粕。
第二条代销货物的品名、规格和数量
1.品名:_________
2.规格: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
4.质量:销售豆粕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乙方负责豆粕的检斤、检质工作。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第三条协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手续费的计算
1.乙方完成代销事项后,按照甲方销售额的%收取手续费。
2.乙方在办理代销事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此税费包括增值税、保险费、仓储费、商检费、运输费等。
若费用由乙方代垫,则甲方依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进行结算。
3.甲方应在代销事项完成后3日内向乙方支付代销手续费,将代销手续费及其他费用汇至乙方的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完成或者部分完成代销事务的,甲方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
3.甲方不得隐瞒与代销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提供不真实信息或者要求提供违法服务。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
5.甲方应保证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6.甲方发现乙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时,有权拒绝接受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7.代销豆粕的包装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发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8.乙方代销事务支出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豆粕销售市场调查,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向甲方反馈市场需求量、价格等信息。
2.乙方负责联系需求客户,洽谈销售事宜并协调甲方市场运作中的事宜。
3.豆粕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及时传递给甲方,甲方按乙方与客户洽谈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乙方随时通知甲方。
4.代销数量、质量、价格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具体发货数量由乙方通知甲方,按客户需求组织发货。
5.乙方有向甲方通报代销事务进行状况的报告义务
第七条甲方违约责任
1.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在乙方完成或部分完成代销业务时,甲方未按时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乙方可以向甲方请求支付报酬及其迟延利息。
第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指示从事代销事项的义务,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处理代销物时,须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提供的玉米种“吉单420、银河62”授权于乙方,在--区域内作唯一总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的责任及权利:
1、应具备较好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运输条件。
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确保资金的周转。
3、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和市场范围。
4、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销售季节分批提货,按协商的提货,现款现货。
5、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种子法》有关规定建立代理品种的销售挡案,在销售季节结束后15天内交甲方备案,作为双方结算和进行种子质量跟踪服务的依据。如因乙方销售档案不健全造成质量纠纷或结算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甲方提供种子质量鉴定和加工包装进度,及时将供种信息通知乙方,并按照商定的供种计划分阶段向乙方供种(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不提货,视同放弃计划)。
2、为了更好维护乙方市场的正常秩序,甲方尽量将去年该品种总代理商的剩余存货收回,并尽量保证同样该品种不再在市场上出现。
3、在第一年度销售季节结束后,乙方从甲方手中提出的种子未销售完,甲方应帮组乙方贮存、保管,并不收取贮存保管费。
4、甲方应出示委托总经销的各项资料给乙方,这样有利于乙方的工作开展。
5、乙方在壹年内销售完贰万公斤该种子,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肆万元及所压的实际销售量的每公斤定金0.30元。保证金可用作提最后一批种子。若乙方未销售完贰万公斤,则甲方有权不退乙方缴纳的肆万元保证金和实际销售量的每公斤0.30元定金。
6、甲方保证提供的玉米种子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外包装及宣传画,须符合《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包装袋及宣传画由甲方负责提供。
三、违约责任处理办法:
1、若因甲方提供的种子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大田损失,经省级主管部门认定后,责任由甲方全权负责。如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满足乙方需种数量,须提前通知乙方,否则甲方承担违约部分的5%为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